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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监理细则
脚手架搭设安全管理细则
编著:
左卫京
北京华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宁夏捷美丰友项目监理部
2009年11月28日
目录
1概述
1.1脚手架的用途
1.2脚手架分类
2监理依据
3事前控制
3.1钢管、扣件的购置租赁与维修保养
3.2方案的编制与论证
3.3搭设要求
4事中控制
4.1脚手架的搭设
4.2接料平台的搭设
4.3脚手架的安全防护
4.4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
4.5脚手架搭设过程安全控制
5事后控制
5.1脚手架检查验收
5.2使用管理
5.3拆除管理
5.4监督管理
5.5结束语
脚手架搭设安全管理细则
1概述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自1962年从英国引进,现已成为建筑工地用途最广、占施工成本较高、周转率最高的一种周转材料,也是发生安全事故较多的部位,在建筑行业已引起高度关注。
本细则适用于北京华旭在监工程,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的,购置与租赁、方案编制与论证、搭设与拆除、验收与使用、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
1.1脚手架的用途
脚手架是用脚手架材料所搭设的,以满足施工要求的各种临时性构架。
建设工地无处不在。
正确设计、选择脚手架,不但直接影响施工安全和工作顺利进行,而且也关系到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经济效益的提高,它是施工技术措施中的重要环节,在施工中占有特别重要地位。
1.2脚手架分类
1.2.1用途划分:
操作脚手架、防护脚手架、承重支撑脚手架。
1.2.2构架方式划分:
杆件组合式、框架组合式、格构组合式;移动台架式。
1.2.3设置方式划分:
单排、双排、多排、满堂、交圈、特形脚手架。
1.2.4支固方式划分:
落地式、悬挑式、附墙悬挂式、悬吊、附着升降、水平移动等。
1.2.5平、立杆连接方式划分:
承插式、扣接式、销栓式。
此外,还按脚手架的材料划分为竹脚手架、木脚手架、钢管或金属脚手架;按使用对象或场合划分为高层建筑脚手架、烟囱脚手架、水塔脚手架、凉水塔脚手架以及外脚手架、里脚手架。
还有定型与非定型、多功能与单功能之分,但均非严格的界限。
2监理依据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130-2001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
《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规定》BJHX-HSE-A3/1-2008-01~15
《技术质量管理规定》BJHX-QHSE-B3/2-2008
3事前控制
3.1钢管、扣件的购置租赁与维修保养
3.1.1购置
①施工单位应购置外径为48mm,壁厚为3.5mm的钢管,钢管必须符合《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2)的规定;扣件必须符合《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
②购置前,施工单位应通过互联网等方式核查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及检测报告等有关技术资料,确认产品证件齐全有效。
③施工单位按照有关标准对钢管、扣件的外观质量等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
外观质量检验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的要求。
④施工单位应建立钢管、扣件使用档案,包括以下资料:
产品购销合同、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历次租赁使用合同及使用台帐;历次检测、检验等相关资料;日常维修保养记录;其它资料。
3.1.2租赁
①施工单位租赁钢管、扣件时,必须向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了营业执照,办理了合法手续的租赁单位租赁。
②施工单位与租赁单位应签订质量协议,同时出具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有关材料。
租赁单位对出租的钢管、扣件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
3.1.3维修保养
①施工单位对回收入库的钢管、扣件进行严格检查验收,按使用年限、规格分类存放。
库房应防潮、防雨。
②施工单位按规定每年不少于2次对钢管、扣件进行除锈、涂刷防腐漆及更换破损零部件等维修保养。
③施工单位应建立淘汰报废制度,钢管、扣件具有下列之一的做报废处理:
(一)钢管表面有裂缝的;
(二)钢管有孔洞的;
(三)钢管表面压痕深度大于0.5mm的;
(四)钢管内外表面锈蚀深度大于0.5mm的;
(五)扣件有裂缝的;
(六)扣件有变形的;
(七)钢管、扣件租赁使用超过8年的;
(八)经检测力学性能达不到要求的。
3.2方案的编制与论证
3.2.1方案的编制
①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安全方案),安全方案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编制人员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②安全方案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和勘察设计文件,结合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特点进行编制。
除工程建设标准有明确规定外,安全方案主要包括:
工程概况、周边环境、理论计算(简图、详图)、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劳动力组织、使用设备、器具与材料等内容。
③安全方案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施工技术、设备、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审核合格后,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④工程监理单位组织本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报的安全方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审批。
⑤安全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人等应在其方案审批表上签名并注明技术职称。
3.2.2设计与计算
①下列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必须进行计算:
(一)搭设高度超过24m的脚手架;
(二)悬挑式脚手架;
(三)分段搭设的脚手架;
(四)落地式接料平台;
(五)高度在4m以上的模板支撑系统;
(六)搭设在地面或楼板上的脚手架或模板支撑系统,应对其地基或楼板的承载力进行验算。
②脚手架及接料平台的荷载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装修用脚手架荷载不得大于2kN/m2;
(二)结构用脚手架荷载不得大于3kN/m2;
(三)悬挑脚手架施工荷载不得大于2kN/m2;
(四)脚手架上人斜道荷载不得大于2kN/m2;
(五)接料平台总面积不得大于12m2,荷载不宜大于1.2kN/m2,且总荷载不得大于12kN。
③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计算内容主要包括:
(一)纵向、横向水平杆等受弯构件的强度和连接扣件的抗滑承载力计算;
(二)立杆的稳定性计算;
(三)连墙件的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的计算。
④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宜采用经建设部鉴定施工安全设施计算软件进行计算。
3.2.2方案的论证
①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模板支撑系统称为高大模板支撑系统:
(一)高度超过8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二)跨度超过18m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三)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板250mm厚)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四)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梁500mm宽X1000mm高)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五)滑模模板及其它特殊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30m的构筑物脚手架)。
②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安全方案必须经专家论证审查。
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方案的论证审查工作。
③安全方案审批通过后,施工总承包单位从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安全方案论证审查专家库中抽取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到施工现场进行论证审查工作。
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专家合理配置,并不超过专家组总人数的一半。
④对大型、特别复杂的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安全方案,必须聘请全国知名、权威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施工总承包单位聘请的专家库以外的全国知名权威专家人员应上报总公司备案。
⑤下列人员应列席论证会:
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方案编制人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⑥专家组在论证审查前,应到实地查看现场情况,严格执行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的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本着安全可靠的原则对安全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⑦专家组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是否完整、数学模型、验算依据、计算数据是否准确以及是否符合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等,进行论证审查形成一致意见后,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
专家组成员本人在论证审查报告上签字、注明技术职称,对审查结论的技术安全性负责。
⑧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专家组提出的论证审查报告对安全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经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方可实施。
