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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
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我区老龄事业全面发展,根据国家、省、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我区老龄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规划背景
“x”是我区老龄事业快速发展的五年。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老龄工作部门认真落实《x老龄事业发展“x”规划》,全区老龄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x”期间,全区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就诊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全区五保老人实现应保尽保。
散居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5520元/年,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6720元/年。
高龄津贴制度不断完善,截止x年,百岁老人保健费标准达到每人2400元/年,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标准达到每人300元/年。
全区现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4家,床位数1957张,其中街镇敬老院8所、床位638张,民办养老院6所、床位1319张;在建农村养老服务中心2所、床位780张。
截至x年底,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7.4万人,占全区户籍人口15%。
其中60-69岁老年人口4万人,70-79岁老年人口2.4万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万人。
“x”期间,随着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到来,我区人口老龄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老龄问题的社会压力不断加大,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带来的影响将会更加深刻。
未来几年是我区建设“x中心、第一城区、善治x”的关键阶段,也是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各级单位、各有关部门要正确处理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从制度、物质、文化、组织、精神等方面做好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各项准备,切实保障老年家庭和老年人基本生活,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x精神,适应人口老龄化新形势,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实施积极老龄化战略,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完善老龄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环境,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确保老年人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享受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
(二)总体目标
1、建立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体系基本框架。
制定实施老龄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老龄事业发展机制。
2、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养老保险制度在城乡实现全覆盖;老年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年均增幅不低于10%;老年福利制度不断完善。
3、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功能。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为辖区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全健康档案,每年组织老年人做常规检查,老年常见病的早期发现率达到50%、治疗率达到60%;老年性痴呆、抑郁等老年精神疾病的早期识别率达到60%、干预率达到80%。
4、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在城市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全覆盖,完善为老服务网络信息平台;全区养老机构床位达到每千名老人40张以上,其中城市养老机构中,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所占比例达到60%以上。
5、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增加老年文化、教育和体育健身活动设施;进一步扩大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学校)办学规模,提高老年人入学率和体育运动参与率;鼓励老年人从事志愿者工作。
6、大力培育社会组织。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到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发展中;鼓励各级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符合老年人需求的多种形式的养老方式。
7、加强老年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生活环境设施无障碍化建设,创建“老年人宜居社区”。
8、加强老年社会管理工作。
各街道、镇、x社区要建立老龄工作委员会,所有村居要建立老年协会;所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服务;社区要成立老年志愿者服务队,由专业社工进行指导,老年志愿者数量达到低龄、健康老年人口的20%。
(三)基本原则
1、坚持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紧紧围绕“x中心、第一城区、善治x”的建设目标,确立老龄事业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作用,促进我区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2、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
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老年人切身利益作为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当前突出的老龄问题和应对人口老龄化长期挑战作为老龄事业发展的全局策略,着力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实现健康持续发展。
3、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
发挥政府在老龄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市场培育和监督管理。
创造有利条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发展,推进基本养老保障和公共服务的普惠化、均等化、社会化。
4、坚持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
充分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巩固和支持家庭养老;营造浓厚的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多举措发展社会养老,积极探索并实践具有x特色的养老模式。
5、坚持统筹兼顾和分类指导相结合。
着眼全局,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合理布局,关注特殊老年群体,扎实推进城乡老龄工作一体化建设。
推动老年群体同其他社会群体之间、不同老年群体之间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6、坚持道德规范与法律约束相结合。
加强社会道德宣传工作,努力在社会中营造尊老敬老的社会风尚。
加大老龄法制工作力度,用法律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龄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老年社会保障
1、落实养老保险制度。
严格执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年金制度。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办形式多样的商业养老保险,加快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2、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逐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工作,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
适当扩大老年人大额门诊特殊病种报销范围,稳步提高老年人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
全面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续接和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结算工作,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费用报销问题。
3、落实老年社会救助制度。
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分类施保,对经济困难老人实行优先优惠救助。
