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寻记6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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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寻记63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六十三
彌勒菩薩說
唐三藏沙門玄奘奉詔譯
韓清淨科記
攝決擇分中三摩呬多地之二
庚二、相違2 辛一、能障趣入2 壬一、正出障法
復有五種定相違法。
一、毀犯禁戒,二、無無間加行,三、無殷重加行,四、有沈沒,五、他所擾惱。
他所擾惱者:
謂於晝分多諸諠逸,於夜分中多蚊蝱等眾苦所觸,乃至廣說一切處所不隨順性。
如本地分說應知。
(陵本二十卷二十二頁1791)
壬二、舉彼對治
復有三種遠離。
一、住處遠離,二、見遠離,三、聞遠離。
辛二、能障清淨2 壬一、略辨2 癸一、標列過失
復次,心清淨行苾芻,略有五種等持相違厚重過失,能為定障。
一、忿,二、慢,三、欲貪,四、薩迦耶見,五、不能堪忍。
癸二、釋名厚重3 子一、標
有五厚重三摩地相,由彼於此障礙而住,是故說名厚重過失。
子二、徵
云何五相?
子三、列
一者、獲得隨宜資具便生喜足;二者、好樂求諸善法;三、於身財無所顧戀;四、於生死及與涅槃,見大過失、最勝功德;五、於加行堪忍勤苦。
壬二、廣釋2 癸一、別辨相5 子一、忿3 丑一、舉因緣
此中忿者,謂懷忿故,若往他家不得利養,或得而少,或弊或遲,或不恭敬,由此便生顰蹙憤慼。
丑二、明引發
從此因緣,發恚尋思及害尋思,多隨尋伺。
丑三、出過失
彼由此故,先所未生勝三摩地不能得生,設彼已生還復退失。
子二、慢3 丑一、舉因緣
所言慢者,謂懷慢故,慢所制伏為性,於法不生恭敬,於諸師範尊重福田,不能時時身心卑屈敬問諮請:
云何為善?
云何不善?
亦不勤求所有善法,由此不能解了引發三摩地義。
丑二、明引發
從此因緣,發起輕慢相應尋思,多隨尋伺。
丑三、出過失
彼由此故,先所未生,如前廣說。
子三、欲貪4 丑一、舉因緣
言欲貪者,謂懷貪故,多諸愛染,於身財等深生顧戀,由此於外五妙欲中多生散亂。
丑二、明引發
從此因緣,生欲尋思、眷屬尋思、國土尋思、族望家勢相應尋思,多隨尋伺。
丑三、出過失
彼由此故,先所未生,如前廣說。
丑四、顯對治2 寅一、略標
彼復不淨能為對治。
寅二、別廣
應知不淨略有三相。
謂糞穢相、彼等流相、能依所依差別相。
謂糞穢相等者:
受用飲食變壞所成,名糞穢相。
糜飯之所長養,名彼等流相。
父母不淨和合所生,名能依所依差別相。
如是三種,唯說身相應知。
子四、薩迦耶見2 丑一、舉因緣2 寅一、見相違6 卯一、世法難捨
薩迦耶見者,謂由身見制伏因緣,會遇世法,便為高欣、下慼塗染。
設欲棄捨,便為身見相違而住。
卯二、親愛難捨
又即於彼世法眾相,親愛恆流之所漂溺。
設欲棄捨,便為身見相違而住。
親愛恆流之所漂溺者:
謂由愛結,無始時來墮駛流河,隨流漂溺故。
卯三、尋思難捨
又即世法眾相所生不正尋思之所嬈惱。
設欲棄捨,便為身見相違而住。
卯四、散動難捨
又即於彼世法眾相追求之時,種種擾亂散動所逼。
設欲棄捨,便為身見相違而住。
卯五、憂悲難捨
又即由彼身見因緣,恆常執著世法所依無常諸取,由是因緣,為憂悲等之所逼惱。
