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表设备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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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设备管理规定
仪表设备管理暂行规定
一、目的
为了加强XX集团四川XX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以下简称“仪表设备”)管理工作,提高仪表设备管理水平,保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集团四川XX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生产车间、职能部门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自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系统、在线分析仪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及其辅助单元等。
三、术语定义
3.1常规仪表:
是指一般情况下通用的温度、压力、流量、质量和物位等检测、监视和控制仪表、气动或电动控制阀及相应的辅助单元和其附件。
3.2控制系统:
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统(DCS)、紧急停车系统(ESD)、安全仪表联锁保护系统(SIS)、可编程控制系统(PLC)、生产调度管理系统(RMIS)、数据采集系统(SCADA)等。
3.3联锁保护系统:
主要包括紧急停车系统(ESD)、安全仪表联锁保护系统(SIS)。
3.4安全报警仪表:
主要包括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氧含量报警仪等。
3.5在线分析仪表:
是指在线气体含量、酸碱度、电导率、溶氧、化学含氧量等分析仪表。
四、职责
4.1检维修中心仪表:
4.1.1制订并贯彻执行所辖仪表设备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SOP(即标准作业程序)、检维修计划及预算、周期检查保养及校验检定计划。
4.1.2负责管理生产装置检测仪表、控制仪表、在线分析仪表、过程控制计算机及系统的运行,包括调校、运行、维护、检修、安装。
4.1.3严格遵守仪表维护检修操作规程,定期维护校验仪表阀门及其执行机构,避免因维护原因导致生产停工或波动,实现全公司仪表设备的连续、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4.1.4及时组织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自动控制系统问题、装置仪表故障等。
4.2机动工程部:
4.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公司有关的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要求。
4.2.2组织制定和修订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
4.2.3检查检维修中心仪表执行仪表设备管理制度的情况,指导和协调公司内仪表设备管理工作。
4.2.4参与新建装置、重大更新和技术改造等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4.2.5负责审查检维修中心仪表上报的仪表设备请购、更新、报废及检修计划。
4.2.6负责审核检维修中心仪表的重大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重要仪表项目验收工作。
4.2.7负责组织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技术以及先进管理经验的交流和推广应用。
4.2.8组织重大仪表设备事故调查及分析。
4.3仪表设备使用部门:
4.3.1仪表设备使用部门:
包含生产计划部、一联合车间、二联合车间、三联合车间、加制氢联合车间、公用联合车间、储运联合车间、化验中心等。
4.3.2使用部门的日常巡检内容应包括相关仪表设备,将异常情况及时反馈给检维修中心仪表,并追踪检维修中心仪表及时处理。
4.3.3负责仪表设备的各项报警监视记录和异常记录,并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处理。
4.3.4负责仪表设备检维修作业票的审批,落实现场安全作业条件,将仪表设备与工艺设备有效切断,并负责检修作业的监护工作。
4.3.5负责所属区域内的仪表设备的日常清洁工作。
五、工作程序与要求
5.1仪表设备分类
5.1.1仪表设备按功能类别可以分为:
常规仪表、控制系统和联锁保护系统、安全报警仪表、在线分析仪表等;
5.1.2仪表设备按照对生产的影响程度,分为关键设备、重要设备、一般设备进行设备分级管理,依次划分为三类,即:
A、B、C类。
5.2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
5.2.1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是指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全过程管理的重要部分。
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前期管理工作。
5.2.2检维修中心仪表应参与新、改、扩建等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设计审查,依据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可对设计选型的可靠性、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先进性、安全性提出要求。
5.2.3仪表设备购置要坚持质量第一、性能价格比高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严格进厂质量验收程序,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
