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ocx
- 文档编号:27482097
- 上传时间:2023-07-02
- 格式:DOCX
- 页数:94
- 大小:80.37KB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ocx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ocx(9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GB/T50224―201X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Standardforacceptanceofconstructionqualityof
anticorrosiveengineeringofbuildings
(征求意见稿)
2017.5.
201X-XX-XX发布201X-XX-XX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目次
5.1一般规定8
5.2纤维增强塑料面层11
5.3树脂稀胶泥、砂浆、混凝土、自流平和玻璃鳞片胶泥11
6水玻璃类防腐蚀工程12
8块材防腐蚀工程20
8.2隔离层21
8.3结合层22
8.4块材层23
9喷涂型聚脲防腐蚀工程25
9.2喷涂型聚脲底涂层25
9.3喷涂型聚脲面层26
10涂料类防腐蚀工程28
10.1一般规定28
10.2涂层28
11沥青类防腐蚀工程31
11.1一般规定31
11.2沥青砂浆和沥青混凝土铺筑的整体面层31
11.3沥青稀胶泥涂覆的隔离层31
11.4碎石灌沥青垫层32
12塑料类防腐蚀工程33
12.1一般规定33
12.2硬聚氯乙烯、聚乙烯、聚丙烯塑料板制作的池槽衬里34
12.3软聚氯乙烯塑料板制作的池槽衬里或地面面层35
13工程验收37
附录A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38
附录B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39
附录C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40
附录D建筑防腐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41
附录E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42
附录F材料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和评定标准43
本规范用词说明52
引用标准名录53
附:
条文说明54
Contents
5.1Generalrequirement8
5.2Surfacecourseofglassfiberreinforcedplastic11
5.3Projectofresinslurry,resinmortar,resinconcrete,self-levellingresin
andglassflakeresindaub11
6Anticorrosiveprojectofwaterglasstype12
7.2Wholesurfacecourse,levellingcourseandplainplastercourse
8Anticorrosiveprojectofblockmaterial20
8.2Isolatingcourse21
8.3Bondingcourse22
8.4Blockcourse23
9Anticorrosiveprojectofspraypolyureacoatingtype25
9.2Primerofspraypolyureacoating25
9.3Topcoatofspraypolyureacoating26
10Anticorrosiveprojectofcoatingtype28
10.1Generalrequirement28
10.2Coating28
11Anticorrosiveprojectofasphalttype31
11.1Generalrequirement31
11.2Wholesurfacecourseofasphaltmortarandasphaltconcrete31
11.3Isolatingcourseofasphaltslurry31
11.4Cushioncourseofcrushedstonefilledupwithasphalt32
12Anticorrosiveprojectofplastics33
12.1Generalrequirement33
12.2Poolliningfabricatedbyhardplateofpolyvinylchloride,
polyethyleneandpolypropylene34
12.3Poolliningandgroundsurfacecoursefabricatedbysoft
polyvinylchlorideplate35
13Acceptanceofconstruction37
AppendixACheckrecordofon-sitequalitycontrol38
AppendixBQualityacceptancerecordofinspectionlot39
AppendixCQualityacceptancerecordofsub-divisionproject40
AppendixDQualityacceptancerecordofanticorrosiveproject41
AppendixEVerificationrecordofqualityguarantee42
AppendixFCorrosionresistancetestmethodandevaluationofanticorrosion
material43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code52
Listofnormativestandards53
Addition:
Explanationofprovisions54
1总则
1.0.1为统一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加强技术管理和施工过程控制,强化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本标准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及《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GB50212配套使用。
1.0.4本标准规定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
当本标准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0.5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检验批inspectionlot
按同一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并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单位。