設欲棄捨,便為身見相違而住。
恆常執著世法所依無常諸取者:
欲取、見取、戒禁取,是名諸取。
此所取事,世間八法之所依止,然有變異,故是無常。
卯六、垢穢難捨2 辰一、舉下地
又復即彼為欲除遣下地垢穢勤修善時,於彼加行不生喜樂。
於此所治設欲棄捨,便為身見相違而住。
辰二、例上地
如為除遣下地垢穢,為遣上地所有垢穢,當知亦爾。
寅二、心顛倒
由此因故,雖作是心:
我當於彼生死、涅槃,觀大過失、觀勝功德,便復顛倒。
丑二、出過失
由此因緣,先雖獲得諸三摩地,然於未生聖諦現觀勝三摩地,不能得生。
子五、不堪忍2 丑一、舉因緣
不堪忍者,謂懷不忍故,雖已獲得聖諦現觀勝三摩地,不能堪忍蚊蝱等苦,捨離加行,多生懈怠。
丑二、出過失
由此因緣,於所未生入根本定不能生起,設復已生還即退失。
癸二、出為障3 子一、前三過失
前三過失,能為最初三摩地障。
子二、次一過失
次一過失,為諦現觀三摩地障。
子三、後一過失2 丑一、第一義
後一過失,為入根本三摩地障。
丑二、第二義3 寅一、標因緣
復有差別。
謂有八種棄捨近住弟子因緣,於彼雜染之所染汙。
由染汙故,彼便棄捨近住弟子,非無煩惱諸阿羅漢常善住念有如斯事。
寅二、徵八種
云何為八?
寅三、列差別
謂性於彼近住弟子有憎惡心,唯欲自身受於恭敬;如欲恭敬,欲受利養亦復如是;近住弟子多所毀犯、行不正行;又於近住諸弟子眾饒益損減,便有所須及與不須;於增上戒教授折伏不能堪忍;於增上心、增上慧住教授折伏不能堪忍;於營眾務所有擾惱不能堪忍。
云何為八等者:
欲受恭敬為一,欲受利養為二,多所毀犯、行不正行為三,不為所須為四,不忍增上戒教授折伏為五,不忍增上心教授折伏為六,不忍增上慧教授折伏為七,不忍眾務所有擾惱為八。
此中初二,謂於自身;後六,謂於近住弟子。
言於弟子饒益損減者,謂不恆常欲作饒益,有所須時,暫作饒益;若不須時,損而不益故。
餘文易知。
己二、四靜慮攝2 庚一、舉嗢柁南
復次,嗢柁南曰:
數及所對治 支分廣建立 遠離苦散動 上支分差別
庚二、長行別釋9 辛一、靜慮數2 壬一、問
問:
如先所說四種靜慮,何因緣故唯四靜慮,不增不減?
壬二、答3 癸一、標
答:
由能究竟超苦樂故。
癸二、徵
所以者何?
癸三、釋
從初靜慮乃至第四,漸超苦樂方究竟故。
辛二、靜慮所治4 壬一、初靜慮
云何名初靜慮所治?
謂有五種。
一者、欲貪,二、欲、恚、害三種尋思,三者、憂苦,四者、犯戒,五者、散亂。
壬二、第二靜慮
云何第二靜慮所治?
亦有五種。
一、初靜慮貪,二、尋伺,三、苦,四、掉,五、定下劣性。
壬三、第三靜慮
云何第三靜慮所治?
謂有四種。
一、第二靜慮貪,二、喜,三、踊躍,四、定下劣性。
壬四、第四靜慮
云何第四靜慮所治?
謂有五種。
一、入息、出息,二、第三靜慮貪,三、樂,四、於樂發悟,五、定下劣性。
於樂發悟者:
謂樂作意應知。
此能引心,故名發悟。
辛三、靜慮支分2 壬一、分別支4 癸一、初靜慮
問:
初靜慮有幾支?
答:
有五支。
何等為五?
一、尋,二、伺,三、喜,四、樂,五、心一境性。
癸二、第二靜慮2 子一、問
問:
第二靜慮有幾支?
子二、答2 丑一、出其四支
答:
有四支。
何等為四?
一、內等淨,二、喜,三、樂,四、心一境性。
丑二、釋內等淨
問:
內等淨何法為自性?
答:
念、正知、捨為自性。
癸三、第三靜慮
問:
第三靜慮有幾支?
答:
有五支。
何等為五?
一、念,二、正知,三、捨,四、樂,五、心一境性。
癸四、第四靜慮
問:
第四靜慮有幾支?
