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实外宣传工作方案修改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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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实外宣传工作方案修改版
遂宁实验外国语学校
宣传工作方案(第4稿)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突出办学理念,扩大我校的知名度与社会影响力,为我校进一步发展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提高学校的正能量,同时给学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加大对学校建设、教育管理、教育科研、学科教学、队伍建设、教工活动等方面宣传的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活跃校园文化,让外界进一步了解学校,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管理、运营好学校的各种宣传平台,并及时更新各种宣传平台的内容,结合学校现在的实际情况,重点是要运营好学校的网络宣传平台,在行课期间,最好一周七天分别形成不同的专栏宣传学校。
在全校各部门全力配合下,学校的微信公众平台、网站、微博、贴吧的粉丝能日益壮大,日益提高学校的知名度,让更多的家长和社会人士了解学校、信任学校、支持学校发展。
三、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1.顾问:
郭怀玉、葛冰
主要为宣传工作建言献策,并对经费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组长:
a.加强同新闻媒体和市教育局宣传科的沟通交流,为学校宣传稿件提供良好的发表平台。
b.加强与广告公司联系,为学校纸质宣传提供良好的制作平台。
3、副组长(宣传部负责人:
罗小明):
(1)制定学校宣传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做好学校的宣传工作,并落实好各项具体事务性工作。
(2)新闻报道:
审核各部门的新闻稿件,保证新闻的准确性、政策性及舆论的导向的正确性,并及时在各种媒体(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贴吧等)上发布校内活动的报道。
大型活动的视频需上传到学校和其他网络平台。
(非大型放假期间,微信公众平台需每天有更新的内容)
(3)校园文化建设:
学校宣传广告制作的审核及跟进,及校园广告布置张贴、安装规范的管理。
(4)宣传活动资料的归档:
各种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含学校的各种荣誉资料的收集、汇总、归档
(5)宣传平台的维护:
联系网络公司做好学校网站的维护工作,同时搞好微信后台的功能的开发。
(6)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宣传工作。
4.学校通讯员:
a.每周至少需上交一篇高质量的对学校正面宣传的报道和2篇以上教育教学相关的文章。
b.需要在学校贴吧(XX网上注册)里注册用户,并一周至少发3条学校教育教学或其他正能量、文明健康的贴子。
c.修改编辑其他部门上交的稿件。
5、部门通讯员(教学处、德育处、团委/初中部、生活部、后勤物业、招办、财务处,各一个通讯员)
a负责对本部门的工作开展或活动的举行或对部门工作的经验交流等撰写报道,如教育教学、教科研活动、师资管理、课程改革、学生思想政治、班主任管理、安全管理、学生思想政治、团委活动、招生工作、幼小衔接、食堂营养菜谱、后勤服务等活动等方面工作的宣传。
b.每周至少需上交1篇高质量的对学校正面宣传的报道。
c.需要在学校贴吧(XX网上注册)里注册用户,并一周至少发一条或其他正能量、文明健康的贴子。
d.本部门开展活动时,需及时撰稿并投稿。
e.部门通讯员由部门负责人指定并考核管理。
三、具体执行方案
(一)学校微信公众号管理及运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微信公众订阅号(微信号:
sw2911899)是遂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官方微信平台,由学校行政办负责建设和管理。
第二条 学校的宣传的主要形式定位于网络宣传,其中微信公众号是我校目前最主要的宣传手段,用于宣传学校的品牌形象、招生活动、学校文化建设、公益活动、文体活动、各种赛事等。
为了适应学校的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学校微信公众号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学校形象,提高学校的正能量,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学校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微信公众平台日常管理归口行政办,具体事务由行政办副主任负责,下设一个校级通讯员。
其主要负责文字编辑、负责督促各部门及时上交通讯稿,并修改、审核稿件,副主任负责对微博、微信的后台操作和信息的及时发布。
第五条 微信平台信息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即由各部门分别负责所辖工作的信息提供;各部门需配合行政办宣传工作,每周各部门须上交一篇与部门相关的且有质量的稿件,对行政办需要的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抢推迟提供。
