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程监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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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程监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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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程监理
模板分项工程
第一节模板检查验收
1.1.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及设施工荷载。
1.1.2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模板应具有承受上怪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计支架;上、下层支架的主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1.1.3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1.1.4安装模板应满足下列要求:
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防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3、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1.1.5用作模板的地坪、胎膜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1.1.6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
~
。
1.1.7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偏差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表4.2.6的规定。
1.1.8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偏差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表4.2.7的规定。
1.1.9在浇筑混凝土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
1.1.1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
1.1.11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表4.3.1的规定。
1.1.12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和支预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1.1.13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1.1.14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
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第二节模板施工工艺及方法检查验收
一、模板施工工作流程:
弹线→满堂架基→立满堂支承架→支柱模板、检验校正→水平标高抄测→梁、板水平小横杆安装→铺设50㎜厚木枋→水平及标高复测→支梁模→支板底模→用50㎜宽PVC不干胶粘贴覆模板拼缝→检验校正(标高轴线复测)
二、模板安装及施工要点
1现场配备足够的测量人员和测量仪器,在放线和抄平中,换人对轴线和标高进行复核、验证,以保证轴线和水平标高的准确无误。
2组合钢模拼缝较多,其拼缝以及阴阳角位置均采用PVC泡沫进行填塞,以避免模板大量漏浆影响砼成型质量,铺50㎜枋木,在铺设前,应用刨木机清创,使其厚度一致,误差控制在+2㎜。
枋木铺设完成后,采用水平仪复核标高和水平,保证枋木在同一水平面上。
枋木板铺设稞后,再采用高强度覆膜竹胶板进行合理拼装组合,并做到拼缝严密,拼缝采用50㎜宽不干胶粘贴,以防止漏浆。
模板安装前应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进行标高测量和放线,纵横轴线应测放在柱帽承台面或楼面上,并弹出十字线和模板安装内边线。
3当梁跨度大于4M,按2‰起拱,转换层梁按3‰起拱,为保证立杆整体性,上、下楼层的支模架立杆应在同一垂直线上,特别转换层转换梁下负一层相应部分尤应注意此条,并在转换层浇筑前进行检查确定。
三、覆模板的使用和管理措施
(1)根据实际放样及施工图、计算方量、开出领料单、内业核实签字有效。
(2)库房管理员按领料单数量,并有工长书面对模板的使用和保护措施,方能发料。
(3)模工根据大样图精心放线,下料准确,并在各样件板上做好标记编号,以免放错位置。
(4)各工种在模板上预留洞口尺寸必须精确,不得在上面任意开洞。
(5)吊运各种材料堆放板面时,应垫好保护层,以保证板面在施工中不被损坏,如损坏按原价赔偿。
(6)电焊工在焊接各种铁件时,必须在工作面上铺好保护层(不得用易燃材料)。
(7)模板及其支架安装应牢固,板面平整。
垫枋面必须先找平,拼板缝处垫木精确无误,若不按规定操作造成损失,一律照价赔偿。
(8)拆模时,模工应配合,配合先易后难,先墙后顶面,并应保护好模板平面棱角,严禁因拆模损坏模板面、棱角、边角,模板应适当倒棱以便拆除。
