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技术交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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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技术交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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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技术交底
1、消火栓系统施工
1.1消火栓系统施工流程图
1.2、施工前准备
1.2.1、施工前应具备的条件
1)、设备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安装图等施工图及有关技术文件应齐全;
2)、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3)、系统组件、管件及其它设备、材料应能保证正常施工;
4)、施工现场及施工使用的水、电、气应满足施工要求,并应保证连续施工。
1.2.2、设备、材料现场检查要求
1)、系统组件、管件及其它设备、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
2)、消火栓、消火栓箱、水枪、水带等主要系统组件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部门审批。
1.2.3、管材、管件现场外观检查要求
1)、表面应无裂纹、缩孔、夹渣、折迭和重皮;
2)、螺纹密封面应完整、无损伤、无毛刺;
3)、镀锌管内外表面的镀锌层不得有脱落、锈蚀等现象;
4)、非金属密封垫片应质地柔韧、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应无折损、皱纹等缺陷;
5)、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洁,不得有毛刺及径向沟槽;螺纹阀兰的螺纹完整、无损伤。
1.2.4、阀门及其附件的现场检验要求
1)、阀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阀门及其附件应配备齐全,不得有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1.3、安装技术要求
1.3.1、管道安装前检查
1)、检查管子的材质、规格及镀锌质量是否符合图纸设计及国家标准要求,并且有出厂合格证;
2)、检查管道无裂口,焊缝平直,外表无撞伤,压扁及其他机械损伤,管道壁厚符合设计厚度;
3)、管道安装前必须清除管道内外污垢、杂物。
1.3.2、管网安装要求本工程消防压力管道采用卡箍连接、螺纹连接、沟槽连接、法兰连接,连接质量及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现行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1)、轧槽之前必须检查轧轮规格与所轧钢管尺寸是否匹配;
2)、轧槽时应使钢管中心线与轧轮轴线平行,轧轮速度不宜过快,手动液压装置均匀用力;
3)、使用开孔机开孔前,要依据所开孔径的大小选择合适的圆锯,把开孔机与管道用锁链锁紧,降低开孔时圆锯的振动;
4)、开孔时最好让开孔机朝上,即管道开口向下,这样可防止因铁屑掉进管内,而增加管道冲洗难度。
1.3.3管道安装位置要求
1)、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
2)、管道的安装做到横平竖直,设计未明确时,管道的中心线与墙、柱等的最小距离应符合下表要求。
管道的中心线与墙、柱的最小距
公称直径(mm)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200
距离(mm)
40
40
50
60
70
80
100
125
150
200
3)、配水干管、配水管大于DN80以上的应做文字标志或红色环圈标志;
4)、管网在安装中断时,应将管道的敞口封闭。
1.3.4管道支(吊)架制作安装要求
1)、管道支(吊)架应按消防规范制作安装(见下表),支(吊)架安装必须牢固、可靠;
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的距离
公称管径
(mm)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200
250
300
间距(m)
3.5
4.0
4.5
5.0
6.0
6.0
6.5
7.0
8.0
9.5
11.0
12.0
2)、管道支架、吊架的型式、材质、加工尺寸及焊接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竖直安装的配水干管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其安装位置距地面或楼面的距离宜为1.5~1.8m。
1.3.5消防管道穿墙、楼板施工要求管道穿室内、墙、水池、水箱等,应预埋防水套管;墙套管的长度,其两端应与墙面相平。
穿楼板的套管,上部应高出地面20mm-50mm,底部与楼板底齐平。
穿出屋面的管道做有防水肩和防水帽。
管道的各种接口不在套管内或穿墙洞内。
管道与套管的空隙应用石棉水泥等不燃材料填塞,板洞及墙洞套管外由总包方封堵,套管内由我司负责封堵。
1.3.6室内外管道防腐
1)、明装钢管及其零部件,应除锈后刷红丹漆二道,再刷深红色面漆;
2)、消防管全刷红色漆。
3)、室外管道防腐按规范制作,表面缠玻璃丝布两道,沥青漆交叉三道。
1.3.7管道试压及冲洗
1)、管网安装完毕后,应对其进行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宜用水进行。
2)、系统试压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试压用的压力表不少于两只;精度不应低于1.5级,量程应为试验压力值的1.5~2倍;
(2)、对不能参预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应加以隔离或拆除;加设的临时盲板应具有突出于法兰的边耳,且应作明显标志,并记录临时盲板的数量。
