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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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xx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
操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的操作,防范操作风险,根据《xx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以下简称“结构性存款”),是指我行通过在存款基础上嵌入金融衍生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期权、远期、掉期或期货等),将客户的存款收益与汇率、利率、股价、信用、指数等特定金融标的物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可能获得更高收益的存款。
第三条适用对象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客户、党政机关、事业、部队及社会团体客户;
(二)在本行分支机构开立对公结算账户,账户资金来源合法;
(三)满足最低起存金额要求。
第二章合作银行管理
第四条总行公司金融部负责拓展及建立合作银行伙伴关系,并牵头落实我行与合作银行签订框架合作协议相关事宜。
原则上开办结构性存款业务委托投资的合作银行应具备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
第五条合作协议授权单笔业务办理预留印鉴为分行行政公章,日常委托投资协议由分行负责与合作银行签订。
第六条分行公司金融部负责与合作银行就单笔业务办理的信息及资料往来等事宜。
同时指定至少2名熟悉对公负债业务人员为结构性存款业务的指定联系人,并报备总行公司金融部。
业务专员负责管理分行辖内的结构性存款业务。
第三章业务申请与审批
第七条客户需求收集及审核
客户经理充分了解客户需求后,填写《xx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审批表》(下文简称“审批表”,见附件1),明确客户名称、金额、期限、资金来源、预期年化收益率及经办行机构号等基本要素,并描述该客户与我行合作情况等,经支行有权人审批同意后报送分行公司金融部。
第八条分行公司金融部核实相关情况后,填写营销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后,统一编写需求编号,再向总行公司金融部提出符合监管政策规定的合理的结构性存款产品需求。
需求编号规则为:
SD+分行全拼首字母(大写)+经办支行机构号(4位)+日期(6位)+序号(3位),如:
SDGZ0280151120001。
第九条总行公司金融部收到分行公司金融部报送的《审批表》后,在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全年结构性存款规模及资金成本范围内,结合结构性存款市场情况及客户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审批意见,加盖总行公司金融部公章,原件反馈分行公司金融部,复印件存档备查。
若超过全行结构性存款规模,则由总行公司金融向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提请审批。
第四章产品设置和合同制作
第十条分行公司金融部取得总行公司金融部审批同意的书面反馈,制作《公司金融部结构性存款产品方案》(下文简称“产品方案”,见附件2)及投资管理业务委托书(下文简称“委托书”),经合作银行确认后,将《产品方案》报部门有权人审批。
产品代码编写规则为:
SD+分行全拼首字母(大写)+需求编号后三位,如本规程第八条所示,其对应的产品代码为SDGZ001。
第十一条分行公司金融部按照已审批的《产品方案》具体要求制作《xx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合同》(下文简称“业务合同”,合同编号与需求编号一致,见附件3),并发送至经办行客户经理,同时要求经办行通知客户于起息前落实存款资金并于起息当日10:
30前办理完结构性存款存入等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分行公司金融部经办人员依据已审批的《产品方案》于产品销售前,在综合业务系统“12c1产品设置”界面设置结构性存款产品,并输入经办人及其移动电话(存款到期前,若出现经办人员调整,须更改经办人移动电话),用于产品到期前系统发送短信提醒分行公司金融部经办人确认到期实际收益率,经“C”级复核授权后,产品设置完成并打印相关凭条,该凭条与《产品方案》原件存档备查。
第十三条资金存入前,经办人员在综合业务系统“12c2产品维护”界面可对产品相关信息进行修改,经“C”级复核授权后,产品维护完成并打印相关凭条,该凭条须与《产品方案》及产品设置凭条原件存档备查。
第五章账户开立及资金存入
第十四条科目设置
结构性存款账户统一在“201102定期存款”科目下开设,业务代码为“205G—结构性存款”。
