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家庄责任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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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家庄责任状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责任,更好的保障与维护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全面实现上级管理部门和集团公司及本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控制指标,特制定2014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
山西柳林金家庄煤业有限公司通风副总工程师(签字):
山西柳林金家庄煤业有限公司通风科长(签字):
有效期限: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
通风科科长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
一、安全目标:
1、所辖范围内全年安全控制目标“零”死亡,重伤“零”,轻伤“零”。
2、无瓦斯煤尘事故。
3、“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达“省标”一级。
4、环境、质量“达标”、事故为“零”。
二、通风科长职责及机构、图纸、制度管理:
1、通风科长负责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灭火、监控校验、巷道维修、瓦斯抽放等“一通三防”工作。
对技术副经理负责。
2、通风科长负责全矿“一通三防”工作,向通风副总工程师负责,矿井必须有与采掘进度相适应的,真实的通风系统图、瓦斯监控系统图、防尘管路图、抽放系统图、避灾路线图等并及时填绘。
3、制定符合本矿实际的各种“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4、组织每月一次“一通三防”安全例会。
5、负责全矿的通风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每月组织一次矿井通风质量检查评比。
6、配合培训中心搞好特殊工种的培训工作。
7、负责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督、考核工作。
8、通风科下设通风队、瓦斯队、抽放队、监控中心。
三、通风技术管理:
1、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
2、进、回风巷道断面及风速符合要求,保证通风及行人畅通无阻。
3、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装及使用符合要求。
4、每一掘进头至少使用15KW以上局扇,不得穿裤叉,多头供风。
5、采、掘工作面不得采用采空区进、回风。
6、改变矿井通风系统,必须由技术副总经理批准,方可实施。
7、抽放系统按要求正常运行。
8、“一通三防”工作的现场管理必须达标。
9、掘进巷道两闭锁齐全,并保证起到作用。
10、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按要求达标。
四、设备、设施管理:
1、矿井必须有同等能力的两台主扇,主扇保证经常运转,备用主扇必须在10分钟内启动。
更换主扇必须经技术副总经理批准。
2、采掘工作面按要求安装“三专两闭锁”装置,并正常使用。
3、井上、下每一通风设施按技术副总经理指定的位置设置,质量、规格符合要求,任何人无权擅自拆除通风设施。
4、配备有足够数量的瓦检器、风速表等通风安全检测仪表,出具由有资质部门校正的合格证明。
5、必须安装有完善的瓦斯监控系统,出具由有资质单位对监控系统运行情况的鉴定结果。
6、每个采区必须设置至少一条专用回风巷,新开的掘进巷道,严禁单巷掘进,下井人员必须携带自救器。
五、通风管理:
1、至少每10天进行一次测风,其结果当日报技术副总经理。
2、进行矿井通风能力的核定工作,根据实测风量,报技术副总经理,要根据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计划风量及时调整风量。
3、以风定产、以瓦斯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瓦斯经常处于临界状态和超核定生产能力生产。
4、主扇必须连续运转并作好运行记录。
5、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要,井下硐室和工作面所配风量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并确保通风断面足够、巷道和工作面风速合理。
6、局扇的安装位置最低风速符合《规程》规定,不发生循环风,两台局扇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必须同时与工作面电源闭锁。
