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质量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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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国家高速公路网荣城至乌海公路
山西境灵丘至山阴段高速公路
第八合同段
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灵丘至山阴高速公路第八合段项目部
二00九年六月十日
灵丘至山阴高速公路第八合同段
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灵丘至山阴高速公路第八合同段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水平,加强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将质量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保证本工程施工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项目质量控制体系和相关管理制度。
第二章项目质量控制体系
第三条项目实行目标管理,将目标进行分解,按(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把责任落实到相应的部门和人员。
严格按照企业质量管理规定,从项目各部门到各施工工段,再到各施工班组,层层落实质量职责,明确质量责任。
第四条除企业质量监督部门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外,专职质检员必须对工程全过程作业进行跟踪监控;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进行目标管理和控制。
第五条项目的质量控制体系如下:
第三章项目质量计划编制与审批
第六条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并严格按规定权限履行编、审、批手续后付诸实施。
第七条本工程是中型项目,中型工程项目的质量计划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审批,质量计划电子版和公司审批意见报公司备案。
第九条以上级单位名义承接的大型、特大型工程的项目质量计划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报上级单位备案。
具体管理程序见《项目质量管理工作流程》。
第十条质量计划交底:
由编制单位负责逐级向下交底。
第四章项目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
1、项目部应根据合同质量目标和公司年度质量管理计划,进行质量策划,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对项目质量进行控制。
具体见《质量目标管理工作流程》。
2、项目应建立质量教育制度、质量交底、例会制度、质量三检制度和奖罚制度,依据策划的质量目标进行实施效果的控制管理。
3、公司应在每年的半年综合大检查中对项目质量策划内容的进行检查,发现偏差,及时责令项目进行整改和纠正。
4、公司每月一次对项目质量策划内容的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偏差,及时责令项目进行整改和纠正。
5、项目部应积极落实项目质量计划中各项内容,分工明确,采取措施确保计划目标实现。
第十二条质量控制要点
详细见下表:
控制
过程
控制环节
控制要点
责任人
控制内容
控制依据
见证
施
工
准
备
过
程
1
设
计
交
底
(1)
图纸自审
各专业
工程师
图纸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满足施工
图纸
技术文件
自审记录
(2)
设计交底
各专业
工程师
了解设计意图提出问题
图纸
技术文件
设计交底记录
(3)
图纸会审
各专业
工程师
对图纸的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可行性进行会审
图纸
技术文件
图纸会审记录
2
制定
施工
工艺
文件
(4)
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技术负责人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报业主、监理审批
图纸
规范
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5)
专项施工
方案
各专业
工程师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雇主、监理审批
图纸
规范
施工方案
3
项目
班子
建设
(6)
项目班子
配备
项目经理
懂业务
懂技术
会管理
项目法
管理文件
任命文件
4
现场
布置
(7)
施工平面
项目生产经理
水、电线、临设、材料堆放、工程测量控制网
施工总平面规划
按平面规划布置临设、材料机具堆放场地
5
材料
机具
准备
(8)
项目提出需用量计划
项目商务部
项目工程部
编制、审核、报批
图纸文件
定额
批准材料机具计划
6
材
料
选
用
及
验
收
(9)
设备开
箱检查
项目工程部
核对规格型号、检查配件和随机文件是否齐全
供货清单产品说明书
材料
验收单
(10)
材料
验收
项目工程部
审核质保书、清查数量、检验外观质量、检验和试验
材料
预算
材料验收登记
施
工
准
备
过
程
6
材料
选用
及验
收
(11)
材料保管
项目工程部
分类存放、进帐、
立卡
设备材料
计划
进料单
(12)
材料发放
项目工程部
核对名称、规格、型号、材质、合格证书
材料
预算
领料单
7
开工
报告
(13)
确认施工
条件
项目经理
三通一平、人员上岗、设备材料机具进场
施工文件
批准的开工报告
8
技术
交底
(14)
各工种
技术交底
各专业
工程师
图纸规范操作规程
图纸、
评定标准
交底记录
施
工
过
程
9
测量
定位
(15)
轴线、标高控制
测量工程师
复核±0.00以下柱轴线,对±0.00以上工程测量定位
业主、设计院提供的有关图纸
测量定位记录
10
钢结构
施工
(16)
钢结构制作
项目生产经理、质量工程师
钢材原材料复试,构件加工、焊接与涂装质量
