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动员会县长发言材料与社区经济发展的讲话稿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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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动员会县长发言材料与社区经济发展的讲话稿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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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动员会县长发言材料与社区经济发展的讲话稿汇编
社区矫正动员会县长发言材料与社区经济发展的讲话稿汇编
社区矫正动员会县长发言材料
今天,这次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是经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其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当前及今后全县的社区矫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为推进平安进程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刚才,县司法局局长同志安排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县人大副主任同志宣读了《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党办发〔〕144号)文件,我完全同意。
请大家认真领会,结合我县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我国探索改革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刑罚执行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载体,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更是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现实需要,对于探索完善中国特色刑罚执行制度,降低刑罚执行成本,提高刑罚执行效率,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和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符合“减少对抗、化解矛盾、以教育挽救失足者为本”的执法理念,有利于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减少罪犯关押数量,降低刑罚执行成本,符合以人为本和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对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我国刑罚制度发展的基本趋势。
社区矫正就是把那些不需要、不适宜监禁的服刑人员放在社区实施社会化矫正,避免“交叉感染”,努力减少因关押而引发的家庭破裂、孩子失教、老人无人赡养等社会不和谐因素,缓解社会矛盾。
同时,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不同特点,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帮助其解决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激发服刑人员自觉改造的积极性。
(三)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现实需要。
严厉打击犯罪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手段,宽缓刑罚、争取人心,更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长期战略。
实践证明,推行社区矫正制度,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重要载体。
没有社区矫正作为衔接和承载,宽严相济中宽的一面很容易失控,势必影响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深入贯彻和实施效果。
每一个罪犯身边都有亲属、邻里、朋友等一定数量的密切人群,刑罚的宽严不仅影响罪犯本人,而且对这些关系密切的人群也会产生重要影响。
对那些罪行轻微或者不适宜监禁的服刑人员实施社区矫正,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有利于化解他们的对抗情绪,促使其更好地悔过自新,最大限度地把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减少社会对立面,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向心力和认同感,有助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四)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刑罚执行制度的必然。
目前,社区矫正模式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刑罚实施的主要导向,这是文明执法、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
开展社区矫正可以加大教育改造力度,强化矫正对象回归社会后的自律能力,有利于构建家庭与社会和谐。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既体现了我国罪犯改造工作基本原则和司法工作传统优势的法律化、制度化,又顺应了世界刑罚制度的发展趋势,有利于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增强刑罚效能,合理配置执行刑罚资源,降低执行刑罚成本,有利于服刑人员的改造与回归社会。
二、理清思路,精心组织,扎实推动社区矫正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政法工作创新的关键所在。
我们要紧密结合“三个建设年”活动的开展,牢牢把握政法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政法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坚持执法为民,体现人民愿望、适应人民需要,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及民政、财政、人社等部门,既需要每个环节独立承担工作职责,又要有各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紧密衔接,连贯管理。
特别是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的沟通、协调、衔接、配合,做到工作流程规范统一,衔接配合准确到位,形成合力,确保矫正对象“收得下、管得住、跑不了”。
各乡镇综治维稳办要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措施;要认真做好各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把社区矫正工作放在政法综治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职能部门要积极参与;要把社区矫正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工作。
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承担起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协调责任,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研究,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规章制度、细化工作流程,正确行使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权、考核奖惩权和社区矫正宣告权,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和帮助。
