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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
第一章社会主义经济制度9学时
第一节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
一、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必然性(不讲)
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主要是通过以下途径实现的:
1、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壮大
我国社会主义国营经济有三个主要来源:
解放区的公营经济、没收官僚资本主义企业和处理外资企业归人民政府所有。
(1)解放区的公营经济
从1927年起,在革命根据地内,工农民主政权创办了一些工厂、银行和商店等公营企业,它们是中国最早的社会主义经济形式。
解放战争时期,由于解放了一批城市和工业区,接收了日本在华企业和官僚资本主义企业。
解放区的公营企业在建国后成为国营经济的基础之一。
从抗日战争时期起,解放区还举办了机关生产,建国后,机关生产转交有关部门统一经营管理,成为国营经济的组成部分。
(2)没收官僚资本
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没收官僚资本被提到了日程上来。
没收对象主要是南京国民政府各级政府经营的和著名的国民党大官僚经营的工业、交通、邮电、农业、市政等所有企业,以及他们在私人企业中的股份。
官僚资本在国外的财产也为人民民主政府所有。
1951年1月,没收官僚资本的工作基本完成。
被没收的官僚资本的企业和财产是建国初期国营经济最主要的来源。
(3)废除帝国主义在华经济特权与处理外资在华企业
具体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废除帝国主义过去强迫中国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接管过去为帝国主义控制的海关,统制对外贸易和外汇管理。
第二阶段,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后,由于美国政府宣布管制中国在美的公私财产,中国政府被迫命令清查美国政府、企业在中国的一切财产,冻结其存款,在英国政府参战后,中国政府命令征用英国亚细亚火油公司的财产。
1945年,苏军进入东北,接管了原由俄国经营的铁路、大连及旅顺港口、日本在东北的部分工厂和经济机关。
根据中苏两国协议,苏联政府从1950—1954年底,将上述财产转交中国政府,它们也成为国营经济的组成部分。
2、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2年底,我国开始了对农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1)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在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实行减租减息政策。
解放战争时期,在解放区进行了土地改革运动。
到1952年9月土改运动基本完成。
土地改革使农民获得了土地,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1952年底,我国开始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主要方式是合作化。
农业合作化一般经过农业生产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几个阶段。
其中:
互助组实行集体劳动和对某些牲畜、农具的共同使用,互助组仍以个体经济的私有制为基础。
初级社是从1953年开始大量发展起来的。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同时保留了生产资料的私有制。
到1955年夏季前后,我国又开始试办高级社。
其特点是取消土地报酬,农民私有的大牲畜、大农具也折价归合作社集体所有,完成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过渡。
(2)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社会主义改造采取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通过和平赎买和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逐步将其改造为社会主义公有制。
国家资本主义分为初级形式和高级形式。
初级形式在工业中主要有加工定货,统购包销等。
在商业中主要是批购、经销、代销等形式。
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把社会主义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在流通中联系起来,限制了资本主义生产的盲目性和投机制的性质。
高级形式即公私合营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
1955年以前,主要是单个企业的公私合营。
1955年底,开始全行业公私合营。
单个企业的公私合营使资本家的地位由所有者变为公方代表领导下参与经营管理的私方代表和职员。
企业盈利实行“四马分肥”(利润分配形式的形象说法:
即利润分为国家——税金约占30%;企业——公积金约占10-30%;工人——福利费约占5-15%;资方——红利约占25%。
共4部分。
)的原则。
全行业公私合营是国家资本主义的最高形式。
资本家把生产资料交给国家,国家核定股金,据此给资本家付定息(年息5厘),并对私营工商业者进行合理安排,企业生产资料变成由国家统一管理和使用,企业性质转变为社会主义性质。
(3)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主要是引导手工业者和小商小贩走合作社的道路,在某些方面采取了类似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办法。
对个体手工业者的改造一般经过了手工业供销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等形式。
1956年底,基本上实现了手工业合作化。
通过发展、壮大国营经济和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上升为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形式,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建立起来。
第二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一、经典作家关于未来社会阶段划分的理论(不讲)
二、我国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的特殊性(不讲)
1、我国社会生产力的总体特征
2、我国社会生产关系的总体特征(公有制、按劳分配、实现形式)
3、我国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的特殊性
我国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基本矛盾表现为相对落后的生产力同相对先进的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
所谓相对落后的生产力是指在一个较长时期内,我国社会生产力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生产力相比较还有较大差距,还不能为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低级阶段提供物质基础。
所谓相对先进的生产关系是指我国社会生产关系的根本性质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根据社会发展的五形态学说,它是与出现于资本主义社会后的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是一种处于更高社会发展阶段的生产关系。
我国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特殊性决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
补充与讨论:
基本矛盾、制度变迁与中国未来前瞻。
三、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确立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确立
我国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具体表现为相对落后的生产力同相对先进的生产关系的矛盾,并决定了我国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
按照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观点,我国还处于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低级阶段的过渡时期。
按照斯大林的观点,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
在确立我国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时,既要看到我国还处于马克思所说的过渡时期,又要充分区别过渡时期公有制主体地位建立前后两个阶段在性质上的区别。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重新认识所处社会发展阶段。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
“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处于初级的阶段”。
1986年公布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指出:
“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不但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竞争,而且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还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份,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
”党的十三大报告明确指出:
“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并进一步指出:
“这个论断,包括两层含义。
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
”
总之,我国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的特殊决定了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确立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的理论,奠定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经济改革的理论基础,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2、社会主义主义初级阶段的含义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社会都要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社会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
这个特定的初级阶段起始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从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得以确立的50年代中期,终结于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这是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
(讨论:
邓小平关于21世纪中叶,中国赶上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后初级阶段结束的观点。
问题:
之后进入什么阶段?
)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包括两层含义:
第一、从社会性质看,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
因为我国已经建立了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社会性质是社会主义社会。
第二、从发展阶段看,我国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
因为我国社会生产力还不发达,社会主义制度还不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成熟,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还不够健全,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小生产习惯势力在社会上还有广泛影响等等。
因此,我们制定一切方针政策都必须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为依据,不能超越这个阶段。
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
1956年以后,随着我国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剥削阶级作为一个完整的阶级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已不再表现为阶级矛盾。
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所决定,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并贯穿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整个过程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是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
因为:
①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不断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
我国社会生产力总体水平不高,物质技术基础比较薄弱,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建立起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②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③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精神文明是以物质文明为基础的,大力发展生产力,加快物质文明建设,才能更好地为精神文明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最终建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④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维护国家主权和独立。
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从而为维护国家主权和独立,建立强大的国防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补充:
中国和平崛起与美国军事重心转向亚太。
总之,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
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制度
1、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和核心内容。
在特定的社会形态中,生产资料所有制不可能是单一的,而是以一种所有制为主体,同时并存着其他所有制形式。
其中,居主体地位的所有制性质决定该社会经济形态的性质。
公有制是指社会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指生产资料归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成员共同占有和支配的一种新型的所有制。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因为:
(1)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了全体劳动者在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上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
(2)公有制决定了在社会生产过程中劳动者之间是一种互助互利的新型合作关系。
(3)公有制决定了社会生产的目的和生产成果的分配的性质,公有制是实现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利益和根本利益的物质基础,是实现按劳分配和共同富裕的物质保障。
总之,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这一制度的确立,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
(1)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制度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
(2)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以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
(3)只要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增强国家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多种所有制及其多种实现形式都可以运用,以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对策)
(1)必须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
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际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键性作用。
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作用。
(2)必须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个体、私营和外资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3)必须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
通过市场竞争,充分发挥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各自优势,实现共同发展。
补充:
关于“国进民退”的争论、国企混改。
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制度及其本质特征
(1)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这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
首先,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公有制已经建立起来并且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主体,这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其次,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不够发达、并具有多层次性和不平衡性,需要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最后,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一切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增强国家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得到发展,并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随着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确立,按劳分配必然成为分配方式的主体。