答:
有四支。
何等為四?
一、捨清淨,二、念清淨,三、不苦不樂,四、心一境性。
壬二、明廢立2 癸一、顯差別4 子一、初靜慮攝
初靜慮中,念、正知、捨,由尋伺門之所引發,是故雖有而不宣說。
子二、第二靜慮攝
第二靜慮,由彼自性能有作業,又由踊躍心隨煩惱之所纏縛,是故顯示內等淨名。
子三、第三靜慮攝2 丑一、顯說
第三靜慮,心隨煩惱已遠離故,顯彼自相,是故說彼離喜貪故。
丑二、簡非
初靜慮中離欲貪故,非離喜貪。
第二靜慮離尋伺貪故,非離喜貪。
子四、第四靜慮攝
第四靜慮,即彼顯示最極清淨。
癸二、結隨應
是故當知,一切靜慮彼皆隨轉,如其所應。
辛四、靜慮建立2 壬一、問
問:
何因緣故,於四靜慮建立如是五支、四支?
壬二、答6 癸一、約安住辨
答:
住所依故,住饒益故,住自性故。
住所依故等者:
初靜慮中,尋、伺二支,名住所依;喜、樂二支,名住饒益;心一境性支,名住自性。
如是第二靜慮,內等淨支,名住所依;喜、樂二支,名住饒益;心一境性支,名住自性。
第三靜慮,念、正知、捨,名住所依;樂,名住饒益;心一境性,名住自性。
第四靜慮,捨、念清淨,名住所依;不苦不樂,名住饒益;心一境性,名住自性。
後多差別,各有三種,於諸靜慮準此配釋應知。
癸二、約所緣辨
復有差別。
謂思惟所緣故,受用所緣故,於緣不散故。
癸三、約所依辨
復有差別。
謂饒益所依故,增上心所依故,增上慧所依故。
癸四、約對治雜染住辨3 子一、標
復有差別。
謂為對治三雜染住所對治故。
子二、徵
云何名為三雜染住所對治耶?
子三、列
一、染汙住,二、苦惱住,三、愚癡住。
癸五、約受欲相似法辨2 子一、標
復有差別。
謂受欲者相似法故。
子二、釋2 丑一、舉受欲者
諸受欲者,略有三種正所作事,能顯彼是受用欲者。
一、正求財寶;二、求財寶已,能正受用;三、於彼自在,隨意所為。
丑二、例修靜慮
如是修習諸靜慮者,亦有三種正所作事,當知依彼建立支分,如其所應。
癸六、約對治自苦惱辨2 子一、標
復有差別。
謂為對治自苦惱行,應知建立諸靜慮支。
子二、廣
如是略有三種對治。
一、對治闕減對治,二、身心逼惱對治,三、於外境界其心流散不寂靜對治。
對治闕減對治者:
謂於欲界有欲、恚、害三種尋思,無善尋伺以為對治,是名對治闕減。
初靜慮中尋、伺二支,名對治闕減對治。
如是後後靜慮所治能治,隨其所應,一切當知。
辛五、遠離欲惡不善法2 壬一、問
問:
何因緣故,初靜慮中說離欲已,復說遠離惡不善法?
壬二、答5 癸一、約自相共相辨2 子一、標二相
答:
為欲顯示諸欲自相故,及為顯示諸欲過患相故。
子二、隨難釋
過患相者,由彼諸欲發起惡行,墜墮極下惡處所故,說名為惡;違善生故,復名不善。
癸二、約初二雜染辨
復有差別。
為欲顯示煩惱雜染斷故,及為顯示先所積集業雜染斷故。
癸三、約在家出家辨
復有差別。
為欲顯示諸在家者受用事門諸欲斷故,及為顯示諸出家者由尋思門諸欲斷故。
癸四、約欲等尋思辨
復有差別。
為欲顯示欲尋思斷故,及為顯示恚、害尋思斷故。
癸五、約外道諸仙辨
復有差別。
為欲顯示外道諸仙所得相故,及為顯示離彼退已行呪詛故。
及為顯示離彼退已行呪詛故者:
外道諸仙由憤恚故,退三摩地,現行詛呪,此即惡不善法所攝。
為顯示彼,是故復說遠離惡不善法。
辛六、初定有苦2 壬一、問
問:
何因緣故,知初靜慮中苦根未斷?