审判机关要严格准确地运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解释,充分使用非监禁刑罚措施和减刑、假释等鼓励罪犯改过自新的刑罚执行措施。
对那些具备法定条件,人身危险性较低、适用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特别是在监管场所内比较突出的老病残犯、未成年犯、部分女犯、过失犯、偶犯,尽可能地运用缓刑、假释,让他们在社区服刑,以体现国家刑罚的宽容和人道,更好地化解消极因素。
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对可以适用社区矫正措施的案件,在判决前加强与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的沟通联系,将送审前评估调查和社区矫正庭审教育纳入审判程序中,并在宣判、宣告后,将判决书、裁定书及时抄送到有关社区矫正机构。
检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职责,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依法有序推进。
针对我县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少,社区服刑人员数量较多,矫正工作压力较大的实际。
为防止社区矫正工作出现疏漏,检察机关要积极介入社区矫正工作的各个环节,对涉及社区矫正案件,要加强法律监督,完善刑罚执行监督程序,对社区矫正工作相关的法律问题提出检察建议。
要严格把好法律文书关、执行监督关、跟踪检察关、释放解除关,及时查处社区矫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案件,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进行。
公安机关要积极支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预防和打击社区服刑人员的重新犯罪。
对违反监督考察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依法采取必要的治安处罚措施;对重新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要及时依法处理。
社区矫正工作启动后,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按照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工作职责,对违反监督考察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根据司法行政部门的建议及时依法处理。
财政、民政、人社等部门是社区矫正工作的直接保障服务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通力协作,加强配合,积极主动地关心、支持社区矫正保障机构。
财政部门要重点做好财力保障,切实解决好社区矫正经费问题。
人社、编制部门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机构、编制纳入工作范围,积极支持社区矫正管理机构的建设。
民政部门要及时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人社部门要协助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劳动技能培训,面向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就业指导。
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不断提高社会化程度。
各乡镇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志愿者为依托,鼓励社会团体和有识之士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多渠道的社区矫正监督、教育工作网络,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国家司法、刑罚执行、治安管理、社区管理、群众工作等诸多方面,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很强,要求很高。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分管领导要责无旁贷地担负起具体领导责任,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有效整合司法资源、行政资源、经济资源、社会资源等,努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合力抓,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队伍建设。
要在司法行政机关建立专门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的聘用、管理、考核、激励机制,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教育和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提高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提升保障水平。
要按照社区服刑人员数量测算成本,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经费、行政运行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等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健全制度,确保顺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四)加大舆论宣传。
社区矫正工作是新生事物,要大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舆论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作用和重要意义,使广大人民群众逐步转变观念,正确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认同和支持社区矫正工作,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落实工作责任。
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县刚起步,协调机构还不健全。
各乡镇要认清自己的工作职责,协调配合县公安认真组织乡镇派出所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对象的监督。
对违反规定的矫正对象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打击重新犯罪的矫正对象;县检察院要加强法律监督,完善刑罚执行监督程序,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进行;县人民法院要责令矫正对象在判决生效后及时到各乡镇司法所报到,做好法律文书的抄送工作;县司法局要做好牵头工作,组织协调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工作;各乡镇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工作,公、检、法、司要相互配合、密切合作,逐步完善社区矫正对象的交接程序,确保矫正对象无遗漏;县财政、编办、民政、人社、工商、税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要全力支持配合,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开展。
(六)加强督促检查。
各乡镇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加大督促、检查、指导力度,做到年初有安排部署,半年有检查考评,年终有考核验收。