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确保因各类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得到及时救助。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确保城市“三无”老人,低保、五保和低收入家庭等经济困难老人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加大经济困难老人参加医疗保障个人缴费部分的补助力度,全面推行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提高医疗救助效率。
提高高龄困难老人医疗救助比例,70岁以上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在原救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保障能力实现100%。
推行院户挂钩,实行敬老院5S管理,供养标准稳步提高。
4、落实老年社会福利制度。
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老年福利事业,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发展适度普惠型的老年社会福利事业。
规范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并随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发放标准,建立自然增长机制。
(二)老年医疗卫生保健
1、推进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网点建设。
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注重医疗卫生资源向社区和农村倾斜,加强老年病医院、老年康复中心和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建设,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开展老年人基本医疗、康复护理、卫生保健、健康监测等服务。
积极探索社区卫生家庭式服务,建立以三级综合医院为龙头,专科医院、护理院和康复医院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城区现代医疗服务体系。
健全以区级以上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2、积极开展老年疾病预防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为辖区内60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全健康档案,每年组织老年人做常规检查,开展免费看中医服务。
开展老年疾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和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综合干预,加强老年多发病研究工作,提供疾病预防、心理和精神健康、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老年常见病的早期发现率达到50%、治疗率达到60%。
3、发展老年保健事业。
卫生服务机构要广泛开展老年健康教育,在居村建立宣传阵地,加强老年人运动健身和心理健康意识宣传。
积极开展高龄、空巢、长期患病等老年人的心理卫生保健工作,老年性痴呆、抑郁等老年精神疾病的早期识别率达到60%、干预率达到80%,有条件的社区可以聘请有资质的专业社工或心理咨询师提供咨询服务。
每年为社区老年人家庭成员举办2次专项培训,充分发挥家庭成员的精神关爱和心理支持作用。
(三)完善养老服务
1、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按照有规范名称、有信息平台、有服务场所、有工作制度、有工作队伍、有工作职责的“六有”要求,在街镇、x社区、居村建设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提供家政服务、生活照料、紧急救援、保健康复、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
城区新建小区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要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规定,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交付,低于1000户的按照300平方米交付,其中一楼面积要占总面积的50%。
;已建成的居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的,要逐步采取租赁、购买或利用闲置设施改建等方式进行完善。
在城市,全面建立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在农村,80%的街镇建立有养老服务设施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床位数达到100张以上。
全区70%敬老院改造提升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使其具备五保供养、社会救助、自费寄养、居家养老、医疗康复、文化娱乐六大功能。
2、完善为老服务信息平台。
完善为老服务网络,以社区为依托,整合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社区卫生中心以及其他社会资源,建立完善全覆盖的为老服务网络信息平台。
在全区范围内建立区、街(镇)、居(村)三级服务信息网络,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3、加快养老机构建设。
加大社会筹集和财政投入力度,增加养老机构床位供应量,切实提高床位使用率和服务水平,满足“三无”老年人、失能老年人、贫困老年人、空巢老年人、高龄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专业照料服务需求。
认真落实有关养老机构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服务机构体制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认真落实养老设施布局规划,采取新建、改扩建、购置等方式,建成1所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全区养老机构床位达到每千名老人40张以上,其中城市养老机构中,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所占比重达到60%以上。
4、优先发展护理康复服务。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社会服务组织、民办养老机构开展护理康复服务。
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老年康复护理服务。
新建一所以长期护理、康复和临终关怀为主要功能的专业性养老护理院,全区养老护理床位数占高龄和失能老年人总数的比例达到10%以上,新建、改建、扩建的养老机构中护理床位占总床位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
5、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
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等级注册、日常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养老服务机构必须具备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并在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养老机构要建立安全组织网络,明确安全责任人,落实养老机构安全责任主体、部门安全监管、街镇属地管理和“一岗双责”等责任制。
管理部门以及养老机构所在地街镇、x社区、居村每年要到养老机构进行安全检查,最大程度避免发生责任事故。
6、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逐步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专业教育、在职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专业养老护理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四)老年人权益保障
1、加强老年人维权法律援助和社会监督。
加强各级法律援助站建设,建立健全老年人法律援助网络,拓展法律援助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完善法律援助服务机制,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监督机制。
以区老年法律援助中心为基础,街镇要设立老年人权益维护岗,居村要设立法律服务网点。
设立“老龄法庭”,开展“社区巡回法庭”、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
对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解答、优先指派”,在“应援尽援”的基础上,对困难老人进一步放宽受理条件,扩充援助事项。
2、开展老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利用社区和老年人活动中心,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把普法宣传教育与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结合起来。
街镇、居村要建立老年法律宣传阵地,在“敬老月”和“法律宣传日”等活动期间组织老年普法宣讲活动,组织社会媒体进行活动报道,加大社会宣传力度。
(五)老年精神文化生活
1、加强老年教育工作。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的老年大学办学机制,倡导在村、社区和养老机构办学,将老年教育纳入成人教育和终身教育规划。
整合老年教育资源,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发展老年文化教育,拓宽老年大学办学渠道,加大对老年大学建设的投入,改善教学设施,提高教学质量,提升教学水平,丰富教学内容。
加强对各级各类老年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建立老年教育的专职干部、专职教师队伍,培育老年教育的学科骨干。
增加基层老年学校数量,全区城市老年人入学率达到25%以上,农村地区达到10%以上。
2、加强老年宣传工作。