5.2.4仪表设备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及《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进行。
在新、改、扩建工程中负责仪表设备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5.2.5竣工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规定》进行。
要做到竣工资料齐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
5.2.5.1工程竣工图(包括装置整套仪表自控设计图纸、PID及竣工图)
5.2.5.2设计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
5.2.5.3隐蔽工程资料和记录
5.2.5.4仪表安装及质量检查记录
5.2.5.5电缆绝缘测试记录
5.2.5.6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包括保护地、工作地测试
5.2.5.7仪表风和导压管等扫线、试压、试漏记录
5.2.5.8仪表设备和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5.2.5.9仪表校准和试验记录
5.2.5.10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记录
5.2.5.11仪表设备交接清单
5.2.5.12报警、联锁系统调试记录
5.2.5.13智能仪表、DCS、ESD、SIS、PLC组态记录工作单、组态变更单及相关组态备份、最新程序备份
5.2.5.14未完工程项目明细表等
5.2.5.15仪表设备说明书;其中:
1)、2)、10)、15)除档案部门外还应交给仪表设备维护部门(即检维修中心仪表)、仪表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单位。
5.2.6仪表设备投用前,使用单位和维护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编制相关规程,开展技术培训、事故预案演练等工作。
5.3常规仪表管理
5.3.1常规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5.3.1.1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仪表选型应综合考虑其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经济实用性。
5.3.1.2选用的仪表应是经过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合格产品。
优先选用经GB/T19000或ISO9000标准认证的产品或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
在工程设计中不得采用未经工业鉴定的试制仪表。
选用的仪表须考虑外壳防护等级(IP)、防爆等级适应使用环境。
5.3.1.3仪表选型应考虑公司的现状和发展规划,主流仪表类型力求统一。
5.3.1.4仪表选型应有利于全厂或区域性的集中控制和集中管理,有利于系统集成、信息集成、功能集成,提高企业自动化生产管理水平。
5.3.1.5对于新建或改造装置的常规仪表配置、选型应遵循《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之规定,公司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组织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
5.3.2防爆型仪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5.3.2.1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选择仪表的防爆类型并满足等级要求。
仪表的安装、配线应按安装场所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类别、级别、组别确定安装、敷设方式。
5.3.2.2防爆型仪表及其辅助设备、连接件、接线盒等均应有合法的防爆合格证,其构成的系统应符合整体防爆的设计要求。
5.3.2.3防爆型仪表检修时不准更改零部件的结构、材质。
5.3.2.4在爆炸危险区域对原有的防爆型仪表进行更新、改造时,必须审定仪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降低防爆等级。
5.3.2.5在爆炸危险区域新增仪表测控回路及其它回路,其防爆等级不得低于区域内其它仪表防爆等级。
5.3.3与腐蚀性介质接触的测量仪表,在停车检维修时,除进行常规检查外,应针对仪表腐蚀、磨损情况按计划分批抽验检查。
5.3.4高温高压工况测量仪表,在每次停车检维修时,除进行常规检查外,应特别针对仪表磨损、密封、承压情况按计划分批抽验检查。
5.3.5常规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要求:
5.3.5.1仪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5.3.5.2严格执行仪表设备的定期检查、强制保养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
备用仪表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5.3.5.3仪表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按公司作业工单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5.3.5.4常规仪表校准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
5.3.5.5仪表作业前应办理仪表作业工作票并落实HSE各项措施,当对参加联锁的常规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相关要求进行。
