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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预评价作业指导书
K概述及标准
1・1概述
本作业指导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有关法律;依据《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6号令)、《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3)1346号文)等有关部门规章;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等有关标准规定了本公司实施安全预评价项目的总体内容及基本作业程序利方法,为安全评价人员规范实施安全预评价项目、编制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提供指导。
1・2安全预评价依据的标准、文件等
1.2.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3.7.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12.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3.5.1);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3.6.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3.7.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1996.10.30);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7.29);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14.7.29)o
1.2.2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规章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6号);
♦《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11]162号文件);
♦《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
♦《关于修改增加“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报告书”部分内容的通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安监监察[2012132号);
♦《关于加强煤矿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81161号);
♦《关于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81176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133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卬发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J15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2115号);
♦《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财企[2012]16号;
♦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办法和核定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晋煤办发[2014164号);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156号);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311346号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管司办字[20041127号);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111163号文件);
♦《关于国有煤矿防治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规定》(煤办字第142号文);
♦《关于印发〈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矿字[20051133号文);
♦《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116号);
♦《关于加强煤矿企业供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煤矿[2006]251号);
♦《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资质管理办法〉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1819号);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
2007]44号);
♦《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瓦斯抽采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081167号);
♦《关于加强煤矿企业供电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煤矿[20061251号);
♦《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定(修订)〉的通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煤监办字[2009181号)。
1.2.3标准、规范
♦《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
♦《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
♦《煤矿安全评价导则》(煤安监技装安[2003]114号);
♦《煤、泥炭地质勘探规范》(DZ/T0215-2002);
♦《煤矿安全规程》(2016年版);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15);
♦《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发改运行[20051819号);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AQ1056-2008);
♦《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2006);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基本要求》(AQ1049-2008);
