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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悟与法藏的冲突
圆悟与法藏的冲突
《明末清初临济宗圆悟、法藏纷争始末考论》连载7第二节 圆悟与法藏的冲突
法藏承嗣圆悟,双方都有一些委曲。
在圆悟这边,他很清楚法藏对自己并不是心悦诚服,但是因为法藏的确是个人才,所以他还是坚持让他嗣法;在法藏这边,他已经认定圆悟没有开悟,但是为了得到传承,只好委曲自己,做圆悟的弟子。
正统的禅宗传承,必须以心传心、以心印心,圆悟与法藏之间,显然没有这样的实质,所以二人的关系,从一开始就有缺憾,二人虽然在一定的程度内,有相当的克制,然而时势比人强,双方所属的阵营,各为其主,最后还是演变成全面的冲突。
一、有关文献的考证
有关双方阵营的冲突,目前还能找得到的参考文献,主要是《五宗救》和《辟妄救略说》。
《五宗救》出版于崇祯九年,所记载的作者为潭吉弘忍(1599~1638),但是据黄宗羲的说法,此书主要的作者其实是仁庵济义(生卒年不详)。
《南雷文定后集》四,《张仁庵墓诗》:
仁庵名岐然,字秀初,丛林称仁庵禅师。
天童、三峰有宗旨之讼,《三辟》、《七辟》,三峰压于师弟之分,几如郑缓[1]。
潭吉忍在安隐,作《五宗救》,以申三峰之屈,大概多出仁庵,三峰之道,赖以不坠。
[2]黄宗羲一向偏坦三峰派,其《张仁庵墓诗》亦然。
这段话指出,二方冲突时,法藏的态度十分低调,等到他死后,才由弟子撰《五宗救》,申复法藏的委屈。
《辟妄救略说》是一部很可疑的著作,其著作年、出版年,以及作者都很有疑问。
释见一说:
长谷部幽蹊于〈三峰一门之隆替〔II〕〉一文中对《辟妄救略说》能在崇祯十一年完刻一事甚感疑问。
由于在《密云年谱》及《宗统编年》中的“崇祯十一年”条,完全没有提及有关此书之印行。
况且这一年,密云正督众于万工池掘涧筑堤,非常忙碌;又加上为了修列祖之塔,与邻山之徐氏不合而有诤事。
不仅如此,密云此时正为眼疾所苦,是否有余力专注于著作,实在令人怀疑。
又此一重要论著,虽然书题冠有“天童和尚”,但却未明记为密云所撰述,而是由其会下一籍籍无名的侍者真启所编纂。
这些疑点都相当引人注目。
笔者亦以为在确实有力的证据尚未出现之时,对《辟妄救略说》一书之作者是谁应采保留之态度。
[3]长谷部幽蹊的看法颇有见地。
在圆悟去世后二年[4]编成的《天童密云禅师年谱》,和康熙二十九年(1690)完成的《宗统编年》,都没有圆悟曾经写过《辟妄救略说》的记载,这的确是非常可疑的。
因为《天童密云禅师年谱》提到了《辟妄七书》和《辟妄三录》,《宗统编年》提到“《三辟》、《七辟》之刻”[5],如果编著者曾看到《辟妄救略说》,没道理不写进去。
陈垣的《清初僧诤记》引用了很多僧人和文人的著作,许多文人(例如黄宗羲),对于三峰派所引发的法诤,知之甚详,但也没有人提到《辟妄救略说》。
由以上证据,可知《辟妄救略说》在圆悟去世以后,一直到清康熙二十九年,都不是公开流通的出版品。
不过长谷部幽蹊做为判断基础的日期,《辟妄救略说》完刻于崇祯十一年(1638),却有待商榷。
《辟妄救略说》的序文《天童和尚辟妄救略说缘起》,注明“崇祯戊寅长至日 老僧圆悟书”。
[6]戊寅,为崇祯十一年(1638),是以长谷部幽蹊、释见一皆以为此书成于崇祯十一年。
刘正平亦持此说。
[7]但是,在该书内文中提及:
“直至今庚辰,正月二十晚,纔命侍者,凡汉月语录,皆寻来看。
”[8]庚辰,为崇祯十三年(1640),所以《辟妄救略说》之撰成,不应早于崇祯十三年,正式出版的时间,当然更晚。
