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技术发明奖推荐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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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技术发明奖推荐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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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技术发明奖推荐书
浙江省技术发明奖推荐书
推荐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专业评审组:
奖励类别:
项目名称
(中文)
主要完成人员
主要完成单位
(本省第一完成单位盖章)
推荐单位
(盖章)
推荐书可否公示
推荐奖励等级
项目初评的建议奖励等级低于推荐等级时
尊重初评结果撤回
主题词
学科分类
1
代码
2
代码
技术管理领域
所属国民经济行业
任务来源
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不超过150汉字)
授权发明专利
(件)
其它知识产权
(件)
科技成果登记号
项目起止时间
起始:
完成:
推荐书版本:
二、项目简介
主要技术内容、授权知识产权情况、技术指标、应用推广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不超过1000汉字)
三、主要技术发明
国内外发展背景、技术发明的关键技术内容,国内外同类技术的主要参数比较(不超过4页,按模板下载填写后,装订到此处。
此部分DOC格式电子文档要求单独上传)
四、第三方评价
评价结论、检测结果等(不超过1200汉字)
五、直接经济效益、推广应用情况和社会效益
1、本项目技术发明近3年直接应用经济效益(单位:
万元)
单位名称
年
年
年
销售收入
税收
利润
销售收入
税收
利润
销售收入
税收
利润
合计
注:
1.推荐一等奖、二等奖项目的销售收入、税收和利润须提供审计报告,三等奖须提供完成单位财务部门核准的财务证明(可以不是完成单位)、无直接经济效益,可以不填此栏。
2本项目发明专利推广应用情况
应用单位名称
应用单位联系人、电话
应用时间
应用方式
所应用的专利在第十部分中目录序号
转让金额
(万元)
合计
注:
1.发明专利转让或实施许可须提供技术转让或实施许可合同。
2.无发明专利转让或实施许可可以不填写此栏。
3.社会效益和间接经济效益(不超过600汉字)
注:
应说明本项目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和健康水平、提高国民科学文化素质和培养人才等方面所起的作用
六、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获奖项目名称
时间
奖项名称
奖励等级
授奖部门(单位)
本表所填科技奖励是指:
1.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设立的科技奖励;
2.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科技奖励。
七、项目第一完成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
出生地
民族
性别
政治面貌
技术职称
行政职务
文化程度
最高学位
所学专业
现从事专业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移动电话
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参加本项目起止时间
起始:
截止:
对本项目技术发明的贡献(不超过300汉字)
声明:
本人严格按照《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相应规定,省科学技术厅对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如实提供了本推荐书及其相关材料,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技成果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推荐书中主要创新内容、列入计数的知识产权和发表的论文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国家、省科技奖励项目或本年度其它推荐项目中使用。
如有不符,本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签名:
年月日
项目第二完成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
出生地
民族
性别
政治面貌
技术职称
行政职务
文化程度
最高学位
所学专业
现从事专业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移动电话
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参加本项目起止时间
起始:
截止:
对本项目技术发明的贡献(不超过300汉字)
声明:
本人严格按照《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相应规定,省科学技术厅对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如实提供了本推荐书及其相关材料,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技成果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推荐书中主要创新内容、列入计数的知识产权和发表的论文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国家、省科技奖励项目或本年度其它推荐项目中使用。
如有不符,本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签名:
年月日
项目第三完成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
出生地
民族
性别
政治面貌
技术职称
行政职务
文化程度
最高学位
所学专业
现从事专业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移动电话
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参加本项目起止时间
起始:
截止:
对本项目技术发明的贡献(不超过300汉字)
声明:
本人严格按照《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相应规定,省科学技术厅对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如实提供了本推荐书及其相关材料,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技成果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推荐书中主要创新内容、列入计数的知识产权和发表的论文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国家、省科技奖励项目或本年度其它推荐项目中使用。
如有不符,本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签名:
年月日
其他完成人情况
排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技术职称
工作单位
本人签名
八、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传真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通讯地址
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
对本项目技术发明的支撑作用情况(不超过300汉字)
声明:
本单位严格按照《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相应规定,省科学技术厅对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如实提供了本推荐书及其相关材料,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技成果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推荐的项目主要创新内容、列入计数的知识产权和发表的论文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国家、省科技奖励项目或本年度其它推荐项目中使用。
如推荐项目发生争议,将积极配合工作,协助调查处理。
如有不符,本单位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
年月日
项目第二完成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传真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通讯地址
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
对本项目技术发明的支撑作用情况(不超过300汉字)
声明:
本单位严格按照《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相应规定,省科学技术厅对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如实提供了本推荐书及其相关材料,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技成果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推荐的项目主要创新内容、列入计数的知识产权和发表的论文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国家、省科技奖励项目或本年度其它推荐项目中使用。
如推荐项目发生争议,将积极配合工作,协助调查处理。
如有不符,本单位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
年月日
项目第三完成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传真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通讯地址
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
对本项目技术发明的支撑作用情况(不超过300汉字)
声明:
本单位严格按照《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相应规定,省科学技术厅对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如实提供了本推荐书及其相关材料,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技成果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推荐的项目主要创新内容、列入计数的知识产权和发表的论文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国家、省科技奖励项目或本年度其它推荐项目中使用。
如推荐项目发生争议,将积极配合工作,协助调查处理。
如有不符,本单位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
年月日
九、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意见(不超过150汉字)
声明:
我单位严格按照《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相应规定,省科学技术厅对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对推荐书内容及全部附件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确认该项目符合《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推荐条件,推荐材料全部内容属实,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技成果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推荐的项目主要创新内容、列入计数的知识产权和发表的论文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国家、省科技奖励项目或本年度其它推荐项目中使用。
如推荐项目发生争议,愿意协助调查处理。
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作为推荐单位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推荐单位公章
年月日
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
授权项目名称
知识产权
类别
国别
授权号
注:
请不要录入未授权发明专利,以及授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等。
十一、主要论文、专著及论文专著他引情况(不超过10篇)
作者
论文专著名称/刊物
年卷页码
(X年X卷X页)
SCI他引次数
他引
总次数
承诺:
上述用于报奖的知识产权、论文(专著)情况,已征得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发明人或论文(专著)作者同意。
第一完成人签字:
《浙江省技术发明奖推荐书》填写要求
《浙江省技术发明奖推荐书》是省技术发明奖评审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评审依据,应严格按省科学技术厅年度推荐通知,按照推荐书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的要求,如实填写。
对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限时进行补正,经补正后仍然不合格的项目,将不提交评审。
《浙江省技术发明奖推荐书》包括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2种形式。
电子版推荐书包括主件(第1至第11部分)和附件(第12部分),须按要求在线填写和上传。
推荐书主件从推荐系统中直接生成并打印,内容应与电子版推荐书相关内容一致,其中,1份推荐书主件和所有附件装订成册,附件大小规格应与推荐书一致,勿再另附加封面,页面大小为A4(高297毫米,宽210毫米),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57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