♦《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AQ1018-2006);
♦《矿井防灭火规范》(试行);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
1055-2008);
♦《矿井通风安全装备标准》(GB/T50518-2010);
♦《矿山救护规程》(AQ1008-2007);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12719-1991);
♦《预抽回采工作面煤层瓦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效果评价方法》(MT/T1037-2007);
♦《矿井抽放瓦斯工程设计规范》(MT5018-96);
♦《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
♦《煤矿瓦斯抽采基木指标》(AQ1026-2006);
♦其他有关国家标准、规程、规范、规定和技术标准等。
1、2.4安全预评价依据的技术资料及批复文件等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
3、作用
规定了本公司实施安全预评价项目的总体内容及基本作业程序和方法,为安全评价人员规范实施安全预评价项目、编制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提供指导。
4、安全预评价内容
在煤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或初步设计批复后,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的内容,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5、安全预评价程序
安全预评价程序一般包括:
风险分析;签订合同;任命项目组长、成立项目组、下达评价任务书;编制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计划评审;前期准备;现场勘查;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初稿;现场复查;安全评价报告定稿;报告-:
级审核;安全评价报告评审;报告审批出版;资料归档。
图1安全预评价程序:
6、前期工作
6.1前期调查
签定项目合同(或参与投标)之前,由安全评价部组织,首先对拟被评价煤矿进行前期调查(《前期调查表》),调查内容如下:
6.1.1有效、合法证件是否完善,相关证明材料或文件是否齐全。
6.1.2矿方能否提供安全评价所需要的相关批复、技术数据、资料、设计文件等。
6.1.3目前是否存在系统不完善或重大隐患,能否在评价期间得到整改。
6.1.4客户是否提出不合法、不合理的耍求。
6.2安全评价风险分析
6.2.1质量技术部负责人组织并主持,对拟接受的评价项目及初步达成的签订合同意向进行风险分析会议。
6.2.2参加部门和人员:
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质量技术部、安全评价部、计划财务部、技术专家等人员。
6.2.3风险分析内容
⑴被评价项目的基本情况、需进行的评价类别、项目规模、地理位置、周边环境、企业性质及合法性、行业风险特征等情况;
⑵被评价煤矿的安全管理现状,分析评价过程中应重点关注的重大危险源和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给评价工作带来的风险,提出规避风险措施;
⑶被评价煤矿的技术、经济性分析,与客户协商的评价费用是否
合理、符合标准;
⑸评价项目组的人员组成及专业技术力量配备情况分析。
根据项目规模确定专业配备人数;为了保证评价的质量,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根据评价项目实际情况确定聘请技术专家的参与人数和技术专家的重点工作内容;
⑹根据项目承担的风险,做出评价项目可行性分析结果,最终确定是否承担该项目。
6.2.4由质量技术部根据风险分析人员的意见进行风险分析记录并注明日期,质量技术部负责人批准,表式见《风险分析表》。
6.2.5项冃风险分析全体人员应在会议中签字,《会议签到表》(附
后)。
6.3签订合同
6.3.1根据风险分析得出的结论,由安全评价部负责与客户签订评价合同。
6.3.2查看合同文本是否规范、清楚,合同内容是否全面、完善,符合安全评价的有关规定。
6.3.3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要求,保证合同公平合理。
6.3.4执行合同期间,如有合同变更或(解除)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安全评价部按相关要求负责填写《合同变更(解除)通知单》,并报负责人批准后,将修改内容及吋通知评价部及与之有关人员。
6.3.5如客户的要求与合同之间有差异时,应与客户及时沟通,并在工作开展前得到解决。
6.3.6合同执行完毕后,安全评价部应及时整理险分析结果、客户要求、标书、合同文本及传真、电话记录等相关文件,与项目其他资料一并移交质量技术部存档。
7.任命项目组长、组建评价项目组.下达评价任务书
7.1任命评价项目组组长,组长由安全评价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任命。
见评价项目组组长任命书。
7.2按照风险分析结果的内容,根据被评价煤矿的性质、规模,组建评价项目组,由项目组长提出项目组成员及技术专家组成建议,并进行分工,报评价部负责人批准。
7・3接收煤矿企业的建设项冃安全预评价委托书,并领取由评价部负责人批准的《评价项目任务书》(附后),明确该组成员组成、专业构成及分工,见《评价项目组成员组成与分工表》(附后),确保评价人员专业配置能够满足项目要求,有同类型企业评价经验的评价人员优先参与。
如个別专业人员不足时,应选择相应专业的技术专家参加,并赴现场开展评价工作。
8、制定安全评价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计划评审
由项目组长指定评价人员编制具体的《评价工作计划》,安全评价项目实施计划应体现评价工作各个阶段(内容、步骤)完成时间,经评价部负责人审核后批准执行。
内容如下:
8.1依据合同内容要求,制定《评价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2项目实施计划编制日期。
8・3委托方名称、所评价项冃类别。
8.4项目组成成员包括项目组长、评价人员、技术专家。
8.5《评价工作计划》,除上述内容外,还应着重反映实施评价项目工作各阶段的内容、步骤利所需的时间要全面、有序。
8.5.1前期准备工作的内容和计划完成时间。
8.5.2赴现场考察、勘查、检查需用的吋间。
8.5.3收集、获取矿方有关设计、批复、有效检测、检验的数据、资料等需用的时间。
8・5・4识别与分析评价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1)・划分评价单元;
(2).根据项冃的特点和划分的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
(3).按照项目组成员专业分工编制评价报告草稿。
8.5.5现场复查的计划和安排
⑴根据对前次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进行复查;
⑵按要求对于需要整改项分期实施现场复查。
8.5.6修改完善评价报告草稿、做出评价结论需用的吋间
8.5.7撰写评价报告,审核定稿的计划完成时间
8.5.8报告三级审核、出版的计划完成时间
8.5.9项目资料整理归档的计划完成时间
