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口水库重要饮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项目.docx
- 文档编号:27474872
- 上传时间:2023-07-01
- 格式:DOCX
- 页数:53
- 大小:52.71KB
龙门口水库重要饮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项目.docx
《龙门口水库重要饮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项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龙门口水库重要饮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项目.docx(5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龙门口水库重要饮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项目
栖霞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370686201802000108
项目名称:
龙门口水库重要饮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项目
采购人:
栖霞市龙门口水库管理处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六月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0
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工程概况及范围:
1、工程名称:
龙门口水库重要饮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项目
2、工程概况:
对龙门口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进行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制定切实可行和具有可操作性的达标建设方案。
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对于缓解栖霞市水资源紧缺,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以采购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等内容为准。
工程名称或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建筑工程
宣传牌
块
4
9不锈钢钢管购买及制作
m
49.600
0不锈钢钢管购买及制作
m
51.200
9弯头
个
4.000
不锈钢钢板(0.7)购买及制作
㎡
21.000
宣传栏喷字
㎡
21.000
宣传牌运输安装
块
4.000
隔离护栏
m
680
人工挖基坑
100
1.370
人工回填土及外运
100
1.370
5砼基础
100
0.50
普通标准钢模板(一般部位)
100㎡
3.29
预制混凝土柱
100
0.070
预制混凝土柱运输(运距100
100
0.070
预制混凝土柱安装
㎡
0.070
钢丝网60*60*1.5
㎡
816.000
8#绑扎铁丝
48.700
视频监控及传输光纤缆
一、前段摄像头单元
红外网络摄像机
台
8.000
球机
台
4.000
适配电源
个
8.000
球机支架
个
4.000
摄像机专用机架
个
8.000
二、传输存储单元
交换机
台
4.000
汇聚交换机
台
1.000
硬盘
块
6.000
光纤收发器
对
6.000
光纤
米
5200.000
网线
米
100.000
监控监视器
台
1.000
电源线
米
4800.000
辅材
宗
1.000
管件
宗
1.000
三、器材合计
安装调试费
元
25%
税率
元
5%
广告牌
广告牌制作及安装
个
45.000
10米线杆(6支)
10米线杆安装
支
12.000
清单说明
1、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方式进行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为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括工程量清单内容和清单编制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
包括不仅限于施工和完成该分项工程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措施费等。
2、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市场价格、工程现场情况、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关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并充分考虑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因素,按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报出最优惠的价格,且不得低于成本报价。
3、磋商文件规定的应由成交单位承担的各项费用,报价时需一并考虑。
4、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5、供应商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情况、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并充分考虑合同履行包含的风险责任、物价波动因素等可能引起的额外增加费用,结合本企业情况,提出最优惠报价。
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6、凡与本工程有关的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标准、施工规范以及省市相关部门发布的各项技术验收标准以及相关规定等,均适用于本工程,且以最新颁布的为准。
7、本工程的结算单价:
以此次中标的综合单价作为结算的工程量单价,综合单价不允许调整。
8、未尽事宜按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执行。
四、风险范围
1、材料价格的变化
供应商采购的材料在施工期内,其价格变化不再调整。
材料质量及材料供货商的能力必须满足设计文件、磋商文件、相关规范规定标准及工程自身的要求,且必须经采购人审查同意后方可使用。
施工期间涨价风险供应商自行承担,报价时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调整。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可能带来的费用变化,一经成交,不得再要求因该方面的主管部门要求及参观视察引起的费用调整。
对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成交人须与采购人签署《施工安全协议书》。
3、环境因素的影响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场地本身及周边环境影响及施工所需水、电等费用,不再因此方面提出费用调整要求。
4、保证质量,加快进度采取的措施
施工过程中的为保证施工质量,加快工程进度而采取的措施引起的变更,不再进行费用调整。
5、工程水电
供应商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施工当地用水用电的实际情况,施工现场水源、电源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由此产生费用,工程结算时总价不再调整,因停水、停电造成的费用增加,工程结算时不再调整。
6、场地条件
7.考虑在城区内施工、场地交通等因素,材料、垃圾等水平、垂直运输按市场与定额综合计价,垃圾场外运输、堆弃场地由成交单位自行选择。
7、运距的变化
外运、弃土(渣)地点及运距自行考虑,不进行费用调整。
8、材料运输及二次搬运
不再因材料的运输及场地内的二次搬运进行费用调整。
9、本工程发生的零星工作应考虑在报价中,实际施工时,不作零星签证。
10、垃圾外运、处置费由供应商负责办理,所需费用列入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
11、本工程报价应充分考虑损耗及异形处理,防雷、防火等各种因素。
12、报价中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抢工或赶工造成的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因行政主管部门及采购人对工程施工的各项要求规定对工程所造成的各项影响,造成工程费用的增加及违反上述规定要求造成的经济处罚,供应商应考虑在报价中。
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管理、施工规范、检验验收、政策性费用等方面调整带来的风险。
供应商应按国家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计算各项费用,供应商报价不计或少计时,在工程实施时,采购人不再给予调整,同时并不免除供应商应承担的各项义务。
13、供应商报价时综合考虑各专业交叉做业所需的费用,结算时不再调整。
14、突发事件所发生的费用,供应商自行考虑,结算时不再调整。
15、由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导致的费用增加的部分由供应商承担。
16、供应商所用临时设施工程不需要再使用时,如发包方要求拆除,供应商应立即无条件拆除。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的内容。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栖霞市龙门口水库管理处。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供应商”系指受邀请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与磋商的单位。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成交供应商”系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
3.合格的供应商
3.1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
3.2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供应商必须满足磋商文件中其它资格要求,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无不良信用记录;
3.8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
3.9为本次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项目的采购活动;
3.10供应商必须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各项条件。
4.其它
4.1无论磋商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4.2无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向供应商解释其成交/未成交原因的义务。
4.3无论成交与否,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负保密责任。
4.4无论结果如何,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须留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存档,其余退还。
磋商文件说明
5.磋商文件的组成
5.1磋商文件用于阐明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合同草案条款等。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邀请函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3)供应商须知
(4)合同文本
(5)响应文件格式
5.2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
5.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磋商文件的澄清
6.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提出,按磋商文件载明的通讯方式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
6.2凡对本次磋商提出的询问,均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为准。
7.磋商文件的修改
7.1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
7.2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其响应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
7.3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
响应文件的编写
8.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资格有可能被磋商小组否决。
9.语言及计量单位
9.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9.2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的组成格式(见附件)
响应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两部分文件组成,可以合订或分别胶装。