设计图纸、有关规范钢结构深化设计图
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表
11
(17)
钢结构基础构件安装
项目生产经理、专业工程师
轴线、标高、间距、等
设计图纸有关图集、规范
检验批质量验收表、隐蔽验收记录
(18)
钢结构安装
项目生产经理、专业工程师
主体结构尺寸、构件轴线、标高、垂直度(空间三维坐标)与侧弯曲等
设计图纸、施工方案
自检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表
12
(19)
钢结构现场焊接
焊接
工程师
焊接材料复检、焊接工艺评定、预热与后热、焊缝表面与感观质量、内部缺陷等
焊接专项方案与有关规范
焊接记录
探伤检测报告
检验批质量验收表
(20)
钢结构防腐涂装
涂装
工程师
涂装材料质量、表面处理、涂层厚度、外观质量
设计图纸有关规范
自检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表
13
设计
变更
(21)
设计变更合理
各专业
工程师
确认下达执行设计变更的合理性
设计变更单
批准后设计变更通知单
施
工
过
程
14
材料
代用
(22)
材料代用合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材料代用的可操作性
材料代用通知单
变更后的材料预算
15
隐蔽工程验收
(23)
分项工程
各专业
工程师
隐蔽内容
质量标准
图纸规范
隐蔽工程记录
16
质量
验收
(24)
分项工程
专职质量工程师
主控项目、一般项目
验收规范
验收记录
17
质量
验收
(25)
分部工程
专职质量工程师
各分项工程资料
验评标准
验收记录
18
最终检验和试验
(26)
最终检验和试验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交工前的各项工作
图纸规范标准合同
各种检验资料
19
成品
保护
(27)
成品保护措施得力
质量总监
项目技术负责人
竣工工程作好看守,保护措施,确保美观
图纸和
合同
成品无损坏、
污染
交
工
验
过
程
20
资料
整理
(28)
资料整理齐全
项目技术负责人、各专业工程师、项目资料员
所有质保资料、技术管理资料、验评资料齐全
图纸、规范标准
档案馆有关文件
各种见证资料
21
工程
交工
(29)
办理交工
项目经理等组成交工领导小组
组织工程交工、文件资料归档、办理移交手续
图纸合同
交工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证明书
22
工程
回访
(30)
质量情况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了解用户意见,提出组织实施
整改报告
23
料具
盘点
(31)
料具
盘点
项目工程部
对未用完的材料和设备清退出场
材料
对帐单
材料盘点报表
24
竣工
决算
(32)
竣工决算
项目商务部
按图纸、合同、变更、材料代用等依据进行决算
合同
竣工决算书
第十三条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1、项目部所使用的工程物资实行集中采购、分级管理。
物资采购必须严格执行招标制度。
2、材料部门在进行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的采购前,应审查出厂合格证和其他相关证明,必要时应进行材料产地或生产厂家的质量调查,确保工程材料的质量保证。
3、材料进场后,由材料员负责按照材料质量标准的规定进行外观质量的检验(见《进场材料验收流程》);由项目试验员会同材料员在外观质量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中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进行取样。
4、抽取的样品由项目试验员负责送检,检测单位应具有规定的资质并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认可。
具体见《检验试验管理工作流程》。
5、只有经过外观检查和试验被确认为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才能被允许进入施工现场。
6、对于业主提供的材料也应按照本程序的规定进行抽样送检。
7、分包商采购的装修材料都应按上述要求严格把好质量关。
8、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应进行明显的标识,进行退货,再加工、返修、加固、降级、报废处理。
9、材料进场验收后,均应做好标识,并按要求进行保管,具体要求如下:
编号
阶段
工作内容
1
进货
(1)办理入库验收手续,建立进货记录和物资台帐(台帐中注明进货日期、数量、使用、发放日期、使用部位);
(2)贴标签分类码放,按照不同品种、标号、出厂日期、进场时间分区堆放,并用标牌标识其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及检验和试验状态等。
2
贮存
(1)现场加工好的半成品按不同结构编号整齐码放,并附上标识牌;
(2)妥善保持物资存贮器上的标识、标签;
(3)当存贮器中的物资更换或用尽时,及时更新标识内容。
3
发放
核验领料凭证,并采取“先进先出”的措施。
第十四条计量管理控制:
重点是计量器具管理,包括采购管理、验证管理、检定管理、封存保养管理和报废管理五方面的内容,管理要求如下:
编号
阶段
工作内容
1
采购
确认器具的规格、型号、精确度及检定证书或合格证的有效性。
2
验证
对购入的计量器具进行验收并做好详细纪录。
3
检定
(1)制定周检计划并按期送检,经检定合格后统一贴上检定状态标志,注明有效期;
(2)若发现计量器具偏离标准状态,采取以下措施:
①立即评定已完成计量结果的有效性;
②若仍不满足要求,则停用,更换合格计量器具,做好标识,防止
混用并记录保存以上所有评定结果和情况。
4
封存
保养
封存期间按产品说明书进行日常维护保养;重新启用前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校准。
5
报废
采取隔离、标识、消帐等方式进行报废处理。
第十五条施工工艺质量控制
1、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对项目施工工艺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
2、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应会同焊接工程师编制焊接工艺评定试验方案,并监督落实、纠正、总结形成可实施的焊接工艺。
