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范文6篇最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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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范文6篇最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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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范文6篇最新
居间合同范文6篇
居间合同篇1
居间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因此,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
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
一般认为,居间合同有如下法律特征:
第一,居间合同是一方当事人为他方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媒介的合同。
第二,居间合同为有偿合同。
第三,居间合同为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第四,居间合同的委托人一方的给付义务的履行有不确定性。
在居间合同中,居同人的活动实现居间目的时,委托人才会履行支付报酬的义务。
而居间人能否实现居间目的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委托人的给付义务的履行也具有不确定性。
第五,居间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性。
法律和法规应当对居间人的资格作出限制,要求居间人具有相应的知识、能力和从业素件,并规定国家机关、领导干部等有特殊职权的人不得作为居间人从事居间交易。
居间合同的基础是委托合同。
居间合同的发生有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委托人主动找居间人。
例如甲有一套房子要出租,他找到作为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乙公司,乙公司在其公司登记的求租人中为其找到了合适的人选一丙,丙是作为求租房屋的委托人,甲和丙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乙公司收取中介费(佣金),按我国目前此类居间合同的交易习惯,佣金是由求租人支付。
第二,居间人主动找委托人。
居间人往往信息灵通,例如甲知道某物在某地有卖,而急需购买此物的乙却不知道,甲向乙报告了订立合同的信息,并为乙订立合同提供了媒介服务,使乙如愿在某地购买了他所需要的物品,由乙向甲支付一定数额的佣金。
以上两种居间合同的基础都是委托合同。
第一种情形甲和丙都是乙公司的委托人,第二种情形尽管是甲先找的乙,但最终乙转化为甲的委托人,由乙向其支付佣金。
居间合同中的居间人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
代理人是在委托人授权的前提下,以委托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委托事务完成后,根据合同中有偿或无偿的约定,而决定是否向代理人支付报酬。
居间行为的目的就是为了促成他人之间的交易,并获取报酬。
所以居间合同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有偿性。
居间行为根据委托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提供订约机会的报告居间,也可以是提供介绍服务的媒介居间,还可以是报告居间与媒介居间兼而有之的居间行为。
关于居间人是否必须具有特殊营业资质的人,有两种看法:
一是,“居间人只能是经过有关国家机关登记核准的从事居间营业的法人或公民”(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第594页,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居间合同的主体并无特殊性,无论法人、公民均可成为居间合同的居间人”(参见《合同法新论。
分则》第331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就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对专门从事中介服务(居间业务)的公司,有必要对其资质提出特殊要求,即必须具备法人条件并经过登记才能营业。
而对于从事其他业务的法人或者公民,如果促成他人之间的交易,其行为如果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应属合法的居间行为,可以收取合同约定的报酬。
居间合同篇2
出卖人
买受人
鉴(公)证意见:
居间合同甲方(委托人):
联系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联系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省项目(以下称煤矿转让买卖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主管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该项目主管单位签订煤矿转让买卖项目的专项转让买卖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
甲方与主管单位未签订书面的转让买卖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条件、项目清单总价、项目量子目单价、主管单位买卖经济利益等。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资质复印文件,业主提供的各种生产资料,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主管单位所签订转让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
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乙方应保证该煤矿买卖项目真实可靠、各种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开采。
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主管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
如果能够达成煤矿转让买卖合同,乙方负责协调好双方关系。
6、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收款凭证。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主管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主管单位所签订的专业转让买卖合同。
甲方因履行转让买卖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乙方促成甲方煤矿转让买卖的同时,应一个星期内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总价的50%,支付以转账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是该煤矿转让买卖合同生效,费用包干价壹佰万元人民币。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正常的一个星期内,应向乙方支付40%;煤矿转让买卖生效后一个星期应支付剩余的60%。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
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或甲方同意承担差等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如果甲方没有按时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如果甲方没有按合同履行造成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追债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完成居间任务,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地:
甲方:
(签字盖章):
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复印件:
年月日年月日
居间合同篇3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丙方(见证方):
武汉居家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合法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简称该房屋)位于区,面积㎡;
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二、甲乙双方约定:
该房屋租金为RMB元/月,按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乙方提前日支付下的租金;同时签订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RMB元,甲方应在乙方退房时确认无违约行为时,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
三、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并保证出租该房屋的行为符合国家及武汉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如因甲方虚假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或其他原因导致出租已受到限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全部损失赔偿。
2、在乙方承租期间,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损坏(含自然损耗),甲方负有修缮责任。
甲方修缮房屋的,乙方应予以协助,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同意在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的前提下,将该房屋作为使用,并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任何违规、违法等活动;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2、在租赁期内,乙方保证不损坏装修及全部设施;如有人为损坏和丢失,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如需装饰装修,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3费等费用。
逾期超过日未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该房屋。
4、乙方在租赁期内要将该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进行转租或交换的,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五、合同变更及解除