10.1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0.1.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10.1.2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0.1.3报价函;
10.1.4工程量清单报价;
10.1.5磋商保证金;
10.1.6资格证明文件;
10.1.7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10.2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0.2.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10.2.2项目经理简历表;
10.2.3施工组织设计;
10.2.4其他内容。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胶装成册,并设置目录与页码,或在响应文件的一侧设置索引标志,以便于评审时查阅。
11.响应文件格式
11.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幅面的纸张打印,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并提供电子文档密封在响应文件正本内,以供备份,电子文档及介质不退。
11.2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的顺序对各章的每一项给予明确应答,必须清楚地表明是否满足磋商文件各章每一项的要求。
12.报价
12.1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供应商必须完成采购范围内所有的工程内容,要求达到安全及其相关规范要求,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所有本工程涉及到的内容作出全部响应。
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总报价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括工程量清单内容和清单编制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
包括不仅限于施工和完成该分项工程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措施费等。
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报价若有遗漏,供应商均应免费提供。
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报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2.2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填报。
13.供应商资格及资格证明文件
详见附件格式7
14.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14.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报价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4.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件资料、数据、图纸。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响应文件资料清单、目录”,以方便阅读。
15.磋商保证金
15.1磋商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5.2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5,000.00)的磋商保证金。
15.3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采购人免受因供应商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15.4磋商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以上支付方式均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5.5磋商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或具体规定时间)前交纳,以银行实际到帐时间为准,且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出具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和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称一致(不允许以个人名义交纳保证金),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15.6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响应无效。
15.7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5.8供应商发生本章23条之一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6.响应文件有效期
16.1自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日。
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将被拒绝。
16.2特殊情况下,在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
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
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实质性内容。
17.响应文件的签署、密封和标记
17.1响应文件必须用幅面纸打印。
供应商应提交“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及电子档一份。
每套“响应文件”应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电子文档存储介质应当为光盘,并注明供应商名称。
17.2响应文件正、副本封面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7.3响应文件除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7.4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在正面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在封口处注明“于2018年6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响应文件的提交
18.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2018年6月22日08时30分-09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年6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栖霞市财政局二楼政府采购大厅(栖霞市盛世路北首)
19.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20.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响应文件。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消,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报价、磋商、成交
22.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为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
(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提供的保证金有瑕疵;
(2)响应文件未加盖公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3)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的;
(4)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5)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未按规定报价,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比较和评审的;
(6)响应文件中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7)工期、质量标准、付款方式、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8)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9)未全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10)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3.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该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根据情节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索赔的权利。
(1)提供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的;
(2)磋商会议开始后,供应商在递交最后报价后,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的(已提交响应文件,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除外)。
(3)供应商串通报价的;
(4)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的;
(6)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举报事项的;
(7)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24.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成交供应商。
25.磋商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为本次评审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
同时,在评审时恪守以下原则:
25.1节能环保原则:
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
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5.2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原则:
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给予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优惠。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是依据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25.3客观性原则:
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评审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5.4统一性原则:
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
25.5独立性原则:
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5.6保密性原则:
磋商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25.7综合性原则:
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5.8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依法独立评审,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
26.磋商程序
26.1磋商会议在栖霞市财政局二楼政府采购大厅(栖霞市盛世路北首)。
26.2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竞争性磋商不同于公开采购,合格供应商至少有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不公开宣读。
26.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6.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6.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6.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若采购项目为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采购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26.7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龙门 口水 重要 饮水 水源地 安全 保障 达标 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