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二建建筑实务案例题知识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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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二建建筑实务案例题知识要点
2014年二建建筑实务案例题知识要点
一、结构施工测量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主轴线内控基准点的设置;
2.施工层的放线与抄平;
3.建筑物主轴线的竖向投测;
4.施工层标高的竖向传递。
二、开挖前,应根据支护结构形式、挖深、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周围环境、工期、气候和地面载荷等资料制定施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监测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三、验槽的主要内容
(1)位置、尺寸、槽底深度。
(2)槽壁、槽底土质类型、均匀程度,基坑土质及地下水情况。
(3)是否有旧建筑物基础、古井、古墓、洞穴、地下掩埋物及地下人防工程。
(4)槽边坡外缘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基坑开挖对建筑物稳定是否有影响。
(5)天然地基验槽应检查核实分析钎探资料,桩检合格。
四、在初凝前对混凝土进行二次振捣:
提高混凝土与钢筋的握裹力;增加混凝土密实度;使混凝土抗压强度提高,从而提高抗裂性。
.大体积混凝土裂缝的控制
(1)优先选用低水化热的矿渣水泥拌制混凝土,并适当使用缓凝减水剂。
(2)在保证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前提下,适当降低水灰比,减少水泥用量。
(3)降低混凝土的入模温度,控制混凝土内外的温差(当设计无要求时,控制在25℃以内)。
(4)及时对混凝土覆盖保温、保湿。
(5)可在基础内预埋冷却水管,通入循环水,强制降低混凝土水化热产生的温度。
(6)在拌合混凝土时,还可掺入适量的微膨胀剂或膨胀水泥,使混凝土得到补偿收缩,减少混凝土的温度应力。
(7)设置后浇缝。
当大体积混凝土平面尺寸过大时,可以适当设置后浇缝,以减小外应力和温度应力;同时,也有利于散热,降低混凝土的内部温度。
(8)大体积混凝土可采用二次抹面工艺,减少表面收缩裂缝。
五、基坑降水应编制降水施工方案,其主要内容为:
井点降水方法;井点管长度、构造和数量;降水设备的型号和数量;井点系统布置图;
井孔施工方法及设备;质量和安全技术措施;降水对周围环境影响的估计及预防措施等。
六、模板及支架设计应包括的主要内容(加)
1.模板及支架的选型及构造设计。
2.模板及支架上的荷载及其效应计算。
3.模板及支架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验算。
4.绘制模板及支架施工图。
七、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原则
(1)符合合同或招标文件的要求;
(2)开发、使用“四新”;
(3)实现均衡施工,达到合理的经济技术指标;
(4)推广建筑节能和绿色施工;
(5)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个管理体系有效结合。
八、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
施工合同,施工图纸,主要规范、规程,主要图集,主要标准,主要法规,地质勘察报告,企业的各项管理手册、施工工艺标准、程序文件等。
九、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内容
(1)编制依据;
(2)工程概况;
(3)施工部署;(4)施工进度计划;
(5)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6)主要施工方法;
(7)施工现场平面布置;(8)主要施工管理计划。
十、施工部署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目标
2.重点和难点分析
3.工程管理的组织
包括管理的组织机构,项目经理部的工作岗位设置及其职责划分。
大中型项目宜设置矩阵式项目管理组织结构,小型项目宜设置线性职能式项目管理组织结构,远
离企业管理层的大中型项目宜设置事业部式项目管理组织。
4.进度安排和空间组织
5.“四新”技术
“四新”技术包括: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6.资源投入计划
7.项目管理总体安排
十一、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工程施工场地状况;
(2)拟建建(构)筑物的位置、轮廓尺寸、层数等;
(3)工程施工现场的加工设施、存贮设施、办公和生活用房等的位置和面积;
(4)布置在工程施工现场的垂直运输设施、供电设施、供水供热设施、排水排污设施和临时施工道路等;
(5)施工现场必备的安全、消防、保卫和环境保护等设施;
(6)相邻的地上、地下既有建(构)筑物及相关环境。
十二、合理施工程序和顺序安排的原则(加)
1.先安排相应的准备工作;
2.首先进行全场性工程的施工,然后进行单位工程的施工;
3.三通工程应先场外后场内,由远而近,先主干后分支,排水工程要先下游后上游;
4.先地下后地上和先深后浅的原则;
5.主体在前,装饰在后;
6.尽可能实现相邻工种的最大限度搭接。
十三、土方开挖,分层分段依次开挖,机械挖土时,如深度在5m以内,可一次开挖,在接近设计坑底高程或边坡边界时应预留20~30cm厚的土层,用人工开挖和修坡。
超挖时,不准用松土回填到设计高程,应用砂、碎石或低强度混凝土填实至设计高程。
土方开挖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高程、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情况,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十四、专项施工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编制依据;
3)施工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十五、灌注桩成孔的深度控制:
1)摩擦型桩:
以高程为主,以贯人度控制为辅。
2)端承型桩:
贯人度为主,以高程控制为辅。
在同一工程项目中,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连续三次进场检验均合格时,其后的检验批量才可以扩大一倍。
十六、下列情况的钢材,应进行全数抽样复验:
1)国外进口钢材;
2)钢材混批;
3)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4)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
5)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6)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十七、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与施工管理资料,
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实验报告;
4、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参建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并符合要求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十八、“三级教育”:
进公司(厂)、进项目部(车间)、进班组。
(公司级:
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企业主管领导负责
项目部:
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主要危险因素及安全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项目经理实施
班组:
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防护用品的性能和使用班组长实施)
十九、基坑支护安全控制要点
(1)支护方案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工)、总监签字。
(2)支护结构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3)基坑支护结构(包括支撑等)的实际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必须控制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4)控制好基坑支护与降水、止水帷幕等施工质量,并确保位置正确。
(5)控制好基坑支护、降水与开挖的顺序。
(6)控制好管涌、流沙、坑底隆起、坑外地下水位变化和地表的沉陷等。
(7)控制好坑外建筑物、道路和管线等的沉降、位移。
二十、基坑施工应急处理措施
1.渗水或漏水:
1)坑底设沟排水、引流修补;
2)密实混凝土封堵;
3)压密注浆;
4)高压喷射注浆。
2.水泥土墙位移超过设计值:
1)采用水泥土墙背后卸载;
2)加快垫层施工;
3)垫层加厚;
4)加设支撑。
3.支撑式支护结构墙背土体沉陷:
1)增设坑内降水设备降低地下水;
2)进行坑底加固;
3)垫层随挖随浇;
4)加厚垫层或采用配筋垫层;
5)设置坑底支撑。
4.邻近建筑物沉降:
跟踪注浆的方法。
二十一、一般脚手架检查与验收程序
1.脚手架的检查验收应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施工、技术、安全、作业班组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参加。
2.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和验收:
1)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3)每搭设完6~8m高度后。
(4)达到设计高度后。
(5)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与大雨后。
(6)寒冷地区土层开冻后。
(7)停用超过一个月的,在重新投入使用之前。
3、脚手架检查内容
1)杆件的设置和连接;
2)地基、底座;
3)扣件螺栓;
4)24m以上的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
5)架体安全措施;
6)是否有超载
二十二、现浇混凝土工程模板支撑系统的选材及安装要求
1.立柱底部支承结构必须具有支承上层荷载的能力。
2.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加)
3.在安装立柱的同时,应加设水平拉结和剪刀撑。
(加)
4.所有水平拉杆的端部均应与四周建筑物顶紧顶牢。
无处可顶时,应于水平拉杆端部和中部沿竖向设置连续式剪刀撑(加)
二十三、影响模板钢管支架整体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立杆间距、水平杆的步距、立杆的接长、连墙件的连接、扣件的紧固程度。
二十四、保证模板拆除施工安全的基本要求
1.现浇混凝土结构模板拆除要求:
1)承重模板,应在与结构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强度达到规定要求时,方可拆除。
2)后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底模必须在预应力张拉完毕后,才能进行拆除。
2.拆模之前必须要办理拆模申请手续。
3.模板拆除顺序:
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的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架。
4.吊运大块或整体模板时,竖向吊运不应少于两个吊点,水平吊运不应少于四个吊点。
二十五、操作平台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1.移动式操作平台台面不得超过10m2,高度不得超过5m。
台面脚手板要铺满钉牢;
台面四周设置防护栏杆;平台移动时,不允许带人移动平台。
2.悬挑式操作平台安装时不能与外围护脚手架进行拉结,应与建筑结构进行拉结。
3.操作平台上要严格控制荷载,应在平台上标明操作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使用过程中不允许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
二十六、交叉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1.交叉作业人员不允许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不满足要求时,设置安全隔离层进行防护。
2.在拆除模板、脚手架等作业时,作业点下方不得有其他作业人员,防止落物伤人。
3.拆下的模板等堆放时,不能过于靠近楼层边沿,应与楼层边沿留出不小于1m的安全距离,码放高度也不宜超过1m。
二十七、施工现场照明用电
1.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
2.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下36V。
3.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4.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5.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
二十八、物料提升机安全控制要点
1.物料提升机的基础应,浇筑300mm(C20混凝土)厚条形基础。
2.为保证物料提升机整体稳定采用缆风绳时,高度在20m以下可设1组(不少于4根),高度在30m以下不少于2组,超过30m时不应采用缆风绳锚固方法,应采用连墙杆等刚性措施。
3.物料提升机架体外侧应沿全高用立网进行防护,在建工程各层与提升机连接处应搭设卸料通道,通道两侧应按临边防护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
4.各层通道口处都应设置常闭型的防护门。
二十九、外用电梯安全控制要点
1.安装和拆卸作业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取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2.外用电梯的安全装置:
制动器,限速器,门联锁装置,上、下限位装置,断绳保护装置,缓冲
装置等
3.电梯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置牢固的防护栏杆。
4.外用电梯在大雨、大雾和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应停止使用。
三十、塔式起重机安全控制要点
1.安装和拆卸作业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取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2.塔吊的安全装置:
力矩限制器,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吊钩保险,卷筒保险,爬梯护圈
3.多塔作业时,塔机间应保持安全距离。
4.遇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将吊钩升起
三十一、施工安全检查评定项目
1.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检查评定保证项目:
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救援。
一般项目应包括: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持证上岗、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安全标志。
(2)安全技术交底检查评定内容:
1)书面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应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施工栋号分部分项进行;
3)安全技术交底应结合施工作业场所进行交底;
4)安全技术交底应签字确认。
(3)安全检查检查评定内容: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检查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3)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1)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查;
2)分包合同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3)分包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
三十二.文明施工
文明施工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
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管理、现场办公与住宿、现场防火。
一般项目应包括:
综合治理、公示标牌、生活设施、社区服务。
三十三、施工招标的主要管理要求
1、下列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5)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3.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3、、施工投标的主要管理要求
投标文件一般包括经济标和技术标
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
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d内退还。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和投标人串投,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lO%以下的罚款;取消1~2年的投标资格;
三十四、招标的几个时间
1.从招标公告发出到招标文件购买截止之日的时间至少为5天;
2.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d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d。
(5+15=20)
4.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d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5.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5人以上单数,技术经济专家不少于2/3;业主专家不能多于1/3;一般项目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特殊项目由招标单位确定。
三十五、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招标条件要求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施工许可证,
并为独立的法人实体;
2)类似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3)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4)在最近3年没有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
