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艺术实践中心项目舞台灯光音响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精编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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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艺术实践中心项目舞台灯光音响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精编定稿
山东艺术学院艺术实践中心项目
舞台灯光音响采购及安装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SDAK-SZC-001
招标单位:
山东艺术学院
代理机构:
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4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6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
一、说明9
二、招标文件10
三、投标文件编制11
四、投标文件递交17
五、开标与评标18
六、合同签订22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律师见证费22
八、处罚、质疑23
九、保密和披露24
十、解释权24
第三部分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25
一、A包(舞台灯光设备)25
1、舞台灯光系统货物需求一览表25
2、舞台灯光系统专用技术要求30
二、B包相关要求39
1、项目设计概述39
1.1舞台音响设计指导思想39
1.2采用标准39
1.3舞台音响主要内容40
1.4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41
1.5本项目方案特点41
2、扩声声场设计41
3、调音控制系统42
4、音源、话筒及周边设备42
5、舞台管理系统43
6、音响设备清单45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53
一、合同协议书54
二、合同条款57
第五部分附件75
附件一:
投标函75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76
附件三:
报价一览表77
附件四:
投标详细报价表78
附件五:
货物描述一览表83
附件六:
技术偏离表84
附件七:
商务偏离表85
附件八: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86
附件九: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87
附件十: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88
附件十一:
售后服务人员配备表89
附件十二:
投标/履约保证金退付表90
附件十三:
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91
附件十四:
封面格式92
第六部分评标办法94
A包评分细则(满分100分)98
B包评分细则(满分100分)101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
山东艺术学院艺术实践中心项目舞台灯光音响采购及安装。
二、招标编号:
SDAK-SZC-001
三、招标范围:
山东艺术学院艺术实践中心项目舞台灯光音响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深化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至交付使用及后续服务(包括所有货物的包装、运输和保险、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检验、验收配合、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及备品备件供应、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等售后服务)。
四、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
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万元)
A包
舞台灯光设备采购及安装
1、供应商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壹级资质或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的专业舞台灯光设计、安装及调试甲级资质;
3、供应商自201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单独承接过一项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的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的剧院、剧场、演播厅等类似舞台灯光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供应商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供应商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6、供应商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的重大违法记录、行政处罚记录:
供应商没有行贿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工程无出现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24
B包
舞台音响设备采购及安装
1、供应商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壹级资质或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的专业舞台音响设计、安装及调试甲级资质;
3、供应商自201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单独承接过一项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的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的剧院、剧场、演播厅等类似舞台音响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供应商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供应商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6、供应商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的重大违法记录、行政处罚记录:
供应商没有行贿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工程无出现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76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16年12月2日9时00分至2016年12月8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7175号山东兴业集团一层
3、方式:
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请携带以下资料到代理机构验购、买招标文件。
供应商须完成以上事项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报名需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经营证件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供应商业绩合同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供应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4、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6年12月26日13时30分至2016年12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68号燕子山庄1号楼第二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6年12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68号燕子山庄1号楼第二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山东艺术学院
地址:
济南市长清区紫薇路6000号
联系人:
刘学信
联系方式:
0531-
2、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7175号山东兴业集团一层
联系人:
林素琴
联系方式:
发布人:
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6年12月2日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
山东艺术学院艺术实践中心项目舞台灯光音响采购及安装
项目地点:
济南市长清区紫薇路6000号山东艺术学院长清校区
招标范围:
山东艺术学院艺术实践中心项目舞台灯光音响系统工程的深化设计、产品供货、系统安装、调试运行、检验、验收配合、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等一条龙服务。
质量标准:
合格
供货期:
山东艺术学院艺术实践中心项目计划2018年5月竣工投入使用。
本次采购的设备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2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须先配合采购人进行深化设计、预留预埋准备等相关服务工作。
2
项目建设规模
山东艺术学院艺术实践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19520平方米,总投资约9997万元,包含美术馆和实践剧场两部分:
美术馆含有美术展览馆、名家作品(部分文物)陈列室、美术收藏室(画库)等内容;实践剧场即为中心剧场(约1100座)。