2.0.2允许偏差permissibledeviation
检测过程中,在可满足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前提下,允许检测点在本标准规定检测比例范围内的偏差。
2.0.3观察检查visualinspection
以目测判断被检查物体是否符合标准规定技术参数的过程。
2.0.4抽样检验randomexamination
在指定的一个检验批中,对某一具体项目的检验对象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的检验。
2.0.5树脂砂浆块材brickofresinmortar
由耐腐蚀树脂、砂、粉和助剂等材料,按一定配合比,经混合、模压、加热固化等工艺成型,并按一定规格制成的块材。
3基本规定
3.1施工质量验收的划分
3.1.1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划分为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
3.1.2检验批应根据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
施工顺序、工程量等进行划分。
3.1.3分项工程应按防腐蚀材料类别,施工工艺等进行划分。
3.1.4分部工程应按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
物的单位工程进行划分。
3.1.5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建筑防腐蚀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应交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核,当有本标准未涵盖的分项工程时,可由建设单
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
3.2施工质量验收
3.2.1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当有允许偏差的项目时,每项抽检点数的实测值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
3.2.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
3.2.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工程所含的分项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分部工程所含的分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
3.2.4隐蔽工程在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3.2.5当工程中的验收项目超出本标准规定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
施工等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收的要求。
3.2.6对影响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现场见证取
样,其检测报告,应由资质的质量检验部门出具。
3.2.7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及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和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E的规定。
2实行总承包的建筑工程,其建筑防腐蚀分部工程使用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和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的表格格式,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总承包、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
3.2.8当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有关规定执行。
3.3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及组织
3.3.1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合格后,依次将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向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进行报验,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对验收合格的应给予签认,对验收不合格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指定的时
间内整改并重新报验
3.3.2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
3.3.3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
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3.4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
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3.5当建筑防腐蚀工程的分包工程完工后,分包单位应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自检,并应按照本标准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验收时,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单位应将所分包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和质量控制资料整理完整,并移交给总包单位,总包单位再依次对分包单位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申请报验。
4基层处理工程
4.1一般规定
4.1.1本章适用于混凝土基层、钢结构基层和木质结构基层处理的质量验收。
4.1.2基层处理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混凝土基层为水平面时,基层处理面积小于或等于100m2,应抽查3处;当基层处理面积大于100m2时,每增加50m2,应多抽查1处,不足50m2时,按50m2计,每处测点不得少于3个。