另外,《辟妄救略说》还记载崇祯十二年(1639)己卯的一件事:
己卯秋日,老僧因修塔事,曳杖渡江,暂息嘉兴之梅溪庵,顶目、剖石、具德、继起、慧刃等,介张二无、王金如、祁季超三居士,来请忏悔,愿毁《五宗救》板,并删汉月语录中,廉纤络索语,求老僧毋辟《五宗救》。
老僧笑曰:
毁板不毁板,是诸孙分上事。
《五宗救》既已刻行,便不可不辟,是老僧分上事。
”[9]如果《辟妄救略说》在圆悟死后不久出版,那么这段记载,表明《辟妄救略说》即使不是圆悟自己的著作,至少也是经过他的授意。
但问题是,圆悟去世(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一直到清康熙二十九年(1690)《宗统编年》问世,几乎半个世纪,(如果计算到雍正十一年,1733年,《拣魔辨异录》问世,则有91年)《辟妄救略说》都不是公开流通的出版品。
这一点十分可疑。
而且,假若这段记载是伪造者捏造的,其中所述的当事人,也根本没有机会去澄清它。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辟妄救略说》很有可能是伪造的,而且伪造者,很可能是圆悟的另一法嗣木陈道忞。
这有三点理由:
一、《辟妄救略说》的措词、语气,不像是出自不爱读儒书的圆悟,反倒和道忞类同。
道忞人品卑劣,陈垣《清初僧诤记》考证甚详。
陈垣也提出相当有力的证据,质疑《叛师》、《雠祖》、《恶狡》、《悯愚》、《摄魔》等五论,认为系道忞假牧云通门(1599~1671)的名义,于通门死后,附于《五论杂诗》出版。
[10]二、道忞特别厌恶法藏师徒,他在明朝末年曾经著作《五宗辟》反驳法藏的《五宗原》,后来归顺清朝获赐紫衣,又挟新势力欺凌法藏弟子弘储所代表的前朝遗老。
三、目前已知最早提到《辟妄救略说》的文献,是雍正帝胤禛的《拣魔辨异录》:
密云以魔藏揑造一“○”为千佛万佛之祖,自悔座下有此魔外弟子,贻累方来,于是一辟再辟,以至七辟。
魔忍后而救之,作《五宗救》。
密云复作《辟妄救》以辨之。
此篇盖密云法藏一段公案之缘起也。
[11]所以《辟妄救略说》应该是存放在清宫之中,而没有在民间流通。
果真如此,那么也只有少数几个得到清政府青睐的僧人,才有机会献这种未流通的书籍,而道忞便是其中最可能的一个。
虽然《辟妄救略说》多半不是圆悟的著作,但至少是代表圆悟阵营的观点,所以本书仍然将它作为主要的参考文献。
二、冲突的过程
法藏与圆悟双方阵营的重大冲突,有二次。
第一次是由于法藏提唱《智证传》,并作《智证传提语》,圆悟阵营认为穿凿附会,于崇祯七年(1634)出《辟妄七书》,与之辩论。
第二次是由于法藏所作的《五宗原》,圆悟阵营认为违背经教,于崇祯九年(1636)出《辟妄三录》反驳之。
《三峰和尚年谱》记载,《五宗原》撰于天启五年(1625),何时完刻则未记载。
崇祯三年春天(1630),圆悟收到法藏寄来的《语录》及《五宗原》,回了一封信给法藏:
老僧去冬患痢,至今犹未绝迹,故益眼昏。
适接《语录》及《五宗原》并不能览,但目“原”之一字,老僧智识暗短,不若上座远矣,然而第恐不出六祖道成知解宗徒,不得不说破耳。
[12]当时或许真的没看,但是接下来的好几年,难道都没有看吗?
《五宗救》对这一点是质疑的:
此书出于崇祯三年,《七辟》出于七年,《三辟》出于九年,而忞公者为之序曰:
“此驳汉月藏公书也。
”属藏公掩息[13]之后而驳之者。
“盖师顷始见其书也”,非世、出世间之道,总成一妄语乎?
方《七辟》之传也,吹毛求疵不遗余力矣,独《五宗原》一书,入手五六年,云今始见,岂理也哉?
吾闻忞公亦正人,又在天童师翁槌拂之下,翁以直心直行号召海内衲子,其自用必不尔也。
然则,书耶?
序耶?