5.3.5.6常规仪表的检修一般随装置停工检修进行,在检修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修计划,准备必要的备品配件、检修材料、工具和标准仪器,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检修网络图。
需要外委的检修项目应办理外委工单审批手续。
5.3.5.7仪表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要求进行;在每个检修周期内,应对每台仪表进行检查校准。
5.3.5.8仪表单机校准后应进行回路试验,参与联锁的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检查、测试、确认。
5.4控制系统管理
5.4.1仪表设备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控制系统的设计、选型、安装、调试、验收等阶段的管理。
过程控制系统的软件、网络、电脑系统管理,以及机柜、接线柜等硬件系统的管理、维护,应由检维修中心仪表指定专人负责。
5.4.2新建、改造装置控制系统的规划和选型或对原有控制系统进行开发升级改造,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
控制系统的选型、配置,既要保证满足装置生产控制的要求,又要具有较高的技术先进性和灵活扩展性。
系统运行负荷、通讯能力应有足够的裕量,以适应先进控制和管控一体化发展需要。
5.4.3对已投入使用的控制系统,如需改变控制方案,或增加仪表回路,必须按公司流程办理审批手续。
5.4.4控制系统机房的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5.4.4.1进入机房作业人员宜采取静电释放措施,消除人身所带的静电。
5.4.4.2机房环境必须满足控制系统设计规定的要求。
5.4.4.3机房内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机房内堆放杂物,机柜上禁放任何物品。
5.4.4.4机房内消防设施要配备齐全。
5.4.4.5机房电缆通道要有防小动物设施。
5.4.4.6在装置运行期间,控制系统机房内应控制使用移动通讯工具。
5.4.5控制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管理要求:
5.4.5.1定期检查主机、外围设备硬件的完好和运行状况。
保证环境条件满足控制系统正常运行要求;供电及接地系统符合标准;按规定周期做好设备的清洁工作。
5.4.5.2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必须有双备份,并妥善保管;控制系统的密码或键锁开关的钥匙要由专人保管,并严格执行规定范围内的操作内容;系统软件和主要应用软件修改应经使用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软件备份要注明软件名称、修改日期、修改人,并将有关修改设计资料存档。
5.4.5.3系统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5.4.5.4控制系统的大修原则上随装置停工大修同步进行。
大修时要对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并对联锁系统进行确认;大修期间还要对系统外围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
控制系统的检修应按SHS07008-2004《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要求进行。
5.4.5.5应加强控制系统故障管理,制定控制系统故障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处理突发故障的能力。
5.4.6为防止病毒感染,严禁在控制系统上使用无关的软件,也不得进行与控制系统软件组态无关的操作。
控制系统与信息管理系统间应采取隔离措施,以防范外来计算机病毒侵害。
5.4.7控制系统的备件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5.4.7.1备品配件管理要有专门的账卡,并保持一定数量的备品配件储备。
5.4.7.2保管储存控制系统备品配件的环境,必须符合要求。
5.4.7.3在装置停工检修期间,宜对在线备用卡件进行切换操作试验,对UPS进行切换操作,确保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5.4.8DCS控制回路应按以下要求进行验证测试:
5.4.8.1更换单体仪表、控制回路中仪表检修、长期停用后重新投用之前,必须依据仪表量程及报警设定值,进行DCS控制回路验证测试。
测试必须在仪表和阀门单体测试100%合格后进行。
5.4.8.2对一般的DCS控制回路,应按照回路清单,对各类型仪表完成单体仪表检查和校验,并协同生产使用部门负责控制器正反作用及PID整定。
5.4.8.3对复杂多变量DCS控制回路,按照回路清单,对各类型仪表完成单体仪表检查和校验,并协同生产使用部门负责控制器正反作用及PID整定、控制策略的复核。
5.5联锁保护系统管理
5.5.1联锁保护系统需要变更(包括设定值、联锁程序、联锁方式等)、解除或取消时,必须办理手续。
解除联锁保护系统时应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及整改方案等。
5.5.2新装置或设备检修后投运之前、长期解除的联锁保护系统恢复之前,应对所有的联锁回路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确认。
对联锁回路的确认,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共同参加,检查确认后,应填写联锁回路确认单(表)。
5.5.3联锁保护系统所用元器件(包括一次检测元件、线路和执行元件)、运算单元应随装置停车检修进行检修、校准、标定。
新更换的元件、仪表、设备必须经过检验、标定之后方可装入系统。
联锁保护系统检修后必须进行联校。
5.5.4新增联锁保护系统必须做到图纸、资料齐全,测试合格。
5.5.5为杜绝误操作,在进行解除或恢复联锁回路的作业时,必须实行监护操作。
在操作过程中应与工艺操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处理后,必须在联锁工作票上详细记载并签字确认。
