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设计文件及深度要求.docx
- 文档编号:26785047
- 上传时间:2023-06-22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18.78KB
初步设计文件及深度要求.docx
《初步设计文件及深度要求.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初步设计文件及深度要求.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初步设计文件及深度要求
初步设计文件(建筑部分)
1、总则
初步设计文件的内容由初设文本和初设图纸两大部分组成。
其中初设文本中包括初设说明书、节能计算书、概算书。
2、初设文本
3、初设图纸
3.1总平面
3.1.1区域位置图(根据需要绘制)。
3.1.2总平面图
1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建筑红线或用地界限。
3场地四邻原有规划道路的位置(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和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建筑间距。
4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生化池等隐蔽工程用粗虚线表示),其中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应标注坐标(或定位尺寸)、名称(或编号)、层数。
5道路、广场的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停车场及停车位、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必要时加绘交通流线示意。
6绿化、景观及休闲设施的布置示意,挡土墙、护坡、排水沟的布置等。
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9说明栏内注写:
尺寸单位、比例、地形图的测绘单位、日期、坐标及高程系统名称(如为场地坐标网时,应说明其与测量坐标网的换算关系),补充图例及其他必要的说明。
3.1.3消防分析图
在总平面的基础上,重点表达消防车道、消防扑救场地等的布置。
3.1.4绿化布置图
在总平面的基础上,将布置绿化的场地标识出来,并应标注每个绿化地块的面积和总绿地面积。
3.1.5竖向布置图
1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值(或注尺寸)。
2场地四邻的道路、地面、水面,及其关键性标高。
3保留的地形、地物。
4建筑物、构筑物的名称(或编号)、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地上、地下层数及室内外设计标高。
5主要道路、广场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标高,场地的控制性标高和场地排水设计。
6用箭头或等高线表示地面坡向,并表示出护坡、挡土墙、排水沟等。
7指北针。
8注明:
尺寸单位、比例、补充图例等。
9本图可视工程具体情况与总平面合并。
10根据需要利用竖向布置图绘制土石方图及计算初土石方平衡。
3.1.6综合管网图
1全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平面位置、道路等,并标出主要定位尺寸或坐标,指北针(或风玫瑰图)等。
2各主要管线平面布置,标注主要管线方向、变(配)电站的位置、生物化学处理池等构筑物位置;
3场地内主要管线与城市管线系统连接点的控制位置。
4一般单体建筑可不出综合管网图。
初设总图审核要点:
总平面图
1用地红线是否与规划局审批的相一致。
()
2建筑布置是否满足规划规定的建筑红线(后退)要求,建筑与边界,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的间距是否符合《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如防火、防爆、卫生、安全间距等)。
()
3建筑场地出入口数量、道路宽度、内部通道出入口距城市道路交叉口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4建构筑物定位是否准确,建构筑物外形尺寸是否与建筑单体一致,有无洪水、滑坡等的影响及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
5交通组织是否顺畅、合理,车行道及停车库(场)出入口是否影响地面交通及人行安全,并符合规范规定。
()
6图例是否交待清楚。
()
消防分析图
1消防车道宽度、净空高度、消防车道布置、转弯半径、回车场尺寸、高层建筑消防“扑救面”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绿化布置图
1绿化布置是否符合总平面布置图一致。
()
2各绿地面积计算是否符合《重庆市都市区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要求。
()
3图例是否交待清楚。
()
竖向布置图
1竖向设计是否符合规划控制标高,场地外围的城市道路等关键性标高是否标注。
()
2竖向设计方案是否合理,场地标高与城市道路标高的关系是否合理,场地地面及道路的标高是否有利于排水。
()
3各设计标高标注是否齐全,道路坡长、坡度、地面坡度是否交待清楚。
()
3.2建筑
3.2.1平面图
1标明承重结构的轴线、轴线编号、定位尺寸和总尺寸。
2标明各房间的使用功能。
3绘出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配件,如非承重墙、壁柱、门窗(幕墙)、天窗、楼梯、电梯、自动扶梯、中庭(及其上空)、夹层、平台、阳台、雨棚、台阶、坡道、散水明沟等的位置,当维护结构为幕墙时,应标明幕墙与主体结构的定位关系。
4表示主要建筑设备的位置,如水池、卫生器具等与设备专业有关的设备位置。
5表示建筑平面或空间的防火分区和防火分区分隔位置和面积,宜单独成图。
6标明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及地上、地下各层楼地面标高。
7标明指北针(画在底层平面)。
8标明剖切线及编号。
9绘出有特殊要求的厅、室的室内布置,如家具的布置等;也可根据需要选择绘制标准层、标准单元或标准间的放大平面图及室内布置图。
10列出各类建筑设计规范要求计算的技术经济指标(也可在说明中列出)。
11标明图纸名称、比例。
3.2.2立面图
1选择主要立面绘制(每栋建筑不少于2个立面)。
2立面两端的轴线和编号。
3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部件的可见部分,如门窗(幕墙)、雨棚、檐口(女儿墙)、屋顶、平台、栏杆、坡道、台阶和主要装饰线脚等。
4平、剖面未能表示的屋顶、及屋顶高耸物、檐口(女儿墙)、室外地面等主要标高或高度。
5图纸名称、比例。
3.2.3剖面图
剖面图应剖在层高、层数不同、室内外空间比较复杂的部位(如中庭与邻近的楼层或楼梯及错层部位),剖面图应准确、清楚的标示出剖到或看到的各相关部分内容,并应表示:
1主要内外承重墙、柱的轴线及编号。