1、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除应退还乙方押金外,还应赔偿乙方违约金;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甲方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一方损失,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2、租赁期满后,若乙方要求续租,须提前复,甲方若无答复,视为不同意续租,乙方应退还房屋;如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则应续签租赁合同。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3、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租赁物业被依法拆迁)导致该房屋毁损或灭失而不能继续租赁的,则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按实际租期收取租金,押金予以退还。
六、丙方中介服务费为RMB元,由承担并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七、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三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可采取通过武汉仲裁委会员解决。
八、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壹份。
补充条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
武汉居家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经办人:
签字日期:
年日
居间合同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两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哈市____区____街/路____小区____栋/座____单元____楼____门,面积____的房产一处出租给乙方,甲方保证对该房屋合法所有,并具有出租的权利,乙方已了解甲方房屋情况并认可甲方幸有所有权和出租的权利。
第二条:
该房屋的的租赁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用途____________。
第三条: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共计租金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第四条:
该房屋的租金支付方式为:
一次性支付:
____________个月房租,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五条:
合同交付房屋前,一切费用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租期内该房屋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如因正常损耗的维修义务由出租方承担,否则合同期后应等价赔偿。
甲方:
乙方: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电话:
电话:
居间合同篇5
买受人(甲方):
居间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有意向购买房屋事宜,经过初步协商,双方都认为有继续协商的必要和实际成交的可能,故起草并签署该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买卖居间合同范本。
第一条居间标的物
乙方将座落于上海市区路弄号室的房屋推荐给甲方:
(一)房屋权利人,房屋性质:
,结构:
;
(二)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实际可使用面积平方米,具体包含。
(三)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四)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五)出卖人(房屋出售方,下同)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六)该房屋内的户口情况;
(七)其他:
;
乙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完全属实,且没有遗漏。
第二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积极认真地把该房屋的真实情况及出卖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介绍给甲方,并将与该房屋有关的重要事实如产权性质、产权有无争议、户口情况等在本协议中列明,重要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合同范本《买卖居间合同范本》。
若在与出卖人谈判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本合同约定居间服务费总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2.乙方应积极努力的做好居间介绍,协调双方意见,尤其是房屋价格、房款支付方式及日期、登记过户时间、房屋交付、附属设施归属等,若因上述事实买卖双方未达成一致导致交易未完成,乙方无权收取任何费用。
3.乙方应协助买卖双方办理贷款、签订买卖合同、登记过户、产证办理、房屋交付等相关工作,待房屋产权转移至甲方名下,办理出产权证书,且完成房屋交付并办理完交付手续,即视为乙方居间完成。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自乙方完成所有居间义务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其应付的所有居间服务费。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约定:
乙方居间服务费按照成交房屋合同价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收取,在时由甲方向乙方预付,在乙方完成本合同及相关合同约定的所有的居间服务和义务之日起三日内,该笔预付款始转为居间服务费,此前,该笔预付款的所有权仍为甲方所有。
2、居间未完成时预付款的退还:
在签订本协议后若买卖双方无法对买卖条件达成一致,或甲方因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不符合购买条件或非因甲方原因无法完成交易或合同无法履行完毕时,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告知后3天内将预付款全部返还给甲方,否则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诚信原则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如果甲方未通过乙方就该房屋而与出卖人私下自行成交,则甲方仍应按照第4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约定数额的居间服务费。
第六条房屋交易相关事实
1.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将该房屋固定装修,维修基金,煤气初装费,有线初装费,随房附送给甲方。
赠送的家具家电具体如下:
2.买卖双方于甲方办妥《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后个工作日内至物业处办妥维修基金的更名手续;并对水、电、煤气的户名进行更名。
第七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方式:
物业顾问:
电话:
签署日期:
年月日
居间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以下指定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指定土地概况
土地座落: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
土地面积:
㎡。
第二条委托事项
甲方在实地考察土地并接受土地证相关参数后,就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居间服务,并协助甲方完成对该土地使用权的受让。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居间费用事宜
1.在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过程中,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转让款的支付、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等事项。
2.土地使用权转让依法应履行的审批手续等各项事宜,由买卖双方各自完成,与乙方无关;依法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买卖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与乙方无关。
3.在签订买卖双方土地交易合同当日,甲方有义务按约定的标准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乙方有权按该标准及方式收取居间服务费。
4.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居间服务费标准为万元/亩,总数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圆整)。
5.支付方式:
在签订买卖双方土地交易合同当日,甲方将乙方应收取的上述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元(大写:
整)无条件划付到乙方指定的专用银行帐户(开户行:
;账号:
;开户姓名:
)。
6.履行本协议所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第3款和第5款的约定,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第五条其他事宜
1.上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否具备法定转让条件,以及因此而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依法应由甲方自行评估、认定及承担,与乙方无关。
2.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履行情况、违约责任等,除货款的支付及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事项外,与乙方无关,应由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若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不能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责任不在乙方,应由有过错方承担相关责任。
3.甲、乙双方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知的属于对方、以及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4.若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本协议附件:
身份证复印件。
本协议指定土地相关情况说明。
乙方(盖章):
经手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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