壬二、答3 癸一、標義
答:
彼品麤重未遠離故。
癸二、簡難
若於是處苦根已斷,便與第二靜慮住時應無差別。
癸三、結成
是故當知是處未斷。
彼品麤重未遠離故等者:
本地分說:
若初靜慮已斷苦根,是則行者入初靜慮及第二時,受所作住差別應無。
由二俱有喜及樂故。
(陵本十一卷十一頁887)此中道理,如彼應釋。
辛七、諸定名動
問:
若尋伺等於初靜慮等中皆能攝益勝三摩地,又能攝受自地靜慮皆令清淨,何因緣故,世尊於彼顯示動名?
答:
此望他地,不望自地。
此望他地不望自地者:
攝事分說:
謂外欲等散動斷故,立初靜慮為無動處。
第二、第三靜慮中,後後所有諸動斷故,當知亦得名無動處。
以要言之,緣所有定無動搖故,皆名無動。
(陵本九十七卷十八頁7303)由是當知,世尊於彼諸定顯示動名,是密意說,由望他地,不望自地故。
辛八、勝上支分建立因緣2 壬一、問
問:
何因緣故,從欲界上於初靜慮等中,建立後後勝上支分?
建立後後勝上支分者:
謂初靜慮中,建立尋、伺支;第二靜慮中,建立內等淨支;第三靜慮中,建立捨、念、正知支;第四靜慮中,建立捨、念清淨支。
如是後後望於前前,轉勝轉上。
當知唯約念、正知、捨為論,以彼一切靜慮皆隨轉故。
然彼後後勝於前前,是故建立後後勝上支分。
壬二、答2 癸一、標列
答:
當知略有三因緣故。
一、所治能治故;
所治能治故者:
謂於第二靜慮,尋、伺是所治,內等淨為能治。
如是後後靜慮所治能治,隨應當知,是名所治能治後後勝上。
二、證得勝利故;
證得勝利故者:
如前已說:
初靜慮中,念、正知、捨,由尋伺門之所引發,是故雖有而不宣說。
第二靜慮,由彼自性能有作業,又由踊躍心隨煩惱之所纏縛,是故顯示內等淨名。
第三靜慮,心隨煩惱已遠離故,顯彼自相,是故說彼離喜貪故。
初靜慮中離欲貪故,非離喜貪。
第二靜慮離尋伺貪故,非離喜貪。
第四靜慮,即彼顯示最極清淨。
是名證得勝利後後勝上。
三、所證得故。
所證得故者:
如下說言,第二靜慮三摩地圓滿,第三靜慮饒益圓滿,第四靜慮清淨圓滿,是名所證得後後勝上。
癸二、明攝
當知如是三種因緣,四靜慮中五支所攝,隨其所應。
四靜慮中五支所攝等者:
此中五支,且約四靜慮中建立支分自相為論,謂即尋、伺、念、正知、捨。
第二靜慮內等淨支,第四靜慮捨、念清淨,唯是念、正知、捨建立差別,故不更說。
前三因緣隨其所應,此五支攝,已如前釋。
辛九、靜慮差別3 壬一、三摩地圓滿
問:
初二靜慮有何差別?
答:
第二靜慮中三摩地圓滿有差別故。
壬二、饒益圓滿
問:
第二、第三靜慮有何差別?
答:
第三靜慮饒益圓滿有差別故。
壬三、清淨圓滿
問:
第三、第四靜慮有何差別?
答:
第四靜慮清淨圓滿有差別故。
己三、種類差別攝5 庚一、修差別2 辛一、略標列
復有四種修三摩地。
一者、為得現法樂住故;二者、為得勝智見故;三者、為得分別慧故;四者、為證諸漏永盡故。
辛二、明建立2 壬一、出所依3 癸一、標
當知依四補特伽羅,建立四種修三摩地。
癸二、徵
云何四種補特伽羅?