(9)模板使用时,使用前应在板面涂刷隔离剂,保护好板面。
为使成型后楼板砼达到清水砼标准、观感好、表面光洁度好、细部处理美观、精细的要求,必须选择做工精细、技术、思想好的模板班组施工,做到精心制作,精心施工。
(10)在模板安装好后,严格执行“三检制”,严格按模板工程质量评定标准逐项检查。
(11)模板安装好后,在模板面上施工,材料要轻拿轻放,并用麻袋、方木等垫底,在靠近模板面施焊钢筋或钢管时,应用铁皮隔离,防止焊渣烧坏模板面。
(12)砼浇筑时,不能在板面上翻拌砼,以免磨损板面,磨脱不干胶,所有振捣程序和时间要按规范规定,以防止模板变形。
砼浇筑完成,初凝后终凝前应抹压3遍,并及时覆盖进行保温、保湿养护。
(13)要按方案预先规定的时间和顺序拆除模板,拆模时采用木楔楔入模板与混凝土之间,使其分开,而禁止采用铁撬开模板。
在模板拆除过程中注意保护砼边角和模板边角,拆除的模板采用人工传递不能往下乱扔。
拆模完毕后及时清理,打整模板并归堆备用。
(14)水电预留埋必须与土建紧密配合严禁随意在部位上模板钻孔开洞。
四、墙模安装
1、墙模安装前,弹出墙的外边线,放出门洞口位置,一侧墙模拼装完后,为稳定模板应随即安装支撑或调节模板上附设支撑,以使模板略向支撑方向倾斜。
墙体钢筋扎完后应随即拼装另一侧模板。
经检查校正合格后,将相邻的墙模,墙模与角模连成整体。
在同一平面的相邻两墙板处,增加横向附墙连杆。
2、楼梯、构造柱、外侧墙施工缝模板
梯梁模板采用木模,梯板底模采用复合板,踏步模采用50㎜厚定型木模板。
3、地下室筏板边缘采用砖胎模。
4、模板支撑加固措施
模板的支撑系统除上述要求施工外,模板支撑系统还应按以下措施加固。
(1)支撑体系的两端、开间内和中部每隔三个开间的模板支撑应设置剪刀撑。
(2)墙、梁板的模板支撑架相互用钢管扣件连接成为一个整体,增加其整个支撑体系的稳定性。
(3)后浇带模板支设后不再拆除,直至后浇带混凝土封闭和砼强度达到100%后方可拆出。
5、模板的拆除
(1)模板拆除应先支后拆,后支先拆,先拆非承重部位,后拆承重部位。
墙、信、梁侧模应在砼成型后2-3天拆模,梁板底模应根据承重情况和梁跨度大小及砼同条件养护试块值,由现场施工人员下达拆模时间。
同时还应满足隔层拆模的要求,以承受上层结构施工传来的荷载。
(2)柱、梁侧模:
在砼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损坏前提下才可拆除(砼强度约达到5MPa),梁板底模的拆除要参照同条件养护的砼试块7天强度报告,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4.3.1执行。
(3)梁、板底模拆除应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之要求:
当板跨L≤2M时,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50%方可拆除;当板跨2M 当梁跨>8M时和悬挑梁必须在砼强度达到100%时方可拆除。 (4)拆模时人不能站在拆除的模板上或正下面,使用撬棍用力不要过猛过急,防止整块模板掉下伤人。 拆下模板、架料要即时清理干净,堆放整齐以备再次使用。 拆下模板架料严禁集中堆放,并及时转运。 模板的施工荷载不能>2.5KN/㎡,模板拆除前必须有砼强度报告,砼强度达到规定、拆模申请表得到批准后方能拆模。 安装及拆除模板,在安装和拆除周边模板时,其使用的连接件必须放在箱盒或工具袋中,严禁放在模板或脚手上,扳手等各类工具必须系在身上或置于工具袋内,不得掉落。 各楼层临边、临空面应用竹胶板封闭,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物品飞出楼层。 (5)转换层变截面柱和桁架支模,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100%时方可拆除。 第三节模板工程技术质量保证措施检查验收 一、模板选材 1、组合钢模板及配件种类、规格、尺寸应符合《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其材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2、周转钢模: 其质量标准应符合模板平整度≤2.0㎜,U形卡残余变形≤1.2㎜,钢楞及支柱长度方向弯曲度≤L/1000。 3、木模板材质: 1)用材等级: 制作木模板宜采用Ⅱ或Ⅲ等松木、衫木,并应符合承重结构选材标准。 模板中易于脱落的死节,其最大直径不得超过宽度的1/4,且每米内不得多于3个)板边倒棱: 模板边有倒棱的,应将无缺的一面与砼接触,倒棱边应平整顺通。 4)禁忌用材: 不得使用腐朽、破裂、脆性、扭曲明显和过分潮湿易翘曲变形的板材做为模板。 4、钢管、扣件应根据标准进行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入现场,严禁使用锈蚀、弯曲明显或有裂纹的钢管,有裂纹、破损、划丝的扣件。 5、在施工过程中,保证模板的施工质量,在安装前,先检查模板的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 二、模板安装允许偏差表 模板安装后,要认真对其平面位置、标高、尺寸、强度、稳定性、刚度、接缝等进行检查,模内应清洁无污染。 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如下表: 模板安装允许偏差表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1 轴线位置 5 2 底模上表面标高 ±5 3 截面内部尺寸 基础 ±10 柱、墙、梁 4、-5 4 层高垂直度 不大于5M 6 大于5M 8 5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2 6 表面平整度 5 7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 3 8 预留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 3 9 预埋螺栓 中心线位置 2 外露长度 +10,0 10 预留洞 中心线位置 10 截面内部尺寸 +10,0 三、模板质量控制程序 模板成型交验班组内实行“三检制”,合格后报班组长检验,合格后依次报上道工序班组长、专项工长、质检员、安检员、技术负责人检查验收。 