石狮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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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石狮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规划时期。
“十二五”期间石狮市卫生事业要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环泉州湾发展战略,建设宜业宜居型现代化工贸港口旅游精品城市的总目标和“七大片区”开发改造建设的总规划,按照石狮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全面建设现代宜业宜居城市的若干意见》(狮委〔2010〕39号)的工作部署,坚持“一市一城、城乡一体”的发展理念,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抓手,高标准规划,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一、“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状况
在石狮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十一五”期间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卫生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大,人民群众对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期盼热度增强,是全市卫生事业投入最多、发展最快的时期。
(一)卫生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
1.石狮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完成情况。
“十一五”期间,卫生发展规划目标的大多数指标均得以完成(见表1),并且大部分指标排在泉州和福建省前列(见表2),总体实现卫生工作走在泉州市和福建省先进行列的目标。
2.卫生工作的主要成效。
“十一五”期间,石狮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主要体现在: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完善,卫生服务可及性较强。
截止2010年12月底,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29家。
其中:
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爱卫办、卫协会、新农合管理中心各1家,二级甲等和乙等综合医院各1家、妇幼保健院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家、镇卫生院5家、民营医院6家、护理院1家、门诊部4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7家、村卫生所(室)141家、个体诊所43家,设置较为合理,覆盖全市城乡的三级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10分钟就医服务圈覆盖率达100%。
---卫生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服务能力不断加强。
完成市医院新院区选址和建设用地平整工作,扩建市妇幼保健院综合大楼和病房大楼,新建(改建)市疾控中心、5家卫生院和凤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宝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在建设中。
至2010年12月,全市基本卫生服务业务用房面积超过11.67万平方米,比2005年增加4.58万平方米;床位数1320张,千人均床位数从2005年的1.85张增加到4.14张。
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诊疗设备更新,实现基层卫生机构医学检验集中化;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2010年医疗机构门急诊服务量达到187.50万人次,比2005年增长122.89%;出院病人数达到8.08万人次,比2005年增长25.27%。
---疾病控制与公共卫生实现较大突破。
儿童免疫规划疫苗由原来的6种增至11种,麻疹发病率达到控制在1/10万以内的指标要求。
开展健康教育,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95%。
深入开展以预防传染病为主的全市爱国卫生运动,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2.4%。
完善应急预案,开展日常监测和主动搜索,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增强,卓有成效地应对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疫情和“三鹿奶粉”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下降了51.33%。
生活饮用水水质抽检合格率92.9%,有毒物品作业场所空气监测合格率94.5%。
卫生综合执法力度日益加强,推行餐饮单位预防性卫生审查、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
结合打击“两非”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医疗市场秩序日趋规范。
---妇幼卫生保健水平不断提高。
推行免费婚检服务,婚检率达95.03%;实施住院分娩定额补助,住院分娩率达到9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逐年上升,婴儿死亡率、出生缺陷率逐年下降。
---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卓有成效地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促进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
石狮市医院、子英医院分别通过新一轮二级甲等、二级乙等综合性医院评审。
---基本健康保障体系日益完善。
率先在我省实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统筹,新农合覆盖全市城乡居民,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
筹资水平逐年提高,从每人每年55元提高到190元,增长2.45倍,居全省前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4万元/人·年;保障范围不断扩大,新生儿自动纳入保障对象,特殊门诊补偿病种扩大至15个。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序推进。
2009年7月成立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按照中央、省和泉州市的部署,有序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健康服务团队,为全市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34.24万份,建档率62.48%。
---卫生队伍素质不断增强。
2005年以来,全市共引进中高级职称卫技人才14名,引进博士生1名、硕士生27名,公开招聘卫生类毕业生402名,进一步优化卫生队伍。
至2010年12月,全市卫生技术人员1930人,比2005年增加846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701人,注册护士707人,千人均卫生技术人员6.09人,千人均执业(助理)医师2.21人,千人均注册护士2.23人,分别比2005年增加4.04人、1.26人和1.51人。
---卫生行风建设日益改善。
深入开展医德医风集中教育活动,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
建立重要科室、重要岗位人员的约谈制度、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医师考核制度,建立医德档案。
坚持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对卫生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的党风廉政教育。