癸三、列
謂苦速通,未得行跡、已見諦者。
謂苦速通未得行跡等者:
謂利根性補特伽羅,未得根本靜慮,所有行跡,名苦速通。
如本地分說。
(陵本二十六卷十一頁2203)彼已見諦,謂於初靜慮近分應知。
復有異生,未得行跡、已得有情所緣無量、已離欲者。
已得有情所緣無量者:
謂即四無量中,有情緣無量應知。
又樂遲通,已得行跡、已見諦者。
又樂速通,已得行跡、已見諦者。
壬二、隨難釋2 癸一、釋第二類
此中異生,已得無量、已離欲者,若已證得死生智通,當知是名智見清淨。
癸二、釋第三類2 子一、標有退
若樂遲通行跡轉時,雖已見諦,由軟根故而名退法。
子二、出對治
由此因緣,復於欲界受想尋思,當住正念、當起正知。
由軟根故而名退法者:
本地分中說:
有順退分定,謂有鈍根,下劣欲解,勤精進故,入初靜慮或所餘定,於喜、於樂、於勝功德不堪忍故,從靜慮退。
如如暫入諸定差別,如是如是還復退失,乃至未善調練諸根。
(陵本十二卷三頁973)其義應知。
庚二、離欲等差別2 辛一、離欲所顯2 壬一、標義
復次,諸靜慮離欲所顯。
壬二、廣辨2 癸一、標列
當知離欲略有六種。
一、自性離欲,二、損減離欲,三、任持離欲,四、昇進離欲,五、愚癡離欲,六、對治離欲。
癸二、隨釋6 子一、自性離欲
自性離欲者,謂於自性不淨非所受用事中諸厭背性;又於苦受諸厭背性;又若已離初靜慮染住,於第二靜慮等中,於尋伺等諸厭背性。
是名自性離欲。
子二、損減離欲
損減離欲者,謂兩兩交會習婬欲法,除熱惱已諸厭背性。
如是等類所餘應知,皆名損減離欲。
子三、任持離欲
任持離欲者,謂有受用美妙飲食極飽滿已,於餘飲食諸厭背性。
如是等類所餘應知,皆名任持離欲。
子四、昇進離欲
昇進離欲者,謂已獲得勝上財寶,或尊貴位,於餘下劣諸厭背性。
如是等類所餘應知,皆名昇進離欲。
子五、愚癡離欲
愚癡離欲者,謂於涅槃甚深功德不能解了,遂於涅槃生厭背性。
如是等類所餘應知,皆名愚癡離欲。
子六、對治離欲
對治離欲者,謂由厭壞對治故,或由斷對治故,或由持對治故,或由遠分對治故,或由世間出世間道斷諸煩惱,如是皆名對治離欲。
辛二、住等異名4 壬一、名住
問:
何因緣故,說諸靜慮名為住耶?
答:
繫心於內所緣境界,於外所緣不流散故。
壬二、名三摩地
問:
何因緣故,說諸靜慮名三摩地?
答:
於所知事同分所緣一切影像,平等平等任持心故。
壬三、名奢摩他
問:
何因緣故,說諸靜慮名奢摩他?
答:
為欲寂靜一切煩惱正安止故。
壬四、名心一境性2 癸一、問
問:
何因緣故,說諸靜慮名心一境性?
癸二、答2 子一、標列一切
答:
略有二種所緣境界。
一、不定地所緣境界,二者、定地所緣境界。
子二、簡取定地2 丑一、簡
此中一境,所謂定地所緣境界,非第二境。
丑二、釋
繫心於此一所緣境,是故說名心一境性。
庚三、從離欲退差別2 辛一、總標
復次,當知此中,從離欲退,略有十種。
辛二、列釋10 壬一、由麤重2 癸一、大種乖違麤重2 子一、標列
謂或依止不平等故,從離欲退。
子二、舉例
謂如有一,遭極重病。
如馬勝言:
我於此定不能入證,將無我定當退失耶?