第三章 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
第六条 微信平台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七条 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八条 微信发布信息范围 :
学校形象宣传、企业文化建设、公益活动、文体活动、各种赛事等;教学教研心得或家庭教育经验交流等信息;
第九条 信息采编要求
1、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
、积极向上,传播力强,内容新颖(不能发布:
广告,娱乐性强的,反党反团,黄赌毒,消极负能量,影响学校声誉,个人倾向性过强,人身攻击等等。
)要注明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投稿尽量配图,做到图文并茂。
上交稿件时图片需打单独打包。
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2、形成栏目发布:
实外动态、重点关注、实外推荐
3、每次固定2条信息分享;(固定的条目数形成习惯,可传达视觉统一、内容简洁,可读性高);
4、发布时间:
发送时间晚上18:
00-23:
00 临时活动或新闻报道发送时间据实际情况而定。
微信每天只能群发一次,群发前需进行测试。
5、格式:
在微信平台上每一条信息编辑的格式标题格式要求统一,简治、明确 。
字号:
小三号
字体:
正文宋体加粗 颜色:
黑色 如:
【话题】标题(10字左右,不可过长) 字号:
小四号 字体:
正文宋体 颜色:
黑色或青蓝 各段落小标题可根据排版要求,调整字体、字号、颜色。
第十条 信息发布程序
1、由分工部门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及部门负责人审核,行政办校级通讯员审核把关后,经行政办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发布。
相关资料由各单位存档备查。
2、审核通过的信息内容,由行政办统一操作发布。
第十一条 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微信开展网上互动或组织实时活动的,各部门需全力配合和推广。
第四章 微信公众平台管理
第十二条 微信公众平台管理人员还要解答家长或其他粉丝的疑问,处理家长的投诉和异议,转告其建议等,如果不能直接给予答复的请交给行政部处理或协调其他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 任何人未经学校允许不得随意发布信息、删除或更改微信平台、
第十四条 不得发布与学校规定相悖的信息。
第十五条 发生以下情况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惩罚,罚款金额200-2000元不等:
(1)对微信平台、客服微信的工作重视不够,虽指定专门人员但其未尽职责的;
(2)不按要求如实提报相关信息,经多次督促仍不及时改进的。
第十六条 凡有以下情况的除罚款外,还需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违反规定造成失密泄密并造成一定损失的;
(2)影响学校形象的不良行为。
五、具体要求:
1、学校、各科组每次开展活动时,都必须同时安排好负责新闻宣传的人员,及时撰稿并多渠道上传媒体宣传报道。
2.投稿或发贴时尽量配图,做到图文并茂。
上交稿件时图片需打单独打包。
3、通讯员要增强责任感,从学校发展和安全稳定的角度认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严禁网上下载和抄袭;撰写的稿件质量要高,重点要突出,内容要鲜活,材料要详实,文字要精简;同时兼顾时效、准确、生动、直观的标准。
新闻是讲究实效性的,事件发生至稿件上网在24小时(一个工作日)之内完成,重大新闻在36小时之内完成。
既要重视文字宣传,又要重视图片、影像的宣传。
要注意保存活动的影像资料。
为保证图片质量。
4、学校各学部、各处室要高度重视本部门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宣传报道我校各项重大活动,部门经验型信息和活动成果等。
各部门负责人还应及时将本部门的规章制度、通知通告、检查量化结果等信息发布至校园网相应部门专栏内。
5、全体教职工人人必须参与学校宣传工作,人人都是学校的宣传员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在部门领导的督促、考核落实下,原则上每位教职工必须关注学校的微信公众号,50岁以上的教职工除外。
6、德育处必须要求班主任,邀请各家长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初中部班主任还可以将公众号推荐给学生,建议他们也可以关注。
7、每次学校的各种报道,原则上每位教职工必须分享到朋友圈或QQ空间。
班主任须将学校的报道发在班级群中。
各部门应对部门员工的分享情况进行考核。
六、评价与考核:
1、行政办将在次月第一周内于学校工作群和行政会上公布上月各部门提交新闻稿件的数量及质量,包括撰稿数量、用稿数量,通讯员姓名等。
2、为了激发通讯宣传报道人员撰稿投稿的积极性,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并实施奖励办法。
(1)全体教职工人人参与学校宣传报道,凡在各种媒体发表正面宣传学校的报道,各部门在月绩效考核中均予以加分或奖励。
期终奖考核、评优评先、晋职晋升优先考虑。