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要充分利用“老年节”、“敬老月”等平台,组织开展系列敬老爱老助老活动,为老龄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区新闻媒体要采取切实措施,广泛开展人口老龄化形势和有关老龄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的尊老、敬老、助老意识。
3、加强老年文化工作。
加强基层文化活动设施建设,支持老年群众组织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活动,建立一所规模适中、功能齐全的区级老年活动中心。
4、加强老年体育健身工作。
大力推进基层场馆和体育设施建设,在城乡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中,要安排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地方,积极筹建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
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体育场所向老年人免费开放,广泛开展适合老年人参加的健身活动,举办老年人体育比赛,经常参加体育健身的老年人达到65%以上。
5、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
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老年人在各方面的作用。
基层老年人协会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方针,开展协会骨干培训,支持和引导加快自身发展。
规范协会建设,做好老年人协会登记、注册和备案管理工作。
积极开展老年社团建设,支持老年社团开展各项活动。
大力推进老年志愿服务,社区要成立老年志愿者队伍,由专业社工进行指导,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老年志愿者数量达到低龄、健康老年人口的25%,推进“银龄行动”。
(六)老龄产业
1、落实老龄产业政策。
根据x老龄产业规划,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落实引导和扶持老龄产业发展的信贷、投资等优惠政策,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龄产业的发展,培育和开拓老年用品消费市场。
2、促进老年用品、产品开发。
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服务业,开发养老服务产品,优化养老服务业资源配置,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3、引导老龄产业健康发展。
落实老龄产业的相关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培育行业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加强行业服务和监管,促进老龄产业健康发展。
建立区级老龄事业发展基金,引导老龄产业发展。
(七)老年家庭建设
1、强化政策支持。
落实老年人口户籍迁移管理政策,为老年人与赡养人随迁提供条件。
落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异地转移办法。
健全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失独家庭养老保障和照料服务支持政策,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政策,建立奖励扶助金动态调整机制。
继续推行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
2、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
强化尊老爱幼家庭美德建设,提倡亲情互助,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
在社区大力推进“老年温馨家庭”创建活动,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
(八)老年生活环境
1、加快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
把应对人口老龄化纳入城乡建设发展战略,把老年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社区建设发展规划。
根据养老机构布局规划,合理规划布局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老年文教体育等服务设施,精心打造“十分钟老年人生活圈”,通过新建和对现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为老年人居住、出行、就餐、就医、学习、健身、购物、休闲娱乐提供安全、便捷、良好的环境。
2、加快推进方便老年人出行和参与社会生活的无障碍环境建设。
推进无障碍进社区、进家庭。
加强对城市设施,尤其是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已建设施的无障碍改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老年人的无障碍建设氛围。
新建城市道路和养老机构场所无障碍率达到100%,养老机构(场所)无障碍改造率达到80%。
3、开展“老年友好型城区”、“老年宜居社区”创建活动。
根据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结合现阶段人口老龄化程度和变化趋势,通过开展创建“老年友好型城区”、“老年宜居社区”,改善城市生活环境、社会环境、自然环境,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九)老年人社会管理
1、推进基层老龄工作机构和老年群众组织建设。
在街镇、居村广泛建立基层老龄工作组织,引导基层老年协会等各类老年群众组织规范发展,充分发挥老年人在社区建设、志愿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全区所有的街镇要建立老龄工作委员会、老年协会分会,所有的居村要建立老年协会,加强基层老龄工作。
2、做好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工作。
逐步建立起家庭、社区、单位、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相结合的老年人社会管理服务体系。
继续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大力推进街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作用,积极拓展服务内容,不断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所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服务。
3、加强老年思想政治工作。
把老年思想政治教育纳入党政工作重要议程。
发挥党支部、老年协会、老年大学(学校)等组织作用,组织、引导老年人政治学习活动,鼓励老年人参与民主政治生活和社会活动。
各街镇要定期在老年大学内开展宣讲活动,解读国家、省、市、区重要文件精神,提高老年人参与政治活动的热情和水平。
(十)老龄信息化建设
加快推进老龄事业信息化建设。
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区老龄、发统、人社、卫生、计生、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交流数据,互通数字平台,共享老年人口资料,建立健全全区老龄人口数据动态管理机制,跟踪监测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为出台各项政策提供依据。
(十一)老龄工作交流与合作
与先进地区广泛开展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外地先进工作经验,建立老龄工作多地区交流平台,宣传我区老龄工作,吸取外地先进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老龄问题,切实加强老龄工作组织领导。
将老龄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保障《规划》顺利实施,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区政府每年听取一次全区老龄工作情况汇报,并以区政府名义对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建立多元长效投入机制
各级要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老龄工作实际,加大公共财政对老龄事业的投入力度,建立老龄事业与老龄化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投入增长机制。
区政府建立老龄事业发展专项基金,用于居家养老、发放困难补助、扶持为老服务公益类组织、老年人医疗保健等项目的实施,引导、扶持老龄事业发展。
实施积极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老龄事业,推进老龄产业市场化发展。
落实和完善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加大对老龄事业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形成政府和社会共同投入的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
(三)落实和完善政策
加大对社会养老服务业的扶持力度,从政策上、资金上突出对养老服务业的倾斜;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对城市“三无”人群、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60周岁以上残疾老人、贫困残疾家庭等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实行补助。
(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老龄工作人才引进工作,充分吸纳高学历、高水平的养老服务业人才。
加快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特别是养老护理人员和老龄产业管理人员的培养。
充分利用公共教育资源加强对各类为老服务队伍的培训工作。
社区要配备专业社工,从事社区养老服务指导和志愿者管理等工作,提升老龄工作队伍专业水平。
(五)建立监督检查评估机制
各街镇、x社区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认真落实。
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适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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