癸二、性多麤重
或復有一,性多麤重,於三摩地先不串習,彼由如是多麤重故,成其退法。
壬二、由勝境2 癸一、標類
或有所緣境界勝故,從離欲退。
癸二、舉例
謂如有一,值遇勝妙境界現前。
如外道仙乃至獲得非想非非想處,遇觸少年美妙形色可愛母邑,從離欲退。
壬三、由敬養2 癸一、標類
或有獲得敬養故退。
癸二、舉例
謂如有一,從他獲得利養恭敬,即便退墮。
如提婆達多。
壬四、由輕毀2 癸一、標類
或有遭遇輕毀故退。
癸二、舉例
謂如有一,或遭他罵、或瞋、或責,從離欲退。
如外道仙,由憤恚故退三摩地,現行呪詛。
壬五、由慢
或慢故退。
謂如有一,恃所得定自舉陵他。
壬六、由增上慢
或有增上慢故退。
謂如有一,於諸勝定證差別中,起增上慢。
壬七、由不作意
或有不作意故退。
謂如有一,於能入定行相作意不復思惟。
壬八、由未串習
或有未串習故退。
謂如有一,安住始業新修善品。
壬九、由自地煩惱數起
或有自地煩惱數起故退。
謂如有一,愛上靜慮乃至疑上靜慮。
壬十、由壽等盡
或有壽盡、福盡、業盡故退。
謂如有一,從上生處退沒下生。
庚四、補特伽羅差別4 辛一、難退難入
復次,此中或有補特伽羅,下品煩惱、下品善法,多念艱辛然後方退,多念艱辛方能入定。
辛二、難退易入
或有補特伽羅,下品煩惱、上品善法,多念艱辛然後方退,經一念頃速能入定。
辛三、易退難入
或有補特伽羅,上品煩惱、下品善法,經一念頃速疾而退,多念艱辛方能入定。
辛四、易退易入
或有補特伽羅,上品煩惱、上品善法,經一剎那速疾而退,一剎那頃速能入定。
庚五、起定差別2 辛一、標二種
復有補特伽羅已得離欲,從定起已,或於一時,彼三摩地相間相雜作意而轉;或於一時,不相間雜。
辛二、隨難釋3 壬一、標簡
若遇聲緣,從定而起,與定相應意識俱轉,餘耳識生,非即彼定相應意識能取此聲。
壬二、反釋
若不爾者,於此音聲不領受故,不應出定。
壬三、正成
非取聲時即便出定。
領受聲已,若有希望後時方出。
丁三、略不說餘
於此地中餘決擇文,更不復現。
攝決擇分中非三摩呬多地
丙四、非三摩呬多地3 丁一、結前生後
如是已說三摩呬多地決擇。
非三摩呬多決擇,我今當說。
丁二、隨類決擇2 戊一、辨差別12 己一、由自性
或有由自性故,名不定地。
謂五識身。
己二、由闕輕安
或有闕輕安故,名不定地。
謂在欲界諸心心法。
己三、由未發趣
或有未發趣故,名不定地。
謂受欲者。
己四、由有散亂
或有散亂故,名不定地。
謂始業者雖修習定,而於五欲其心流散。
己五、由有太聚
或有太聚故,名不定地。
謂始業者,於內境界略聚其心,便生沈沒。
己六、由未得
或未得故,名不定地。
謂即散心相應諸法。
己七、由未圓滿
或未圓滿故,名不定地。
謂未證得加行究竟作意。
己八、由雜染
或雜染故,名不定地。
謂雖證得加行究竟果作意,而於彼定多生愛味。
己九、由不自在
或不自在故,名不定地。
謂即由彼染汙心故,不得自在。
己十、由不清淨
或不清淨故,名不定地。
謂未永害煩惱隨眠。
己十一、由出定
或出定故,名不定地。
謂從已得三摩地起而不退失。
己十二、由有退
或有退故,名不定地。
謂從所得三摩地退。
戊二、明所應11 己一、應正取相
復次,此中依止初不定地,為安住心,應正取相。
謂青瘀相、或膿爛相,廣說如前。
廣說如前者:
謂於其外諸不淨物,由青瘀等種種行相,發起勝解。
如本地分廣說其相應知。
(陵本三十卷十四頁2527)
己二、應勤修習2 庚一、為得作意
依止第二不定地故,為得作意,應勤修習。
庚二、為得根本
依止第三不定地故,為得根本,應勤修習。
己三、應住念知
依止第四現在前故,最初應正安住其念,為無亂故,略攝其心;由正知故,速疾攝受。
己四、應修舉相