7、加强尾巷管理严格执行柳安监[2007]323号文件有关条例。
六、瓦斯管理:
1、严格执行瓦斯员巡回检查制度。
严禁空班漏检。
2、任何作业地点,严禁超限作业。
3、某一地点瓦斯超限必须停止该采区作业,总回风瓦斯超限停止全矿井作业。
4、瓦斯积聚严格按《规程》要求进行处理。
5、排放瓦斯必须有经批准的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
6、对井下出现的盲巷、采空区、古空区等废弃区必须及时密闭,专用回风巷和暂不使用的巷道要打好栅栏。
7、对井下密闭、抽放管理、尾巷、采煤工作面上下隅角实行“三断”。
七、煤尘管理:
1、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并坚持各作业点及转载点喷雾洒水。
2、定期对各条巷道进行刷白,清洗或清扫煤尘,防止煤尘堆积和飞扬。
3、按《规程》规定配齐隔爆设施。
4、定期开展巷道测尘工作,并整理记录,及时上报有关领导的审阅。
5、坚持使用水泡泥放炮作业,以减少煤尘飞扬。
八、防灭火管理:
1、严格执行检身制度,杜绝火源入井。
2、按《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要求配备消防器材,火区矿井严格按规程规定执行。
3、井下必须使用阻燃电缆、阻燃皮带。
各类开关都应按规定值整定并定期检修,防止过电流等引起设备火灾。
4、井下机电硐室、地面木材厂、材料库等存放易燃品的车间都必须配备沙箱沙袋、铁锹、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5、办公楼、单身楼按规定设置消防栓。
九、安全考核:
1、发生一起一人重伤事故,对所辖范围内相关责任人,对所辖范围内相关责任人,依据安全管理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2、通风科长擅自离岗,私自外出,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下井次数比规定的少一次罚本人100元。
3、对重大隐患处理不及时,经有关部门屡查屡不改的,发现一条,对所辖范围内相关责任人罚款1000-3000元。
4、对安全报表不及时上报或上报不属实的,发现一次罚该所辖范围内相关责任人200-500元。
5、不执行“五人联锁”安全责任制,发现一次罚该所辖范围内相关责任人500元。
6、每月三次安全检查绩效考核和质量标准化考核与工资挂钩当月兑现。
7、兑现时间:
当月兑现。
十、绩效考核:
1、科长每月下井天数不少于20天。
2、科长每月查隐患条数不少于22条,谁检查,谁负责落实。
3、科长每月查“三违”不少于10人次。
4、所辖范围质量标准化考核:
1月份标准分值:
一月份90分,每月以0.25分递增,12月份为93分。
5、按绩效考核制度当月兑现。
十一、事故处罚:
1、发生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相关责任人。
2、凡在年内前100天发生一起伤亡事故的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一律免职。
3、每月凡发生一起轻微伤事故,队长处罚现款400元,跟班队长600元,当班带班长和安全员各400元,带班矿级领导200员,分管矿长400元;所涉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200—1000元。
4、每月凡发生一起轻伤事故,队长处罚现款2400元,跟班队长3000元,当班带班长和安全员各2000元,带班矿级领导500员,分管矿长1000元;所涉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400—2000元。
5、每月凡发生一起轻微伤事故,队长处罚现款10000元,跟班队长10000元,当班带班长和安全员各4000元,带班矿级领导2000员,分管矿长4000元;所涉相关责任人2000—6000元,直接责任人开除出矿。
6、兑现时间:
当月兑现。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责任,更好的保障与维护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全面实现上级管理部门和集团公司及本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控制指标,特制定2014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
山西柳林金家庄煤业有限公司通风科科长(签字):
山西柳林金家庄煤业有限公司通风科副科长(签字):
有效期限: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
通风科副科长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
一、安全目标:
1、所辖范围内全年安全控制目标“零”死亡,重伤“零”,轻伤“零”。
2、无瓦斯煤尘事故。
