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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手册
装修手册
目录
1.目的1
2.装修程序概要1
3.装修申请1
4.装修审查2
5.装修按金2
6.装修费用2
7.保险3
8.防火负责人3
9.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3
10.装修施工许可证3
11.装修施工开始3
12.装修进行期间4
13.装修验收4
14.免责条款4
附件一、装修作业流程图5
附件二、装修守则6-7
附件三、装修文件和图纸8
附件四、装修间隔工程期间规定9-13
附件五、装修施工治安安全管理规定14
装修承诺书16
二次装修公司申请装修前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业主/客户委托书;
2.装修单位有效营业执照;
3.装修单位有效资质证明;
4.消防局审批证明;
5.装修方案;
6.相关图纸;
1)装修平面图;
2)消防图;
3)天花布顶图;
4)间隔立面图;
5)电气平面图(强、弱电);
6)强电系统图;
7)中央空调系统图;
(以上7种图纸请提供一式二份)
7.相关材料检测报告及合格证;
1.目的
本手册是为大厦业户/客户在其单元内进行装修提供指引,明确装修规定。
业户/客户在装修之前须以书面形式将有关文件,连同装修图纸提交给物业管理公司审查。
所有装修项目,以不影响和不损害本大厦主体结构、设备、设施、形象环境等及其他用户的权益为准。
2.装修程序概要
基本的装修程序如下:
1)收取《装修手册》、装修表格、图纸及资料等;
2)如有必要,可要求物业公司人员与用户的设计师/承建商进行会谈;
3)装修文件、图纸及技术资料、已填写的装修承诺书及各种装修表格、该缴付的费用及装修押金交到物业公司;
4)收取装修文件和图纸的审查同意书;
5)施工人员名单及有效身份证、暂住证复印件、2张1寸免冠照片交到物业公司,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
6)装修工程开始;
7)装修工程完成后书面通知物业公司;
8)由物业公司人员最后检查。
如果装修工程达到施工规定及消防要求,可获通知于装修验收合格一个月收回装修按金余数;
请阅附件之装修作业流程图。
3.装修申请
用户及基承建商在设计室内装修时必须遵守本大厦的装修手则
(请参阅附件二)。
并在装修入场前向物业书面申请并提交一式三份的装修文件和图纸(请参阅附件三)。
4.装修审查
业户单元内部装修工程的所有图纸必须提交物业公司审查。
有关收费标准,请向物业公司查询。
所有未经物业公司审查的工程不得擅自施工。
若未经审查而自施工,物业公司将要求业户及其承建商恢复原状,并承担一切有关费用及引起之责任。
同时,装修申请内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相关之法规。
若提交的图纸非常复杂,业户须按物业公司的要求把有关图纸转交专家或顾问审查,审查费用由业户自理。
业户向物业公司提交图纸、文件及交纳按金,的业公司在收到图纸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业户对所提意见应尽早回复,以免延误复审时间,在补足初审资料后,物业在十四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审查意见。
用户并按物业公司审查意见办理。
5.装修押金
在进行内部装修间隔工程前,业户须向物业管理处缴付按金。
按金之作用是担保业户依照相关部门所批准之图纸进行施工,并用于支付工程期间施工者对公共设施造成损坏的维修费用。
业户必须在工程进行前按“装修费用标准”缴付费用。
6.装修费用
业户进行装修工程前须向物业公司缴付装修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按金、装修管理费、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出入证费用等。
上述费用用于消防安全、设备的保护、电梯的保护和施工监管方面的支出。
7.保险
业户及其承建商有责任对其雇员在工地内的行为及行动承担全部责任。
业户及其承建商必须在装修工程进行前购买所需保险并向管理处证明已购买一份保额不少于50万人民币的相关的第三者责任险保单。
8.防火负责人
业户应指定装修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为防火责任人,并在防火责任书上签字。
9.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
业户在装修申请获批准之前,须在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上签字,承诺遵守本装修手册年列的全部规定。
10.装修施工许可证
业户按有关规定提交装修文件、图纸和各表格,缴交装修费并在承诺书上签字后,物业公司应向业户发出装修施工许可证。
施工时,承建商必须将施工许可证贴在施工现场大门上。
11.装修工作开始
业户领取装修许可证后即可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材料运进等,装修工程便可开始。
