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杆厂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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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杆厂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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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杆厂规章制度
新疆钢仝电力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2章员工守则
第3章公司财务制度
第4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5章人事制度
第一节员工的招聘
第二节员工的录用
第三节员工证件办理
第四节员工培训
第五节人员调动
第六节考勤制度
第七节劳动关系的解除
第八节厂服管理
第九节员工福利待遇
第十节优秀员工的评比
第6章制杆车间管理制度
第7章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第8章设备工具管理制度
第9章保管员管理制度
第10章公共生活区管理制度
第11章宿舍住宿管理制度
第12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前言
为了保障劳资双方的合理利益,加强公司的治理工作,维护和保障正常生产,提高生产效益,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要求每位员工必须具体了解和自觉遵守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现代化管理机制,使内部管理走向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使之管理有法可依、违章可究,从而督导全体员工遵纪守法,共同维护、保障公众生活及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管理章程。
第2条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下,本公司最高领导权力属于公司董事会,并由以总经理为首的组织领导机构开展具体工作,聘用员工、解雇员工和开除员工等其他重大事项由公司行政办提请公司行政会议研究后批准生效。
第3条凡属本公司员工都必须遵守和执行本管理章程的各项有关条款,同时享有本管理章程所规定的一切权益。
第4条凡违犯本章程的员工,由有关部门依有关制度为准绳,按程序公正处理。
第5条各部门可依据本章程的有关指导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具体情况,制订相关的管理细则,报公司审核批准生效。
第6条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当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本管理章程。
第7条对违犯本管理章程的行为,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投诉的权力。
第8条本章程由颁发之日起生效。
第9条本章程经公司行政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形成文件后由公司总经理签署生效,其解释权及生效权归本公司。
第10条本章程于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五日正式颁布实施。
第2章员工守则
第1条员工守则是员工在公司从业期间,所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2条努力学习科学知识,认真钻研生产技能、工艺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现代化企业有用之才。
第3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优秀社会公民和企业员工。
第4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和分工,树立团结协作、积极奉献、顾全大局的集体主义精神。
第5条严禁参与煽动他人怠工、罢工、打架斗殴及违犯厂规和任何危害社会安定的违法行为。
第6条树立关心、互助、团结、文明、礼貌、尊重同事工友的处世作风,严禁拉帮结派、损人利己、破坏公司集体凝聚力的各种不良行为。
第7条热爱公司、忠于公司、忠于事业,以厂为家,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贫”的正确创业观念,反对“淘金”庸俗思想,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公司声誉,积极为公司的各项改善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第8条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按时、保质、高效、低耗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做公司出色员工。
第9条加强个人品德、职业道德修养,严禁偷窃公司和同事的财物,以及聚众赌博的一切道德品质败坏的行为。
第10条遵章守纪、服从大局。
严禁任何人以个人理由抗拒、威胁、恐吓、殴打执行公务人员。
第11条积极配合公司各项管理工作,出入车间大门和仓库等公共区域都必须自觉规范佩戴工作证,要自觉维护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吐乱扔,并服从执勤保安人员的检查、监督,自觉维护公共区域整洁环境。
第12条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自觉遵守签到制度。
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自外出或接待亲友。
第13条工作时间内,员工严禁看报纸杂志、闲谈、窜岗、打闹、大声喧哗,不得接听私人电话,有事应长话短说,以免扰乱工作秩序。
第14条公司提倡勤俭节约,能源、用品及各种材料,不损坏公共财物,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据情节轻重预以处理。
第15条每天生产操作之前先检查机器是否正常。
操作之后或下班后收好种类工具、零件、产品、关好门窗、水、电、气源等。
按规定位置摆放工具及物品。
搞好个人卫生及集体卫生。
第16条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不得借故、拖延、敷衍、推委。
严格按照安全规格操作,严禁违章操作,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第17条在厂员工必须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和调动,如有异议应及时与领导商议,无理由不服从主管调动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第18条各部门主管,必须注意自身涵养,以身作则,与公司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热情,团结协作精神。
第19条本公司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保守本公司经营秘密,维护本公司利益,未经领导书面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本公司所有秘密,否则作盗用和侵权行为论处,本公司将追究违反者的经济责任。
未经批准,不得带外来人员到处参观。
第20条任何员工在其上班时间及公司内出现突发性的个人疾病、非本职业引起的职业病、打架伤亡等非因工受伤与本厂无关的疾病一律不负任何责任与费用。
本公司工人与外人打架,在公司外偷窃等犯罪行为,均属刑事犯罪,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第21条违犯本章第五、九、十、二十条有关规定者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并做开除出厂处理。
第22条本公司严禁歧视行为存在,即:
本公司在雇用、薪酬、升迁、培训、解雇或退休事务上,不可存在或支持任何基于种族、社会阶层、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系的歧视行为。
本公司不干涉员工遵奉信仰和风俗的权利,和满足涉及种族、社会阶层、国籍、残疾、性别取向和工会的信条、政治需要的权利。
本公司不允许带有强迫性、威胁性、凌辱性或剥削性的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身体的接触。
第三章公司财务制度
第一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二条总经理直接主管财务工作。