3、“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达“省标”一级。
4、环境、质量“达标”、事故为“零”。
二、通风副科长职责及机构、图纸、制度管理:
1、通风副科长负责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灭火、监控校验、巷道维修、瓦斯抽放等“一通三防”工作。
对通风科长负责。
2、通风副科长负责全矿“一通三防”工作,向通风科长负责,矿井必须有与采掘进度相适应的,真实的通风系统图、瓦斯监控系统图、防尘管路图、抽放系统图、避灾路线图等并及时填绘。
3、制定符合本矿实际的各种“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4、组织每月一次“一通三防”安全例会。
5、负责全矿的通风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每月组织一次矿井通风质量检查评比。
6、配合培训中心搞好特殊工种的培训工作。
7、负责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督、考核工作。
8、通风科下设瓦斯队、通风队、抽放队、监控中心。
三、通风技术管理:
1、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
2、进、回风巷道断面及风速符合要求,保证通风及行人畅通无阻。
3、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装及使用符合要求。
4、每一掘进头至少使用15KW以上局扇,不得穿裤叉,多头供风。
5、采、掘工作面不得采用采空区进、回风。
6、改变矿井通风系统,必须由技术副总经理批准,方可实施。
7、抽放系统按要求正常运行。
8、“一通三防”工作的现场管理必须达标。
9、掘进巷道两闭锁齐全,并保证起到作用。
10、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按要求达标。
四、设备、设施管理:
1、矿井必须有同等能力的两台主扇,主扇保证经常运转,备用主扇必须在10分钟内启动。
更换主扇必须经技术副总经理批准。
2、采掘工作面按要求安装“三专两闭锁”装置,并正常使用。
3、井上、下每一通风设施按技术副总经理指定的位置设置,质量、规格符合要求,任何人无权擅自拆除通风设施。
4、配备有足够数量的瓦检器、风速表等通风安全检测仪表,出具由有资质部门校正的合格证明。
5、必须安装有完善的瓦斯监控系统,出具由有资质单位对监控系统运行情况的鉴定结果。
6、每个采区必须设置至少一条专用回风巷,新开的掘进巷道,严禁单巷掘进,下井人员必须携带自救器。
五、通风管理:
1、至少每10天进行一次测风,其结果当日报技术副总经理。
2、进行矿井通风能力的核定工作,根据实测风量,报技术副总经理,要根据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计划风量及时调整风量。
3、以风定产、以瓦斯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瓦斯经常处于临界状态和超核定生产能力生产。
4、主扇必须连续运转并作好运行记录。
5、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要,井下硐室和工作面所配风量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并确保通风断面足够、巷道和工作面风速合理。
6、局扇的安装位置最低风速符合《规程》规定,不发生循环风,两台局扇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必须同时与工作面电源闭锁。
7、加强尾巷管理严格执行柳安监[2007]323号文件有关条例。
六、瓦斯管理:
1、严格执行瓦斯员巡回检查制度。
严禁空班漏检。
2、任何作业地点,严禁超限作业。
3、某一地点瓦斯超限必须停止该采区作业,总回风瓦斯超限停止全矿井作业。
4、瓦斯积聚严格按《规程》要求进行处理。
5、排放瓦斯必须有经批准的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
6、对井下出现的盲巷、采空区、古空区等废弃区必须及时密闭,暂不使用的巷道要打好栅栏。
7、对井下密闭、尾巷、采煤工作面上下隅角实行“三断”。
七、煤尘管理:
1、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并坚持各作业点及转载点喷雾洒水;
2、定期对各条巷道进行刷白,清洗或清扫煤尘,防止煤尘堆积和飞扬;
3、按《规程》规定配齐隔爆设施。
4、定期开展巷道测尘工作,并整理记录,及时上报有关领导的审阅。
5、坚持使用水泡泥放炮作业,以减少煤尘飞扬。
八、防灭火管理:
1、严格执行检身制度,杜绝火源入井。
2、按《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要求配备消防器材,火区矿井严格按规程规定执行。
3、井下必须使用阻燃电缆、阻燃皮带。
各类开关都应按规定值整定并定期检修,防止过电流等引起设备火灾。
