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有关评论.docx
- 文档编号:26689285
- 上传时间:2023-06-21
- 格式:DOCX
- 页数:77
- 大小:99.44KB
湘潭有关评论.docx
《湘潭有关评论.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湘潭有关评论.docx(7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湘潭有关评论
湘潭日报社论:
率先统筹发展建设幸福湘潭
市第十一次党代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四化两型”战略,为未来五年我市实行大开放、大转型、大跨越,率先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建设幸福湘潭,制定了发展战略,并对今后的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进行了部署。
大会提出的建设富裕湘潭、宜居湘潭、文化湘潭、法治湘潭的奋斗目标,为湘潭描绘出了未来五年的美好蓝图,令全市人民欢欣鼓舞,干劲倍增,对未来充满信心。
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是在全球经济政治环境发生深刻变化、我国转方式调结构深入推进的大背景下,在我市率先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幸福湘潭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盛会。
本次大会的胜利召开,时代意义重大,战略目标突出,行动措施明确。
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大会精神,扎实贯彻落实大会的决议和要求,出色完成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建设幸福湘潭,是我们奋斗的方向。
建设幸福湘潭,就是要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健全收入分配和增长机制,缩小城乡、区域、群体、行业之间的差距,满足人们对提高生活水平的追求,增强人民群众的富足感;就是要大力改善居住条件、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满足人们对改善生活品质的期盼,增强人民群众的归属感;就是要加快法治进程,维护公平正义,健全诚信体系,形成良好社会秩序,满足人们对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就是要发展社会事业,加快民主进步,繁荣文化生活,弘扬社会主义道德,满足人们多元化的精神生活需要,增强人民群众的愉悦感。
一句话,就是要把发展愿景变成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享受得到的美好生活。
----建设幸福湘潭,需要我们深入推进大开放、大转型、大跨越。
这是着眼湘潭实际和阶段性特征作出的战略选择。
首先,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实行大开放。
在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和率先城乡统筹发展的进程中,我们既需要实施大开放的胸襟和环境,更需要深化改革魄力和动力。
湘潭要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大范围推进开放。
这就要求我们的思想要更加解放、视野要更加开阔、政策要更加开明、工作要更加开拓。
其次,我们要目标明确地推动大转型。
要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构建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格局。
要加快推进经济增长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管理创新、劳动者素质提高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转变;民生保障由扶贫济困、应急解难、基本生活需求向保障民生权益、满足发展需求转变;社会管理由重管理轻服务的传统模式向管理服务创新并重转变。
再次,我们要强有力地推进大跨越。
要充分发挥湘潭特有的政治优势、文化优势、区位优势,大力提升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农业现代化、经济和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全面完成“两型社会”建设阶段性目标,基本形成城乡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
-------建设幸福湘潭,必须率先统筹城乡发展。
这不仅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也是省委省政府赋予湘潭探索和创新发展模式的重大任务。
发展是核心,统筹是路径,率先是要求。
我们要充分利用我市地域面积不大、人口数量不多、经济基础较好、科教水平较高等有利条件,进一步加快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进程,壮大工业经济,繁荣城市经济,增强工业对农业、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产业发展一体化、生态建设一体化、管理体制一体化,促进现代农业和农村加快发展,走出一条符合湘潭实际、具有湘潭特色的城乡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共同富裕的新路子。
----新起点,新希望。
我们相信,在新一届市委的领导下,全市上下将以开放促转型,以转型促跨越,全面加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在不久的将来,率先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努力建设幸福湘潭的愿景必将实现!
湘潭日报社论:
立足新起点共绘新蓝图
丹桂飘香、硕果累累的金秋时节,全市党员和人民群众热切期待和关注的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隆重开幕了。
我们对大会的胜利召开表示热烈祝贺!
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全市党员和人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大会将认真总结我市第十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和基本经验,明确未来五年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市委领导机构、市纪委领导机构和出席省第十次党代会的代表。
大会的召开,对于进一步动员全市党员和干部群众,在新的起点上加快推进“两个率先”,共同谱写湘潭转型跨越发展的新篇章,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过去五年,硕果累累,成绩斐然。
市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市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带领全市人民,砥砺奋进,顽强拼搏,有效应对了国际金融危机,全力战胜了特大冰雪和洪涝灾害,圆满完成了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五年来,我市发展思路提升完善、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城乡面貌持续改观,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民生保障水平大幅提高,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执政能力不断增强。
五年的历程充满挑战,五年的成就鼓舞人心,五年的成果来之不易。
五年的生动实践,使我们深刻认识到:
推动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建设美好幸福家园,就一定要科学把握统一认识与干事创业的关系,一定要科学把握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的关系,一定要科学把握重点改革与综合配套的关系,一定要科学把握党风政风与发展环境的关系。
五年积累的经验是指导我们今后工作的宝贵财富,必须继续发扬、丰富、发展好。
总结过去,我们豪情满怀;展望未来,我们意气风发。
未来一个时期,是湘潭经济社会的黄金发展期,全面推进“两个率先”的战略机遇期,加快建设“两型社会”的转型攻坚期。
我们的使命神圣而伟大,任务光荣而艰巨。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既看到率先统筹城乡发展的独特优势,坚定必胜信心;同时也要看到各地竞相发展带来的重大挑战,增强机遇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
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四化两型”战略,以开放促转型,以转型促跨越,全面加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努力建设幸福湘潭。
要围绕建设富裕湘潭、宜居湘潭、文化湘潭、法治湘潭的目标,以转型升级推动经济跨越发展,以生态宜居引领城乡建设管理,以深化改革开放破除城乡体制机制障碍,以强化保障实现发展成果共享,以法治建设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以红色文化引领韶山文明富裕,推动经济社会实现历史性跨越,真正让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殷实富有、更加幸福安康!