第三条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四条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第五条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六条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第七条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八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九条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
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十条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第十一条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
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第十二条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
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
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账,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第十四条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十五条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
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第十六条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第十七条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
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十八条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
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第十九条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第二十条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
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第二十一条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
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第二十二条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大宗材料支出、大宗设备订购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第二十三条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
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第二十四条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第二十五条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第二十六条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
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第二十八条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
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第二十九条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第三十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第三十一条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第三十二条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生产过程、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第三十三条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预防方针,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则。
第二条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操作使用方
法,制订出安全操作规程,供操作者安全指南。
第1条学徒应在师傅、新工应在组长的指导下,依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机电设备和危险工种。
第2条作业员应严格学习、遵守本部门有关安全细则,并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机械安全性能正常稳定。
第3条非机电操作人员,不准私自使用机电设备,非专业机电维修人员,严禁私自拆卸、安装机电设备。
第4条危险机电设备或工种,必须经培训熟悉本岗位机电设备性能和本工种安全规程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5条各机电操作者在作业前,要检查机电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各种保险设施是否齐整牢固,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第6条机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并报部门负责人及时维修,禁止使用带故障的机械设备。
第7条严禁安排带有防碍安全性疾病的人员从事机电操作作业,酒后人员及过度疲劳者、精力不集中的状况下操作机电设备。
第8条严禁任何人或单位私自拆卸、破坏各种安全标识和其它安全设施。
第9条机电设备应制订安全检查制度,指定安全维护人员和实行安全监护责任人制度。
第10条每个生产环节或班组的班组长即是公司的安全员,有权对本安全区域内的违章作业人员提出劝告,对不听劝告者,可强行终止其违章作业,之后可向生产部门领导或人事部门领导上报。
第11条安全责任人失职,应追究相关责任。
第12条员工违犯本章有关条款,造成他人伤残的,按公司相关程序规定处理。
第13条如发现有丢失情况,必须立即上报部门主管,及时作出处理措施。
第14条员工下班后,时刻注意自身安全,远离周围电厂、水渠等危险地带。
生活用电不准私拉乱接,出现问题找电工处理或及时上报领导。
第五章人事制度
第1节员工的招聘
第1条各部门应生产需要增员时,应由部门领导口头申请在每周例行行政会议上提出,经公司行政会议决定后,由公司行政办公室统一组织招聘(本公司人事部门的工作由行政办公室兼职)。
第2条普通员工由人事部门按规定核实登记身份证和证明其相关技能的有关证件,经技能测试后安排合适工作岗位。
第3条技术人员、文员及各级管理人员的招聘,在进行完上述普工招聘程序后,报总经理面试批准。
第4条本公司不允许招聘和使用童工。
第5条凡来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应聘相关表格,本公司由行政办公室对其审核无误后方可录用。
第2节员工的录用
第1条凡到我公司应聘的员工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不良嗜好,需交免冠2寸照片两张,在清楚了解我公司管理规程后无任何异议即可办理入厂手续。
第2条凡被录用的员工,凭人事部门的录用通知书,到相关部门报到,由相关部门领导安排住宿、上班等手续。
第3条新录用的员工,一律采用试用制,普通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技术人员、文员、各级管理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内签订试用合同,发放试用期工资。
第4条试用期满合格后,员工可继续留厂工作,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务合同,发放正式合同工工资。
可享受社保等待遇。
第5条被公司开除的员工,未得到公司总经理的特许,不准重新录用。
第6条辞职员工重新回厂工作的,由部门主管同意后,到公司人事部门批准,并按程序重新办理入厂手续,辞职两次以上者不得重新录用。
第3节员工证件办理
第1条员工进厂后试用合同、劳务合同、厂牌、劳动保险、考勤卡等证件手续由人事部统一办理。
第2条员工厂牌、考勤卡丢失或损坏时,应即刻到人事部补办。
第3条员工故意损坏,丢失厂牌和考勤卡的,要自费缴纳对应卡工本费,并据情节严重程度相应处罚。