4、井下机电硐室、地面木材厂、材料库等存放易燃品的车间都必须配备沙箱沙袋、铁锹、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5、办公楼、单身楼按规定设置消防栓。
九、安全考核:
1、发生一起一人重伤事故,对所辖范围内相关责任人,处罚工资总额的10%;发生一起一人特重伤事故,对所辖范围内相关责任人,处罚工资总额的12%,发生一起一人轻伤事故,对所辖范围内相关责任人,处罚工资总额的8%。
2、通风副科长擅自离岗,私自外出,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下井次数比规定的少一次罚本人100元。
3、对重大隐患处理不及时,经有关部门屡查屡不改的,发现一条,对所辖范围内相关责任人罚款1000-3000元。
4、对安全报表不及时上报或上报不属实的,发现一次罚该所辖范围内相关责任人200-500元。
5、不执行“五人联锁”安全责任制,发现一次罚该所辖范围内相关责任人500元。
6、每月三次安全检查绩效考核和质量标准化考核与工资挂钩当月兑现。
7、兑现时间:
当月兑现。
十、绩效考核:
1、副科长每月下井天数不少于22天。
2、副科长每月查隐患条数不少于22条,谁检查,谁负责落实。
3、副科长每月查“三违”不少于10人次。
4、所辖范围质量标准化考核:
1月份标准分值:
一月份90分,每月以0.25分递增,12月份为93分。
5、按绩效考核制度当月兑现。
十一、事故处罚:
1、发生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相关责任人。
2、凡在年内前100天发生一起伤亡事故的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一律免职。
3、每月凡发生一起骨折轻伤事故,队长处罚现款10000元,跟班队长5000元;所涉及科室科长处置现款5000元。
4、每发生一起1人死亡事故,分责任扣除所辖范围内相关责任人年薪工资的20%。
5、凡发生两起死亡事故(1次1人)和一起两人死亡事故,分责任扣除所辖范围内相关责任人年薪工资的50%,对责任队长给予重处或撤职处分。
6、兑现时间:
当月兑现。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责任,更好的保障与维护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全面实现上级行业管理部门和集团公司及本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控制指标,特制定2014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
山西柳林金家庄煤业有限公司通风科科长(签字):
山西柳林金家庄煤业有限公司通风科科员(签字):
有效期限: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
通风科科员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
一、安全目标:
1、所辖范围内全矿安全目标“零”死亡,“零”重伤,无轻伤。
2、无瓦斯、煤尘事故。
3、“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达“省标”一级。
4、环境、质量“达标”、事故为“零”。
二、通风科科员职责及机构管理:
1、在通风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范围内“一通三防”工作,业务上对通风科长负责,填制与采掘相适应的通风系统图、瓦斯监控系统图、防尘管路图、避灾路线图及瓦斯抽放管路图等各种图纸。
2、负责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灭火、监控、维修巷道、校验、瓦斯抽放等“一通三防”队组的监督工作。
3、监督落实符合本矿实际的“一通三防”制度。
4、组织每月一次“一通三防”例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5、负责参与本矿的通风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每季组织一次矿井通风质量检查评比,并进行总结上报。
6、配合培训中心搞好特殊工种培训工作。
7、安全生产做到四不生产的原则
8、负责编制年、季、月通风作业计划,编制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年、季、月通风工作进行总结。
9、负责“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督、督促、落实、汇报工作对通风科长负责。
三、通风技术管理:
1、实行分工、分区域负责制,13人分两组:
一组负责测风、测尘;另一组负责瓦斯抽放,密闭前的瓦斯检查,在业务技术上精益求精、按章办事。
2、对校验工作负责,定期校验,要求各种仪表仪器灵敏可靠、准确无误,以便准确测定。
报警点必须准确,各地点探头安装位置必须合理,工作地点实行瓦斯电闭锁,报警矿灯定期校验,确保正常运行。
并做好各种记录。
3、负责抽放的科员,要求抽放正常运行,及时调节流量,保证抽放浓度和抽放量,并作好记录,及时填报各种记录台帐。