内容详见《评价工作计划》(附后)。
8.6项目实施计划评审
针对每一个评价项目实施计划进行评审,由质量技术部负责组织对项冃实施计划进行评审,就计划是否完善、可行性进行评审,主要审查:
&5.1根据项目所涉及到的专业情况,搭配相应专业人员和技术力量是否能够满足评价需要;
&5・2制定的评价程序是否符合《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和《煤矿安全评价导则》(煤安监技装字〔2003〕114号)的要求;
8.5.3项目实施计划要否全面、有序。
内容详见《项目实施计划评审表》(附后)。
8.6安全评价项目实施计划应与客户沟通,并认可。
9、准备阶段
9.1明确评价对象及其评价范围;
9.2根据被评价项目的特性,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等,技术标准内容除通用标准外,还应根据行业进行收集。
9.3备齐有关安全评价所需的技术装备。
10、现场勘查
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评价项目的特性进行现场考察、监测、勘察、询问等收集现场资料,并对重要设施拍摄(影像资料)。
10.1资料收集
收集获取评价项目有关设计和有效的检测、检验数据,作为评价真实性的依据,确定评价方法。
10.1.1安全预评价所需提供资料
序号
文件名称
备注
1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图纸资料)
项目初步设计(含图纸资料)(资源整合矿提供)
2
建设项目的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批复文件、资源整合有关文件(资源整合矿提供)
3
项目地质勘查报告(含图纸资料和表格)
4
地质勘查报告的审查批准文件
5
矿井采空区和相邻矿积水、积气、火区调查报告;地面水害调查,需要发改委核准的提供瓦斯抽采利用方案
6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及评审文件
7
在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8
《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9
《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卬件(改扩建、水平延深、技术改造矿井)
10
⑴评价项目开采煤层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
⑵评价项目开采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资料
⑶评价项冃开采煤层瓦斯含量鉴定(或瓦斯等级鉴定)资料
⑷瓦斯抽放设计批复(如有)
⑸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料(如有)
11
煤矿要求进行安全预评价的委托书
12
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13
需矿方文字说明的事项:
⑴建设项目性质(新建、改扩建、水平延深、技术改造)⑵矿方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除以上资料外,还应收集被评价项目相关的专业、安全方面的知
识、图书和资料,以使评价有更强的专业性和针对性。
10.2现场检查主要对生产工艺的所有涉及环节对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安全规程进行逐项检查。
各专业组对本单元评价范围和内容,按照现场和矿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汇总,填写《评价项目现场基本数据收集记录》(附后)、《安全评价现场勘查记录》(附后),由委托方人员及评价人员签字确认。
10.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进行辨识、辨别、分析危
险、有害因素,确定危险、有害因素存在的部位、存在的方式以及事故发生的途径和变化规律。
10.4将现场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评价企业整改。
11.编写报告
依据安全评价通则、预评价导则和山四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安全
预评价的要求精神,经评价部项目负责人审定后,按照建设项目方案
的内容和预评价的实际需要划分为:
11.1概述
主要对安全预评价的对象、范围、目的、依据和安全预评价工作程序与过程进行描述,将矿井项目概况和矿井开拓方案进行概述。
11・2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11.2.1危险、有害因素的定义
危险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
有害因素是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
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指客观存在的危险、有害物质或能量超过临界值的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11.2.2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
根据煤矿的开拓、采煤方法、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周边环境及
矿井自然安全条件等特点,应用评价方法识别和分析生产过程中的危
险、有害因素和事故隐患。
主要识别的内容包括:
矿井瓦斯、煤尘、水害、水灾、压力显现、
提升运输、电气、爆破作业、机械伤害、高空坠落、职业危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11・3类比工程评价分析
评价组成员根据预评价项目的实际情况,借鉴同类工程项目的生产经验和事故案例,结合自己的经验,运用预测、判断、类比分析的方法,找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事故隐患。
11.4定性、定量安全预评价
评价人员根据煤矿建设项目方案、煤矿地质报告和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以及同行业相关数据资料,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和安全表检查分析法对煤矿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评价。
利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辨识危险、有害因素,为安全检查表的设计提供依据。
采用对照式安全检查表,系统、全面地掌握状况,针对检查出的问题,釆取相应对策措施,改善系统的安全性能。
采用科学、合理、求实的态度,对各评价单元中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危险和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评价,给出引起事故发生的致因因素、影响因素及危险度。
煤矿是由多个生产部门和辅助部门组成,他们具有不同的物质、生产工艺、设备和设施,存在不同的危险有害因素。
11.4.1评价方法的确定