(3)、系统试压过程中,当出现泄漏时,应停止试压,并应放空管网中的试验介质,消除缺陷后,重新再试。
(4)、系统试压完毕后,应及时拆除所有临时盲板及试验用的管道,并应记录核对无误,且应填写记录。
(5)、管网冲洗应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
冲洗顺序应按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部分的冲洗应按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顺序进行。
(6)、管网冲洗宜用水进行。
冲洗前,应对系统的仪表采取保护措施。
止回阀等应拆除,冲洗工作结束应及时复位。
(7)、冲洗直径大于100mm管道时,应对其焊缝、死角和底部进行敲打,但不得损伤管道。
(8)、水压试验:
(a)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等于或小于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并不应低于1.4Mpa;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该工作压力加0.4Mpa;
(b)水压强度试验的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
对管网注水时,应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并应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30min,目测管网应无泄漏和无变形,且压力降不应大于0.05Mpa;
(c)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
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且稳压24h,应无泄漏。
(9)、冲洗
(a)管网冲洗所采用的排水管道,应与排水系统可靠连接,其排放应畅通和安全。
排水管道的截面积不得小于冲洗管道截面积的60%;
(b)管网冲洗的水流速度不宜小于3m/s;其流量不宜小于下表的规定:
管道公称直径
300
250
200
150
125
100
80
65
50
40
冲洗流量(L/s)
220
154
98
58
38
25
15
10
6
4
(c)当施工现场冲洗流量不能满足要求时,按系统的设计流量进行冲洗;
(d)管网冲洗应连续进行,当出口处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入口处水的颜色基本一致时,冲洗方可结束;
(e)管网冲洗的水流方向应与灭火时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
(f)管网冲洗结束后,应将管网内的水排除干净。
1.4、设备安装
1.4.1、室内消火栓及消火栓箱安装要求
1)、室内消火栓箱型号、规格及安装位置与图纸资料一致便于使用,栓口离地距离为1.1m,并设有明显标志。
2)、消火栓应采用同一型号规格。
消火栓的栓口直径应为65mm,水带长度不应超过25m,水枪喷嘴口径不应小于19mm。
水枪、水带齐全,水带绑扎与摆放符合规范要求。
3)、消火栓口应设在消火栓箱门的门框内侧,不得被门框遮挡住。
4)、当消火栓栓口压力超过0.5Mpa时,需采取减压措施;同时栓口压力不得小于规范规定0.07Mpa,0.1Mpa及0.13Mpa(视大厦高度不同要求而定)。
5)、消火栓处应设有消火栓按钮,按钮可即时启动消火栓泵,并有指示灯显示。
1.4.2、水泵接合器安装要求
1)、水泵接合器严格按图纸设计施工;
2)、与门、窗、孔、洞保持不少于2.0m的距离,壁式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位置不低于1.1m。
3)、消防水泵接合器的组装应按接口、本体、联接管、止回阀、安全阀、放
空管、控制阀的顺序进行。
止回阀的安装方向应使消防用水能从消防水泵接合器
进入系统。
4)、消防水泵合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安装在消防车便于接近的人行道或非机动车行驶地段;
(2)、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设置与消火栓区别的固定标志;
1.4.3、消防水泵和稳压泵安装
1)、消防水泵、稳压泵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及《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2)、检查泵的安装基础的尺寸、位置和标高均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3)、泵的开箱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清点泵的零件和部件,并应无缺件、损坏和锈蚀等;管口保护物和堵盖应完好;
(2)、应核对泵的主要安装尺寸并应与工程设计相符。
4)、出厂时已装配、调整完善的部分不得折卸。
5)、驱动机与泵连接时,应以泵的轴线为基准找正;驱动机之间有中间机器连接时,应以中间机器轴线为基准找正。
6)、管道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子内部和输出管端应清洗洁净,清除杂物;密封面和螺纹不应损伤;
(2)、吸入管道和输出管道应有各自的支架,泵不得直接承受管道的重量;
(3)、相互连接的法兰端面应平行;螺纹管接头轴线应对中,不应借法兰螺栓或管接头强行连接;
(4)、管道与泵连接后,应复检泵的原找证精度,当发现管道连接引起偏差时,应调整管道;
(5)、管道与泵连接后,不应在其上进行焊接和气割;当需要焊接和气割时,应拆下管道或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应防止焊渣进入泵内。
(6)、泵的吸入和排出管道的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7)、泵试运转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固定连接部位不应有松动;
(2)、转子及各运动部件运转正常,不得有异常声响和磨擦现象;
(3)、附属系统的运转应正常;管道连接应牢固无渗漏;