4、测尘员定期测定井下各地点空气中的粉尘测定浓度,填报。
监督防尘洒水。
5、“一通三防”工作现场管理必须达标,互相管理。
四、设备设施管理:
1、矿井必须有同等能力的两台主扇,保证正常运行。
备用风机必须10分钟内启动。
2、采掘工作面按要求安装“三专两闭锁”装置并正常运行。
3、井上下每一个通风设施按要求设置,质量规格符合标准。
4、派足瓦斯检查仪、报警矿灯、风速、风门传感仪,且有资质部门校正的合格证明。
5、监控中心能正确及时反馈井下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
6、对井上抽放泵运行、井下抽放运行全面负责,保证正常运行。
7、下井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
8、负责防尘洒水、隔爆水棚、水量、数量,各转载点喷雾的使用情况。
五、风量管理:
1、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以瓦斯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2、积极配合按时进行风量调整,通风能力核定工作。
六、瓦斯管理:
1、瓦斯员必须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3、任何作业地点严禁超限作业。
4、瓦斯积聚盲巷严格按《规程》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5、严格进行贯通排放瓦斯制度,坚持“一炮三检”、“一班三检”、“五人联签卡”制度。
严格执行监督密闭、抽放管路尾巷“三断”管理和采煤工作面上下隅角“三断”管理,防止杂散电流进入采空区。
6、按照柳安监文件有关条例监督尾巷管路,保证“通风系统”正常。
七、煤尘管理:
1、建立完善的煤尘洒水系统,并坚持各种作业地点及转载点的喷雾洒水。
2、定时对各巷道进行煤尘清洗。
3、按《规程》规定配齐隔爆设施。
4、定期粉尘测定。
八、防火管理:
1、严格执行防火及火区管理制度。
2、井下爆破管理必须执行有关规定。
3、井下电器设备管理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九、安全考核:
1、发生一起一人重伤事故,对所辖范围内相关责任人,处罚工资总额的10%;发生一起一人特重伤事故,对所辖范围内相关责任人,处罚工资总额的12%,发生一起一人轻伤事故,对所辖范围内相关责任人,处罚工资总额的8%。
2、通风科员擅自离岗,现场监督不到位,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下井次数比规定的少一次罚本人50元。
3、对重大隐患处理不及时,经有关部门屡查屡不改的,发现一条,对所辖范围内相关责任人罚款300-500元。
4、对安全报表不及时上报或上报不属实的,发现一次罚该所辖范围内相关责任人100-200元。
5、不执行“五人联锁”安全责任制,发现一次罚该所辖范围内相关责任人300元。
6、兑现时间:
当月兑现。
十、绩效考核:
1、通风科员每月下井天数不少于24天。
2、通风科员每月查隐患条数不少于24条,谁检查,谁负责落实。
3、通风科员每月查“三违”不少于10人次。
十一、事故处罚:
1、发生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相关责任人。
2、凡在年内前100天发生一起伤亡事故的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一律免职。
3、每月凡发生一起骨折轻伤事故,队长处罚现款10000元,跟班队长5000元;所涉及科室科长处置现款5000元。
4、每发生一起1人死亡事故,分责任扣除所辖范围内相关责任人年薪工资的20%。
5、凡发生两起死亡事故(1次1人)和一起两人死亡事故,分责任扣除所辖范围内相关责任人年薪工资的50%,对责任队长给予重处或撤职处分。
6、兑现时间:
当月兑现。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责任,更好的保障与维护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全面实现上级管理部门和集团公司及本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控制指标,特制定2014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
山西柳林金家庄煤业有限公司通风科科长(签字):
山西柳林金家庄煤业有限公司监控中心主任(签字):
有效期限: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
监控中心主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
一、安全目标:
1、所辖范围内全年安全控制目标:
死亡“零”,重伤“零”,轻伤“零”。
2、无瓦斯煤尘事故。
3、“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达“省标”一级。
4、环境、质量“达标”、事故为“零”。
二、监控、校验主任的职责及其制度管理:
1、负责矿井防治瓦斯、监控、校验、等“一通三防”工作。
2、制定符合所辖范围实际的各种“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3、负责参加每月一次“一通三防”例会。
4、负责监控、校验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三、通风技术管理:
1、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
2、进、回风巷道断面及风速符合要求,保证通风及行人畅通无阻。
3、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装及使用符合要求。
4、每一掘进头至少使用15KW以上局扇,不得穿裤叉,多头供风。
5、采、掘工作面不得采用采空区进、回风。
6、改变矿井通风系统,必须由技术副总经理批准,方可实施。
7、抽放系统按要求正常运行。
8、“一通三防”工作的现场管理必须达标。
9、掘进巷道两闭锁齐全,并保证起到作用。
10、瓦斯检查仪器和头灯标校必须符合规程要求的有关安全技术参数。
四、设备、设施管理:
1、矿井必须有同等能力的两台主扇,主扇保证经常运转,备用主扇必须在10分钟内启动。
更换主扇必须经技术副总经理批准。
2、采掘工作面按要求安装“三专两闭锁”装置,在工作面开工前必须投入正常使用。
3、井上、下每一通风设施按技术副经理指定的位置设置,质量、规格符合要求,任何人无权擅自拆除通风设施。
4、配备有足够数量的瓦检器、风速表等通风安全检测仪表,出具由有资质部门校正的合格证明。
5、必须安装有完善的瓦斯监控系统,出具由资质单位对监控系统运行情况的鉴定结果。
6、每个采区必须设置至少一条专用回风巷,新开的掘进巷道,严禁单巷掘进,下井人员必须携带自救器。
7、必须对校验工作负责,定期校验,要求各种仪器仪表和传感器灵敏可靠准确无误。
报警点断电、复电、浓度必须准确,各地点探头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规定,并做好各种记录。
五、通风管理:
1、至少每10天进行一次测风,其结果当日报技术副总经理。
2、进行矿井通风能力的核定工作,根据实测风量,报技术副总经理,要根据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计划风量及时调整风量。
3、以风定产、以瓦斯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瓦斯经常处于临界状态和超核定生产能力生产。
4、主扇必须连续运转并作好运行记录。
5、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要,井下硐室和工作面所配风量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并确保通风断面足够、巷道和工作面风速合理。
6、局扇的安装位置最低风速符合《规程》规定,不发生循环风,两台局扇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必须同时与工作面电源闭锁。
7、瓦斯传感器灵敏可靠消息实现瓦斯电闭锁。
六、瓦斯管理:
1、严格执行瓦斯员巡回检查制度。
严禁空班漏检。
2、任何作业地点,严禁超限作业。
3、某一地点瓦斯超限必须停止该采区作业,总回风瓦斯超限停止全矿井作业。
4、瓦斯积聚严格按《规程》要求进行处理。
5、排放瓦斯必须有经批准的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
6、对井下出现的盲巷、采空区、古空区等废弃区必须及时密闭,暂不使用的巷道要打好栅栏。
七、煤尘管理:
1、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并坚持各作业点及转载点喷雾洒水;
2、定期对各条巷道进行刷白,清洗或清扫煤尘,防止煤尘堆积和飞扬;
3、按《规程》规定配齐隔爆设施。
4、定期开展巷道测尘工作,并整理记录,及时上报有关领导的审阅。
5、坚持使用水泡泥放炮作业,以减少煤尘飞扬。
八、防灭火管理:
1、严格执行检身制度,杜绝火源入井。
2、按《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要求配备消防器材,火区矿井严格按规程规定执行。
3、井下必须使用阻燃电缆、阻燃皮带。
各类开关都应按规定值整定并定期检修,防止过电流等引起设备火灾。
4、井下机电硐室、地面木材厂、材料库等存放易燃品的车间都必须配备沙箱沙袋、铁锹、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5、办公楼、单身楼按规定设置消防栓。
九、安全考核:
1、发生一起一人重伤事故,对所辖范围内相关责任人,处罚工资总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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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家庄 责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