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洗煤厂环评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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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洗煤厂环评大纲
湖南株洗洁净煤有限责任公司
洁净煤改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大纲
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二OO二年八月
1总则
1.1项目由来
株洲洗煤厂系国有大二型煤炭骨干企业,是我国“一五”期间国家156个重点建设项目之一,由波兰援建并提供成套设备,于1959年建成投产,是全国唯一一家在依附于矿务局的中心型洗煤厂。
原设计能力为入洗原煤180万t,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和技术改造,1991年原煤炭工业部核定生产能力为入洗原煤240万t。
该厂主要生产特级精煤和十级精煤,2000年通过了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
其产品先后荣获国家金、银质奖,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工厂先后被评为国家二级企业、国家银质管理奖企业、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先进企业、中国煤炭工业优秀企业、现代化洗煤厂、国家一级节能企业和湖南省经济效益十佳企业等光荣称号,为煤炭工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近年来,由于工艺设备老化,产品结构难以满足不同用户对不同煤种的需求,实际入洗原煤约为生产能力的1/4,因此,若不及时调整产品结构,提高工厂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能力,稳定市场,将不利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湖南株洗洁净煤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株洲洗煤厂出资97%,株洲洗煤厂劳动服务公司出资3%共同组建,由株洲洗煤厂无偿提供生产营业场所并控股的独立法人企业。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冶炼用精煤、特殊用精煤、洁净动力煤、高炉喷吹煤;新技术、新产品开发、设计、应用;洗煤机械配件加工、安装、维修、铁路运输取送车业务、仓储业务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国家推行煤炭洗选加工,降低煤的硫份和灰份”,“采取有利于煤炭清洁利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使用低硫份、低灰份的优质煤炭,鼓励和支持洁净煤技术的开发、推广”的精神,湖南株洗洁净煤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自身在人才、技术、装备、资源以及地处我国酸雨污染最严重的华中酸雨带(以长沙、株洲、南昌等城市为中心)腹地的区位优势,决定对洗煤生产的部分工艺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和扩建,形成年产200万t洁净动力煤和25万t水煤浆的生产能力,即充分利用煤炭洗选工艺,实现煤炭燃烧前降灰脱硫,提高煤炭的燃烧效率,节约煤炭资源,实现清洁生产。
同时有效减少燃煤SO2和烟尘的产生和排放,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控制酸雨污染的进一步蔓延。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以国经贸投资[2002]408号文“关于下达2002年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第七批国债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同意该项目立项。
根据国家和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法律和法规,湖南株洗洁净煤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7月委托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评价单位在接到任务后,立即组成课题组,在充分调查了解工厂生产现状及周边环境概况的基础上,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写了本环境影响评价大纲。
1.2工作进展
湖南株洗洁净煤有限责任公司已委托湖南第一工业设计研究院(煤炭工业部长沙设计研究院)编制《湖南株洗洁净煤有限责任公司洁净煤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前,该可研报告正在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1.3编制依据