非伪造而何。
[14]《辟妄救略说》回应说:
老僧生平,极懒看书,如汉月送安隐语录,不知其几年,直至今庚辰〔崇祯十三年〕,正月二十晚,纔命侍者,凡汉月语录,皆寻来看。
榻上座展数篇,老僧亦自笑其不知有此录也。
若向者不因顶目《普说》、刘居士《驳语》,则必不寻《五宗原》看矣。
故致木陈有“师顷始见其书”之序,盖实录也。
然则书伪造耶,何不问取老僧?
序伪造耶,何不问取木陈?
[15]针对《七辟》、《三辟》是伪书的质疑,这段话是很好的答辩,虽然《辟妄救略说》也不可靠,这个道理却是对的。
因为《七辟》、《三辟》出版之时,圆悟还在世,他并没有否认这两本书,这可以证明,这两本书即使不是圆悟亲自撰写,至少也是经过他默许的。
法藏将自己的著作《五宗原》寄给圆悟的师兄弟天隐圆修,圆修却对于法藏的看法非常不认同。
第一封信彼此还算客气,第二封信法藏全是质问的口气,[16]圆修也不客气地直斥法藏是未悟之人。
[17]崇祯六年,圆修并且写了一封信给圆悟:
近因三峰连刺书来,并所刻诸语,其间多讥棒喝。
不知方今拈一条白棒横行天下者,舍吾兄更有谁乎?
审之,总不出他自缚诈降,独施冷刺之句。
既欲为济下儿孙,何得心行如斯耶?
所谓“师子身中虫,自食狮子肉”,信然。
弟复书已付剞劂[18],今寄上,幸吾兄谅察,详究其端。
不然,未免旁观者哂耳。
[19]《辟妄救略说》记载:
六年春,磬山[20]寄汉月与伊书云:
“粤自威音无象,一○为千佛万佛之祖、临济玄要,所以发明七佛历祖之秘,以简一橛头,相似野狐涎。
”老僧亦置之,但云“各与一顿”以复磬山者,亦望汉月改辙故也。
[21]圆修的措词如此严厉,又准备出版回复法藏的信件,在这种状况之下,圆悟还不把《五宗原》拿来看,的确是很难令人置信的。
但是,此中的“亦望汉月改辙故也”应该是符合事实的,因为嗣法弟子出了问题,身为师父的圆悟,也没什么光彩。
所以,圆悟仍然是用老招式来对应──“各与一顿”。
基本上,崇祯六年(1633)以前,圆悟并不想把事情闹大。
就圆悟的立场来看,他即使不怎么认同法藏《五宗原》,也很难批判法藏──再怎么说法藏也是他的首座弟子,以及自己法衣的传人,法藏出了问题,他做为一个老师,也难辞其咎。
对于圆悟和法藏师徒二人而言,崇祯六年都是多事之秋,除了圆修向圆悟表达对法藏的不满以外,还有些人对法藏提唱《智证传》的说法,也产生强烈的反感,并且把消息传到圆悟那里。
《天童密云禅师年谱》记载:
六年癸酉……闻嗣法汉月藏,每提唱时,喜为穿凿,恐后学效尤,有伤宗旨,因其省问,乃为规诲云:
“吾徒命贯之赍仪,虽是分当,亦是分外。
何以?
彼此既忝为佛祖儿孙,惟以道契为主,岂可以勤省仪供为事,而云慢惰哉?
如云破殿雨淋,茆径不辟,亦住山之尝分。
然老僧尤愿吾徒为众,当以直心直行,本色本分,不可私有别法加于众,是老僧之所望也。
”[22]此处的规诲,是面对面的进行,还不是大张旗鼓的声讨。
但是,随着双方阵营冲突的升高,崇祯七年(1634),圆悟不得不忍痛处理。
《天童密云禅师年谱》记载:
七年甲戌……闻藏公犹弗悛,复与书曰:
“祖师西来,秉教外单传,别行一路,自佛果作《碧岩集》,大慧谓宗门一大变,故特毁其板。
后曹洞宗人入少室,无本分为人,而提唱评唱,少室绝无本分纳僧出者,天下共知之。
今吾徒提《智证传》,则临济宗至吾徒,又一大变为讲席矣!
且教中尚忌所知障为智障,吾徒到处提《智证传》为出人之表,拟临济儿孙而贬剥他人者乎?