5)近几年有较好的安全纪录,投标当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特大安全事故;
6)荣誉情况。
三十六、资格预审的主要内容有:
1)投标单位组织机构和企业概况;
2)近3年完成工程的情况;
3)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4)资源方面情况(财务、管理人员、劳动力、机械设备等);
5)其他奖惩情况
三十七、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并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中没有约定,按下列规定实施:
1)材料、设备涨幅超过招标时基准价格5%以上由发包人承担。
2)施工机械使用费涨幅超过10%以上由发包人承担。
4.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规费和税金,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比例)。
三十八、合同价款的约定
1.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
适用于虽然图纸不完备但是采用标准设计的工程项目;
固定单价可调合同:
适用于工期长、施工图不完整、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
的工程项目。
2.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
适用于规模小、技术难度小、工期短(一般在一年之内)的工程项目。
可调总价合同:
适用于虽然工程规模小、技术难度小、图纸设计完整、设计变更少,但是工期一
般在一年之上的工程项目。
3.成本加酬金合同:
适用于灾后重建、新型项目或对施工内容、经济指标不确定的工程项目。
三十九、合同价款的调整
1.合同价款调整情形:
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
2)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
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
2.变更估价程序: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14d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后7d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
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后14d内审批完毕。
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应计人最近一期的进度款中支付。
四十、变更价款原则: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变化幅度超过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原则,由合同当事人进行商定。
四十一、预付款额度的确定方法
1.百分比法:
按年度工作量的一定比例确定,建筑工程不超过25%,安装工程不超过10%,30万以内的小项目可不付预付款。
2.数学计算法:
年度施工天数()
年度施工天数按365天计算,材料储备天数包括在途天数、加工天数、保险天数等。
四十二、工程进度款的计算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
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十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
《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
四十四、施工合同文件的构成(解释顺序)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四十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3.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的
四十六、合同缺陷的处理原则
价款或报酬约定不明确条件下的合同履行
1.执行政府定价的,在合同约定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的价格计价。
2.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到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履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履行。
3.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到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履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履行。
四十七、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原则分担承担:
(1)工期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承发包双方人员的伤亡损失,分别由各自负责;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四十八、施工现场消防车道(加)
1.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不宜小于5m,且不宜大于40m;
2.消防车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
3.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3)下列建筑应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除设置回车场外,还应设置临时消防救援场地:
1)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在建工程;
2)建筑工程单体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在建工程;
3)超过10栋,且为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
四十九、现场消防安全教育、技术交底和检查(加)
1.防火安全教育内容:
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术方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的主要内容;
2)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性能及使用、维护方法;
3)扑灭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4)报火警、接警的程序和方法。
2.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或环节;
2)施工过程应采取的防火措施及应配备的临时消防设施;
3)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及注意事项;
4)逃生方法及路线。
3.消防安全检查内容:
1)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是否落实;
2)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实;
3)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存在违章操作,电、气焊及保温防水施工是否执行操作规程;
4)临时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5)临时消防车道及临时疏散设施是否畅通。
五十、文明施工管理基本要求
1.现场必须实施封闭管理,一般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市区主要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
2.现场出入口明显处应设置“五牌一图”,即:
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牌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3.现场的施工区域应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防护措施,在建工程内严禁住人。
4.泥浆和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放。
2A320092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
五十一、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合格的标准:
1.有关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
2.应有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
3.观感质量验收合格;
4.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五十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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