凝聚力量,开创新局,关键在党。
在新的历史阶段,必须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切实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率先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幸福湘潭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全市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以党代会的召开为新起点,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凝聚科学发展的精神力量、构筑本固基强的战斗堡垒、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辉煌成就。
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市在大开放、大转型、大跨越的征途上迈开了新步伐,吹响了冲锋号。
我们相信:
全体代表一定会不辜负全市党员的重托,不辜负300万湘潭人民的期望,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和饱满的政治热情,共商发展大计,共绘宏伟蓝图,圆满完成大会的各项任务,把这次大会开成凝智聚力的大会、务实创新的大会、团结奋进的大会,必将动员和激励全市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为率先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建设幸福湘潭而努力奋斗。
关于我市廉租房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征求意见进行调研并落实改进的通知》精神,结合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城建委员和人大代表,于2009年8月11日至13日,对我市廉租房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市房产局、市四区关于我市廉租房建设的汇报,实地查看了市四区的部分廉租房建设项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廉租房建设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及打造和谐首府进程的不断加快,切实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并最终实现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住有所居”的奋斗目标,已成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
自2006年实施廉租房制度以来,市、区政府都高度重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加强了廉租房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了相应的政策规定,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廉租房住房保障体系,廉租房建设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健全,较好地实施了城区困难群众的住房保障。
(一)低收入家庭统计情况和实物配租情况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廉租住房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和《呼和浩特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配资料汇编》数据显示,我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23360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足21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930元),截止2008年底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3平方米的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户数为4965户,其中,市四区2506户,旗县2459户。
到目前我市通过建设及回购廉租房共4938套,其中:
市四区3729套,已安排入住461户,其余计划2009年底分配入住;旗县1209套,计划2009年底分配入住。
(二)相关的配套法规政策、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情况
为了切实加强我市廉租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改善民生、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若干意见》和《呼和浩特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于2007年制定了《呼和浩特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2008—2010年)》,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拟出台《呼和浩特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呼和浩特市廉租住房出售实施意见(暂行)》。
在廉租住房建设质量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建设部《关于加强廉租住房质量管理的通知》(建保[2008]62号)中的有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并根据建设廉政工程的要求,在廉租住房项目管理及实施过程中形成了工程招投标制、合同制、例会制等工作制度。
截止目前,我市廉租住房建设工程都符合相关建设程序和质量标准,已竣工的项目经验收,全部达到安全合格标准。
(三)历年来廉租房建设完成情况和资金落实情况
我市从2006年开始进行廉租住房建设,当年市财政拨款1000万元,建设了200套廉租房,2007年又安排500万元,从二手房市场及空置商品房中收购了45套作为廉租房,这245套廉租房已全部分配入住。
2008年,我市目标建设1000套廉租房,实际完成1062套,市财政安排建设资金4000万元,提取住房公积金收益500万元,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中央补助资金2088万元,共计6588万元,已部到位并直接划转到各旗县区财政。
(四)2009年廉租住房建设计划及落实情况
2009年我市计划建设3553套廉租住房,建设总规模16.17万平方米,总投资2.41亿元,预计年内全部竣工。
目前,工程进展较为顺利,其中部分项目已封顶,完成投资近1.64亿元。
在建设资金落实方面,2009年初,市财政预算安排的6000万元及中央补助资金5396万元已全部到位并直接划转到各旗县区财政廉租保障资金专户,同时计划提取住房公积金收益500万元作为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为了解决地方财政因财力有限,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到位难的问题,市人民政府积极协调内蒙发改委、建设厅及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拟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05亿元,目前申报手续及资料已上报内蒙建设厅。
二、我市廉租住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廉租住房的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从本质上讲仍处于起步阶段,廉租住房制度体系尚不健全,廉租住房的建设、管理等方面仍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资金不足成为推进廉租住房建设的一大瓶颈。