把好重点环节,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不断建立完善切合卫生系统实际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二)卫生事业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1.卫生事业发展还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
---卫生事业投入相对不足。
尽管“十一五”期间,我市对卫生的投入逐年增加,但卫生事业费占财政支出比例偏低;卫生事业费主要投向需方,对供方的补偿机制不完善。
---卫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
2010年全市千人均医院、卫生院床位数、千人均卫生技术人员数、千人均执业(助理)医师数和千人均注册护士数均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按实际服务对象常住人口计仍显偏低。
2.卫生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
主要表现为:
没有形成合理的年龄梯队,卫生队伍年龄偏轻,30岁以下占54.8%;学历结构不合理,学历层次较低,本科以上学历所占的比例为20.2%,中专及以下学历所占比重较大(44.97%),特别是民营医院无学历比例较高;高职称比例占8.99%,低于全省平均水平(9.26%);公立卫生机构编制外人员比例较高;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占卫生技术人员的比重偏低,为73.31%,略低于全省75.11%的总体水平。
综合性医院医护比为1:
1.42,低于国家规定的1:
2的配置标准。
3.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
主要表现为:
公益性管理体制尚未确立,“以药补医”机制未破除,药品收入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利益链未切断,重治疗、轻预防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重心尚未转移到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上;科学合理的投入补偿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尚未建立,未能实现既惠民又惠医的改革目标;缺乏有效监管机制,部门统筹与协作不够,在实际工作中的责任机制不够完善,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审批轻监管、重资源和过程控制轻结果和社会效益等现象,监管的基础工作相对滞后,突出表现为公立医疗机构的财务制度实际处于自我管理的状态,信息统计系统不完善,数据统计多靠医院自报,没有建立起实时监控系统。
4.基本医疗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主要表现在:
一是基金筹资水平较低,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额比较尚有较大的差距;二是保障水平比较低,尚未开展普通门诊的补偿,实际补偿比例在35%左右,居民就医负担仍然较重,特别是市外就诊的群众就医负担较大;三是新农合的补偿范围仍比较局限,体系单一,保障水平与群众的实际健康需求之间存在差距;四是管理资源有限,管理能力建设有待加强,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待加强。
我市的妇幼保健、疾病控制、卫生应急等公共卫生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仍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第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人员素质普遍不高,缺乏专业带头人和稳定的公共卫生服务专业队伍;第二,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不完善,无形中增加了卫生服务机构经营管理的压力,降低了预防为主的责任意识;第三,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滞后,不能形成部门之间的良好协作与快速反应。
6.流动人口卫生问题依然突出。
我市作为现代化工贸港口旅游城市,外来务工人员数量逐年上升,加大了卫生管理难度,增加公共卫生管理成本,流动人口卫生问题依然突出:
第一,流动人口卫生保健服务的利用率低于常住人口,特别是孕产妇和围产儿保健的压力较大;第二,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率偏低,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等的发病人群主要是流动人口;第三,流动人口中肺结核、性病等传统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艾滋病等问题也日益严重;第四,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不良工作环境和缺乏劳动保护等造成的职业相关疾病和职业病等也较为常见。
7.大卫生观念尚未形成。
目前卫生工作和医改任务主要依靠卫生部门组织开展,尽管石狮市委市政府对卫生及医改工作高度重视,但各镇、街道及市直有关部门的重视程度及职责的履行不平衡,主动性及职能的发挥不够,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的卫生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强化。
二、“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环境分析
党的十七大把“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重要内容,并提出“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战略目标,卫生事业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
“十二五”期间是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攻坚时期,卫生投入力度逐渐加大。
我市在“十二五”期间,社会经济将面临较大转型,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虽然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但更多的是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一)外部环境
1.经济保持较好较快发展。
石狮建市22年来,经济社会取得长足的发展,生产总值以年平均17.5%的速度增长。
2010年,全市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完成生产总值370.2亿元,增长12.8%;财政总收入(不含基金)33.33亿元,增长18.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9.5亿元,增长14.7%;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141.0亿元,增长33.1%;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2010年三次产业比重4.0:
56.5:
39.5。
较好较快的经济发展势头为加速推动我市卫生事业的全面改革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有利契机;同时,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疾病谱,特别是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职业危害相关疾病的发生。
2.城市定位改变。
根据《泉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石狮市纳入环泉州湾城市建设的规划中。
石狮市将在今后的发展中融入海西、对接环湾,坚持“一市一城、城乡一体”,突出“七大片区”的功能,加快建设成为宜业宜居型现代化工贸港口旅游精品城市。
卫生事业的发展应当立足于城市定位,并根据城市定位进行区域卫生规划。
3.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
预计2015年全市户籍人口达到33万人,总人口(含流动人口)规模将近达到68万人,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