⑨专家组认为安全方案不合理或需重新编制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专家组论证审查意见重新编制其方案,经审批后再次聘请专家论证审查。
⑩专家组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方案的附件一并存档。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将专家组论证审查报告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3搭设要求
3.3.1前期准备
①搭设与拆除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的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架子工,按规定进行健康体检,并经安全培训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②钢管、扣件进入施工现场使用前,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材料员、项目总监、产权单位负责人等共同按批次对其外观质量等进行联合检查验收,并履行签字手续。
③外观质量检验、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应齐全有效,并存放工地备查。
④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根据安全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操作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4事中控制
4.1脚手架的搭设
4.1.1基础及底座
①脚手架基础回填土地基,必须采取分层夯实硬化处理,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稳定性,25m以下低架浇筑C15砼,厚度100mm;25m以上的高架浇注C20砼,厚度应满足搭设高度的要求。
基础标高应高于自然地面50mm,宽度超过外立杆200mm。
专项施工方案中应有基础设计计算书。
② 脚手架立杆底部必须设置垫板或底座,底座采用厚度为5~8mm钢板(150mm×150mm)和直径32mm(150mm长)钢管焊接而成。
垫板也可采用槽钢、定型钢板或长二跨以上、宽200mm、厚度50mm的木板。
③脚手架底部因施工原因造成连续两跨以上立杆悬空,必须采取门洞处理方式或采取悬挑措施,保证架体稳固。
④设于坑边或台上时,立杆距坑、台的上边缘不得小于1m,且边坡的坡度不得大于土的自然安息角,否则,应作边坡的保护和加固处理。
4.1.2建筑物高度低于30m时,可采用落地式外脚手架按规范一次性搭设;建筑物高度大于30m时,应采取悬挑式脚手架分段搭设,每段搭设高度不得超过20m。
4.1.3脚手架必须搭设双排,脚手架立杆纵距不大于1.5m,横距不大于1.2m,大横杆步距不大于1.8m。
4.1.4悬挑脚手架悬挑梁必须使用16号以上工字钢或槽钢。
悬挑梁尾端应使用φ16以上钢筋锚固在工程结构上,锚固点不少于2处;悬挑梁前端应采用φ14以上钢丝绳进行吊拉卸荷。
4.1.5脚手架应为独立的系统,禁止与卸料平台、模板支撑体系、物料提升机及外用施工电梯等相连接。
4.1.6纵向水平杆(大横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纵向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
其设置应符合:
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两个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搭接长度不应少于1m,应等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
4.1.7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对接、搭接应符合以下规定:
立杆上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1/3;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脚手架顶端的立杆应平齐,用纵向水平杆(大横杆)连接,并超过女儿墙上皮1m,高出檐口上皮1.5m。
4.1.8 四跨以上必须设置剪刀撑,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宜在45°~60°之间,从架体投影面的端部开始设置。
24m以上的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连续设置剪刀撑。
剪刀撑的杆件接长宜采用两个以上的旋转扣件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m,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小横杆)伸出端或立杆上。
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横向水平杆(小横杆)伸出扣件端不应小于100mm。
4.1.9 脚手架通道
①脚手架应设立上下斜通道,斜通道应设置至施工层。
②通道应设立防护拦杆和挡脚板。
③踏步式通道应铺设脚手板封闭,不得只采用两根钢管作踏步。
④不采用踏步式的斜通道,应每隔250~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为20~30mm。
4.2接料平台的搭设
4.2.1接料平台搭设形式有两种:
落地式、悬挑式。
4.2.2落地式接料平台搭设高度不得大于30m,各杆件的间距应由计算决定,但纵横向立杆间距及大横杆的步距均不应大于1.2m。
接料平台架体应设置纵横向剪刀撑。
4.2.3悬挑接料平台的悬挑梁采用16号以上工字钢或槽钢。
悬挑梁尾端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长度不应小于1.2m,使用φ16以上钢筋锚固在工程结构上,锚固点不少于2处;悬挑梁前端应采用φ14以上的钢丝绳进行吊拉卸荷,吊拉点不少于2处。