虽然我市已采取了财政拨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银行贷款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资金筹措机制,但在实践中,大部分资金仍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资金,资金来源不足制约着廉租房工程的进展。
(二)过度集中的建设廉租房,可能会形成新的“贫民区”,导致社会对他们的歧视,增加他们的社会底层意识,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同时也为廉租房的后续管理造成了隐患,给所在社区和街道的管理工作增加了压力和困难。
(三)廉租住房建设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的配合不够,综合协调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目前,我市去年开工建设的部分廉租住房虽已建成,但由于水、电、暖等各种管网难以与主管网连接,影响了廉租住房的分配入住,其主要原因是配套设施的入网费难以解决。
(四)廉租住房管理制度还不尽完善。
一是缺乏廉租住房的退出制度;二是廉租住房的后续管理仍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如:
廉租住房的物业管理,水、电、采暖、物业管理费的收缴等,都是目前困扰廉租住房管理的主要问题。
三、对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建议
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是破解“住房难”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城市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针对目前我市廉租房建设管理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拓宽落实廉租住房的融资渠道。
目前我市的廉租住房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中央补助资金、公积金增值收益和银行贷款四个渠道,市人民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拓宽廉租住房的融资渠道。
要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和鼓励社会捐赠。
要学习其他省市对廉租房管理的经验,采取“先租后售,租售并举”的措施,将廉租房售后所得资金再转入新建资金。
(二)继续加强廉租住房的规划设计。
廉租住房属于社会保障性住房,要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的规划、选址、设计,严格控制面积标准和装修标准,不断完善廉租住房的分配制度。
(三)建立健全廉租住房的动态管理机制,提高管理的科技含量和水平。
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的廉租住房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市、旗县区、街道三级廉租房管理联网办公,强化条块协调,逐步与民政救助、房地产交易、医疗卫生、公安户籍、银行个人帐户及工商等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及时掌握了解实情,完善住房腾退、货币补贴、租金核减以及租金标准增减等动态管理机制,提高管理实效。
(四)建立有效的综合协调机制。
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共同完成好廉租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市人大城建委
西固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和
棚户区改造专题调研报告
西固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
根据监督法有关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在分管主任的带领下,对西固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采取听汇报、查看资料、入户调查、召开座谈会和有关部门上报书面材料等方式进行,重点围绕我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资金、销售情况及棚户区改造的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发展思路、建议等内容,分别听取了区房改办、区物价局、区房管科、临洮街街道、西固城街道等单位的汇报,并进行了座谈。
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西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及棚户区改造的现状
保障性住房自2007年在我区正式启动以来,区政府严格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住有所居”的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求,结合西固实际,确定了西固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奋斗目标。
三年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领导重视,齐抓共管。
区政府根据上级的要求,把解决人民群众住房问题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之一,把住房保障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职责,认真落实各项政策,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等方式全力实施。
首先建立了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了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西固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解决建设管理中的问题和重大事项。
第二,认真落实优惠政策。
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用地由政府牵头,本着“符合规划要求,土地利用最大化”的原则,对每片用地进行规划设计和造价分析,按照市房产局签订的《政府统一建设经济适用房协议》的规定,确定建设方式和施工单位;坚持保本微利原则;积极争取免除城市建设配套等费用。
第三,完善相关制度。
按照建设部等七部委《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兰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和《兰州市廉租房管理办法》。
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西固区首批低收入家庭申请登记经济适用房实施办法〉的通知》,区房改办下发了《关于印发〈西固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申请登记经济适用房办法〉的通知》。
第四,进一步落实了责任。
从2007年开始分别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列入政府为民兴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并与市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做为重大建设项目纳入了政府目标考核,进一步夯实了建设责任。
(二)科学规划,分期实施。
2007年以来,全区9个经济适用房小区,共置换土地182.82亩,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362,168平方米,房屋4084套;廉租住房34320平方米,房屋624套。
共计发放廉租住房补贴资金3241户(次),发放资金1070.76万元。
2005年国务院《关于调整住房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下发后,全面停止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集资建房,启动政府经济适用房建设工作。