县综治维稳办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内容。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因重视不够、执行不力,出现漏管脱管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全面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一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
让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为构建“平安、法制、和谐”做出积极贡献,为加快建设黔东北铁路交通枢纽和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安全保障。
社区经济发展的讲话稿
一、社区经济发展的特点
1、社区经济发展增长速度块,质量效益好。
随着政府及社会对社区经济发展的关注、各项优惠政策的出台,社区经济已经成为今后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速度令人瞩目。
2、社区经济具有社会功能特点,既可以服务社区,又可以方面居民。
3、街道经济规模小、门类全、机制活,是国有经济的有益补充,为城市经济注入新的活力。
二、发展社区经济包括哪些内容
(一)是大力发展群众物质和文化生活的产业,特别是发展需求稳、投资少、有效益的社区服务项目,把发展社区服务作为社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围绕居民生活多样化的需求,不断拓宽服务领域,要从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象的福利服务项目,逐步扩展到托老托幼、家政中介、文化娱乐、社区医疗、法律咨询等面向辖区居民的便民服务产业。
(二)发展城市基础管理的产业。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功能不断完善,对环卫、园林、环保、保安、物业等行业需求越来越迫切,要通过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引进市场机制,发展城市管理型经济,努力培育起点高、管理好的专业性服务公司。
(三)大力发展培植税源经济的产业。
要把社区经济发展同调整城市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个体经营经济密集结合起来,吸引各种所有制经济实体、大中小企业在社区投资。
发展各种经济实体,特别是第三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壮大经济增长总量,形成社区经济特色。
(四)大力发展提供更多工作岗位的产业。
社区经济是扩大再就业的有效途径,要着力拓宽社区就业门路,引导和帮助更多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在城市社区服务领域实现再就业;鼓励和支持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在社区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创办各种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企业等社区就业实体;鼓励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以个体、私营各种经济形式,兴办投资少、机制灵活、适应性强的社区服务型就业;鼓励企事业单位等兴办安置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为主的就业型中小企业、劳动就业服务型企业等社区就业实体,使社区经济领域成为下岗职工再就业的现实选择。
三、发展社区经济的制约因素是什么
社区经济发展,在全国来讲,不过十几年的时间,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的差异,使各地社区经济不同程度的出现发展慢、结构单一的趋势,究其原因是:
(一)街道及社区的责权利不相统一。
近年来,虽然国家一再强调将权利下放到社区,为社区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条件改善创造外部条件。
但是各地对街道及社区认识不同,使各地街道和社区的权利得不到保障。
有些地方,大量的工作事务压到街居,“上面千根线,下面一针穿”,居民需要街居解决的事情,街居只能起协调作用,却没有解决能力,使居民对街居的作用产生质疑,也使街居在开展工作等各方面受到阻碍。
(二)各部门对社区的了解和帮助远远不够。
随着社区宣传工作的深入,有些单位已经逐渐意识到发展社区经济的重要性。
但同时,一些重要部门的卡、拿、要现象依然严重,许多部门对社区工作不给予支持,使原本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不下放,甚至街居在和有些部门协调时,出现不重视、拖拉、积压等现象,使街居工作开展难上加难。
(三)整个社会对社区观念没有转变。
现在,提起居委会,很多人还停留在“带着红袖章的老大妈”的印象里,许多人对居委会究竟能做什么表示怀疑。
在招商引资方面,许多商家愿意将资金投在有发展前途的产业上,不愿意投资在刚起步的社区经济上。
(四)街居工作人员的经济观念及素质亟待提高。
很多人表示,他们愿意对社区经济进行投资,可是,街居工作人员常年坐在机关,缺乏竞争意识和基本的经济观念,提起经济发展方向、国家经济运行态势、社区经济发展策略以及社区管理体制问题,很少有人能给予专业性的回答和指导,经济能人少,有胆量、有气魄、有领导和把握整个区域经济走势的人少,已经成为制约社区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
四、今后发展社区经济的着力点在哪里
发展社区经济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统筹规划、协调发展,要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区发展规划,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安置下岗职工、城市建设、第三产业等发展重点,指导帮助社区居委会做好社区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和特色。
因地制宜,合理确定产业定位,统筹规划,保证社区建设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
(二)是政府引导、政策扶持。
要认真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扶持社区建设有关政策和措施,同时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优惠政策。
各部门有关部门对已经确定的社区建设服务项目,从资金、规划、立项、设施建设等方面应给予扶持,对安置下岗职工、残疾人就业的项目,要落实好工商登记、场地安排、税费减免、资金信贷等扶持政策。
街道在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的同时,搞好社区管理和服务,营造稳定的社区环境、优良的社区秩序,为辖区内各类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三)是推进社区服务产业化进程。
社区服务的产业化是社区经济发展内在动力,要实现社区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培育和增大社区经济,就要逐步实行社区服务的社会化、产业化、市场化,坚持有偿、低偿、无偿并举,福利性、互利性和经营性相结合,公办、民办一起上,不断探索新的服务形式和发展模式,增加街居税源,促进社区建设的良性循环。
(四)加大街居企业的改革力度。
随着产业机构的不断提升,新兴产业迅速崛起,原有的街居经济很难适应形势的发展,在发展社区经济过程中,应加大街居企业的改革力度,对原有的自办企业进行改组、改制,盘活自有资产,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实现街居经济向社区经济的转变。
(五)培养和吸纳广大经济人才,为社区经济发展创造条件。
要高度重视经济型人才的培养,时刻按照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为人才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开展各种经济知识讲座和培训,提高经济观念和把握全局的能力;条件适合的街居,可以从社会招聘“社区经济发展顾问”,从待遇等各方面提高标准,留住人才,为社区经济发展和两个文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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