(2)学校每学年组织召开一次宣传工作总结表彰会,对评选出的宣传工作“优秀部门”、“优秀通讯员”和“优秀作品”予以表彰、奖励。
对未完成任务的责任人诫勉谈话。
为了保证学校宣传工作正常进行,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并实施处罚措施。
(1)对未完成当月宣传工作目标任务的部门负责人扣罚当月的管理岗位绩效,50元/报道。
(2)对未完成当月宣传工作目标任务的校级通讯员,扣罚当月岗位津贴(200元):
50元/篇。
(3)对宣传负责人的考核:
在行课期间,学校网络平台(主要指微信公众号)缺一天的内容更新扣10元/篇;如果发出的内容有明显的政策性、政治性错误的,视情节轻重扣50——300元。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学校官方网站管理及运营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网站安全管理,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学校的网站管理工作。
第二条 网站的管理工作应贯彻“健康、丰富、特色、及时”的八字原则。
第三条 网站信息管理工作由网站领导小组负责,网站的建立和信息发布实施由学校各分管部门进行条块管理。
第四条 网站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网上信息的保护,防止非法用户对网站的攻击和破坏,确保网站运行的稳定和安全。
第二章 网站系统管理
第五条 建立学校网站管理小组,由信息小组组长、网站管理员负责整个网站的正常运行及相关技术支持。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网站后续建设的规划与实施,把握网站的发展方向。
(二)负责拟定、报批网站使用维护、运行管理等各项制度,检查网站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
(三)依据网站各项资源利用的统一规划,负责存储空间、留言板等资源的分配以及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 信息管理
第六条 网站日常信息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规范:
(一)栏目分工
为了及时更新各栏目的信息,保证发布的信息不违反保密规定,网站内的栏目按照各部门职能分工,信息更新权限交给相关部门,由各部门负责信息的采集,学校办公室审核,再由部门负责人上传(网站工作人员每周至少更新一次网站内容)和维护。
各部门负责信息的采集具体分工如下:
1、办公室 :
负责学校概况和学校管理信息栏目;
2、教务处 :
负责教学管理、教育科研和办公网络信息栏目;
3、学生处 :
负责学生天地、学生作品、学生活动等信息栏目;
4、德育处 :
负责德育之窗和团队建设等信息栏目;
5、各个科室 :
均可在校园动态信和工作安排等栏目发布新闻;
6、信息中心 :
负责制定网站安全方案和安全工作制度,定期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二)信息采集发布
1、工作人员应采集学校的最新动态和正面新闻及时地发布到互联网上。
2、所有上传的信息均需进行核稿工作人员在“核稿”栏里签字,并由上传的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第四章安全与管理
(一) 网站管理员和信息员,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二) 网站管理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监视网站信息,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反动及不健康信息,各级管理员应当及时清除,发现恶意攻击行为,情节较重的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组织调查取证工作。
(三) 网站管理员应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病毒预防和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遵守下列规定:
1、网络管理领导小组经常召开网络安全会议,通报网络安全状况,解决网络安全问题;
2、网络管理员应不定期举行网络安全培训班,学习网络法律、法规,提高各接入部门的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水平;
3、学校教师、学生应积极配合网络管理中心的工作,自觉参加各种培训活动;
4、学校教师应当经常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
5、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网络中心工作室、配线间及其他重要部门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6、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7、用户在校园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和E一mail信箱,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
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第五章 网站的责任考核:
1、考核工作由行政办公室负责。
2、考核内容:
各科室是否依据职责分工及时提供政务信息,栏目内容是否更新;信息管理员信息发布、信息传递是否及时、准确。
3、考核依据:
网上检查、信息管理员提供的信息发布日志。
4、考核结果:
结果在局务会公开或网站公告栏内公开。
5、相关奖惩:
考核结果月度累计,学期总评,纳入个人工作考评指标,作为年终工作评判指标。
对于工作优秀者给予相关奖励。
第六章 责任追究
在网站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中,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人为造成网站中断、信息传递延误、泄密、病毒感染和设备器材损坏等,按其情节轻重、时间长短及后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本规定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校园广播站工作制度
广播站是校园宣传的窗口,一切工作本着为学生服务为宗旨,负责宣传校园、开拓学生视野等工作,作为学校宣传力量的重要部门。
为加强校园广播的管理,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把校园广播建设成为一个思想好、作风硬、素质好、能力强、富有凝聚力、战斗力的集体,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纪律
1、 校园广播在的领导下,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鲜明的党性原则,坚持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为广大师生服务,当好学校的喉舌和校内的宣传窗口。
2、校园广播内容必须贴近师生员工生活,积极向上,编排合理。
禁止制作、播出有违反于学校积极向上的主流文化,对同学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造成误导的节目。
3、每天拟播出稿件要提前送负责同志阅审,及时修改,严把政治关、业务关,严禁出现政治错误,要定期检查和指导编审播出工作。
3、一切行动听指挥,顾全大局,无特殊情况,不得私自调动节目的内容和时间。
如有违反,将做严肃处理。
4、校园广播的播音员要规范操作,保持机房的安静;要努力提高自身专业素质,熟悉稿件,流利播音;要按时播音,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积极进取;编辑、播音员要加强配合,认真完成编播任务,播音完毕后,认真填写播音日志,所用稿件必须整理存档备查。
5、各播音小组应经常保持联系,提出存在的问题,总结、积累经验,提出好的建议和意见。
6、站长要经常留意广播播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如遇重大活动或重大节日,请及时准备,必要时可以试播。
7、广播站工作人员必须爱护各种设备,非工作需要,未经同意,不得随便带非工作人员进入播音室。
(二)播音员注意事项
1、播音时间:
每周星期三和周日下午18:
00——19:
00。
2、值班播音员在播音准备期间必须熟悉节目稿件的内容,保证稿件的健康性、知识性、趣味性。
对稿件中出现的不当用词、用句,应及时修改并上报老师。
同时保证播音室的安静。
3、播音时应合理运用背景音乐,(背景音乐由版块主持人自备)播出时适当调低背景音乐声,提倡播放一些校园歌曲、民歌、轻音乐等。
4、播音员要有敏锐的新闻捕捉能力和较强的文章修改能力,如遇学校重大活动或重要节日,播音员应及时组织并播出相关的专题节目。
5、在点歌节目中,注意点歌单中的用词、用句,如有不良内容应不予播出并应及时报告老师。
6、播音员在播音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好稿件和播音器材,保持播音记录(如稿件来源于我校学生,请写明作者姓名、班级、文章题目等)。
(三)值日制度规定
1、参加值日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
2、如有急事,需找本站人员代替,不得耽误值日工作。
校园文化环境及其他管理制度
为适应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环境综合治理的需要,创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和人文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1、校园内的张贴物、横幅、标语、宣传栏、展板等宣传品(以下简称宣传品)的管理部门为党支部。
需要在校内悬挂、张贴、摆放宣传品的部门,必须报党支部审查,同意后方可使用。
2、宣传品的内容要用语准确、用字规范、形式庄严,制作整洁、美观,数量适当,悬挂、张贴、摆放端正。
3、悬挂、张贴、摆放宣传品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周,活动结束后,相关单位要及时拆除宣传品。
4、展板、橱窗(荣誉墙)、政务公开栏、户外广告等(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需要,不定期与对各部门对接)
5、视频:
优酷土豆网(各种大型活动的视频均要上传)
6、校内大屏幕(争取在本学期内修好,可以将各种活动展示在屏幕上)
7、移动传媒:
车身广告(学校校车、教师车辆均可贴上学校的广告,有利于门卫识别车辆)
8、上级主管部门的宣传媒介。
将学校新闻发布到教育局的网页或公众号上。
(每月至少发一篇以上报道给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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