若出现质量问题,视性质、轻重等查处上一环节责任,并由上一环节负责人负责改正问题。 四、质量控制注意点 1浇筑混凝土前必须检查支撑是否可靠、扣件是否松动。 浇筑混凝土时必须由模板支设班组设专人看模,随时检查支撑是否变形、松动,并组织及时恢复。 2混凝土吊斗不得冲击模板,造成模板几何尺寸不准。 3所有接缝处加粘海绵条(包括柱墙根部、梁柱交接处等容易漏浆部位)。 上墙前仔细检查脱模剂是否涂刷均匀。 4节约材料措施,在使用钢管作支撑和横杆时,要以在大局出发,精心规划、计算,严禁私自切割钢管。 不得在放置好的模板上随意践踏、重物冲击;木背楞分类堆放,不得随意切断或锯、割,根据图纸精心排板,每块板、每根梁尽量少拼缝。 安装多余扣件和钉子要装入专用背包中按要求回收,不得乱丢乱放。 模板拆除扣件不得乱丢,边拆边进袋。 拆除模板按标识吊运到模板堆放场地,由模板保养人员及时对模板进行清理、修正、刷脱模剂,标识不清的模板应重新标识,做到精心保养,以延长使用期限。 5在施工过程中派专人巡视模板及支撑体系,如有民常应立即处理措施。 现场配备二台螺旋千斤顶和2个2T手动葫芦,以备及时纠偏用。 第四节成品保护措施检查验收 1、柱四大角: 拆除模板之后成品保护尤为重要,柱子四大角采用20*40㎜木板钉成L型在+2.0米范围内,用10#双股铁丝捆绑固定。 2、工作面已安装完毕的墙柱模板不准在吊运材料时碰撞,不准在预组拼模板就位前作为临时倚靠,防止模板变形或产生垂直偏差。 工作面已完成的平面模板不得作为临时堆料和作业平台,以保证支架的稳定,防止平面模板标高和平整度偏差。 3、拆除模板时要按程序进行,禁止用大锤敲击,防止砼墙面及门窗洞口等出击裂纹。 4、上操作面前模板上的脱模剂不得有流坠,以防污染结构成品。 5、为防止破坏模板成品工序必须做到: 不得重物冲击已支好模板、支撑;不准在模板上任意拖拉钢筋;在支好模板上焊接钢筋(固定线盒)或要垫起,并在模板上加垫铁皮或其他阻燃材料;在支好顶板板上进行预埋管打弯走线时不得直接以模板为支点,须用木枋作垫进行。 第五节安全、环保、文明施工措施检查验收 1、在组合钢模板上架高的电线和使用的电动工具,应采用36V的低压电源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 2、登高作业时,连接件必须在箱盒或工具袋中,严禁放在模板或脚手板上,扳手等各类工具必须系挂在身上或置放于工具袋内,不得掉落。 3、钢模用于高耸建筑施工时,应有防雷击措施。 4高空作业人员严禁攀登组合钢模板或脚手架等上下,也不得在高空的墙顶、独立梁及其模板等上面行走。 5、组合钢模板装拆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钢模板应随装随拆随转运,不得堆放在脚手板上,严禁抛掷碰撞,若中途停歇,必须把活动部件固定牢靠。 6、装拆模板,必须有稳固的登高工具或脚手架,高度3.5M高度时,必须搭设脚手架。 装拆过程中,除操作人员外,下面不得站人,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挂上安全带。 7、安装墙、柱模板时,应随时支撑固定,防止倾覆。 8、模板的预留孔洞处,应加盖或设置防护栏,必要时应在洞口处设置安全网。 9、拆除承重模板时,为避免突然整块坍落,必要时应先设立临时支撑,然后进行拆卸。 10、模板施工荷载不能超过2.5KN/㎡,模板上的堆料严禁集中堆放,应均匀堆放。 11、浇筑前,对模板工程支撑体系在工长和班级检查合格之后,再由内业技术人员、质检员、安监员共同参加检查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模板拆除必须经申请批准后才能进行,模板拆除前必须先对临空面采用密目网进行安全防护。 12、支模进操作人员必须挂好系好安全带。 13、在拆除柱墙模前不得将脚手架拆除,拆除顶模模板前必须划定安全区域和安全通道,将非安全通道应用钢管安全网封闭并挂禁止通行安全标志,操作人员不得在此区域,必须在铺好的跳板的操作架上操作。 已拆模板起吊前认真检查螺栓是否拆完,是否拌勾挂的地方,并清理模板上杂质,仔细检查吊钩是否有开焊脱口现象。 14、现场模板加工垃圾及时清理,并存放进指定垃圾站。 做到模板工程施工、加工工完场清。 15、浇筑混凝土前必须检查支撑是否可靠扣件是否松动。 浇筑混凝土时必须由模板支设班组设专人看模,随时检查支撑是否文治武功、松动,并组织及时恢复。 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16、木工机械必须严格使用倒顺开关和专用开关箱,一次线不得超过3米,外光壳接保护零线,且绝缘良好,电锯和电刨必须接用漏电保护器,锯片不得有裂纹(使用前检查,使用中随时检查);且电锯必须具备皮带防护罩、锯片防护罩、分料器,并接漏电保护器,电刨传动轴、皮带必须具备防护罩和护手装置,使用木工多用机械时严禁电锯和电刨同时使用;使用木工机械严禁戴手套;长度小于50㎝或厚度大于锯片半径木料严禁使用电锯;两人操作时相互配合,不得硬拉硬拽;机械停用时断电加锁。 17、用塔吊运模板时,必须由起重工指挥,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基础工程 第一节施工准备 1.1.1熟悉设计图纸、地质勘探资料、相关的地基处理技术规范、规程、标准,了解设计意图,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1.1.2审查施工单位的专业资质,施工人员素质、技术力量、组织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及质量检验制度,相关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等是否配套齐全,能否满足施工要求。 