剧场采用镜框式舞台结构,主要由主舞台和两侧侧舞台组成。
主舞台台口宽16m,高11m,主舞台宽56.7m,进深24m,栅顶距舞台面26.2m,左侧侧舞台宽11.25m,右侧侧舞台宽11.25m,进深24m。
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
供应商资格
要求
A包:
1、供应商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壹级资质或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的专业舞台灯光设计、安装及调试甲级资质;
3、供应商自201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单独承接过一项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的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的剧院、剧场、演播厅等类似舞台灯光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供应商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供应商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6、供应商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的重大违法记录、行政处罚记录:
供应商没有行贿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工程无出现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包:
1、供应商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壹级资质或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的专业舞台音响设计、安装及调试甲级资质;
3、供应商自201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单独承接过一项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的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的剧院、剧场、演播厅等类似舞台音响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供应商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供应商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6、供应商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的重大违法记录、行政处罚记录:
供应商没有行贿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工程无出现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6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7
踏勘现场
供应商自行踏勘
8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9日10时00分前(,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
9
采购人书面澄清修改的时间
2016年12月9日17时00分前
10
偏离
商务标不允许偏离,技术标允许正偏离
1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1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10万元/包
开户名称:
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齐鲁银行济南济钢支行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最后期限:
2016年12月19日16:
00前,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13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电子文档(优盘,含投标文件全部内容)1份。
14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15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封面及投标函等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6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时间:
2016年12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68号燕子山庄1号楼第二会议室
17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18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6年12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68号燕子山庄1号楼第二会议室
19
评审方法
综合评估法
20
采购预算
A包采购预算:
824万元,B包采购预算:
676万元。
各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按废标处理。
21
招标人
招标人:
山东艺术学院
联系人:
刘学信
电话:
0531-
22
招标代理单位
代理人:
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7175号山东兴业集团一层
联系人:
林素琴
一、说明
1.招标人
系指山东艺术学院
2.招标代理机构
系指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合格供应商
3.1具有本项目深化设计、生产、制造、供应、安装、调试服务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投标。
3.2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的重大违法记录、行政处罚记录:
供应商没有行贿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工程无出现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等.
3.3具有相应的资质。
A包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壹级资质或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的专业舞台灯光设计、安装及调试甲级资质;B包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壹级资质或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的专业舞台音响设计、安装及调试甲级资质。
3.4A包供应商201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单独承接过一项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的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的剧院、剧场、演播厅等类似舞台灯光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B包供应商201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单独承接过一项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的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的剧院、剧场、演播厅等类似舞台音响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供应商所投设备必须保证来源合法。
4.货物定义
4.1“货物”系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4.2“进口产品”系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4.4本项目B包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5.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本招标文件共分五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项目说明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附件
7.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7.1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7.2招标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发给要求澄清的供应商。
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任何时候,招标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用补充文件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
该澄清和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将向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所有供应商发出。
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
7.4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与开标时间,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供应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通知。
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编制