依止第五現在前故,應當思惟淨妙之相,又應善達沈沒之相。
應當思惟淨妙之相者:
謂於佛法僧勝功德田,作意思惟發生歡喜故。
己五、應念教授等
依止第六現在前故,於師教授能不忘失,應當安住猛利護念如理方便,應當無間、殷重修習。
己六、應無喜足
依止第七現在前故,應於微劣所得定中,不生喜足。
己七、應離雜染
依止第八現在前故,於諸雜染應觀過失;設生愛味,所有雜染尋即除遣,不應戀著。
己八、應無間修等
依止第九現在前故,於三摩地應無間修,又應善巧通達其相。
己九、應修諦善巧
依止第十現在前故,應當猛利修諦善巧。
己十、應不放逸
依第十一現在前故,為令不退,應不放逸。
己十一、應修遠離等
依第十二現在前故,即為彼事,應修遠離如理作意,應隨順前修習無間、殷重方便。
丁三、略不說餘
於此地中餘決擇文,更不復現。
攝決擇分中有心地
丙五、有心地3 丁一、結前生後
如是已說非三摩呬多地決擇。
有心地決擇,我今當說。
丁二、決擇差別2 戊一、標列
當知諸心差別而轉,略由五相。
一、由世俗道理建立故;二、由勝義道理建立故;三、由所依能依建立故;四、由俱有建立故;五、由染淨建立故。
戊二、隨釋2 己一、世俗道理建立
云何世俗道理建立?
謂依世俗道理建立諸心差別轉義,當知如前意地已說。
依世俗道理等者:
如前意地已說:
根不壞,境現前,能生作意正起,爾時從彼識乃得生,乃至廣說。
(陵本三卷五頁204)其義應知。
己二、勝義道理建立3 庚一、標說
勝義道理建立差別,我今當說。
庚二、徵起
云何名為勝義道理建立差別?
庚三、廣釋3 辛一、建立所依能依差別2 壬一、釋3 癸一、出體
謂略有二識。
一者、阿賴耶識,二者、轉識。
癸二、辨依
阿賴耶識是所依,轉識是能依。
此復六種,所謂眼識乃至意識。
癸三、舉喻
譬如水浪依止瀑流,或如影像依止明鏡。
壬二、結
如是名依勝義道理,建立所依能依差別。
辛二、建立諸識俱有差別2 壬一、釋2 癸一、識俱轉3 子一、辨識名2 丑一、約總說
復次,此中諸識,皆名心、意、識。
丑二、約勝說3 寅一、名心3 卯一、標
若就最勝,阿賴耶識名心。
卯二、徵
何以故?
卯三、釋
由此識能集聚一切法種子故,於一切時緣執受境,緣不可知一類器境。
寅二、名意
末那名意,於一切時執我我所及我慢等,思量為性。
寅三、名識
餘識名識,謂於境界了別為相。
子二、釋俱轉2 丑一、約諸識辨
如是三種,有心位中心、意、意識,於一切時俱有而轉。
若眼識等轉識不起。
彼若起時,應知彼增俱有而轉。
如是或時四識俱轉,乃至或時八識俱轉。
丑二、約意識辨
又一意識,於一時間分別一境,或二或多、自境他境,故說意識不可思議。
子三、釋妨難2 丑一、問
問:
若彼末那,於一切時思量為性,相續而轉。
如世尊說出世末那,云何建立?
丑二、答2 寅一、釋得名2 卯一、名不如義
答:
名假施設,不必如義。
卯二、正思量義
又對治彼,遠離顛倒正思量故。
寅二、釋為依
即此末那任持意識,令分別轉,是故說為意識所依。
名假施設不必如義者:
謂思量義是末那義。
然出世末那不執我我所及我慢等,義無思量,故作是說。
癸二、受俱轉2 子一、轉識相應受
又諸轉識,或於一時一切唯與樂受相應俱有而轉,或於一時亦有苦受,或於一時亦有不苦不樂等受相應俱轉。
子二、阿賴耶識相應受3 丑一、標體性
阿賴耶識相應受,於一切時唯是不苦不樂,唯是異熟生。
丑二、顯恆轉
此於一切識流轉時,或樂俱行、或苦俱行、或非苦樂俱行位中,恆相續流,乃至命終無有斷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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