根据被评价项目的特点,选择科学、合理、适用的定性、定量评价方法。
⑴、安全评价方法的选择原则
在认真分析并熟悉被评价系统的前提下,选择安全评价方法。
不同的被评价系统,选择不同的安全评价方法。
选择安全评价方法应遵循充分性、适应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合理性的原则。
⑵、常用的安全预评价的方法
1事故致因因素安全评价方法:
a.专家现场询问、观察法;
b.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
c.故障树分析;
d.事件树分析。
2能提供危险度分级的安全评价方法:
a.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
b.故障树分析;
c.风险矩阵评价法;
d.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3可提供事故后果的安全评价方法:
a.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
b.故障树分析;
⑶、根据矿井的特性及安全预评价的目的和要求,常采取下列评
价方法:
1预先危险性分析法:
预先危险性分析,常常用于建设项目在开发初期阶段分析物料、装置、工艺过程以及能量失控时不能出现的危险性类别、条件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作宏观的概略分析,其目的是辨识系统中存在的潜在危险,确定其危险等级,防止这些危险发展成事故。
其功能主要有:
a.大体识别与系统有关的主要危险;
b.鉴别产生危险的原因;
c・估计事故出现对人体及系统产生的影响;
d.判定已识别的危险性等级,并提出消除或控制危险性的措施。
预先危险性分析是进一步进行危险分析的先导,宏观地概略分析,是一种定性方法。
借鉴同类工程项目的生产经验和事故案例,集合专家的经验,运用预测、判断、类比分析的方法,找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事故隐患。
在分析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和事故隐患的原因以及可能造成危害和损失时,也采用了事故分析法,力求做到定性定量,科学合理。
在项目发展初期使用有如下优点:
♦能识别可能的危险,用较少的费用或时间就能进行改正;
♦能帮助项目开发组分析或设计操作指南;
♦方法简单易行、经济、有效。
2安全检查表分析法:
安全检查表分析法是将一系列分析项目列出检查表进行分析以确定系统的状态,这些项目包括设备、贮运、操作、管理等各个环节。
评价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和规定,列出危险项目,借助自己的经验和判断能力,分析、预测评价对象的危险、有害因素及事故隐患。
找岀建设项目、工程、生产工艺、设施、设备、场所等方面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不相符合,可能或容易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源和有害因素,并提出防止灾害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安全检查表分析法可以利用建设单位给出的设计文件、图纸进行安全检查,它直观、现实,能发现隐患,督促人们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牛并给管理者提出一系列的提高安全性的可能途径。
3事故树分析法:
事故树分析法(简称FTA),乂称故障树分析法,通过对事故树的简化、计算达到分析评价的目的。
11.4.2评价单元的划分
评价单元是在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评价目标和评价方法的需耍,将系统分成的有限、确定范围进行评价的单元。
划分评价单元是为评价目标和评价方法服务的,要便于评价工作的进行,有利于提高评价工作的准确性。
由于评价目标不同,各评价方法均有自身特点,只要达到评价的目的,评价单元划分并不要求绝对一致。
见:
本书18预评价报告的内容
11.5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评价人员对评价项目中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和安全管理办法建议。
11.5.1安全对策措施的基本要求和遵循的原则
(1)安全对策措施的基本要求
在考虑、提出安全对策措施时,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能消除或减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危害;
2预防生产装置失灵和操作失误产生的危险、危害;
3能有效地预防重大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
4发生意外事故时,能为遇险人员提供自救和互救条件。
11.5.2制定安全对策措施应遵循的原则
在制定安全对策措施时,应遵守如下原则:
(1)安全技术措施等级顺序
当安全技术措施与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优先考虑安全技术措施上的要求,并应按下列安全技术措施等级顺序选择安全技术措施:
1直接安全技术措施。
生产设备、装备本身应具有本质安全性能,不出现任何事故和危害。
2间接安全技术措施。
若不能或不完全能实现直接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为生产设备设计出一种或多种安全防护装置,最大限度地预防、控制事故或危害的发生。
3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
间接安全技术措施也无法实现或实施时,须采用检测报警装置、警示标志等措施,警告、提醒作业人员注意,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或紧急撤离危险场所。
4若间接、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仍然不能避免事故、危害发生,则应釆用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和个体防护用品等措施来预防、减弱系统的危险、危害程度。
⑵根据安全技术措施等级顺序的要求应遵循的具体原则
1消除。
通过合理的设计和科学的管理,尽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危险、有害因素。
如采用无害化工艺技术,生产中以无害物质代替有害物质,实现自动化、遥控作业等。
2预防。
当消除危险、有害因素有困难时,可采取预防性技术措施,预防危险、危害的发生。
如使用安全阀、安全屏护、漏电保护装置、安全电压、熔断器、防爆膜、事故排放装置等。
3减弱。
在无法消除危险、有害因素和难以预防的情况下,可采取降低危险、危害的措施;如加设局部通风排毒装置,设置避雷、消除静电、减振、消声等装置。
4隔离。
在无法消除、预防、减弱的情况下,应将人员与危险、有害因素隔开和将不能共存的物质分开。
如安全距离、事故发生时的自救装置(如自救器)等。
5连锁。
当操作者失误或设备运行一旦达到危险状态吋,应通过连锁装置终止危险、危害的发生;
6警告。
在易发生故障和危险性较大的地方,应设置醒目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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