故老僧去夏与吾徒云,当以本色本分者,此也。
但本色本分,行之在吾徒,信与不信在学者,宁可遵上古之规绳,饿死于林下,不可好热闹而耻辱于先圣云云。
”时藏公执悋如故,乃因书复刘孝廉中,痛斥其非,故有《辟妄七书》出焉。
[23]《辟妄七书》出版的次年,也就是崇祯八年(1635),法藏就去世了。
若是一般性的诤论,事件本该就此了结。
然而,法藏的著作和提唱,已经在禅门产生相当大的影响,更有许多门人拥护法藏,认为法藏才是真正的证悟者,而这是圆悟阵营所不能容忍的,所以双方的冲突,反而在法藏去世后,才达到最高峰。
崇祯九年(1636),圆悟的《辟妄三录》出版,这是圆悟写给顶目弘彻和刘道贞(二人皆为法藏的得法弟子)的书信,合计二万字。
[24]道忞并且在序言中说:
“此驳汉月藏公书也。
”[25]道忞另著《五宗辟》反驳《五宗原》。
《五宗辟》著作时间不详,《禅宗全书》未收,可能已经亡佚。
《五宗救》所谓的“辟书”,即是指《辟妄七书》和《辟妄三录》。
这二部书,也可能已经亡佚,但仍可在《五宗救》的引文中,略窥一二:
辟书曰:
汉月初见贫道,问堂奥中事。
答曰:
“汝即今在甚么处?
”他却不识贫道之句,而谓“犹是门庭边事”,岂非向外打之遶,而不识汉月之堂奥中事者乎?
何故?
奥者,主人之所安息也,即汉月之立地处也。
贫道提汉月立地处,而汉月向外打之遶,岂非业识茫茫,无本可据者乎?
[26]此处的措词十分严厉,因为“业识茫茫,无本可据”一向是形容未开悟的人。
崇祯七年,圆悟写给法藏的书信,虽然是在谴责,但是仍视他为开悟的传承弟子。
与此处的引文对照,二者笔调天差地别,这应该也是弘忍等人怀疑《辟妄七书》和《辟妄三录》并非圆悟所作的原因。
崇祯十年(1637),潭吉弘忍发表《五宗救·小叙》:
杲日丽天,而盲夫莫睹;春雷震槁,而聋人不闻。
遂谓日月已亡,而雷霆钟鼓之音不作,即有相告,漠然以为欺己,漫然而骂之。
此三峰先师所以取戾也。
二子乘舟,成父之恶,一士谔谔,致君之美,后世论之甚详,独于法门是非倒置,理安从出乎?
秦始皇帝病沙丘,遗书立公子扶苏为二世,始皇崩,李斯、赵高、胡亥之徒更作伪书,赐扶苏死。
使者至,扶苏欲自杀,蒙恬谏曰:
“陛下以三十万众委臣守边,使太子监之,此天下重任也。
今一使者来,即自杀,安知非诈乎?
请复请,复请而后死,非暮也。
”扶苏泣曰:
“父而赐子死,不死不义,何复请之有?
”卒自杀。
噫!
扶苏之于父子君臣,可谓顺矣!
然而秦自非子、庄襄以来,六百余年之宗庙社稷,竟灭于是,拘拘小节,何可慕乎?
今法门之李斯、赵高出矣,《七辟》、《三辟》之伪书行矣,将使天童、三峰,上及临济之慧命,灭于旦夕,吾何敢慕扶苏之义,不一复请哉?
[27]在这段文字中,弘忍先为法藏申冤,谓谩骂法藏者,如同盲不见日月、聋不闻雷震。
这段文字点出圆悟和法藏阵营冲突的争点,是在于宗旨之争,悟与未悟之争。
再引赵高、李斯矫召之故事,质疑《七辟》、《三辟》乃是伪书,此一类比,并不恰当,因为赵高、李斯矫召时,秦皇已崩,而《五宗救》出版时,圆悟犹然健在。
而且《辟妄救略说》亦明文点出[28],尽管此书在当时,并非公开流通的出版品。
《五宗救》除了在理论上支持法藏的学说,更从事实上举证,谓圆悟是如何赏识法藏,并且明白地允许法藏建立宗旨,如今法藏却因为建立宗旨,而被交相指责。
对于一般人而言,要明白细微的宗旨之争,是很困难的,但是了解事件的表相,就容易多了。
看到《五宗救》所透露的内幕,多数人都能明白:
是圆悟允许法藏建立宗旨的。
既然如此,又怎么能出尔反尔,就此加以谴责呢?