5.5.6联锁系统的盘前开关、按钮均由操作工操作;盘后开关、按钮均由仪表人员操作。
5.5.7凡紧急停车按钮,均应设有可靠的保护罩。
5.5.8联锁保护系统仪表的维护和检修按《联锁、报警管理规定(试行)》、《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要求进行。
5.6安全报警仪表管理
5.6.1凡新、改、扩建的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及贮运设施,如有可燃、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配备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如有氮气泄露、空气稀薄可能的,必须配备氧含量分析仪。
5.6.2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配置、选型应严格执行《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的规定。
报警仪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5.6.2.1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并取得国家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或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5.6.2.2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配件的供应。
5.6.2.3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类型;根据使用场所被检测的可燃性气体的类别、级别、组别,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等级。
5.6.2.4当使用场所存在能使检测元件中毒的硫、砷、磷、卤素化合物等介质时,应选择抗毒性检测器。
5.6.2.5多点式指示报警器应具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的报警功能,并能区分和识别报警场所的位号。
5.6.3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范:
5.6.3.1根据可燃、毒性气体的密度和主导风向,确定检测器的安装高度和位置。
5.6.3.2检测器宜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的场所。
5.6.3.3为减少雨水对检测元件的影响,检测元件应有防雨措施。
5.6.3.4报警仪的安装应考虑便于操作和监测的原则,报警仪应有其对应检测器位号牌,其使用单位检测器的分布图。
5.6.3.5检测器的安装和接线应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进行,并应符合防爆仪表安装接线的有关规定。
5.6.4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检修管理要求:
5.6.4.1检测器为隔爆型时,不得在超出规定的条件范围下使用;在仪表通电情况下,严禁拆卸检测器。
5.6.4.2巡回检查时,应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指示、报警系统是否工作正常,检查检测器是否意外进水,防止检测元件浸水受潮后影响其工作性能。
5.6.4.3根据环境条件和仪表工作状况,定期通气,检查和试验检测报警仪是否正常。
5.6.5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要求进行。
5.6.6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检定每年不少于一次。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检定或校准应符合计量检定规程要求。
检定、校准仪器人员应取得有效的资质证书。
5.6.7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的停运、拆除应报安全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进行。
5.7在线分析仪表管理
5.7.1在线分析仪表的配置、选型应遵循《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仪表团队应参与在线分析仪表的选用和配置。
在线分析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5.7.1.1选用的在线分析仪表应技术成熟、性能可靠,操作、维修简便。
5.7.1.2选用的分析仪表应满足被分析介质的操作温度、压力和物料性质的要求;仪表的各种技术指标,必须满足工艺流程要求。
5.7.1.3用于腐蚀性介质测量或安装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在线分析仪表,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5.7.1.4用于控制系统的分析仪表,其线性范围和响应时间须满足控制系统的要求。
5.7.1.5当在线分析仪表需要与DCS进行数据通信时,应有通用的通信接口,其通信协议、通信速率应和DCS系统要求相匹配。
5.7.2在线分析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管理的要求:
5.7.2.1在线分析仪表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5.7.2.2严格执行在线分析仪表有关定期检查,定期校准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
在线分析仪表的维护、检修及校准应根据《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及相应在线分析仪表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