本项目环评大纲的主要编制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95.8.28);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5.15);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10.30);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11.29;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总局;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HJ/T2.4-95;
(8)《关于公布湘江流域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通知》,湖南省环保局湘环发[1999]045号;
(9)《关于颁布株洲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通知》,株洲市人民政府株政发[1997]46号;
(10)《关于下达2002年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第七批国债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国经贸投资[2002]408号;
(11)《湖南株洗洁净煤有限责任公司洁净煤改扩建工程简介》,湖南株洗洁净煤有限责任公司;
(12)《湖南株洗洁净煤有限责任公司洁净煤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湖南株洗洁净煤有限责任公司;
(13)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
1.4评价目的
(1)查清环境现状,为工程建设提供背景资料。
(2)根据工程特点,预测分析工程后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及对评价区各环境要素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3)针对工程可能给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提出工程环境保护建议及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方案。
(4)分析本工程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特别是对改善长株潭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和控制酸雨污染的意义,评价工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和必要性。
1.5评价标准
根据株洲市环保局对本评价执行标准的批复,执行标准如下:
1.5.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执行GB3095-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2)地表水:
执行GHZB1-199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白石港及支流);Ⅲ类(湘江白石江段);Ⅱ类(株洲二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m至株洲三水厂取水口下游100m)。
(3)声环境:
执行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3类。
1.5.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工厂外排废水执行GB8978-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
(2)工厂外排废气执行GB16297-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
(3)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Ⅲ类。
1.6评价工作等级及范围
1.6.1环境空气
根据HJ/T2.2-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有关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原则,工程所在地环境污染特征和建设项目以粉尘为主要污染因子的特点,选择粉尘作为主要污染物计算其等标排放量,根据工程污染源初步分析,粉尘排放量为17.46kg/h。
<2.5×108(m3/h)
式中Pi——粉尘等标排放量,m3/h;
Qi——单位时间粉尘排放量,t/h
Coi——环境空气质量标准(TSP),0.30mg/m3。
对照HJ/T2.2-93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规定,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评价范围定为边长4km。