当混凝土基层为垂直面时:
基层处理面积小于或等于50m2,应抽查3处;当基层处理面积大于50m2时,每增加30m2,应多抽查1处,不足30m2时,按30m2计,每处测点不得少于3个。
2当钢结构基层处理钢材重量小于或等于2t时,应抽查4处;当基层处理钢材重量大于2t时,每增加1t,应多抽查2处,不足1t时,按1t计;每处测点不得少于3个。
当钢结构构造复杂、重量统计困难时,可按构件件数抽查10%,但不得少于3件,每件应抽查3点。
重要构件、难维修构件,按构件件数抽查50%,每件测点不得少于5个。
3木质结构基层应按构件件数抽查10%,但不得少于3件,每件应抽查3点。
重要构件、难维修构件,按构件件数抽查50%,每件测点不得少于5个。
4设备基础、沟、槽等节点部位的基层处理,应进行加倍检查。
4.2混凝土基层
主控项目
4.2.1基层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现场采用仪器测试。
4.2.2混凝土基层表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地下水渗漏、不均匀沉陷、起砂、脱层、裂缝和蜂窝麻面等现象。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或敲击法检查。
4.2.3基层的含水率,在深度为20mm的厚度层内,不应大于6%。
检验方法:
采用现场仪器测量、现场取样称重法、塑料薄膜覆盖法或检查基层含水率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4.2.4基层的洁净度应符合设计规定,表面应无析出物、油迹、污染物、水泥渣、水泥皮等附着物及粉尘。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2.5当采用细石混凝土或聚合物水泥砂浆找平时,其强度等级应大于或等于C30,厚度应大于或等于30mm。
检验方法:
检查强度试验报告和尺量检查。
4.2.6当在基层表面进行块材施工时,基层的阴阳角应做成直角;进行其他种类防腐蚀施工时,基层的阴阳角应做成圆角或45°斜面。
检验方法:
观察检验。
4.2.7砌体结构抹面层水泥砂浆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规定,表面应平整,不得有起砂、脱壳、蜂窝麻面等现象。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或采用敲击检查。
4.2.8穿过防腐蚀层的预埋件、预留孔,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检验。
4.2.9基层表面的粗糙度应符合设计规定,经过处理的基层表面应为均匀粗糙面。
检验方法:
现场仪器检测。
4.2.10基层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其允许偏差应为坡长的±0.2%,最大偏差应小于30mm。
检验方法:
观察、仪器检查或泼水试验检查。
4.2.11基层的平整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防腐蚀层厚度大于或等于5mm时,允许空隙应小于或等于4mm;
2当防腐蚀层厚度小于5mm时,允许空隙应小于或等于2mm。
检验方法:
采用2m直尺和楔形尺检查或仪器检查。
4.3钢结构基层
主控项目
4.3.1钢结构表面采用喷射或抛射除锈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Sa1级:
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
2Sa2级:
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已基本清除,其残留物应是牢固可靠的。
3Sa21/2级:
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污垢、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任何残留的痕迹应仅是点状或条纹状的轻微色斑。
检验方法:
观察比对各等级标准照片。
4.3.2钢结构表面采用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St2级:
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
2St3级:
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
除锈等级应比St2更为彻底,底材显露部分的表面应具有金属本体光泽。
检验方法:
观察比对各等级标准照片。
一般项目
4.3.3钢结构表面应洁净,并应无焊渣、毛刺、铁锈、油污、粉尘等杂质。
检验方法:
观察检验或对比样板标准块法,表面洁净度可采用压敏粘带法评定。
4.3.4钢结构表面的粗糙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方法:
采用仪器检测、标准样板观察检验。
4.3.5已经除锈的钢结构表面底层涂料的涂刷时间,不应超过5h。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
4.4木质基层
主控项目
4.4.1木材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5%。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和木材含水率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4.4.2木质基层的表面应平整,并应无油污、灰尘、树脂等现象。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5树脂类防腐蚀工程
5.1一般规定
5.1.1环氧树脂、乙烯基酯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呋喃树脂和酚醛树脂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树脂胶料铺衬的纤维增强塑料整体面层。
2树脂稀胶泥、砂浆、细石混凝土、自流平和玻璃鳞片胶泥制作的整体面层。
5.1.2树脂类防腐蚀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1.2条的规定。
5.1.3树脂类主要原材料的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从每批号桶装树脂中,随机抽样3桶,每桶取样不少于200g,可混合后检测;当该批号小于等于3桶时,可随机抽样1桶,样品量不少于500g.
2粉料或骨料应从不同粒经规格的每批号中,随机抽样3袋,每袋取样不少于1000g,可混合后检测;当该批号小于等于3袋时,可随机抽样1袋,样品量不少于3000g.
3纤维增强材料应从每批号中,随机抽样3卷,每卷取样不少于1.0m2;当该批号小于等于3卷时,可随机抽样1卷,样品量不少于3.0m2。
4当抽样检测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时,应再进行一次抽样复检。