具体见《焊接工艺试验管理工作流程》。
3、做好施工交底工作。
各分项工程施工前由工程师对操作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和质量交底,明确工序质量标准、检验方法以及操作时应注意的事项。
4、对项目施工中的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制定施工工艺卡,并在施工中认真执行。
第十六条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1、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以及国家的强制性条文的标准执行。
2、专业工程师应指导作业班组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交底、操作工艺以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按照检验批的划分随时检查施工质量,发现有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及时进行整改。
3、专业工程师指导作业班组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进行“三检制”。
上道工序经检验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4、专业工程师应认真做好施工记录,以保持记录的可追溯性。
5、对不合格的工序产品、检验批应进行及时整改跟踪复查。
6、加工的半成品,由工程师负责进行外观质量检查。
项目试验员会同工程师在外观检查合格的半成品中按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进行取样,并应按规定做好养护、送检工作。
7、在施工过程中由项目试验员做好现场的试验检测工作。
具体见《无损探伤检测管理工作流程》和《检验试验管理工作流程》。
8、按照工程具体要求做好样板引路工作。
9、项目应采取有效的统计技术对工程质量数据和质量状况进行汇总分析。
10、在施工过程中,分包方应严格按照项目质量计划实施过程质量控制,现场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必须满足质量计划的要求。
严格按签订的分包合同执行。
第五章项目质量管理要求
第十七条检验试验管理
1、项目技术负责人对试验工作总体安排,明确各部门主要人员职责,并严格按职责奖惩,生产经理在人力物力上支持试验工作。
2、检验试验工作由项目质量总监或质量工程师组织实施。
质量工程师会同各工区编制《检验试验计划》,做好工程、材料试验的现场取样和送检工作,并做好原始试验台帐记录。
3、物资及设备部门对供应物资的质量负责。
4、各专业施工工区对各自的施工质量负责。
5、凡规定必须经复验的原材料,必须先委托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6、若工程试验项目因现场不具备试验能力,则由项目部委托有资质能力的试验室进行。
7、所有施工试验及进场原材料的复试必须接受监督,依照现行规范或业主、监理的要求对施工进场的原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和复试。
试验的取样、制样必须有监理单位的见证人、试验人员或物资及设备部及分包商试验人员共同参加,并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
8、主要试验资料:
试验委托单、委托登记台帐、试验记录、试验台帐、试验报告、专项试验报告单、不合格材料台帐。
第十八条临时施工措施质量检查验收管理
1、构件拼装、安装所采用的临时支撑胎架、工装以及简易吊装机具和校正工具的加工、安装由项目质量负责人组织各专业工程师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并填写验收会签记录。
2、对于大跨度空间结构所采用的大型临时支撑胎架、工装设施,经项目自检合格后,由公司技术质量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3、对于大型桥梁架梁设备,原则上由设备公司技术质量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由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下发验收合格证书。
4、临时施工措施的加工与安装质量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严禁使用。
第十九条施工工序质量检查管理
1、自检:
专业工程师组织作业班组长对所负责的具体工序每日进行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填写施工自检记录。
2、互检:
经自检合格的工序,由项目质量工程师组织工区进行互检,对互检中发现的问题,责任工区应认真及时给予整改。
3、交接检:
下道工序施工前,上下工序的班组之间进行交接检,交接检认为符合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双方填写《施工工序交接质量检查记录》,经项目质量工程师签字认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程序。
4、具体程序见《施工工序质量检查流程》。
第二十条质量例会管理
1、项目部每周生产例会上应进行质量讲评:
项目经理把质量讲评放在例会的重要议事议程上,除布置生产任务外,还要对上周质量动态作全面的总结,指出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并形成会议记要,以便在召开下周例会时逐项检查执行情况。
对执行不力者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
2、项目部每月应进行质量检查讲评:
每月底由项目质量管理部门组织相关方进行实体质量检查,根据质量检查情况,提交质量检查报告,以《月度质量管理情况简报》形式发给项目主要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施工挂牌管理
1、技术交底挂牌:
针对施工中的重点和难点,技术交底现场挂牌,将施工操作的具体要求写在牌子上,既有利于管理人员对工人进行现场交底,又便于工人自觉阅读,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2、施工岗位挂牌:
在现场施工部位挂“施工岗位牌”,牌中注明施工部位、工序名称、施工要求、检查标准、检查责任人、操作责任人、处罚条例等,保证出现问题一查到底,并结合质量奖罚制执行奖罚,从而提高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心。
3、半成品、成品挂牌:
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材料,机具等进行挂牌标识,标识须注明使用部位、规格、产地、进场时间和质量验收情况等,必要时注明存放要求和保护要求。
第二十二条项目质量奖罚管理
1、公司各级质量监督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和企业管理手册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具体程序见《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工作流程》,检查结果作为奖罚的依据,并在全司范围内通报。
2、项目部应每月召开质量分析会,对严格按照质量要求和标准进行施工的单位和个人,施工质量合格的进行奖励。
对出现施工质量问题,整改措施不落实且经整改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经济处罚,对造成施工质量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清场,并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
3、在工序交接检中,如下道工序班组发现上道工序存在施工质量问题,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对发现问题者给予奖励。
4、将奖罚结果张贴在宣传栏中,以达到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目的。
第六章不合格品控制管理
第二十三条项目部应制定不合格控制程序,控制不合格物资进入项目施工现场,严禁不合格工序未经处置而转入下道工序。
第二十四条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过程,应按规定进行鉴定、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置。
第二十五条不合格处置应根据不合格严重程度,按返工、返修或让步接受、降级使用、拒收或报废四种情况进行处理。
构成质量事故的不合格品,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置。
第二十六条对返修或返工后的产品,应按规定重新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应保存记录。
第二十七条进行不合格让步接受时,项目部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出书面让步申请,记录不合格程度和返修情况,双方签字确认让步接受协议和接受标准。
第二十八条对影响建筑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不合格,应邀请业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设计院,共同确定处理方案,报建设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九条对产生不合格品的供方(分包方),公司要重新进行评价考核。
第三十条对不合格品的数据信息要及时进行统计、整理、分析,为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检验人员必须按规定保存不合格控制记录。
第七章质量纠正与预防措施
第三十一条纠正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业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设计院、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质量问题,项目部应认真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
同时避免再发生制定预防措施。
2、对已发生或潜在的不合格信息,应分析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保存记录。
3、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不合格报告中提出的质量问题,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质量总监组织有关人员识别不合格程度,制定纠正措施。
4、对严重不合格或重大质量事故,必须实施纠正措施。
5、实施纠正措施的结果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质量总监验证并记录;对严重不合格或等级质量事故的纠正措施和实施效果应验证,并应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6、项目部应定期评价纠正措施实施的充分性、有效性和适宜性。
第三十二条预防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项目部应每月召开质量分析会,对影响工程质量潜在的不合格信息分析原因,同时对可能出现的不合格信息,制定防止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实施评审。
2、对质量通病应制定预防措施。
3、对潜在的严重不合格,应实施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4、项目部应定期评价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第八章成品保护管理
第三十三条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及业主的要求,制定成品保护管理办法,建立成品保护组织保证体系,从组织上加强领导、协调与配合,并明确各工区、班组以及各分包方对成品保护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在施工方案编制上,应制定详细可靠的成品保护措施,严格执行;在施工中,加强监护。