人口规模与结构的改变,一方面使得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将不断增加,另一方面也产生了多层次、多样化的居民健康需求。
这就要求对现有卫生服务模式进行调整,以满足居民对卫生保健多层次的需求。
4.居民对卫生保健要求的提高。
居民生活方式和健康观念的转变,要求拓宽卫生服务的领域与层次。
随着全市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将更加重视生活质量的改善和生命质量的提高,对卫生服务需求的层次将进一步提高,对高新技术服务、人性化服务、个性化服务的需求和承受能力相应提高;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安全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社区化居住环境、生活方式和健康观念的转变,推动社区卫生更快发展;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达到全覆盖和保障能力提高后,居民潜在的医疗服务需求有望得到合理释放,医疗服务市场的潜力和发展空间十分巨大。
5.突发安全事件的威胁依然存在。
包括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在内的事故灾难依然频发,社会安全事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潜在因素依然存在。
这些事故、事件的发生,常常引发群体性的健康危害。
因此仍应高度重视应急能力的建设,提高预警能力和医疗救护水平。
(二)内部环境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发展卫生事业创造新环境。
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意见,成为促进我市卫生政策、规划和实践发生重大变化的指导和依据,将逐步改善我市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质量、效率和可持续性。
通过改革,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将卫生开支的重点由特殊服务转向疾病预防和鼓励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弱势群体有机会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缩小居民健康差距,从而提高卫生系统对群众服务需求的反应能力,提高群众对卫生服务的满意度,形成由需求所带动的服务提供机制。
2.卫生事业发展的积累效益逐渐体现。
建市22年来,我市卫生事业得到长足的发展,在成功应对SARS、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公共卫生事件后,公共卫生体系得到加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10分钟医疗圈基本形成,为居民基本健康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渐完善,极大地满足了居民医疗需求,居民年住院率由2006年的3.9%提高到2010年的7.2%,提供了较好的卫生服务市场。
三、“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和环泉州湾发展战略,按照“一市一城、城乡一体”的城市发展理念,实现建设现代宜业宜居精品城市的总目标,依据“七大片区”功能定位,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均等化,确保全体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促进社会和谐。
(二)规划编制依据
石狮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泉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石狮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石狮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泉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09—2015年),以及《中共石狮市委、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全面建设现代宜业宜居城市的若干意见》(狮委〔2010〕39号)为依据。
(三)发展目标
建立具有石狮特色,符合石狮市情的医疗保障、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卫生服务体系;逐步达到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综合卫生服务体系,缩小城市与农村、不同人群享有卫生服务水平的差距,增强卫生行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性作用,使全体人民得到方便、安全、舒适、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2015年,卫生事业发展继续保持泉州先进,福建县级前列;2020年,全市卫生事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争取走在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具体指标见表3)。
——全市城乡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6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100%;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能力,逐步提高筹资水平,统筹区内政策内补偿比达到70%以上,实际补偿比要达到45%以上,2015年人均筹资水平不少于300元/人年;
——2015年,全市基本建成功能比较完善、层次比较清晰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网络;10分钟医疗服务圈覆盖率达到100%;形成15分钟院前急救圈;
——千人均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6.0张,千人均卫生技术人员数达到7.0人,千人均执业(助理)医师数达3.1人、注册护士数达2.8人(按照户籍人口计算);床位总数达到1980张,需增加660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达到2310人,增加380人,执业(助理)医师总数达到1023人,增加322人,注册护士总数达到924人,增加217人;
——继续推行免费婚检制度,住院分娩率达99%以上,孕产妇死亡率五年平均控制在泉州市平均水平以下;
——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控制在全省同类县(市、区)先进水平。
——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和死亡率稳中有降,并控制在泉州市平均水平以下;
——基本公共卫生主要指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糖尿病和高血压健康管理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等)在全省同类县(市、区)中排名达先进行列;
——公共卫生发展评估指数在全省同类县(市、区)中排名达先进行列。
四、“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的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
(一)“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的主要任务
1.全面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
建立起以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为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室为基础,覆盖全市、协调互动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功能。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以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实现为目标,优化卫生人力和设备配置,有效整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和卫生所室的公共卫生资源,形成责任分明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加强卫生监督服务。