第十五条账户开立
客户开立结构性存款账户须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柜台人员在“12661单位多笔定期存款账户开立”界面为客户开立账户,经“B”级复核授权后,账户开立成功。
若客户在我行已开立结算账户并已年检,可不用提交开户资料,具体操作可参照我行多笔定期开户流程及要求。
第十六条各级机构销售结构性存款产品,应向客户说明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最低起存金额、投资标的及期限等内容,遵循诚实守信、尽职尽责、如实告知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
第十七条客户明确已充分知悉结构性存款业务风险后,与经办行签订一式两份《xx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风险揭示书》(附件4),如非法人代表名章,则须开具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八条客户阅读《业务合同》无误后,签订一式两份《业务合同》,如非法人代表名章,则须开具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九条存款存入
经办行取得客户已签订的《业务合同》原件后,在综合业务系统“12662单位多笔定期存款”界面办理资金存入,按复核权限规则执行后,结构性存款成功存入,规则如下:
1、100万元以下无需复核;
2、100万元(含)以上须复核,“C”级复核1000万元以下,“B”级复核5000万元以下,“A”级复核无限额。
会计分录为:
借:
201101活期存款
贷:
201102-205G结构性存款
一个结构性存款产品仅允许客户办理一次存入,且原则上不接受现金存入。
同时,客户须于起息当日上午10:
30点前在经办行完成结构性存款存入相关事宜。
10:
30后,系统自动关闭,客户经理须与客户重新商谈产品要素并重新报批,分行公司金融部须重新设置产品。
第二十条开立存款证实书
(一)存款存入后,打印结构性存款证实书,用于办理结构性存款支取业务。
(二)证实书使用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且作为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不得作为抵质押的权利凭证,只能支取其存款。
签发时由系统打印“(结构性存款)”字样,并注明“按***(客户全称)与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支行签订的结构性存款合同(合同编号******)条款执行”字样。
(三)结构性存款证实书上须明确客户名称、账号、金额、存期、开户日及到期日等要素,利率项填写“按合同执行”。
第二十一条证实书的更换、挂失
参照我行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的更换、挂失流程办理。
第二十二条资金划转至结构性存款账户后,客户不得办理撤销业务。
第六章资金交易
第二十三条客户办理完成结构性存款存入后,支行客户经理须告知分行公司金融部业务办理情况,分行公司金融部经办人通过综合业务系统查询确认。
若办理完成,分行公司金融部经办人将已填写的《委托书》报有权人审批同意后加盖与合作银行签订投资管理协议时的预留签章,原则上于起息当日上午12:
00前,通过传真或扫描件形式发送合作银行,并与合作银行电话确认,当天邮寄原件,同时抄送分行计划财务部。
第二十四条原则上于起息当日上午12:
00前,分行计划财务部会同分行清算中心根据《委托书》复印件将手续费用从经办行账户划付给合作银行。
会计分录为:
借:
642101-527Z其他手续费支出(机构号)
贷:
201106-243A应解汇款(机构号)
同时,分行公司金融部最迟应于合作银行接收我行签订的《委托书》原件次日取得合作银行“投资管理”产品证实书(下文简称“产品证实书”)传真或扫描件,获得原件后存档备查,《产品证实书》确认函部分加盖分行公章及预留签章邮寄合作银行。
第七章存续期管理
第二十五条系统于每月20日对结构性存款进行计提利息支出,计提方式同一般定期存款。
会计分录为:
借:
641101-521B定期存款利息支出
贷:
223101-260A应付定期存款利息(固定+浮动收益部分)
第二十六条如遇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紧急措施出台等事项导致结构性存款浮动收益急剧下降,分行公司金融部在充分了解掌握产品运行情况的基础上,通知经办行做好产品信息披露工作。
第八章资金支取
第二十七条结构性存款实行账户管理,客户需凭预留银行印鉴支取款项。
第二十八条结构性存款不允许部分支取,且原则上不允许提前支取。
第二十九条如因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对客户采取强制措施或因我行行使质权导致存款资金被全部或部分扣划,均视为客户进行了违约支取,按照划扣日挂牌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存款经办人在综合业务系统“12663单位多笔定期取款”界面为客户办理结构性存款违约取款,按复核权限规则执行后,结构性存款违约支取成功,本息从客户结构性存款账户划至结算账户。