所以,《五宗救》一出版,三峰派立即声势大振。
圆悟阵营的人,对于《五宗救》的出版,当然是非常气愤的。
《辟妄救略说》应该就是在《五宗救》出版后不久,立刻就写出来反驳《五宗救》的。
《天童密云禅师年谱》崇祯十四年辛巳条,记载:
舆则吴居士与师书曰:
“承委新刻,序引几番伸纸,及细玩多遍,觉师言尚赘,而不肖又于佛头着粪乎?
三峰、潭吉之狺狺,可以耸好奇嗜异者之听,而不能惑正知见、真善知识也。
师第当一默付之耳。
”潭吉者,藏公嗣也,有为藏公救义之辞,师复辟之,故士云云。
师答曰:
“于佛头着粪,不妨着着第一,若虑粪污佛头,则即佛之一字,已先污了。
”[29]这里所说,应该就是指弘忍作《五宗救》,而圆悟又作反驳,并且已经委托刻版,准备付印。
由圆悟的答复,似乎并不想理会吴舆则的劝告,仍然要付印。
这段记载有三点可疑:
一、准备付印的书籍,没有名称,而先前的《辟妄七书》和《辟妄三录》都有标注书名。
二、由事后数百年后的今天加以观察,只有《辟妄救略说》符合描述的委刻文稿,然而《辟妄救略说》在圆悟去世前后,却一直都不是流通的出版品,直到清雍正年间,才被清帝胤禛所引用。
三、《天童密云禅师年谱》的第一个编辑者道忞,被其师兄弟费隐通容指责,添加不确实的资料,这可能就是没被检查出来的不实资料,以便为《辟妄救略说》的出版作伏笔。
圆悟逝后,道忞多次假圆悟之名,代替圆悟付法。
通容对此非常反感,认为这是“此如朝臣不奉王命,私鬻官爵,罪例相等”[30]。
通容因此请唐元竑将圆悟的年谱,重新修订过,自己并于崇祯十七年(1644)为重订的年谱作序:
我天童本师开堂三十三载,临济宗风大振于世,其语言行事,动合章程,昭昭可为后代法。
木陈忞公编成年谱,自示现以及顺寂,首尾次第井然不紊,但援引处稍嫌蔓延,据实处似多妆点,至于末后室中密印之辞,未免私狥人情,混滥祖系。
万不得已改图定本,更令祈远唐子,重加厘正,繁者删,绮者质,私者公,滥者严,庶几影响之流,毋藉此为口实,济宗赖以不坠。
知我、罪我,听之而已。
[31]为什么《辟妄救略说》一直没有公开出版流通呢?
笔者提出一个可能的事实版本:
木陈道忞应该是《辟妄七书》和《辟妄三录》幕后的捉刀者,这二本书的出版,虽然得到圆悟的默许,却激起强烈的反弹,而有《五宗救》的出版。
此时道忞再度捉刀,以圆悟的口吻,撰成《辟妄救略说》,打算给予《五宗救》迎头痛击,却因为圆悟不愿把事情闹大,而没有出版流通。
圆悟去世之后,道忞仍然在等待适当的时机,可是因为许多事件的当事人都还在世,所以一直等到道忞去世,都无法如愿。
然而,因为道忞曾于应召入宫时,将《辟妄救略说》献给清顺治皇帝福临,所以此书便留在清宫之中,直到雍正十一年,为清帝胤禛所见,引用于《拣魔辨异录》。
不管中间的曲折如何,圆悟的阵营终究还是为了顾全大局,没有否定三峰一系,圆悟去世之后,圆悟派下所有的文书,都记载法藏是圆悟的法嗣,包括王谷所撰的《行状》[32]、崇祯十五年徐之垣的《全身塔铭》[33],甚至连不承认遥嗣的《五灯严统》[34],都不例外。
《五灯严统》是费隐通容于清顺治十一年(1653)所集,他特别表明反对遥嗣的立场:
别传一着,不落文言,唯是当机契证,亲承记莂者,方谱传灯。
若去圣时遥,从其语句触发者,断不容以私心遥续。
玄策云:
“威音以后,无师自悟,尽属天然外道。
”故永嘉已彻,犹参叩于曹溪;觉范既悟,必受印于真净。
良以师承之不可已也。
如荐福古,去云门百有余载,而妄称其嗣,寂音呵之。
近世雪峤信仿其陋辙,亦嗣云门,是以私意为师承,而天下后世,将焉据乎?
斯风一启,安所底止?