12.装修进行期间
业户及其委任承建商必须遵守附件四内所有装修间隔工程期间规定和附件五之装修施工治安安全管理规定。
13.装修验收
在工程完成前,请预留三天时间供管理处进行装修验收。
管理处检查装修工程是否符合装修方案的要求,施工中有没有违反装修守则,费用有否缴足等等。
如无问题,即予验收,并在工程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装修按金。
若管理处须修理内装修工程而损毁之公共设施,则管理处有权从按金中提取款项,支付有关工程费用。
若该按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则应由用户补齐。
承建商在装修竣工时,必须通知物业公司到现场检查装修部分是否符合原设计,并向管理处送交一份装修竣工图存档备案。
14.免责条款
本文提供的所有资料,只包括大厦一般运作方面。
物业公司保留在适当时候更改本大厦运作及管理条款的权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毋须事前通知用户。
用户须查验工地及有关资料并应验证有关资料。
注:
●大厦中心之物业管理处有权按实际情况需要随时对上述各条款作出增删或修改,而不需另行通知/任何用户/装修承建商;亦毋须因此负任何责任。
●以上任何条款若与管理公约相抵触,将交管理公约为准。
附件一:
附件二:
装修守则
1.结构
本大厦严禁影响结构墙、梁、柱及其他支柱结构的任何更改(包括钻探、清除或迁移)工程。
2.消防系统
单元内必须按消防面积比例配置喷淋头及烟感头,喷淋头为统一
标高,喷啉头及烟感头之上下调整;移位或增加之费用,由用户自理。
对消防喷啉或烟感系统进行任何更改工程前,必须事先获得管理处及有关政府机构批准,并由指定承建商实施。
假天花权不得遮挡任何喷啉头或烟感探头。
中施工中不得使用灭火系统之水,违者严惩。
3.空调系统
在空调区域内设有相应数量的风机盘管及空调温度控制器,用户
在进行室内装修时,如需要变更应事前向管理处报批,获得管理处书面批准后,由管理处指定承建商进行变更工程的施工。
任何用户不得安装窗式或分体式独立空调设备。
4.通风系统
本大厦内均设有新风,空调及回风管道,并属于公共设施。
如需
改动,事先必须获管理处审批,并由指定承建商实施。
5.电力供应与照明系统
对影响或附设在电力供应系统的任何更改工程或额外设备装设工
程均须由管理处审批。
所有电力工程,均须由指定电力承建商进行。
单元内电力供应之分布,由用户负责。
施工前应在使用风内设置漏电保护开关。
供电系统为220V单相三线(零、地火三线)制中性接地系统,隔离开关按原有设计安装。
未经管理处批准,不得私自更换此隔离开关,不可超负荷使用。
6.假天花
单元内装设的假天花颜色应尽量与本大厦使用之天花颜色相同,
且务必预留足够的检查口,以便进行管道及线路保养工程。
7.地台
用户办公地点不得装设重型机械。
若需装设时,用户须将有关装
设事项、重量分布情况及有关设备规格提交物业管理公司审批;若在地面铺砌大理石,用户需将大理石之厚度及重量等条件报物业公司审批。
8.办公室门前
若用户欲改装单元门或办公室门时,必须事先报管理处审批。
拆
卸原门框时不准破坏原门边框结构。
门之开向不得推向走廊,以免堵塞防火通道。
9.办公地方进口
进出门口之设计更改工程,必须获得管理处审批。
10.公司名牌
管理处在大堂及楼层分别设置水牌,水牌费用由用户自理。
公司
名牌不得安装在门外走廊墙面或伸展至其他公共区域。
11.公共电视接驳线路
如用户欲接收公共电视系统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需与物业公司联络并办理有关手继,由物业进行接驳工程,收费标准请向物业公司查询。
12.通信
用户单元内之电话配线,由用户负责。
接驳至电话线系统的有关工程,在装设前须获得物业公司审批。
用户如需安装电话交换机,必须将运作及设备计划提交物业公司审批,并由指定承建商进行接驳工程。
用户须向北京市电话局申请中继线。
附件三:
装修文件和图纸
提交物业公司审查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用户装修委任函件;
2.承建商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等级证书复印件;
3.政府审批文件(如需政府审批之工程)。
提交物业公司审查之图纸包括但不限于:
1.图纸上必须用中文标注,写明座数、楼层及单元号码、用户公司名称、承建商名称、设计人姓名及签名和审核人签名。
2.详细平面图包括:
●所有分隔墙、柜位、桌及柜架位置,物料规格(是否阻燃)以及装修方式。
单元内的间隔,设计须符合中国境内及北京市之消防条例之安全疏散要求。
木质间隔及木群墙内板、框须作防火处理。
地毯应经北京市消防局检验合格并具防火阻燃证明后方可使用。
●装修图须标明中项尺寸和轴线位置。
●重型设备,如保险柜、影印机、大型电脑机,应标明重量、分布及准确位置。
●地台种类、使用物料及厚度。
附件四:
装修间隔工程期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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