1.1.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重点审查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质量检查及保证措施以及施工机具、设备配置、劳动力组织、施工计划、工期保证等能否满足施工质量和工期要求。 1.1.4基础工程施工之前,必须具备完备的地质勘探资料及工程地下管线、建(构)筑物和其它公共设施的构造情况,必要时应督促或配合施工单位作施工勘察和调查,以确保工程质量及临近建筑物的安全。 施工勘察要点详见规范GB50202—2002《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之附录A。 1.1.5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并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 1.1.6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由监理或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共同分析情况,解决问题,消除质量隐患,并应形成文件资料。 1.1.7.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电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严禁一闸多用。 孔上电缆必须架空2.0m以上,严禁拖地和埋压土中,孔内电缆、电线必须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灯,并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第二节工程质量验收 1.2.1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工程验收时应提出下列技术文件和记录: 1.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和质量鉴定文件; 2.半成品如钢筋笼等产品合格证书; 3.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4.检测试验及见证取样文件; 5.其它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1.2.2对隐蔽工程进行中间验收。 1.2.3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规范及相关规定进行。 1.2.4验收工作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分别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隐蔽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隐蔽前通知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并形成中间验收文件; 3.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应在分项工程通过验收的基础上,对必要的部位进行见证检验。 1.2.5主控项目必须符合验收规范规定,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直至符合要求,一般项目应有80%合格。 砼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或对试件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应采用钻心取样,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可按合格验收。 1.2.6要求施工单位对各种资料进行分项分类整理齐全,并装订成册,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业主、监理部门存档。 第三节验收要求 (1)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开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监理、甲方、土方施工班组和施工单位等四方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与移交手续。 (3)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4)开挖有地下水位的基坑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一般要降至低于开挖面0.5m,然后才能开挖。 (5)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施等,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加固或加宽等准备工作。 (6)选择土方机械,应根据施工区域的地形与作业条件,土壤类别与厚度、总工程量和工期综合考虑,以能发挥施工机械效率来确定,编好施工方案。 (7)在机械施工无法作业的部位和修整边坡坡度和清理均应配备人工进行。 2.