我区第一期2007年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4处,启动建设了2150套经济适用房。
第二期2008年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5处,启动建设了1934套经济适用房。
截止目前,共有建好和正在建设的经济适用房4084套,今年交付使用1499套,2010年交付使用1617套,2011年交付使用968套。
2007年开工建设的2150套经济适用房已销售1673套,销售比例达78%,有效缓解了住房供应结构矛盾。
廉租房建设情况:
2007—2008年市政府下达我区廉租
房建设任务574套。
为确保建设任务的完成,区政府认真研究,确立了以廉租住房建设与经济适用房建设为主,与
棚户区改造结合为辅的模式,按照“统一规划、分点建设、集中连片、总量控制、分步实施、逐年解决”的建设原则,确定了廉租房建设的总体目标。
截止目前,已在西固建苑小区等经济适用房小区配套建设和购买了624套廉租住房。
其中,584套廉租房今年年底交付使用,其余40套今年年底竣工,2010年6月底前全部交付使用。
廉租房分配工作正在积极与省市协调,待市上分配办法出台后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分配方案。
廉租住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
2008年我区共有城市低保户家庭10547户。
其中,享受廉租住房补贴的1319户,住房补贴资金427.4万元。
中央新出台的扩大内需项目的优惠政策,廉租住房补贴资金由中央投资补助全额拨付。
今年1540户保障对象已经市房改办确认,498.96万元的租房补贴已全部发放到了廉租户手中,发放面达到100%。
棚户区改造情况:
2009年市政府下达我区棚户区改造建设任务37.5万平方米(其中,临洮街棚户区改造项目35万平方米,玉门街棚户区改造项目2.5万平方米)。
由于国家尚未出台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扶持等优惠政策,加之受市场因素及改造地段无商业开发价值等因素,区政府本着“慎重、积极”的原则,立足于实际,先做好论证包装、招商引资、前期手续办理等工作,再积极争取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优惠政策,争取早日享受国家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充分考虑低收入群体的要求和意愿,积极稳步地推进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
截止目前,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基本到位,论证包装、招商引资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认真安排,措施得力。
廉租住房补贴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为了让低收入群体全面详细地了解廉租住房补贴发放政策,区政府在组织、安排、宣传工作中,采取了多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是举办了四期街道社区分管领导和低保专干参加的培训班,进行专业培训,让广大基层领导干部和具体操作人员尽快掌握相关政策和操作程序,以便在实际工作中加强业务指导。
二是严格实行补贴资金规范化管理。
街道社区设立了廉租住房管理工作窗口,进行政策咨询、业务受理等工作。
建立了区街两级纸制档案。
建立了廉租住房补贴资金专户,规范了资金拨付程序。
三是补贴发放工作到位,“两公示一审批”的审报程序清晰透明,三年来,我区廉租住房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由于措施得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受到了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赞扬和充分肯定,被省市列为示范单位进行推广。
(四)调查摸底,掌握实情。
为了全面掌握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各乡、街社区严格按区政府要求,分多个调查工作组,逐社区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
采取了入户查阅产权户籍和公房租赁档案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调查,重点对城区所有低保家庭进行了详细调查,测算出全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约2000余户,城市居民收入摸底工作扎实、细致。
为规范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区政府十分重视档案建设及管理工作。
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对象全部以“一户一册”的方式建立了档案,包括对象的身份和户籍证明,民政部门的低保证明,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的住房证明,《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表》及个人申请表,全部统一存入档案。
(五)严格把关,公正售房。
为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出售经济适用房,区政府对销售过程严把三关。
一是房价审查关。
区上初步核定基准价,由市物价部门审核的基础上确定,确保“保本微利”。
二是预售报名关。
在经济适用房分配销售上,严格按照《兰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进行预售报名,并从享受对象、工作程序和管理等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三是审查核准关。
对符合购房条件的人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先由区房管部门初步审核张榜公示后,报市房改办审核公示确认。
购房对象确认后,再按打分高低进行楼层分配购买。
综上所述,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一批居住困难户的住房问题首先得到了解决。
为推进我区住房保障工作,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居住困难,推动全区城市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适用房低收入者无力购买。
经济适用房作为保障性住房之一,应享受者是低收入家庭,按65m2,均价每平方米2300元计算,购一套房至少需要15万元左右,无论对哪一方都是一个不小的数目。
这样就形成了真正符合条件者买不起,买的起的人又不够条件的现象。
而且,现在开工建设的经济适用房远远超过了符合条件的购买者数量,这样将会造成建好的房子买不出去或者被不够购买资格的人买走,使一部分高收入的家庭占了政府优惠政策的便宜,而应该买到经济适用房住房的家庭的权益受到了侵犯。
(二)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经费紧张。
开展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实行三级审批二级公示,表格印制、档案管理、入户调查、公示等一系列工作都要产生大量费用,而这项工作又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经费缺乏致使处于廉租房保障工作最前沿的部分社区连基本费用都无法开支,尤其是贫困人员多、工作量大的社区更为突出。
为保证工作开展,经费都是在房改办的正常业务经费和社区的办公经费中挤占。
(三)相关政策不够完善,保障性住房缺乏明确的细化标准。
一是廉租房补贴申请户界定困难;二是危房鉴定困难;三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经济收入核定困难。
由于个人诚信体系的不健全,家庭收入来源多元化,使住房保障工作在准入审查、退出管理、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细分等方面核准困难。
目前只能以民政部门颁发的《最低生活保障》作为审核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的依据,不排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湘潭 有关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