如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判定该产品质量为不合格。
5.1.4树脂类材料制成品的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施工前需要检测时,树脂、粉料或骨料、纤维增强材料的取样数量按本标准第5.1.3条规定执行,并应按确定的施工配合比制样,经养护后检测。
2当需要对已配制材料进行检测时,应随机抽样3个配料批次,每个批次的同种样块至少3个,并应在树脂凝胶前制样完毕,经养护后检测。
3当检测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时,应再进行一次抽样复检。
如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判定该产品质量为不合格。
5.1.5树脂类材料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和评定应按本标准附录F.1执行。
Ⅰ主控项目
5.1.6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所用的环氧树脂、乙烯基酯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呋喃树脂、酚醛树脂、树脂自流平、玻璃鳞片胶泥、纤维增强材料、粉料和粗细骨料等原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相关产品标准、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材料检测报告或现场抽样的复验报告。
5.1.7树脂类材料制成品的质量应符合表5.1.7的规定。
表5.1.7树脂类材料制成品的质量
项目
环氧树脂
乙烯基酯树脂
不饱和聚酯树脂
呋喃
树脂
酚醛
树脂
双酚A型
二甲苯型
间苯型
邻苯型
抗压强度(MPa)
胶泥
≥80.0
≥80.0
≥70.0
≥80.0
≥80.0
≥80.0
≥70.0
≥70.0
砂浆
≥70.0
≥70.0
≥70.0
≥70.0
≥70.0
≥70.0
≥60.0
—
混凝土
≥60.0
≥70.0
≥70.0
≥70.0
≥70.0
≥70.0
≥60.0
—
自流平
≥70.0
≥70.0
—
—
—
—
—
—
树脂砂浆块材
—
≥80.0
-
—
—
—
—
—
抗拉强度(MPa)
胶泥
≥9.0
≥9.0
≥9.0
≥9.0
≥9.0
≥9.0
≥6.0
≥6.0
砂浆
≥7.0
≥7.0
≥7.0
≥7.0
≥7.0
≥7.0
≥6.0
—
纤维增强塑料(布)
≥100.0
≥100.0
≥100.0
≥100.0
≥90.0
≥90.0
≥80.0
≥60.0
粘结强度(MPa)
胶泥与耐酸砖(十字交叉法)
≥3.0
≥2.5
≥2.5
≥3.0
≥1.5
≥1.5
≥2.5
≥1.0
纤维增强塑料(底胶料)与C30混凝土(拉开法)
≥1.5
≥1.4
≥1.4
≥1.2
≥1.2
≥1.2
≥1.5
(环氧底胶料)
≥1.5
(环氧底胶料)
纤维增强塑料(底胶料)与聚合物水泥砂浆(拉开法)
≥2.5
≥2.0
≥1.7
≥1.7
≥1.6
≥1.6
≥2.5(环氧底胶料)
≥2.5(环氧底胶料)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含胶量(%)
布
≥45.0
短切毡
≥65.0
表面毡
≥90.0
注:
当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用于隔离层等非受力结构时,抗拉强度值可不作要求。
检验方法:
检查检测报告或现场抽样的复验报告。
5.1.8玻璃鳞片胶泥制成品的质量应符合表5.1.8的规定。
表5.1.8树脂玻璃鳞片胶泥制成品的质量
项目/类型
乙烯基酯树脂
环氧树脂
不饱和聚酯树脂
拉伸强度(MPa)
≥25.0
≥25.0
≥23.0
弯曲强度(MPa)
≥35.0
≥30.0
≥32.0
耐磨性(1000g,500r;g)
≤0.05
≤0.05
≤0.05
粘结强度(MPa)
与水泥基层
(十字交叉法)
≥1.5
≥2.0
≥1.5
底胶料与C30混凝土(拉开法)
≥1.3
≥1.5
≥1.2
抗渗性(MPa)
≥1.5
≥1.5
≥1.5
检验方法:
检查检测报告或现场抽样的复验报告。
5.1.9纤维增强塑料面层,树脂稀胶泥、砂浆、混凝土、自流平和玻璃鳞片胶泥的整体面层与转角处、地漏、门口处、预留孔、管道出入口应结合严密、粘结牢固、接缝平整,无渗漏、无空鼓。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敲击法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II一般项目
5.1.10铺衬纤维增强塑料用的胶料,整体面层用的树脂稀胶泥、砂浆、细石混凝土、自流平和玻璃鳞片胶泥,其配合比应经现场试验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试验报告。
5.1.11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施工完毕后,在常温下的养护时间应符合表5.1.11的规定。
表5.1.11常温下树脂类防腐蚀工程的养护期
树脂类型
养护期(d)
胶泥、砂浆、混凝土
纤维增强塑料
树脂自流平、玻璃鳞片胶泥
环氧树脂
≥10
≥15
≥10
乙烯基酯树脂
≥10
≥15
≥10
不饱和聚酯树脂
≥10
≥15
≥10
呋喃树脂
≥15
≥15
-
酚醛树脂
≥20
≥20
-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
5.2纤维增强塑料面层
Ⅰ主控项目
5.2.1玻璃纤维增强塑料面层的含胶量检查:
当采用玻璃纤维布增强时,含胶量不应少于45%;当采用玻璃纤维短切毡增强时,含胶量不应少于65%;当采用玻璃纤维表面毡增强时,含胶量不应少于90%。
检验方法:
按“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树脂含量试验方法”GB/T2577进行。
5.2.2针孔检查:
对钢基层、采用了导电底涂层的混凝土池、槽、重要混凝土构件的纤维增强塑料面层,通过的检测电压应为(3000~5000)V/mm。
检验方法:
采用电火花探测器检查。
5.2.3表面固化程度检查:
纤维增强塑料面层树脂应固化完全,并无起壳、脱层等现象。
检验方法:
采用白棉花球蘸丙酮擦拭方法检查。
Ⅱ一般项目
5.2.4纤维增强塑料面层的厚度检查:
采用的纤维增强材料的规格和层数,应符合设计规定。
厚度小于设计规定厚度的测点数,不得大于10%,测点处实测厚度不得小于设计规定厚度的90%。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和仪器测厚。
对钢基层上的纤维增强塑料面层厚度,应采用磁性测厚仪检测。
对混凝土或水泥砂浆基层上的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层厚度,可采用超声波测厚仪检测。
5.2.5纤维增强塑料面层外观质量检查:
表面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筑 腐蚀 工程施工 质量 验收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