1.6.2地表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是补充洁净煤生产循环水损耗和被水煤浆产品带走,部分地面冲洗和循环水系统溢流等废水排放量约为73m3/d,对照HJ/T2.3-93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规定,低于第三级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条件(污水排放量<200m3/d),且废水中污染物单纯,因此,只需对水环境的影响作出简要说明和分析。
1.6.3噪声
本项目拟建于工厂生产区腹地,离西北面居民区距离最近也有约80m,单台设备噪声<95dB(A),初步估计居民区声级增加值将小于2dB(A),故将噪声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评价范围为本项目边界往外延伸100m。
1.7评价重点
本评价以工程分析,区域(主要是长株潭地区)SO2和酸雨污染现状调查以及项目实施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分析为重点。
1.8控制污染与环境保护目标
本工程属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的洁净煤技术推广项目,其主要宗旨是从“源头”降低煤炭的硫份和灰份,从“根本上”减少燃煤SO2和烟尘等污染物的产生。
从大原则上讲,属环保工程范畴。
因此,控制污染以控制工程污染源达到有关评价标准要求为目的。
根据工程排污特点及区域自然、社会环境特征,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为工厂周围居民点以及杉木塘居民区,人口约1万人;水环境保护目标为白石港、湘江白石江段以及二、三水厂取水口。
2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建设地址与性质
2.1.1项目名称
湖南株洗洁净煤有限责任公司洁净煤改扩建工程。
2.1.2建设地址
本改扩建工程拟建地址选定在株洲洗煤厂生产区内。
即洁净煤改扩建项目主要在2号厂房(筛分破碎楼)和3号厂房(主选厂房)内进行,新增建构筑物则布置在2号厂房南侧桔园和311皮带走廊东侧旧建筑物拆除后的场地。
铁路受煤系统利用原有的0号、1号厂房,铁路装车利用原有的4号厂房。
水煤浆改扩建项目制浆厂房布置在8号厂房(即浮选厂房)北侧,紧靠现有的水煤浆试验厂。
在8号厂房的南侧、4号厂房的西侧空地布置水煤浆储罐、泵房及配电所。
2.1.3建设性质
改扩建。
2.2生产规模与建设内容
2.2.1生产规模
本改扩建工程属于外延内涵复合型改扩建项目,拟建生产规模为洁净动力煤生产能力200万t/a;水煤浆生产能力25万t/a(原有3万t/a,净增22万t/a)。
2.2.2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为技术改造与扩建项目,可细分为洁净动力煤工程和水煤浆工程。
洁净动力煤工程在更新和改进原有重洗设备和新增配煤生产线时可利用部分原有建筑物,如0号、1号、2号、3号厂房及211、311、411皮带走廊等,新增土建工程有1号、2号受煤坑、园筒仓、固硫剂仓、1~6号转载点、空压机房等。
水煤浆工程是在原有水煤浆试验厂的基础上,新建水煤浆制浆厂房、泵房、变电所等。
整个工程新增建筑面积28000m2左右。
该工程需改造和新增主要生产设备30余台(套),见表2—1。
2.3项目投资
本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8900万元,其中洁净动力煤工程投资4990万元,水煤浆工程投资3910万元。
该项目已列入2002年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第七批国债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筹措方案为银行贷款6400万元,自筹及其他2500万元。
表2-1主要工艺设备选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及特征
台 数
1
预先分级筛
YA1842Φ=50mmQ=370t/h
2
2
破碎机
4PGC-310/280×600
排料≤50mmQ=100t/h
2
3
准备分级筛
ZKS2460Φ=25mmQ=290t/h
2
4
二段破碎机
4PGC-310/280×800
排料≤25mmQ=190t/h
2
5
无压三产品重介旋流器
3GDMC1000/700Q=170t/h
1
6
精煤脱介筛
2.1m×6.1m Φ1=13mm
Φ2=0.5mmQ=130t/h
1
7
中煤,矸石脱介筛
2.1m×6.1mΦ2=0.5mmQ=70t/h
1
8
磁选机
2CTXN1021Q=220m3/h
3
9
环锤式破碎机
PCH0808Q=20t/hP=45KW
2
10
水煤浆球磨机
MSMJ24085Q=20t/hP=630KW
2
11
滤浆器
Q=30t/h P=15KW
2
12
稳定性处理桶
SJB26Ⅰ型V=26m3P=2×18.5KW
2
13
高剪切强化泵
CQP100型Q=20m3/hP=30KW
2
14
混均熟化罐
V=250m3P=30KW
1
15
水煤浆储罐
V=5000m3P=55KW
1
16
振动磨机
ZM2800Q=20t/hP=45KW
2
17
滤浆器
Q=10t/h P=1.1KW
1
18
胶体磨
JTM180 P=55KW
1
2.4总平面布置
本工程平面布置以满足厂区总体布局,保证本项目生产规模、工艺流程和物流顺畅,尽量利用原有厂房和设备,降低工程投资为原则。
其平面布置见附图3。
2.5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