吾为此惧,不得不起而闲之也,故以两家并列于未详法嗣。
[35]实际上,雪峤圆信是幻有正传的法嗣,但是因为圆信在拈香时一并供养云门,所以被认为首开遥嗣的先风,因此为通容的《五灯严统》所削去。
[36]汉月法藏的情形,和圆信类似,而且更为有名,通容不可能不知道,但是《五灯严统》竟然没有援圆信之例办理,仍将法藏列为圆悟法嗣,由此可见圆悟一系对于法藏一派的宽容。
圆悟和法藏二派(以下简称天童派、三峰派),表面上虽然勉强达成妥协,然而双方心中的暗潮却始终没有平息,偶而便会涌上表面,成为零星的冲突。
三、圆悟死后的余波荡漾
清顺治十六年(1659),道忞请钱谦益撰写《密云悟和尚塔铭》[37],因为钱谦益特别厌恶法藏,曾在写给黄宗羲的信中说:
“三峰之禅,西人之教,楚人之诗,并是世间大妖,三妖不除,斯世必有陆沉之祸。
”[38]因此,此事曾经引起三峰派的疑虑,恐怕塔铭文字,于法藏不利,事件的经过载于《清初僧诤记》卷二。
钱谦益所撰的塔铭,对于圆悟与法藏的冲突,是以隐晦的方式处理,并未点名批判,也仍然将法藏列为圆悟法嗣。
虽然如此,三峰门人对这篇塔铭,仍然不满意。
七年之后,也就是康熙四年(1665),继起弘储(1605~1672)请黄宗羲撰成《苏州三峰汉月藏禅师塔铭》[39],表达三峰派真正的看法。
《苏州三峰汉月藏禅师塔铭》文字优美而精粹,把圆悟与法藏之争的几个重点,都清楚扼要地呈现出来,是瞭解整个事件最重要的参考文献。
《苏州三峰汉月藏禅师塔铭》用的都是《五宗救》已经披露过的材料,包括圆悟不知宗旨,反过来向法藏请教的情节,以突显法藏的智慧、勇气,和所受的委曲;并且深入探讨传承的意义,主张证悟宗旨,才是最重要的,相对而言,师徒伦理应该摆在次要的地位。
《塔铭》是站在同情法藏的立场,并且认定法藏是一个证悟者,圆悟则否。
《塔铭》的文字,用了不少的典故,乍看之下,不一定能明白它真正的意义。
其中有“间生天童,中兴象教;妇人孺子,禅悦喜笑。
师起三峰,乃独忧之;纲宗不立,白昼狐狸”等文字,代表的正是三峰派门人的看法。
前四句看似对圆悟的赞扬,实为贬仰。
《杂阿含经》说:
“迦叶!
譬如劫欲坏时,真宝未灭,有诸相似伪宝出于世间,伪宝出已,真宝则没。
如是,迦叶!
如来正法欲灭之时,有相似像法生,相似像法出世间已,正法则灭。
”[40]所以,似是而非的“象教”,和正法有相当的差距,并不是真正的佛法。
“妇人孺子,禅悦喜笑”,典故出自苏轼《楞伽阿跋多罗宝经序》:
“近岁学者各宗其师,务从简便,得一句一偈,自谓子证,至使妇人孺子,抵掌嬉笑,争谈禅悦,高者为名,下者为利,余波末流,无所不至,而佛法微矣。
”[41]前四句的明褒暗贬,接上“师起三峰,乃独忧之;纲宗不立,白昼狐狸”四句,语意更为明白:
圆悟出世,看起来好像是中兴佛法,但其实只是似是而非的“象教”,只有法藏看出其中的危机──没有宗旨的禅法,盛行于世,就像是大白天底下,狐狸窃居兽王之位。
天童派看到这篇《塔铭》,当然很不是滋味。
不过,当时三峰派人才辈出,天童派已经很难跟三峰派抗衡。
法藏嗣法弟子弘储,号称“以忠孝作佛事”;法藏入室弟子蔡忠襄,从容于太原殉国。
除此之外,还有多位三峰派门人,在明末清初,有许多人都以忠君爱国的气节,受到舆论的赞扬。
多数人无法判别宗旨真伪,但是却因为三峰派门人表现的气节与情操,而给予高度的同情。
相反的,天童派的代表人物道忞,虽仗恃清廷势力,却因为人品卑劣,而为舆论所唾弃。
[42]康熙十年(1671),牧云通门(1599~1671)去世之后,《五论杂诗》附于其《懒斋后集》之末而出版。