《浙江省技术发明奖推荐书》填写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专业评审组:
依据《省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专业评审组评审范围》,由系统自动生成。
2.奖励类别:
选择技术发明类填写。
技术发明类项目是指在产品、工艺、设计、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有重大技术发明,“产品”是指各种仪器、设备、器械、工具、零部件以及生物新品种等;“工艺”是指工业、农业、环境保护和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各种技术方法;“设计”是指综合社会、经济、技术、艺术、心理、生理等各种因素,对产品进行规划的技术;“材料”是指用各种技术方法获得的新物质等;“系统”是指产品、工艺、设计和材料的技术综合。
不包括仅依赖个人经验与技能、技巧又不可重复实现的技术。
3.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应当紧紧围绕项目核心发明技术内容,简明、准确地反映出主要技术内容和特征,项目名称中一般不用xx研究、企业名称等字样。
项目名称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0个汉字。
4.主要完成人员:
主要完成人员排序应按照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每项人数不超过6人。
本栏目所列的主要完成人员应对本项目主要技术发明做出贡献的人员,课题的验收(评审、鉴定)专家不能作为该项目主要完成人员。
5.主要完成单位:
主要完成单位应符合《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条件,即完成人在技术发明时的工作单位,并按照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
主要完成单位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要求所填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每项不得超过3个。
6.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指组织推荐项目的各市、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及其他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
7.推荐奖励等级:
推荐奖励等级要求推荐单位对照《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省技术发明奖项目等级评定标准要求推荐。
8.主题词:
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3个至7个与推荐项目技术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词,每个词语间应加“;”号。
9.学科分类名称:
学科分类名称是评审工作中确定专业评审组、遴选评审专家的主要依据,应以推荐项目的《主要技术发明》为依据,以《主要技术发明》所涉及学科的先后顺序填写,不得超过2个学科名称。
10.所属国民经济行业:
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按推荐项目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填写相应的门类。
国家标准(GB/T4754—2002)规定国民经济行业分20个门类:
(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C)制造业;(D)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H)批发和零售业;(I)住宿和餐饮业;(J)金融业;(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S)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T)国际组织。
11.任务来源:
任务来源按项目任务的来源填写相应的类别:
A.国家计划:
指正式列入国家计划项目,A1、国家科技攻关计划,A2、863计划,A3、973计划,A4、其他计划;
B.部委计划:
指国家计划以外,国务院各部委下达的任务;
C.省、市、自治区计划:
指国家计划以外,由省、市、自治区或通过有关厅局下达的任务;
D.基金资助:
指以基金形式资助的项目,D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D2、其他基金;
E.企业:
指由企业自行出资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
F.国际合作:
指由外国单位或个人委托或共同研究、开发的项目;
G.自选:
指本基层单位提出或批准的,占用本职工作时间研究开发的项目;
H.其他:
指不能归属于上述各类的研究开发项目,如:
其他单位委托、非职务项目;
12.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
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指上述各类研究开发项目列入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
要求不超过300个汉字。
13.授权发明专利(项):
授权发明专利指直接支持该项目发明成立的已授权发明专利数。
列入计数的专利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国家、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或本年度其他推荐项目中使用过的。
14.授权的其他知识产权(项):
授权的其他知识产权指直接支持该项目发明成立的除发明专利外其他授权的知识产权数,如授权的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等。
列入计数的知识产权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国家、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或本年度其他推荐项目中使用过的。
15.项目起止时间:
起始时间填写立项、任务下达、合同签署等标志项目开始研发的日期;完成时间填写运用本项目技术发明创造形式的产品正式投产日期。
二、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是项目主要技术内容、授权专利情况、技术经济指标、应用推广及效益情况等内容。
要求不超过1000个汉字。
三、主要技术发明
本栏目是推荐项目的核心内容,也是评价项目、遴选专家、处理异议的主要依据。
主要技术发明应以支持其发明创造成立的旁证材料为依据(如:
专利、论文、专著等,其中:
专利不超过12件,论文不超过10篇),简明、准确、完整地阐述项目的立项背景,技术内容中前人没有的、具有创造性的关键技术,客观、详实地对比当前国内外同类技术的主要参数、效益及市场竞争力等。
技术发明点按重要程度排序。
使用word单独编辑,单独上传。
要求不超过4页,装订时放在项目简介后面。
书写格式:
一、研究背景。
二、主要技术发明:
技术发明点X,XXXX,学科分类,支撑发明专利名称、发明人;论文专著名称、作者。
三、国内外同类技术的主要参数比较。