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相适应,分配方式必然存在多种形式。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当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并把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结合起来。
(3)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发挥决定性作用。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对资源配置发挥决定性作用。
由于社会主义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的性质不同,社会主义国家分别通过社会管理者职能和所有者职能对“市场失灵”进行干预,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整个社会生产的盲目性和潜在的各种危机,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补充:
金融危机与中国。
)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制度的本质特征表现为:
生产资料公有制、按劳分配和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发挥决定性作用。
(补充与说明:
教材关于“共同富裕”的本质特征。
)
第三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
一、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基本理论(不讲)
1、马、恩关于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理论和设想
(1)关于未来社会的所有制特征
①单一的全社会公有制
马、恩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
无产阶级将“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的手里”1,直至“全部生产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手里”2。
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指出:
“一切生产部门将由整个社会来管理,也就是说,为了公共的利益按照总的计划和在全体成员的参加下来经营。
……因此私有制也必须废除;代替它的是共同使用全部生产工具和按共同协议来分配产品,即所谓财产共有。
”3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
“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4。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提出:
“由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5,从而使“社会成为全部生产资料的主人。
”6可见,马、恩设想的未来社会的所有制是单一的全社会占有生产资料的公共占有制。
②直接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
“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7。
恩格期在《反杜林论》中指出:
作为维持和扩大生产的资料“由社会直接占有”8。
③不存在商品、货币的全社会公有制
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指出:
未来社会是对“个人交换的否定”1,后来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
“在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里,生产者并不交换自己的产品,耗费在产品生产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2。
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指出:
“金钱将变成无用之物”3。
后来,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
“一旦社会占有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4“社会一旦占有生产资料,并且以直接社会化的形式把它们应用于生产,每一个人的劳动无论其特殊用途是如何的不同,从一开始就成为直接的社会劳动,……不需要著名的‘价值'插手其间”5。
马、恩认为未来社会是以直接的产品生产和分配为特征的社会。
(2)私有制向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转变问题
①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前提
一个国家要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先实行无产阶级专政”6,只有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才能“为一步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的手里”7创造条件。
在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时,马克思指出:
无产阶段专政的国家,“应当成为根除阶级的存在所赖以维持的那些经济基础的工具”8。
②关于国家所有制
第一、必要性
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在把资本主义私有制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过程中,应当“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9,无产阶级革命将“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的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10直至“生产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手里,”11“国家真正作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所采取的第一个行动,即以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同时也是它作为国家所采取的最后一个独立行动。
那时,国家政权对社会关系的干预将先后在各个领域中成为多余的事情而自行停下来,那时,对人的统治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
”12可见,在马、恩的设想中,国家所有制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向社会主义公有制转变过程中的必经环节。
第二、国家所有制的实现形式
马、恩在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时,认为:
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可以在一定范围一定时间内相分离,国家将采取出租方式,把从资本家手中剥夺来的工厂转变给工人合作社支配,把从土地的所有者手中剥夺来的工厂转交给农业工人合作社使用。
恩格斯进一步强调“事情必须这样来处理,使社会(即首先是国家)保持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1。
在《论住宅问题》中,恩格斯写道:
“‘劳动人民’将成为全部住宅、工厂和劳动工具的集体所有者。
这些住宅、工厂等等,至少在过渡时期未必会毫无代价地交给个人或协作社使用。
同样,消灭土地私有制并不要求消灭地租,而是要求把地租——虽然是用改变过的形式——转交给社会。
所以,由劳动人民实际占有一切劳动工具,无论如何都不能排除承租和出租的保存”2。
马克思把资本主义的股份企业看作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表明股份制也是国家所有制分权模式的一种具体形式。
③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具体方式
第一、没收
即无偿剥夺资本主义工厂主和大土地占有者,把他们的财产转归全社会所有,由自由平等联合体的公民管理。
第二、赎买
恩格斯指出:
“这一剥夺是否要用赎买来实行,这大半不是取决于我们,而是取决于我们取得政权时的情况,尤其是取决于大土地占有者老爷们自己的行为。
我们决不认为,赎买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容许的,马克思曾向我讲过(并且讲过好多次!
)他的意见:
假如我们能用赎买摆脱这整个匪帮,那对我们是最便宜不过的事情了”3。
第三、合作化的道路
马克思认为在农民作为土地私有者大批存在的地方,要通过经济的道路来实现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的过渡,联合起来的合作社就是共产主义即社会主义。
恩格斯则建议在无产阶级争取社会革命胜利时,“把合作社推行到现存的生产中去”,并指出:
“在向完全的共产主义经济过渡时,我们必须大规模地采用合作生产作为中间环节”4。
后来,恩格斯进一步全面论述了合作社问题。
④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要措施
由于“不能一下子就把现有的生产力扩大到为建立公有经济所必要的程度”1,私有制不能一下子就废除,“只有在废除私有制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创造出来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2,因此,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个渐进过程。
与此相对应的是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社会低级阶段的过渡时期。
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如何向私有制进攻,“把全部资本、全部工业、全部运输业和整个交换都愈来愈多地集中到国家手里”3呢?