5.7.2.3在线分析仪表运行时如发现示值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5.7.2.4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
标定时所采用的标准气体应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5.7.2.5对参加联锁的在线分析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相关要求进行。
5.7.2.6对防爆型在线分析仪表进行维护检修,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相关要求执行。
5.7.2.7在线分析仪表的大修随装置停工大修进行;大修期间要对在线分析仪表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
参加联锁的在线分析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5.7.3在线分析仪表样品处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检修管理的要求:
5.7.3.1严格执行样品处理系统定期检查制度,定期对样品处理系统进行检查,确保待测样品的温度、压力、流量等指标满足在线分析仪表技术要求。
5.7.3.2样品处理系统运行时如发现异常和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5.7.3.3样品处理系统的维护、检修应根据制定的规程及样品处理系统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
5.7.3.4装置停工检修时,应对在线分析仪表的样品处理系统进行全面的、彻底的清洁和系统调试、诊断、维护工作。
5.8设备使用维护
5.8.1维修、更换已损坏的仪表由维修人员提出申请,经仪表专业工程师确认,由检维修中心仪表领导批准并报机动工程部审核。
更改仪表设备型号、增加或拆除仪表和自控回路,由仪表专业工程师提出,按公司流程核准、实施。
5.8.2设备点检是指为了提高、维持生产设备的原有性能,通过人的五感(视、听、嗅、味、触)或者借助工具、仪器,按照预先设定的周期和方法,对设备上的规定部位(点)进行有无异常的预防性周密检查的过程,以使设备的隐患和缺陷能够得到早期发现、早期预防、早期处理。
5.8.3巡回检查制度:
以设备点检为核心的设备维修管理体制,是实现设备可靠性、维护性、经济性并达到最佳化管理的机制,是按照预先制定的技术标准,定人、定点、定期、定方法、定标准地对设备进行检查的一种管理方法。
5.8.3.1巡回检查制是定点、定期对生产的重要部位仪表进行全面检查,掌握情况,记录资料,发现问题并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5.8.3.2根据各装置生产情况和仪表状况按工作量大小合理划分岗位,重要仪表做到每台仪表都有专人负责检查。
5.8.3.3检查内容按照仪表巡检记录表格中的相关内容检查、记录。
5.8.4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制度
5.8.4.1严格按仪表操作规程、说明书的要求指定的定期维护保养周期执行定期维护保养标准,作到“四定”既:
定期吹扫、定期润滑、定期校验、定期维护保养。
5.8.4.2定期维护保养周期表分为每日、周、月、季度、年、大修周期编制,维护保养的进行情况应有工作日志和校验记录。
5.8.4.3定期维护保养的单体仪表设备,按分区、专人负责。
5.8.4.4按年度计划做好大修的仪表项目检修。
5.8.5交接班制度:
5.8.5.1交接班制是上、下班之间工作移交、任务传递、维修情况,保证生产连续进行的一项重要制度,每一次交接班也就是一次岗位责任制检查。
5.8.5.2交接班内容:
生产运行情况;仪表设备运行情况;已处理、处理中、待处理的故障仪表状况;工具、仪器、资料;领导交待事项;公司通知、重要部署;安全生产、预防措施及卫生情况。
5.8.5.3交班人员在仪表交接班记录表上认真详细填写交班内容并签名。
记录必须清晰、描述必须完整。
接班人员可补充意见,双方同意签字后交接完毕,交接班前交接人员不得离岗。
5.8.6安全生产制度:
5.8.6.1定期对仪表设备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遵守各项安全规程的教育,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发生事故要查清原因,严肃处理,总结经验教训。
5.8.6.2设立专职安全员,制定安全生产的措施和操作要求,配齐配全安全生产的工具用具,搞好环境卫生,改善劳动条件,按照规定配齐劳动保护用品。
5.8.6.3现场作业严格按照环安相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和标准执行,作业前填批各类作业票。
5.9基础资料管理
5.9.1公司检维修中心仪表应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责范围,建立和完善仪表设备台账、档案等基础资料。
5.9.2公司检维修中心仪表至少应建立DCS、ESD、SIS、PLC控制系统台账、关键设备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账及其统计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台账、重大缺陷记录、自动化仪表技术状况表、专业检查考核记录等。
5.9.3检维修中心仪表应按仪表设备类别建立健全以下技术资料:
5.9.3.1仪表专业管理制度、检维修规程等;
5.9.3.2仪表专业安全职责;
5.9.3.3所有仪表台账、设计资料、说明书、随机资料、检修校准记录(至少保存一个检修周期)等;
5.9.3.4障处理记录、系统修改记录;系统设计资料、说明书、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系统备份盘等;
5.9.3.5DCS、ESD、SIS、PLC等控制系统台账、系统验收记录、系统点检及故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账、联锁原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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