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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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界首市田营镇李能村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FZGY-CGJS20160284)
采购人:
界首市田营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
安徽省嘉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一月
第1章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ZGY-CGJS20160284
发布日期:
2016年11月11日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
界首市田营镇李能村物业服务项目
2、采购人:
界首市田营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项目实施地点:
界首市田营镇李能村
2、项目规模:
界首市田营镇李能村物业服务项目服务范围包括村内道路维护、下水道维护、路灯维护、农田水利设施维护、绿化维护、安全饮水维护、健身广场设施管理维护、沟塘桥渠护坡管理和维护、关爱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工作内容、社会治安巡防、矛盾调处类等村内物业服务。
3、服务期:
3年。
4、采购范围:
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三级(含暂三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在阜阳市没有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而被行政主管部门做出不良行为记录且在信息公开发布期;在阜阳市范围内被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及投标,若投标文件已递交的,则作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界首市人民政府网》、《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公布。
2、潜在供应商登陆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采购专栏下载招标文件(见附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1日9时30分(迟于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六、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界首市胜利路及原308省道交叉口(国祯广场对面,原界首市特殊教育学校三楼))。
备注: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凭银行汇票到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室缴纳招标文件费用200元,领取缴费单据,同时并换取中心开具的保证金收据,未提供缴费单据和保证金收据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本中心财务室为方便供应商提供POS机刷卡交易服务。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界首市田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安徽省嘉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传真:
邮箱:
第2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采购人
采购人:
界首市田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1.1.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安徽省嘉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1.1.3
项目名称
界首市田营镇李能村物业服务项目
1.2.1
项目地点
界首市田营镇李能村
1.2.2
项目规模
道路维护、下水道维护、路灯维护、农田水利设施维护、绿化维护、安全饮水维护、健身广场设施管理维护、沟塘桥渠护坡管理和维护、关爱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工作内容、社会治安巡防、矛盾调处类等村内物业服务。
1.3.1
采购范围
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3.2
服务期
3年
1.4.1
供应商资质条件、
能力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三级(含暂三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在阜阳市没有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而被行政主管部门做出不良行为记录且在信息公开发布期;在阜阳市范围内被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及投标,若投标文件已递交的,则作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投标
不接受
1.5
费用承担
1、代理服务费:
参照控制价按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2003】857号及皖价服【2011】70号文件标准收取10000元。
2、交易服务费:
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皖价服[2007]226号文件、皖价服[2003]5号文件规定收取中标价的0.84%。
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供应商自行考虑。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以上费用。
1.6.1
踏勘现场
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
1.7.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8
分包
不允许
1.9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答疑
2.2.1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
接受异议的电子邮箱:
2.2.2
采购人对供应商提出异议的答复
在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3.1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在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3.2
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无需确认
2.3.3
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无需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3.2.1
是否接受调价函
否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
自带银行汇票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14000元
帐户名称:
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徽商银行阜阳界首支行
账号:
20040993
备注:
1、投标保证金应采用银行汇票形式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办理。
2、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如无法开具银行汇票,也可采用从其基本账户银行转账(电汇)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确保在此项目约定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
但供应商还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无法开具银行汇票的证明。
3、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如果不是开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徽商银行的,保证金银行汇票需加盖划付章,标注解付银行,确保能正常解付。
4、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由徽商银行当即办理解付手续,如不能解付,为无效汇票,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5、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凭证及银行出具无法开具银行汇票的证明原件,须在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时一同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
6、在招标文件约定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温馨提示:
银行汇票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写“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写“现金”字样。
银行汇票的解付是指持票人持有汇票向开户行提示付款,持票人开户行收妥后交换到出票行。
出票行验证汇票无误后付款的行为。
银行汇票如不能正常解付,可能导致不能参及投标、废标等不利情形。
为此,我们作出如下温馨提示:
一、银行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
1、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
2、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第2、3联)是否齐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仅需第2联,汇票号码和记载内容是否一致;
3、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于出票日起1个月,看汇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内;
4、出票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压数机压印的出票金额,并及大写出票金额一致;
5、银行经办人是否加盖私章;
6、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
此三项若有更改,汇票无效;
7、银行汇票实际结算金额不能更改;
8、银行汇票的签发和解付,限于参加“全国联行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办理;
二、银行汇票不能正常解付的情形:
1、银行汇票是超出提示付款期;
2、银行汇票上的汇票专用章模糊不清;
3、银行票面各要素模糊不清,不齐全;
4、银行汇票各要素有涂改现象;
5、银行汇票若有背书,该票的背书不连续、不完整;
6、华东三省一市汇票未加盖专用的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专用章;
7、其他不能解付情形;
注明:
银行汇票票面要素不齐全,绝对记载事项不完整或银行汇票出现错行串行的现象,及未加盖划付章的,责任由出票行承担。
以上提示仅作为银行汇票不能正常解付的情形,如有其他情形,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3.6.1
签字或盖章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7.1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纸质版文件:
正本1份,副本4份
电子版光盘一张(不得使用可重复读写的U盘等介质),无电子版文件作废标处理。
4.1.1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2016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界首市胜利路及原308省道交叉口(国祯广场对面,原界首市特殊教育学校三楼))。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投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时间:
2016年12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界首市胜利路及原308省道交叉口(国祯广场对面,原界首市特殊教育学校三楼))
5.2.1
投标顺序
密封情况检查:
供应商检查
唱标顺序:
按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进行
5.2.2
人员到场
开标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名报到参加开标会。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进行验证,请供应商在递交文件的时候准备好相关证件。
未通过核验的,采购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开标时各供应商仅限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进入开标一室。
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及以上单数。
投标专家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
时间规定
如无特别说明,本招标文件“近3年”所指范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3年”,“近5年”所指范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后文不再另行说明。
9.最高投标上限
9.1
最高投标上限
最高投标上限:
70万元
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上限的投标文件,均按废标处理
10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自行在网上查询或到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看,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另行通知各供应商。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最高投标上限未能及时查询的,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4
废标条款: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串通投标行为是指:
(a)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b)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的;
(c)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投标;
(d)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e)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f)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人编制的;
(g)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人或企业资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h)不同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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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 服务项目 招标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