接料平台两侧主梁
4.2.4悬挑接料平台应设计成定型化、工具化产品,四周围护高度宜为1.5m,其周边按规定设置两道防护栏杆,并用竹胶合板等进行硬防护。
4.2.5接料平台上在明显处设置标志牌,规定使用要求和限定载荷。
接料平台应为独立的受力系统。
4.3脚手架的安全防护
4.3.1建筑物外侧实行全封闭围挡,脚手架应按规定设置密目安全网。
4.3.2脚手架操作层安全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脚手架搭设应高于操作层1.5m以上;
②在操作层上,脚手架外侧大横杆与脚手板之间要按要求设置两道防护栏杆和挡脚板,上栏杆高度为1.2m,下栏杆高度0.6m,挡脚板高度为18cm;
③操作层脚手板铺满、铺稳,严禁出现探头板。
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并等间距设置,间距不大于40cm;使用木脚手板时,接头处采用对接平铺,接头处下方必须设置两根小横杆,并用定型化的脚手板卡带固定;
④操作层脚手板与墙体距离不大于15cm,超过时应加设脚手板进行有效防护;
⑤脚手架操作层下方三步架内,必须按照操作层的要求,层层加设防护栏杆、挡脚板,满铺脚手板,脚手板内侧与墙体距离满足规范要求。
4.3.3脚手架内距地面3.2m处设置首层安全平网,每隔不大于10m再设层间安全平网。
安全平网内侧距墙体不大于15cm,大于时加设安全平网进行有效防护。
4.3.4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配置灭火装置并设专人监护。
4.3.5脚手架在搭建或拆除过程中,要对所有通道进行封锁,防止进入。
在脚手架搭建过程中,要在所有入口处悬挂危险禁止使用的牌子。
如有梯子可提供进入通道,移开该梯子以防止进入。
4.3.6如果脚手架上的材料有可能跌落到下面的工作区域或是通道,要将该区域进行隔离,防止人员进入。
4.3.7在所有梯子的入口处必须设置标有该梯子最高载重量的中英文标志牌。
如果脚手架需要进行调整,必须在合格的脚手架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脚手架跳板间的空隙不得大于5厘米,并且不得刷漆及出现破损情况。
4.3.8工作平台上四面都要安装踢脚板,最低高度15厘米。
脚手架搭建完成后,剩余松散的管道.管件.跳板或工具不得被遗放在脚手架上。
4.3.9脚手架所有平台上都要安装标准护栏,高度要达到1·1米。
中护栏高度不得高于69厘米。
如果使用者认为脚手架不安全,应立即通知主管。
每块跳板必须固定,跳板放置要满铺,两头对接要严密,固定牢固。
4.3.10脚手架梯子:
①梯子必须伸出平台1米高(5个横档)。
脚手架最低两层梯子可以外置,其它层面梯子内置。
梯子入口处要有单护栏。
②梯子的放置角度要达到1:
4的比例(水平距离30厘米垂直距离120厘米)。
平台上梯子通道口宽度必须大于75厘米。
梯子的底端应该结实牢固,顶部和底部梯档应该用扣件扣紧。
③长梯子中部的位置要加支撑并且固定,防止弹动。
木制.铝制梯子必须符合标准。
自制的梯子禁止使用。
梯子不得涂油漆或是使用其它方法隐藏损坏部位。
梯子横档不得出现变形.损坏或缺失的情况。
每个螺栓的螺丝必须固定到位,不得缺失。
内置式脚手架通道口处必须要有护栏。
4.3.11移动式脚手架
①移动式脚手架在使用前要进行检查。
移动式脚手架只能在平稳的坚固地面上移动。
移动式脚手架每层高度不得超过2.7米,底层固定越低越好。
大横杆和小横杆要用死卡扣固定。
②移动式脚手架只有一个工作平台,必须在底座的范围内,不得越出。
脚手架移动时禁止载人.载物。
在任何情况下,不得通过平台护栏受力垂直提拉重物。
③移动式脚手架工作平台要符合一般脚手架的标准,上护栏.中护栏和踢脚板。
脚手架的爬梯要搭设在脚手架内部短边侧。
移动式脚手架使用时一定要将轮子锁定,禁止载人载物移动。
脚手架的安全荷载要标注在轮子上。
4.3.12临街防护视具体情况可采用:
①安全立网、竹笆板或逢布将脚手架的临街面安全封闭。
②视临街情况设安全通道。
通道的顶盖应满铺脚手板或其它能接落物的板篷材料。
篷顶临街一侧应设高于蓬顶不小于1m的墙,以免落物又反弹于街上。
4.3.13人行和运输通道的防护:
①贴近或穿过脚手架的人行和运输通道必须设置板篷。
②上下脚手架有高度差的入口应设坡度或踏步,并设栏杆防护。
4.3.14吊挂架子的防护。
当吊、挂脚手架在移动至作业位置后,应采取撑、拉措施将其固定或减少其晃动。
4.4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
4.4.1模板支撑系统应采用钢管和扣件搭设,严禁使用木、竹等材料搭设。
采用工具式等其它形式搭设的模板支撑系统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严禁钢管扣件和工具式脚手架混合搭设。
4.4.2模板支撑系统的基础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每根立柱底部均应设置木垫板和钢底座。
4.4.3模板支撑系统应按要求设置立柱和纵横向扫地杆及大横杆,各杆件的间距均由计算决定,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模板立柱间距不应大于1.2m;
②第一步大横杆的步距均不应大于1.8m,其它大横杆的步距均不应大于1.2m;
③最高一步大横杆与模板支撑点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50cm。
4.4.4模板立柱顶部应采用可调U型托直接支顶在底模的主梁上,不得将立柱顶端与做主梁的钢管用扣件连接;可调顶托丝杠伸出长度不应大于200mm。
4.4.5四排及以上立柱的模板支架应按下列规定设置竖向和水平剪刀撑:
①模扳支架外围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支架内部中间每隔5—6根立杆或5—7m应在丛、横向的整个长度和高度上分别连续设置剪刀撑。
②当模板支架高度大于8m(包括8m)时,除应在其底部、顶部设置水平剪刀撑外;还应在模板支架中间的竖向剪刀撑的顶部平面内设置水平剪刀撑。
4.4.6四排以下立杆的模板支架,应在外围纵向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竖向剪刀撑;模板支架外围横向外侧立面(即两端外立面)和沿纵向每隔4根立杆从下至上设置一道连续的竖向剪刀撑;当设置剪刀撑有困难时,可采用之字斜杆支撑。