2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如地板、楼板、屋顶、檐口、女儿墙、吊顶、梁、柱、内外门窗、天窗、楼梯、电梯、平台、雨棚、阳台、地沟、地坑、台阶、坡道等。
3楼层地面和室外标高、以及室外地面至建筑檐口或女儿墙顶的总高度,各楼层之间尺寸及其他必要的尺寸等。
4图纸的名称、比例。
初设建筑单体审核要点:
平面图
1平面布置功能分区应明确,交通流线便捷,满足相关规范的基本要求。
()
2房间平面尺寸应满足相关规范的规定。
()
3楼梯、电梯、扶梯数量、位置、尺寸应满足相关规范的规定。
()
4卫生间、厨房、浴室的位置(四邻关系)和器具布置应满足相关规范的规定。
()
5各专业设备用房和管道及管道井位置、尺寸应如实表达。
()
6变形缝设置部位不应影响建筑使用功能。
()
7满足防火、人防、节能、无障碍设计要求(审查要点详见相关篇章)。
()
立剖面图
1房间层高或净高尺寸应满足相关规范的规定。
()
2立面高度尺寸应满足规划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
3满足防火要求(审查要点详见相关篇章)。
()
分项内容:
通用要求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1民用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2使用人数的确定应符合3.7.1;3.7.2的规定。
3建筑突出物限制应符合4.2.1条的规定。
4建筑高度控制应符合4.3.1;4.3.2的规定。
5平面布置应符合6.1.1的规定。
6层高和室内净高应符合6.2的规定。
7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应符合6.3的规定。
8厕所、盥洗室和浴室应符合6.5的规定。
9台阶、栏杆设置应符合6.6.1;6.6.3(1、4)的规定。
10楼梯、电梯、扶梯、自动人行道应符合6.7;6.8的规定。
11墙身和变形缝应符合6.9.4;6.9.6的规定。
12屋面设计应符合6.13.2的规定。
13管道井、烟道、通风道和垃圾管道设计应符合6.14.1;6.14.4的规定。
无障碍设计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1办公、科研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8.1,8,2的规定。
2商业、服务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8.8的规定。
3居住区,居住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7的规定。
4建筑物无障碍设计内容应符合3的规定。
办公楼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
1办公建筑分类应符合1.0.3规定。
2电梯设置应符合4.1.3;4.1.4规定。
3走道设计应符合4.1.9;4.1.11规定。
4办公室、会议室的净高面积指标应符合4.1.11;4.2.3;4.3.2规定。
5公用厕所应符合4.3.6规定。
6设备用房设置应符合4.5.4;4.5.8;4.5.9;4.5.10;4.5.13规定。
地下工程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1地下工程的防水设计资料搜集应符合3.1.7规定。
2地下工程防水设计内容应符合3.1.8规定。
3防水等级应符合3.2规定。
4防水混凝土的设计抗渗等级应符合4.1.4规定。
旅馆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90
1建筑布局应符合3.1.2规定。
2锅炉房、冷却塔布置应符合3.1.6规定。
3客房卫生间设计应符合3.2.3四至七规定。
4客房部分室内净高应符合3.2.4规定。
5门厅和会议室应符合3.3.1;3.3.3规定
6厨房、洗衣房、设备用房应符合3.4.1至3.4.3规定。
汽车库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1建筑分类应符合1.0.4规定。
2坡道式汽车库内的坡道设计应符合4.1.6规定。
3坡道式汽车库内通车道设计应符合4.1.7;4.1.8;4.1.12的规定.
4坡道式汽车库室内最小净高应符合4.1.13的规定。
5坡道式汽车库的汽车出入口设计应符合4.1.14的规定。
6坡道式汽车库的功能设置应符合4.2.13的规定。
商店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
1建筑分类应符合1.0.4规定。
2营业部分的公用楼梯、坡道和自动扶梯应符合3.1.6;3.1.8规定。
3设系统空调或采暖的商店营业厅的建筑构造应符合3.1.11规定。
4营业厅的净高应符合3.2.4规定。
5大中型商店顾客卫生间设计应符合3.2.12(三)规定.
托儿所、幼儿园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
1托儿所、幼儿园规模划分应符合1.0.3的规定。
2生活用房设计应符合3.1.4;3.1.5;3.1.7;3.2.1的规定。
3服务用房设计应符合3.4.1的规定。
4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布局应符合3.4.2;3.4.3的规定。
住宅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1功能设置应符合5.1.1的规定。
2卫生间设计应符合5.1.3;5.1.4的规定。
3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应符合5.1.6的规定。
4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的宽高尺寸应符合5.2.1的规定。
5楼梯梯段、踏步尺寸应符合5.2.3的规定。
6住宅的公共出入口设置应符合5.2.4的规定。
7电梯设置应符合5.2.5的规定。
8地下室功能安排应符合5.4.1的规定。
9住宅地下机动车库应符合5.4.2的规定。
10室内环境设计应符合7.1.1至7.1.6;7.2.2;7.2.4的规定。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1套内空间设计应符合5.1至5.8的规定。
2共用部分设计应符合6.1至6.10的规定。
3室内环境设计应符合7.1至7.5的规定。
《小套型住宅设计规范》DBJ50-079-2008
1套型设计与分类应符合3.1.1;3.1.2的规定。
2厨房设计应符合3.3.2的规定。
3C、D类无前室卫生间门应符合3.4.3的规定。
4住宅层高应符合3.6.1的规定。
5套内入口过道净宽应符合3.8.1的规定。
6安全出口设计应符合4.0.1和4.0.2的规定。
7通廊式小套型住宅建筑楼梯间形式应符合4.0.3的规定。
8内走道、疏散楼梯、疏散外门的净宽应符合4.0.4的规定。
9高层小套型住宅建筑的户门设置应符合4.0.5的规定。
10电梯配置标准应符合5.0.1的规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初步设计 文件 深度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