8.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8.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翻译文件,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
8.4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5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限期提供加盖公章的翻译文件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9.投标文件构成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9.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单项设备的资格、资质等证明文件;
(5)供应商所投设备是进口产品的,必须保证设备的来源合法;若中标,在货物验收的同时必须提供该设备的海关进口证明、产品合格证书和商检证明;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以上除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还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单独密封。
9.2投标报价文件
(1)投标函;(必须放在投标文件的第1页)
(2)报价一览表(附件三);
(3)投标详细报价表(附件四);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表格及资料
9.3技术标文件
(1)项目深化设计方案;
(2)设备描述及产品介绍;(主要设备需要提供彩页)
(3)项目施工方案;
(4)施工保证措施;
(5)设备调试方案;
(6)设备验收方案;
(7)有关工期、质量、文明施工、服务等方面措施及承诺;
(8)技术偏差表;
(9)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10)投标图纸(图纸部分可以单独成册)
9.4商务文件
(1)供应商简介;
(2)供应商企业综合实力一览表:
包括供应商技术力量、生产加工能力、供货能力、生产工艺、生产加工设施的证明文件等。
近3年的主要用户、质量评定情况、业主电话等;
(3)近五年(2011年以来)已验收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附合同复印件及所附合同复印件的明细表)
(4)目前正在实施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5)近两年(2014、2015年度)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6)企业获奖情况;
(7)供应商提供技术及售后服务计划及承诺;
(8)人员培训计划及承诺;
(9)优惠条件、合理化建议以及对自身承建本工程的有利条件和优势说明。
(10)商务条款偏离表;
(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9.5若供应商同时参加两个包的投标,两个包须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10.投标报价
10.1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设备为人民币报价。
本次报价采用设备清单报价(含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和项目措施费清单报价(主要为运输安装及管理费等)。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会得到批准。
10.2除非招标人通过补充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按设备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报出单价、合价和投标总价。
如果单价与合价不符,以单价为准,如果合价与总价不符,则以合价为准。
投标报价应包括深化设计、外购、外协、配套件、零部件、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油漆、包装、保险、相关手续费、报关费等、管理、检验、运输、装卸、设备保管、安装、调试、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成品保护、培训、考察、配合、验收、检测、图纸资料、软件及技术服务、后续保修服务、总包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风险等全部费用,如少报、漏报视为已含在其他费用中。
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10.3中标人应与土建施工单位搞好协调配合。
10.4总包管理费用:
合同价款的3%(不含设备费),由中标单位支付给总包单位。
该费用所对应的配合工作为:
工地现场通道和保卫、水电接入(另装表计量,水电费由中标单位自理)、提供未拆除的脚手架、管线预埋配合、按图纸进行洞口预留等。
若供应商提出上述范围之外的配合工作,则所需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0.5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中还应包括下列费用,如少报、漏报视为已含在其他项目中:
1)所有设备运行所需要的配件的费用,供应商必须保证本项目所有系统按照技术要求的标准正常运行。
2)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量具的费用。
3)安装、调试、培训及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
4)进口货物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完全由供应商承担。
5)专利使用费等知识产权费用。
6)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
10.6中标单位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除招标人提出变更外,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0.7在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提出变更,因变更而发生的费用据实调整。
若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出的变更或修改,中标单位必须接受。
10.8本次招标的投标总价最高不应超过招标人发布的预算价格,超过预算,将作废标处理。
供应商应根据本方的实力及对技术规格理解,以提高本项目的综合性价比为目标,合理提高设备配置的水平。
10.9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但为全面实现舞台灯光、音响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除外,如投标文件中未列明这些设施或措施的费用,该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
10.10除招标文件中明确由招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零部件外,供应商不得将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列为选购项,否则,评标时将把这部分价格计入其投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这部分价格将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除非该选购项已在开标时由供应商声明,且在开标价格中增加),且这种扣除不计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货物数量及服务变更规定的幅度内。
10.11供应商不得将从第三方采购的设备的随机备品、备件列为需要另行收费的备品、备件,否则在授予合同时将从授标对象的投标价格中扣除这部分费用(视为这些备品、备件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容中),但在计算评标价时这部分费用将不予扣除。
10.12投标报价表中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
1)对投标货物报出厂价或仓库交货价,报价除应包括所要缴纳的增值税和其他税,还应包括对以下(a)、(b)两项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
(a)报出厂价的货物在制造或组装时使用的部件和原材料是从境外进口的;
(b)报仓库交货价的货物是从境外进口的。
2)供应商应根据产品的技术状况列出质量保证期内随机备品备件的清单和价格,并将该备品备件价格计入投标总价,若所提供的产品无需备件,则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否则评标时将用其他有效标中备品备件的最高价加到其投标价上;无论供应商在上述分项报价中列明的数量及价格多少,在质保期内招标人均无需为维护维修保养所需的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另行支付费用;
3)按合同要求提供的相关软件和技术资料的费用;
4)货物从出厂地或仓库运抵项目现场所发生的内陆运输费及保险费(以下简称为“内陆运保费”);
5)所有伴随服务的费用;
6)工程用水、用电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业主提供施工临时电源和水源,但其二次驳接和计量表具应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7)按招标人的要求支付业主人员赴现场接受培训和参加验收等的费用。
8)为履行合同所需的所有其他费用,若有应分项列明。
10.13供应商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相应填写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备注处注明。
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价格。
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0.14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
此项不计入总报价。
11.投标文件装订与编写
11.1供应商必须将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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