操作工艺 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顺序和坡度→分段分层平均下挖→修边和清底 (1)坡度的确定: (2)开挖基坑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路线及开挖深度,然后分段分层平均下挖。 本工程土方开挖分两段进行: 第一施工段先开挖1/A2轴与 2轴之间的土方;第二施工段开挖 1轴与 1轴之间的土方。 (3)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槽壁和边坡的状态。 深度大于1.5m时的基坑,根据土质情况,应作好支撑的准备,以防坍塌。 (4)开挖基坑,不得挖至设计标高以下,如不能准确地挖至设计地基标高时,可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一层土不挖,以便在找平后,由人工挖出。 (5)在机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应配合人工随时进行挖掘,并用手推车把土方运到机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挖走。 (6)开挖基坑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走,避免二次搬运。 (7)雨期施工: 1)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否则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分期完成。 2)雨期施工在开挖的基坑时,应注意边坡稳定。 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或设置支撑。 同时应在坑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 经常对边坡、支撑、土堤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质量标准 (1)保证项目 柱基、基坑、基槽、管沟和场地的基土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2)允许偏差项目 土方工程的挖方和场地平整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表面标高 +0、-50 用水准仪检查 2 长度、宽度 -0 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用经纬仪、拉线或尺量检查 3 边坡偏陡 不允许 坡度尺检查 4.成品保护 (1)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土时不得碰撞,也不得在龙门板上休息。 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应定期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 (2)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 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 (3)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方可继续施工。 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 在敷设有地上或地下管线、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管线,造成严重事故。 5.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基底超挖: 开挖基坑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 (2)基底未保护: 基坑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 如果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30cm土层不挖,待做基础时再人工清底。 (3)施工顺序不合理: 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的施工顺序进行开挖土方,应注意宜先从低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4)施工机械下沉: 施工时必须了解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 推土机、铲土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5m以上推铲土;挖土机一般需在地下水位0.8m以上挖土,以防机械自身下沉。 正铲挖土机挖方的台阶高度,不得超过最大挖掘高度的1.2倍。 (5)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 基坑底部的开挖宽度和坡度,除应考虑结构尺寸要求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 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等所需宽度。 关健部、特殊工序 模板、基础监理细则 审批人: 编制人: 四川省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09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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