核心发明点必须取得授权知识产权。
四、第三方评价
第三方评价是指本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和具有直接利益相关者之外的第三方对本项目技术发明内容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或公信力的评价,如他人在学术刊物或公开场合发表的对本项目主要技术发明的学术性评价意见,以及国家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验收意见、鉴定结论等。
五、直接经济效益、推广应用情况和社会效益
1.本项目发明专利近3年直接应用经济效益:
本项目发明专利直接应用或通过转让(实施许可)应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可以不是完成单位)。
如果技术应用仅对相关产品或服务产生部分影响,需考虑技术应用的贡献率,并在填报说明中要对技术贡献率的测算依据和完整的计算过程进行详细说明。
填报数据应有真实来源和支撑证据,相关支撑材料在提交应用证明时应一并提供。
推荐一等奖、二等奖项目的销售收入、税收和利润须提供审计报告,三等奖须提供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的财务证明。
2.本项目拥有的发明专利推广应用情况:
推广应用的发明专利须是第十栏所填写的发明专利,包括已转让或实施许可还没有实施的发明专利。
3.社会效益:
应说明本项目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和健康水平、提高国民科学文化素质和培养人才等方面所起的作用
六、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应填写①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设立的科技奖励;②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科技奖励。
对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规定不能设立的国家部门奖励,不得填入此栏目。
七、主要完成人员情况表
《主要完成人员情况表》是评价完成人员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应按表格要求逐项填写。
“工作单位”指项目完成人员现在所在工作单位(可以不是完成单位)。
“曾获国家、省科技奖励情况”一栏中,应如实写明本人曾获国家、省科技奖励项目名称、奖种名称、奖励等级、获奖时间及获奖排名等内容。
如果内容过多,不能全部填写下,则应优先填写与本次被推荐项目有关的和获奖时间较近的相关方面情况。
“对本项目技术发明的贡献”一栏中,应写明本人对该项目《主要技术发明》栏中所列第几项创新做出了创造性贡献,本人在该项技术发明工作中投入的工作量占本人工作总量的百分比,并列出支持本人的贡献的旁证材料。
该旁证材料应是支持本项技术发明的附件材料之一,如授权发明专利、公开发表论文(专著)等,要求不超过300个汉字。
前三完成人员必须在“声明”栏目本人签名处签名,其它完成人员在主要完成人员表中签字,如因特殊情况本人暂时无法签名,需提交推荐单位文字说明,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随推荐书一并报送省科技厅。
八、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指本项目完成技术发明时,完成人员所在单位,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是核实本项目所列完成单位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应在“对本项目技术发明的支撑作用”一栏中,写明本单位对本项目做出的主要贡献。
完成单位必须在“声明”栏目法人签字,并在单位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性质”分为:
A.研究院所:
A1.转制研究院所A2.非转制研究院所;B.学校;C.社会团体;D.事业单位;E.国有企业;F.民营企业;G.其他。
九、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应认真审阅推荐书材料、审查完成人和完成单位资格,审核所填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后,根据本项目技术发明、技术经济指标、发明创造转让情况、应用情况,并参照浙江省技术发明奖授奖条件,写明推荐理由和建议等级。
确认推荐材料真实、有效后,在声明栏处加盖单位公章。
十、主要知识产权目录
指直接支持本项目技术创新点已授权的知识产权(不超过12件)。
其中知识产权类别:
1.有效发明专利;2.计算机软件著作;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国(区)别:
1.中国;2.美国;3.欧洲;4.日本;5.中国香港;6.中国台湾;7.其他。
应将其编号及名称填入表中。
十一、主要论文、专著及论文专著他引的情况
填写不超过10篇项目相关的主要论文、专著及他引情况。
十二、主要附件
1、电子版附件
按以下顺序排列,合计不超过40页(不包括论文)。
(1)核心知识产权证明(不小于3件):
指已获授权且仍然有效的发明专利证明材料,包括发明专利说明书首页和权力要求书。
(2)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
指验收鉴定、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和批准文件等。
提供复印件即可。
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相关行业如:
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等。
相关项目必须提交批准文件复印件,且审批时间应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
(3)应用证明:
指本项目整体技术的应用单位提供的应用证明,且能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已正式应用2年以上(即2012年12月31日以前应用)。
应用证明须加盖应用单位(法人单位)公章。
可选择重要的、有代表性的提供。
(4)知情同意报奖证明:
指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10篇代表性论文(专著)作者、通讯作者,发明专利发明人出具的知情同意报奖证明。
(5)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
完成人涉及不同的完成单位时,应提交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简要叙述完成人在项目中的合作经历,包括合作时间、方式、产出及佐证材料等,由第一完成人声明对上述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签字。
(6)经济效益证明。
(7)知识产权实施许可或转让证明。
(8)代表性论文专著:
指主件第十一部分所列的代表性论文专著,总数不超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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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 技术 发明奖 推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