所谓的五论,是《判师》、《雠祖》、《恶狡》、《悯愚》、《摄魔》,其内容皆是攻击法藏、弘储师弟,其措词不类通门,倒像是道忞手笔。
因此,陈垣认为《五论》是道忞假通门之名而作。
这是天童派对三峰派最后一次反击,结果却于康熙二十七年(1688),以毁板而收场。
[43]《宗统编年》记载:
戊辰二十七年……夏五月二十三日,缁素公集虞山,毁《五论杂诗》板。
鹤林牧云门和尚寂已久,时刻其《懒斋后集》,末附《五论杂诗》,皆毁诬三峯、灵岩[44]之语。
鹤林法孙雪鉴、秀峯两和尚皆云:
“《论诗》之刻,为人所误。
”亲赉板至虞山兴福,集阖邑士绅耆旧,礼佛忏悔,劈板焚之。
铁牛居士钱湘灵,七十九老孝廉,札报许青屿侍御曰:
“是役也,非为三峯奋螳臂,正是为古南[45]拔鹤箭耳。
”[46]《宗统编年》系三峰派第四代门人宙亭纪荫(生卒年不详)所作,此书之序文作于康熙二十九年(1690),而于康熙三十二年(1693),上呈朝廷奏请颁行。
此书对于法藏及三峰派先贤,极力地表彰,对于圆悟则有强烈的谴责:
藏和尚波澜如径山,峻拔如虎邱,生不逢诸老腾骧之日。
隆庆万历间,法运衰凉,纲宗长夜,和尚手捧日月安于九天,赤身支临济七百年已坠之业,而犹虑威音已后,无师自悟,遽为师范,则后学何所宗承,特请定宗旨于悟和尚,师资道合,响应人天。
当是时,悟和尚之得和尚,犹断际之有慧照。
和尚遂恣逸羣作略,施无畏真说,将使一四天下含灵蠢动,昧略飞摇,同归清凉寂灭法幢;涂毒一声,魔宫震裂,至博通三藏之流支,云兴瓶泻之辨和;咸思罄南山之竹木,佐其鞭笞,扬东海之怒涛,衍其流毒。
悟和尚为此惧,倒行逆既,百计夺之。
人不见其用,遂使及门之士,恐道格缓行,不祢其父而祢其祖。
[47]康熙五十四年(1715),三峰派门人湛愚老人(姓名及生卒年不详),出版《心灯录》,此书立“我”为宗旨,辅以“○”(圆相)为真诠,为三峰派重要的著作,为雍正帝胤禛判定为异端,而与《五宗原》、《五宗救》等书,同遭查禁。
[48]这场门派之争,最初是由三峰派取得上风,第二代的得法弟子十四人,其中的弘储、弘礼、弘忍、弘彻等人,都非常的杰出。
三峰派第三代得法弟子,人数暴增为一百四十一人,影响较大的有豁堂济岩、吼崖济石、晦山戒显、月涵南潜、硕揆原志、僧鉴晓青、檗庵正志、谛辉辂、俞昭汾、原直赋、卑牧谦、轮庵超揆、山庵林、巨勃济恒等人。
第四代得法弟子,人数仍有九十五人。
修明推测,在雍正十一年(1733)胤禛取缔三峰派时应该有第六代,乃至第七代。
但是《正源略集》记载的三峰派第五代法嗣,竟然只有三人,第六代则全无记载。
[49]《正源略集》的记载并没有反映真实的状况。
根据雍正十三年(1735)八月十八日苏州巡抚高其倬的奏折,光是江苏一省,就有十六所寺院的住持,为三峰派门人:
据江苏各属查明,灵谷寺、崇报寺、圣恩寺、白马寺、翠岩寺、北寺、瑞光寺、开元寺、宁邦寺、拈花寺、宝云寺、清凉寺、宝轮寺、天宁寺、北来寺、上方寺俱系法藏子孙开堂之所,即撤钟板,不许说法,并削去支派,永不许复入祖庭。
臣现在会同臣海保商择天童下别支承接,另行具奏。
[50]清政府一旦开始取缔的行动,三峰派已成为异端,这必然会造成史传编撰者搜集资料的困难。
再者,即使史传编撰者明知道某人为三峰派门人,可能也会为了保护其后人,而未将之列入三峰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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