(4)、滑动轴承的不应大于70℃;滚动轴承的温度不应大于80℃;特殊轴承的温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5)、泵的安全保护和电控装置及各部分仪表均应灵敏、正确、可靠。
(6)、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7)、当设计无要求时,消防水泵的出管上应安装止回阀和压力表,并宜安装检查和试验水用的放水阀门;消防水泵泵组的总出水管上还应安装压力表和泄压阀;安装压力表时应加设缓冲装置。
压力表和缓冲装置之间应安装旋塞;压力表量程应为工作压力的2~2.5倍。
(8)、泵的试运转应在其各附属系统单独试运转正常后进行;
(9)、泵应在有介质情况下进行试运转,试运转的介质或代用介质均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1.4.4、吸水管及其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吸水管上的控制阀应在消防水泵固定于基础上后进行安装,其直径不应小于消防水泵吸水管直径,阀门为闸阀。
2)、当消防水泵和消防水池位于独立的两个基础上,且相互为刚性连接时,吸水管上应加设柔性连接管。
3)、吸水管水平管段上不应有气囊和漏气现象。
1.5、系统调试
1.5.1、系统调试应在系统施工完成后进行系统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
1)、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已储备设计的水量;
2)、系统供电正常;
3)、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水位、气压符合设计要求;
4)、系统管网内已充满水;阀门均无泄漏;与系统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工作状态。
1.5.2、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1)、系统测试;
2)、消防水泵调试;
3)、稳压泵调试;
4)、排水装置调试;
5)、联动试验。
1.5.3、水源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箱的容积、设置高度及储水不作它用的技术措施;
2)、按设计要求核实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和供水能力,并通过移动式消防水作供水试验进行验证。
1.5.4、消防水泵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5min内投入正常运行;
2)、以备用电源切换时,消防水泵应在1.5min内投入正常运行。
1.5.5、稳压泵调试时,模拟设计启动条件,稳压泵应立即启动;当达到系统设计压力时,稳压泵应自动停止运行。
1.5.6、排水装置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开启排水装置的主排水阀,应按系统最大设计灭火水量水量作排水试验,并使压力达到稳定;
2)、试验过程中,从系统排出的水应全部从室内排水系统排走。
1.5.7、联动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并进行记录:
1)、启动任一消火栓按钮,能启动消火栓泵,并同时发出相应信号;
2)、测试不同楼层栓口压力,静压不大于0.8Mpa,动压不大于0.5Mpa,同时不小于0.10、0.15及0.22Mpa(视不同水枪口处压力要求而定)。
1.6、系统验收
1.6.1、系统的竣工验收,应由建设主管单位主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加。
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1.6.2、系统竣工后,应对系统的供水水源、管网以及功能等进行检查和试验,并应按照规范规定的格式填写系统验收表。
1.6.3、系统竣工验收时,施工、建设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1)、批准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设计图纸、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审批文件、设计变更通知单、竣工图;
(2)、地下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3)、系统试压、冲洗记录;
(4)、系统调试记录;
(5)、系统联动试验记录;
(6)、系统主要材料、设备和组件的合格证或现场检验报告;
(7)、系统维护管理规章、维护管理人员登记表及上岗证。
1.6.4、消防水泵结合器数量及进水管位应符合设计要求,消防水泵结合器应进行充水试验,且系统最不利点的压力、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6.5、消火栓泵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别开启系统的每一个末端试水装置、压力开关等信号装置功能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打开消防水泵出水管上放水试验阀,当采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启动正常;关掉主电源,主、备电源应能正常启动。
1.6.6、管网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道的材质、管径、接头及采取的防腐措施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2)、管网排水坡度及辅助排水设施,应符合规范的有关规定;
(3)、系统的最末端、每一分区系统末端或每一层系统末端应设置的末端试水装置、预作用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4)、管网不同部位安装的闸阀、止回阀、电磁阀、信号阀、减压孔板、节流管、减压阀、压力开关、柔性接头、排气阀、泄压阀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5)、配水支管、配水管、配水干管设置的支架、吊架和防晃支架应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1.6.7、系统进行模拟灭火功能试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压力开关动作,排气阀启动,消防控制中心有信号显示。