规则如下:
1、1万元以下无需复核;
2、1万元(含)以上须复核,“C”级复核50万元以下,“B”级复核5000万元以下,“A”级复核无限额。
会计分录为:
借:
201102-205G结构性存款(本金)
223101-260A应付定期存款利息(活期利息)
贷:
201101活期存款
若结算账户已销户,则先转至待销账实行扣划,扣划后的余额转至客户基本账户。
第三十条客户支取结构性存款时应当原路返回,即退回原转存账户,不得直接用于其他用途的结算或从结构性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
若支取结构性存款时,原转存账户已销户,应当转入其基本账户。
第三十一条到期兑付
(一)产品到期前三天及到期当日上午九点,系统自动发送产品到期信息至分行公司金融部经办人移动电话,提醒经办人于到期当日确认到期实际收益率。
(二)存款到期日,分行公司金融部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合作银行投资收益清单(下文简称“收益清单”)传真或扫描件后,在综合业务系统“12c3到期确认”界面进行到期收益率确认,经“C”级复核授权确认后打印结构性存款到期清单,与《收益清单》原件一并存档备查。
若实际浮动收益与预期浮动收益存在差异,系统可实现自动对实际浮动收益与预期浮动收益进行轧差后利息支出的补提/冲减,若实际浮动收益大于预期浮动收益,则补提利息支出。
会计分录为:
借:
641101-521B定期存款利息支出
贷:
223101-260A应付定期存款利息
若实际到期收益小于预期浮动收益,则冲减利息支出,会计分录为:
借:
641101-521B定期存款利息支出(红字)
贷:
223101-260A应付定期存款利息(红字)
第三十二条存款到期日上午12点后,客户可凭存款证实书到经办行支取存款本金及利息。
存款经办人在综合业务系统“12663单位多笔定期取款”界面为客户办理结构性存款取款,按复核权限规则执行后,结构性存款支取成功,本息从客户结构性存款账户划至结算账户。
规则如下:
1、50万元以下无需复核;
2、50万元(含)以上须复核,“C”级复核100万元以下,“B”级复核5000万元以下,“A”级复核无限额。
会计分录为:
借:
201102-205G结构性存款(本金)
223101-260A应付定期存款利息(固定、浮动收益或者活期利息)
贷:
201101活期存款
如客户逾期支取,在到期日至实际支取日期间,以本金作为计息基数,按支取日挂牌的活期利率计算利息,计息规则同一般活期存款。
第十章存单管理
第三十三条结构性存款存单的开立
(一)如有需要,客户于产品起息后依据证实书可向经办行申请开具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存单。
结构性存款存单使用单位定期存款存单,签发时由系统打印“结构性存款”字样。
(二)结构性存款存单是存款人为办理质押贷款而依据证实书向接受存款的存款行申请开具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权利凭证。
该存单只能为质押贷款的目的而开立和使用,不是存款人支取存款的依据。
(三)结构性存款存单上须明确客户名称、账号、金额、存期、开户日及到期日等要素,利率项填写“按合同执行”。
(四)存单质押期间,存款行不得受理存款人提出的结构性存款证实书挂失申请。
第三十四条存单的更换及挂失
参照我行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存单的更换及挂失流程办理。
第十一章档案管理
第三十五条总行公司金融部以及分行各职能部门应妥善保管结构性存款业务资料,存档备查。
第三十六条各分支机构销售结构性存款产品,应当妥善保存销售文档,包括结构性存款风险揭示书、业务合同和相关内部交易材料等全套书面材料。
保管年限暂定为业务闭卷后3年。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规程由xx银行总行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规程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
1、xx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审批表
2、公司金融部结构性存款产品方案
3、xx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合同
4、xx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风险揭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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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 人民币 单位 结构性 存款 业务 操作规程 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