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提出的主要措施包括:
“
(1)用累进税、高额遗产税、取消旁系亲属(兄弟、侄甥等)继承权、强制公债等来限制私有制。
(2)一部分用国营工业竞争的办法,一部分直接用纸币赎的办法,逐步剥夺土地私有者、厂主以及铁路和海船所有者的财产。
(3)没收一切流亡分了和举行暴动反对大多数人民的叛乱分子的财产。
(4)组织劳动者让无产者在国家的田庄、工厂、作坊中工作,这样就会消除工人之间的相互竞争,并迫使残存的厂主付出的工资跟国家所付出的一样高。
(5)直到私有制完全废除为止,对社会的一切成员实行劳动义务制。
成立产业军,特别是农业方面的产业军。
(6)通过拥有国家资本的国家银行,把信贷系统和银钱业集中在国家手里。
封闭一切私人银行和钱庄。
(7)随着国家所拥有的资本和工人数目的增加而增加国营工厂、作坊、铁路、海船的数目,开垦一切荒地,改良已垦地的土质。
(8)所有的儿童,从能够离开母亲照顾的时候起,由国家机关公费教育。
把教育和工厂劳动结合起来。
(9)在国有土地上建筑大厦,作为公民公社的公共住宅。
公民公社将从事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将结合城市和乡村生活方式的优点而避免二者的偏颇和缺点。
(10)拆毁一切不合卫生条件的、建筑得很坏的住宅和市街。
(11)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遗产继承权。
(12)把全部运输业集中在人民手里。
”4
马、恩在《共产党宣言》中,进一步重申了在“最先进的国家”里对资产阶级生产关系和所有权进行强制性干预,最终夺取资产阶级全部资本的具体措施:
“1、剥夺地产,把地租用于国家支出。
2、征收高额累进税。
3、废除继承权。
4、没收一切流亡分子和叛乱分子的财产。
5、通过拥有国家资本和独享垄断权的国家银行,把信贷集中在国家手里。
6、把全部运输业集中在国家手里。
7、增加国营工厂和生产工具,按照总的计划开垦荒地和改良土壤。
8、实行普遍劳动义务制,成立产业军,特别是在农业方面。
9、把农业和工业结合起来,促使城乡之间的对立逐步消灭。
10、对一切儿童实行公共和免费的教育。
取消现在这种形式的儿童的工厂劳动。
把教育同物质生产结合起来,等等。
”5
2、列宁、斯大林关于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理论
(1)列宁关于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理论
①关于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理论
第一、建立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办法
列宁提出把剥夺剥夺者和赎买结合起来建立全民所有制的思想。
“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就是:
剥夺大地主的地产、厂主的工厂、银行家的货币资产,消灭他们的私有财产而转交给全国劳动人民,”1“我们现在能够而且应该做到把两种办法结合起来,就是说,一方面对不文明的资本家,即对那些既不肯接受国家资本主义,也不想实行任何妥协而继续以投机、收买贫民等办法来破坏苏维埃措施的资本家加以无情惩治;另一方面与文明的资本家,即那些肯接受‘国家资本主义’,能实施‘国家资本主义’,能聪明练达地组织真正用产品供应千百万人民的极大的企业而对无产阶级有益的资本谋求妥协,或向他们实行赎买。
”2“在赎买的条件下文明地、有组织地转到社会主义,那就要给资本家付出较高的价钱,向他们赎买,这种思想是完全可以容许的。
”3
第二、关于国家资本主义
列宁认为赎买可以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进行。
“国家资本主义,就是我们能够加以限制,能够规定其活动范围的资本主义,这种国家资本主义是同国家联系着的,而国家就是工人,就是工人的先进部分,就是先锋队,就是我们”4。
“国家资本主义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因为这对工人有好处,因为消除混乱状态、经济破坏和松驰现象是无比重要的,因为继续小私有者的无政府状态就是最大的、最严重的、绝对会葬送我们(如果我们不战胜它的话)的危险,而付给国家资本主义较多的贡款,不仅不会葬送我们,反而使我们通过这一最可靠的道路走向社会主义”5。
“在小农占优势的落后国家,应该利用国家资本主义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途径、方法和方式”6。
第三、关于国家所有制
列宁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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