第4节员工培训
第1条凡经录用的人员,统一由行政办公室发放本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第2条由公司行政办组织本厂技术人员对刚上班的员工进行岗位操作规程、安全规程、产品质量基础知识的培训,造就一支技术过硬、纪律观念强的员工队伍。
第3条试用培训期内的员工除工资外,有跟其他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
第4条在职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行政办的要求,参加各种培训。
第5条在职员工表现良好者,经公司批准后可由公司带薪培训。
培训之前双方须签订技术培训合同。
第5节人员调动
第1条公司因工作需要对人员进行调动时,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服从,手续由人事部办理。
第2条部门主管可根据本部门的生产需要对所属进行工种或班组调动,组长、员工必须服从安排,并报人事部更改人事资料。
第3条跨部门调动,必须填写《人员调动申请表》,经双方部门负责人同意,再报公司批准,呈人事部办理调动手续。
第6节考勤制度
第1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
第二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生产厂长和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实施造表,经经理符合审批后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
第三条公司财务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考勤实行实到记录制度,由生产厂长和办公室负责人负责记录员工工作时间。
第五条考勤记录作为个人工作绩效和工资的参考依据。
第六条工作时间1、本公司杆场一线员工每日工作时间夏季10小时为标准。
冬季以8小时为准2、工作时间夏季9:
00—13:
00,16:
00-21:
00。
冬季9:
30—13:
30,15:
00-19:
00
第七条迟到、早退1、上班10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0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前三次迟到10分钟以内予以提醒;单次迟到10分钟以上的按迟到计算累计扣除;迟到1小时及以上的按旷工半天算;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全勤奖、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八条请假程序1、杆场一线员工请假需2日内至厂长处申请,两天以上的由经理批准;批准后的假条附考勤表后交财务作为核算工资依据,由财务人员归档。
2、员工因事出差,应及时在考勤表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第九条病假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财务部门备案,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提前向所在公司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十条事假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4、1小时以内的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年假:
1、公司执行冬季集中休假,休假日期自当年11月15日至来年3月15日,期间若公司有订单,员工可自愿参与生产,工资按正常发放。
2、年假需当年度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第十二条旷工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2工作日薪资;旷工2日(含累计)者,扣发4工作日薪资;以此累计,扣除旷工日数2倍薪资,旷工3日以上公司视情况给予严重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节劳动关系的解除
第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15天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因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公司安排仍不能胜任新岗位的;
第2条公司经营情况严重恶化确需裁员的,由公司提前15日向公司全体员工说明情况,报经当地政府劳动部门后方可进行裁员。
第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不解除劳动合同
1、因职业病或因公负伤的;
2、女职工在孕、产或者哺乳期的;
3、患病或者负伤在医疗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第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与公司当即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
2、公司非法限制员工人身自由,或以暴力手段胁迫员工劳动的;
3、公司未按劳动合同或者之前的约定支付员工资或者劳动条件和环境极端恶劣的;
第八节厂服管理
第一条厂服的种类由行政办主办考察后报经总经理批准,由行政办负责实施
第二条本厂规定所有员工着厂服上班,因天气或其他原因不能穿厂服上班需报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三条发放标准为冬季两套,夏季两套,试用期的员工内暂不发放
第四条发放程序
由公司行政办订购,场内库房保管,领用时由行政办登记造册后通知厂区仓库保管员发放
第5条员工不满三个月离职的,从其工资中扣除厂服费用
第6条厂服要精心保管,注意清洁,保持良好
第9节员工的福利待遇
第1条公司为每位员工按一定标准提供食宿。
第2条公司为签订合同的每位员工缴纳养老养老统、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等保险
第3条春节、中秋节等法定节假日公司为员工发放节日礼品或组织出游会餐等活动
第4条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婚假
第5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每年可享受带薪假,1-5年为5天,5-10年为7天10年以上为10天
第6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尽可能的娱乐器材
第10节优秀员工的评比
为了提高员工的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促进员工爱岗敬业,公司每年评比出三名优秀员工进行嘉奖,评比及嘉奖办法由行政办拟定并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六章制杆车间管理制度
第1条共同维护车间生产秩序,遵守劳动纪律,确保生产车间正常运转
第2条上班后,车间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到岗做好班前工作安排,其他员工也应即使进入岗位,严禁迟到早退
第3条上班期间,员工应正确佩戴厂牌(工牌),严禁穿拖鞋、短裤、或赤裸上身等毫无劳动保护意识的员工进入车间工作
第4条严禁私带耳机音响、零食等影响工作安全的物品进入车间
第5条上班时严禁看书、玩手机、窜岗、闲聊等影响工作的行为,不许消极怠工
第6条由于厂方原因造成车间不能正常开工的,先由厂长同意安排休息,并由厂长及时上报总经理,休息时间厂长应做好考勤记录
第7条保证车间内行车轨道、地面、工作台面等清洁无杂物,钢筋、砂石、及电杆等产成品摆放有序,工作通道畅通
第8条生产图集、实验数据、自制专用工具等一律由专人保管,并不得带出厂区
第9条进入车间后应严格遵守各类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准员工私自顶岗、换岗,因工作需要顶岗、换岗操作须经厂长统一安排
第10条下班前应收好工具、清扫场地关闭水源电源,并通知安保人员,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11条凡违反上述条例的行为,厂长可有权做停工处理,直至开除
第7章产品质量管理
第1条产品质量标准依据:
1、根据客户的要求;2、依据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
第2条公司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每个生产工序设一名现场兼职质量监督员,在各生产环节上进行质量监督,并直接对厂长负责
第3条设置质量检验室,专职质检员一名,1、在原材料进场后,根据产品质量要求,对钢筋、水泥、砂石料等原材料按国家或相关行业标准检验2、对保养到期的成品,试用标准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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