以职业卫生监督、餐饮卫生监督、学校卫生和医疗监督为重点,加强卫生监督服务工作。
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以《健康素养66条》为重点开展健康行为促进行动计划,关注人民群众维护健康的内在动力和基本能力,注重发挥人民群众促进健康的潜能,提高人民群众应对健康问题的能力。
切实落实公共卫生项目。
继续稳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经费补助标准,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型肝炎疫苗、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住院分娩补助、白内障复明工程等;针对我市老年化进程加快,恶性肿瘤和慢性病发病率不断升高的趋势,开展恶性肿瘤、高血压、心脑血管病等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科学制定恶性肿瘤和慢性病健康干预规划;做好流动人口公共卫生工作。
优化急救网络。
以市“120”急救中心为龙头,以市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为支撑,构建覆盖全市、快速高效的急救服务网络。
加大急救网络的软件和硬件建设,提升指挥调度能力和院前急救水平,构建15分钟急救圈。
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能力。
要增强危机意识和应急观念,克服麻痹松劲情绪和侥幸心理,把提高对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作为履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预防和控制,做到有备无患,从容应对。
加强人员、技术储备和物资、经费保证,保障应急体系的有效运行。
加强应急医疗卫生救治队伍和培训基地建设,不断提高应急救治能力。
2.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加快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的推进和落实,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突出其在提供社区卫生服务的示范作用、宝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运作,加快灵秀和凤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址和建设;加强卫生院卫生服务设施的配置和更新,有条件的卫生院在实行乡村管理一体化后可以逐渐转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和定位进行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室的规范化建设。
加快推进市医院新院区建设。
新院区按照三级医院的规模和标准建设,在本规划期后期开诊。
新医院的设计与建设要体现“以人为本”,优化空间布局和专业设置。
合理发展社会办医疗机构。
鼓励和探索工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作为公办医疗机构的补充;优先设置中医药、康复医学、口腔、耳鼻咽喉等专科医院和门诊部,鼓励发展护理院。
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等服务,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补偿。
优化医疗服务流程。
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降低成本、优化资源、保证安全、让病人满意等为目的,优化卫生服务流程,重点针对门诊就诊时间集中、环节多、排队长、门诊服务空间设置不合理等问题进行优化;做好急诊“绿色通道”服务。
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以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保障医疗安全为目的,狠抓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认真做好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与分析,不断提升服务满意度;以“三基三严”为重点,强化基础、提高技术、改善服务,全面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综合能力。
健全各级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
市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要发挥在本市内的危重症的诊疗、医学教育与科研、人才培训等方面的骨干作用,并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方面,带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可持续发展。
逐步实行分级诊疗、双向转诊。
加强爱国卫生运动。
抓住“七个片区”改造和城乡一体的有利契机,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扎实推进爱国卫生运动,要在强化社会大卫生意识、治理城乡卫生环境、改水改厕、除害防病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3.不断提高居民健康保障水平。
建立新农合可持续发展的筹资机制。
新农合的筹资水平要与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医疗费用的合理增长相适应,逐步提高新农合的筹资水平和补偿比例,不断提高保障能力。
扩大新农合的保障范围。
逐渐扩大特殊门诊病种,力争在2015年达到20种;稳妥开展新农合普通门诊的补偿工作;提高儿童重大疾病的补偿比例。
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的补偿水平。
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逐步建立起新农合服务行为、服务价格和费用控制的长效机制,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各项规范制度;积极探索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抑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真正使居民得到实惠;逐步提高新农合的实际补偿比例,在2015年政策内补偿比例达到70%以上,并力争实际补偿比达到45%以上;合理提高新农合的封顶线。
新农合与医疗救助实行一站式服务。
加快新农合和医疗救助信息的整合,卫生与民政部门建立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从技术层面和服务层面上都实现新农合与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减轻困难群体医疗费用负担。
支持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引导群众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弥补新农合的不足。
继续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一步完善商业保险机构举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服务。
4.开展人才强医工程。
优化人才结构。
加大力度改变人才结构不合理的局面,进一步放宽引进高素质人才政策,加大高、中级人才的引进力度;继续实行进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人才活动,新进人员从事临床岗位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技术人员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研究生学历者占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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