(2)、电磁阀打开,消防控制中心有信号显示。
(3)、消火栓泵启动,消防控制中心有信号显示。
(4)、其它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投入运行
2、自动喷淋系统施工
2.1、自动喷淋系统施工流程
2.2、施工准备
2.2.1、施工前应具备的条件:
1)设备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安装图等施工图及有关技术文件应齐全;
2)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3)系统组件、管件及其它设备、材料应能保证正常施工;
4)施工现场及施工使用的水、电、气应满足施工要求,并应保证连续施工。
5)施工安装前,应仔细核对设备、材料的各项技术指标、参数、尺寸,确认无误并请监理工程师、总承包方认可后,才能进行施工。
2.2.2、设备、材料现场检查要求:
1)系统组件、管件及其它设备、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
2)喷头、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等主要系统组件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并经市消防局审批。
2.2.3、管材、管件现场外观检查要求:
1)表面应无裂纹、缩孔、夹渣、折迭和重皮;
2)螺纹密封面应完整、无损伤、无毛刺;
3)镀锌管内外表面的镀锌层不得有脱落、锈蚀等现象;
4)非金属密封垫片应质地柔韧、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应无折损、皱纹等缺陷;
5)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洁,不得有毛刺及径向沟槽;螺纹阀兰的螺纹
完整、无损伤。
2.2.4、喷头的现场检验要求:
1)喷头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喷头的商标、型号、公程动作温度、制造厂及生产年月等标志应齐全;
喷头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喷头螺纹密封应无伤痕、毛刺、缺丝或断丝的现象;闭式喷头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并以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
试验数量宜从每批中抽查1%,但不得少于5只,试验压力应为3.0MPa;试验时间不得少于3min。
当有两只及以上不合格时,不得使用该批喷头。
当仅有一只不合格时,应再抽查2%,但不得少于10只。
重新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当仍有不合格时,亦不得使用该批喷头。
2.2.5、阀门及其附件的现场检验要求:
1)阀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阀门及其附件应配备齐全,不得有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3)报警阀应有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外,尚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
4)报警阀和控制阀的阀瓣及操作机构应动作灵活,无卡涩现象;阀体内应清洁、无异物堵塞;
5)水力警铃的铃锤应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报警阀应逐个进行渗漏试验。
试验压力应为定额工作压力的2倍,试验时间应为5min。
阀瓣处应无渗漏。
2.2.6、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的现场检查要求:
1)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及水位、气压、阀门限位等自动监测装置应有清晰的铭牌、安全操作指示标志和产品说明书;
2)水流指示器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
3)安装前应逐个进行主要功能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2.3、安装技术要求
2.3.1、管道安装前检查:
1)检查管子的材质、规格及镀锌质量是否符合图纸设计及国家标准要求,并且有出厂合格证;
2)检查管道无裂口,焊缝平直,外表无撞伤,压扁及其他机械损伤,
管道壁厚符合设计厚度;
3)管道安装前必须清除管道内外污垢、杂物。
2.3.2、管网安装要求:
1)消防压力管道采用丝扣连接时:
加工的管子螺纹应规整,镀锌管及管件的镀锌层不得有损坏;管子宜采用机械切割面不得有飞边、毛刺;管子螺纹密封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螺纹基本尺寸要求》、《普通螺纹公差与配合》、《管路旋入端螺纹尺寸系列》的有关规定。
(1)当管道变径时,宜采用异径接头;在管道弯头处不得采用补芯;当
喷头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喷头螺纹密封应无伤痕、毛刺、缺丝或断丝的现象;闭式喷头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并以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
试验数量宜从每批中抽查1%,但不得少于5只,试验压力应为3.0MPa;试验时间不得少于3min。
当有两只及以上不合格时,不得使用该批喷头。
当仅有一只不合格时,应再抽查2%,但不得少于10只。
重新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当仍有不合格时,亦不得使用该批喷头。
2.2.5、阀门及其附件的现场检验按规范要求及抽检要求:
1)阀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阀门及其附件应配备齐全,不得有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3)报警阀应有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外,尚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
4)报警阀和控制阀的阀瓣及操作机构应动作灵活,无卡涩现象;阀体内应清洁、无异物堵塞;
5)水力警铃的铃锤应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报警阀应逐个进行渗漏试验。
试验压力应为定额工作压力的2倍,试验时间应为5min。
阀瓣处应无渗漏。
2.2.6、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的现场检查要求:
1)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及水位、气压、阀门限位等自动监测装置应有清晰的铭牌、安全操作指示标志和产品说明书;
2)水流指示器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
3)安装前应逐个进行主要功能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2.3、安装技术要求
2.3.1、管道安装前检查:
1)检查管子的材质、规格及镀锌质量是否符合图纸设计及国家标准要求,并且有出厂合格证;
2)检查管道无裂口,焊缝平直,外表无撞伤,压扁及其他机械损伤,
管道壁厚符合设计厚度;
3)管道安装前必须清除管道内外污垢、杂物。
2.3.2、管网安装要求:
1)消防压力管道采用丝扣连接时:
加工的管子螺纹应规整,镀锌管及管件的镀锌层不得有损坏;管子宜采用机械切割面不得有飞边、毛刺;管子螺纹密封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螺纹基本尺寸要求》、《普通螺纹公差与配合》、《管路旋入端螺纹尺寸系列》的有关规定。
(1)当管道变径时,宜采用异径接头;在管道弯头处不得采用补芯;当需要采用补芯时,三通上可用一个,四通上不应超过两个;公称直径大于50mm的管道不宜采用活接头;
(2)螺纹连接的密封填料应均匀附着在管道的螺纹部分;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填料挤入管道内;连接后,应将连接处外部清理干净,螺纹外露部分防腐良好;接口无外露油麻丝。
2)消防压力管道采用卡箍连接时:
连接质量及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现行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1)轧槽之前必须检查轧轮规格与所轧钢管尺寸是否匹配;
(2)轧槽时应使钢管中心线与轧轮轴线平行,轧轮速度不宜过快,手动液压装置均匀用力;
(3)使用开孔机开孔前,要依据所开孔径的大小选择合适的圆锯,把开孔机与管道用锁链锁紧,降低开孔时圆锯的振动;
(4)开孔时最好让开孔机朝上,即管道开口向下,这样可防止因铁悄掉进管内,而增加管道冲洗难度。
3)管道安装位置要求:
(1)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
(2)管道的安装做到横平竖直,管道宜有0.002的坡度,设计未明确时,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等的最小距离应符合下表要求。
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的最小距离
公称直径(mm)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200
距离(mm)
40
40
50
60
70
80
100
125
150
200
(3)配水干管、配水管应做红色或红色环圈标志;
(4)管网在安装中断时,应将管道的敞口封闭。
4)管道支(吊)架、防晃架制作安装要求:
(1)管道支(吊)架应按消防规范制作安装(见下表),支(吊)架安装必须牢固、可靠;管道支(吊)架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下表:
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的距离
公称管径
(mm)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200
250
300
间距(m)
3.5
4.0
4.5
5.0
6.0
6.0
6.5
7.0
8.0
9.5
11.0
12.0
(2)管道支架、吊架的型式、材质、加工尺寸及焊接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管道支架、吊架的安装位置不应妨碍喷头的喷水效果;管道支架、吊架与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与末端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750mm;
(4)配水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吊架均不宜少于1个;当喷头之间距离小于1.8m时,可隔段设置吊架,但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6m;
(5)当管子的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mm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少于1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
(6)竖直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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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 技术 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