第三十五条在施工方案、工艺上合理安排施工顺序流向,科学、合理、周密地安排生产计划,尽量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交叉作业所带来的对成品的破坏。
第三十六条在技术上应严格按规范和技术交底进行操作,以免产生不必要地返工而给其它工序成品保护造成影响。
第三十七条在与分包方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时,应在条款中明确规定分包方所承包的施工项目在成品保护方面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项目部对施工过程中不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或故意损坏其他班组完工分项工程产品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对责任人处以50~500元的罚款,对因此酿成事故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九章专业分包的质量管理
第三十九条专业分包方必须在合格分承包方中选择,不属于合格分包方名册的分包方应在选用前先进行考察、评审,评价合格后进入合格分包方名册。
第四十条项目部必须与分包方签订质量保证奖罚合同,明确各自的质量责任,同时应根据工程情况收取5%~10%的质量保证金。
第四十一条专业分包方必须配备完善的的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工程师、内业工程师及相关专业工程师等)。
第四十二条项目部应督促专业分包方做好过程控制的各项质量技术工作,同时加强过程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十三条对专业分包的项目还应着重从工序控制,施工方法、检验批、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直到验收通过,进行系统的管理和控制。
第十章施工隐检、质量检查与质量预验收
第四十四条隐蔽工程施工检查是在施工过程中对隐蔽工程的技术复核和质量控制检查,在隐蔽工程验收检查完毕后做好隐蔽记录。
第四十五条项目部负责施工质量的自检工作,公司、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具体程序见《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工作流程》。
第四十六条项目技术负责人或质量总监领导项目的施工质量检查工作,监督协调工序交接。
第四十七条施工质量检查应按班组自检、工区互检、交接检的程序进行,由项目质量工程师指导、监督、核定各工序的质量检查。
第四十八条项目质量工程师对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质量实行旁站监督并做好记录。
第四十九条每周由项目质量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施工现场质量巡查,填写《施工现场质量巡查记录》。
第五十条材料等其它质量检查由项目各专业管理人员和质量工程师自检合格,填写检查记录后,再按照规定报验。
第五十一条专业分包项目的施工质量检查按公司《分包商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并由项目质量负责人组织施工过程巡查和监督管理。
第五十二条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预验收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核定合格后由项目部进行记录并填写《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提请监理(业主)单位组织验收。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预验收也可做为交工预验收。
第五十三条分项工程的预验收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
检查合格后由项目部进行记录并填写《分项工程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提请监理(业主)单位组织验收。
第五十四条检验批的预验收由项目部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根据与监理(业主)协商的分项工程检验批次,组织施工工程师、班组长等人员进行。
核定合格后进行记录并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提请监理(业主)单位组织验收。
第五十五条为减少验收环节的工作,项目部可邀请监理方或业主参加本公司的工程预验收。
第十一章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五十六条一般质量事故的定义:
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或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造成重伤2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质量事故。
第五十七条工程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质量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有关责任方,共同对质量事故的经过、原因及责任者调查清楚,同时提出处理事故应采取的技术措施,并贯彻执行。
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皆由责任方负担。
第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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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质量管理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