4.4.7模板支撑系统应为独立的系统,禁止与脚手架、接料平台、物料提升机及外用电梯等相连接。
4.5脚手架搭设过程安全控制
4.5.1操作时必须配戴安全帽,穿防滑鞋。
4.5.2大雾及雨、雪天气和6级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脚手架上的高处作业。
4.5.3脚手架搭设作业时,应按形成基本构架单元的要求逐排、逐跨和逐步地进行搭设,矩形周边脚手架宜从其中的一个角部开始向纵横方向延伸搭设。
确保已搭部分稳定。
4.5.4搭设作业,应按以下要求作好自我保护和保护好作业现场人员的安全:
①在架上作业人员必须佩挂好安全带。
保证作业的安全,脚下应有必要数量的脚手板,并应铺设平稳,且不得有探头板。
当暂时无法铺设落脚板时,用于落脚或抓握、把持的杆件均应为稳定的构架部分,着力点与构架节点的水平距离应不大于0.8m,垂直距离应不大于1.5m。
位于杆接头之上的自由立杆不得用作把持杆。
②架上作业人员应作好分工和配合,传递杆件掌握好重心,平稳传递。
不要用力过猛,以免引起人身或杆件失衡。
对每完成的一道工序,要认真检查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③作业人员应佩戴工具袋,工具用完后要装于袋中,不要放在架子上,以免掉落伤人。
④架设材料要随上随用,以免放置不当时掉落。
⑤每次收工以前,所有上架材料应全部清理好,不要放在架子上,要形成稳定的构架,不能形成稳定构架的部分应采取临时撑拉措施予以加固。
⑥在搭设作业进行中,地面上的员应避开可能落物的区域。
4.5.5架上作业时的安全控制事项:
①作业前应注意检查作业环境是否可靠,安全防护设置是否齐全有效,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②作业时应注意随时清理落在架面上的材料,保持架面清洁,不要乱放材料,工具,以免造成掉物伤人。
③在进行撬、拉、推等操作时,要注意采取正确的姿势,站稳脚根,或一手把持在稳固的结构或支持物上,以免用力过猛身体失去平衡或把东西甩出。
在脚手架上拆除模板时,采取必要的支托措施,以防抗拒下的模板材料掉落架外。
④当架面高度不够、需要垫高时,一定要采用稳定可靠的垫高办法,且垫高不要超过50cm;超过50cm时,应按搭设规定升高铺板层。
在升高作业面时,应相应加高防护设施。
⑤在架面上运送材料经过正在作业中的人员时,要及时发出“请注意”、“请让一让”的信号。
材料要轻,不许采用倾倒、猛磕或其他匆忙缷料方式。
⑥严禁在架面上打闹嬉戏耍、退着行走和跨坐在外防护横杆上休息。
不要在架面上抢行、跑跳,应注意身体不要失衡。
4.5.6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要拿东西接着火星或撤去易燃物,以防火星点着易燃物。
并应有防火措施。
一旦着火时,及时予以扑灭。
4.5.7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①运送杆应尽量利用垂直运输设施或悬挂滑轮提升,并绑扎牢固。
尽量避免人工传递。
②除搭设过程中必要的1~2步架的上下外,作业人员不得攀缘脚手架上下,应走房屋楼梯或另设安全人梯。
③在搭设脚手架时,作业人员要服从统一指挥,不得自行其是。
5事后控制
5.1脚手架检查验收
5.1.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方案编制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项目总监应对脚手架与模板支撑系统分阶段进行联合验收,经检查合格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经专家论证的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安全、设备部门及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进行联合检查验收。
5.1.2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下列阶段应进行检查与验收:
①基础完工后;
②脚手架搭设完10~13m高度,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6m高度后;
③达到设计高度后;
④操作层上加设荷载及浇筑混凝土前;
⑤混凝土浇注完后;
⑥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雨雪天气后。
5.1.3脚手架在使用前必须有指定人员进行检查并挂牌,每7天进行一次复检。
脚手架材料.施工及维护应符合项目要求:
绿牌,允许使用;黄牌,有限制使用;红牌,严禁使用(架子工除外),严禁使用无牌脚手架。
5.2使用管理
5.2.1作业层上的施工载荷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浇注混凝土时,施工单位应派专人对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观测,发现异常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并应遵守如下要求:
①作业面上的荷载包括脚手板、人员,当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应按规范的规定值控制,即结构脚手架不超过3kN/㎡;装修脚手架不超过2kN/㎡;维护脚手架不超过1kN/㎡。
②脚手架的板层和同时作业层的数量不得超过规定。
③垂直运输设施与脚手架之间的转运平台的铺板层数和荷载控制应按规定执行,不得任意增加铺板层数量和在转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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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脚手架 监理 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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