本工程人力资源主要考虑洁净动力煤新增生产设施和水煤浆扩建部分生产人员、管理人员和辅助人员。
洁净动力煤部分劳动定员50人,水煤浆部分劳动定员25人。
均从原企业中调配。
工作制度按年300d,每天14h,每天两班制考虑。
2.5工艺流程
2.5.1洁净动力煤生产工艺流程
洁净动力煤生产原则工艺流程见图2—1。
矸石、粉尘、噪声
粉尘
粉尘
+6mm
+6mm
主洗
用户
装仓
2#厂房筛分
受煤坑
火车来煤
废水
粉尘
粗料级料仓
-6mm
用户
水煤浆
型煤及炉前成型煤
用户
废水
矸石、粉尘、噪声
+6mm
-6mm
准备、筛分
粗粒级料仓
汽车来煤
2.5.2水煤浆生产工艺流程
水煤浆生产原则工艺流程见图2—2。
2.6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工程产品方案主要为洁净动力煤和水煤浆两种,主要原材料消耗为原料煤,根据工艺方案拟定的原料煤供应方案见表2—2和表2—3。
原煤或水煤浆
浮选精煤
噪声
破碎
3#浓缩池
噪声
添加剂、水
过滤
球磨
添加剂、水
捏混
搅拌
过滤
噪声
振动磨
搅拌
过滤器
搅拌
剪切
剪切
搅拌均化
罐装
用户
本工程年耗电量为7371.9MWh,其中洁净动力煤工程耗电1182.3MWh,水煤浆工程耗电6189.6MWh。
本工程年增新鲜水用量6万t,即日增新鲜水用量200t。
表2—2洁净动力配煤原料煤供应及煤质指标表
序
号
名称
Mt
%
Vdaf
%
St.d
%
Qnet,v,ar
MJ/kg
Gr.I
ST
℃
供应量
万吨
1
潞安煤
7.5
17.08
0.32
25.99
31
>1400
64.72
2
萍乡煤
6.5
18.46
2.36
21.37
1350
6.43
3
宝丰煤
9.0
29.17
0.91
23.09
81
10.09
4
霍州煤
8.9
36.12
0.35
21.85
12.47
5
株洲煤
7.0
4.00
3.00
25.09
1400
30.19
6
洗混煤
7.9
21.74
0.56
22.00
1400
57.01
7
低质煤
26.5
23.93
0.44
15.32
1400
30.19
注;潞安煤为山西潞安矿务局所属五阳、漳村、王庄、石圪节等四矿供应煤,各矿煤质指标基本差别不大,表中煤质各项指标为平均值。
表3-4水煤浆原料煤供应及煤质指标表
序
号
原料名称
Ad
%
St,d
%
Vdaf
%
Qnet
MJ/kg
供应量
万t(干基质量)
1
浮选精煤
<12
<0.8
>15
18.81~20.48
3.25
2
水洗精煤
<12
<0.8
>15
18.81~20.48
13
2.6主要污染源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本工程是改扩建项目,采用成熟可靠的工艺流程,在利用原有部分厂房和设备的基础上,按生产规模和工艺要求更新和增补必要的工艺设备和构建筑物,提高设备的装备及自动化控制水平。
2.6.1气型污染源及污染物
改扩建工程的气型污染源主要是受煤坑、储煤场、皮带转载点、破碎筛分及洗煤等处产生的煤尘,且有相当一部分为无组织排放。
卸煤工序:
受煤坑在采用喷水降尘的基础上设置局部排风旋风除尘系统控制尘源,总排风量为36000m3/h,排尘浓度<120mg/m3,低于GB16297—1996《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排放限值。
破碎筛分工序:
在破碎机、快速筛、共振筛、皮带转载点等处设置局部密闭湿式除尘系统(共8台除尘器),总排风量为105600m3/h,排尘浓度<120mg/m3,低于GB16297—1996《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排放限值。
洗煤工序:
洗煤厂房设置有局部排风湿式除尘系统(2台除尘器)控制尘源,总排风量为31200m3/h,排尘浓度<15mg/m3,低于GB16297—1996《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排放限值。
在储煤场、原煤转载点等无组织排放点,采用水喷雾除尘和降尘措施。
2.6.2水型污染源及污染物
株洲洗煤厂目前生产用水1260m3/d,本次改扩建工程新增用水主要是水煤浆生产用水;而洁净动力配煤工艺除在皮带转载点等有煤尘出现的地方进行喷雾除尘,储煤场须定期洒水除尘外,不须其它用水;原洗煤系统的技改工程主要是更新和改造主洗设备,不增加生产用水量;因此,本改扩建工程只增加新鲜水量200m3/d。
本次改扩建工程产生的污废水主要为:
生产废水(如洗煤废水、除尘废水、水煤浆生产事故停车产生的不合格浆、机电设备运行所需冷却水、过滤机滤液及滤布冲洗水等)、冲洗地面、管道及清洗设备废水、生活洗涤水等。
厂区现有一套较完善的废水处理系统,整个厂区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原则上生产废水不外排。
但考虑冲击负荷可能使废水处理系统出现溢流等情况,工程排水按用水量的5%计算,则生产废水排放量为73m3/d,出水水质能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
2.6.3噪声污染源
本工程主要噪声设备为破碎机、球磨机、振动磨、空压机、风机等。
拟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Ⅲ类标准要求。
2.6.4固体废物
工程年产生煤矸石16万t,大部分经破碎后出售给农民作烧砖等的辅助燃料,堆存到矸石山的量很少。
3区域环境概况
3.1自然环境概况
3.1.1地理位置
株洲市位于湖南省工业最发达的经济中心地带——长、株、潭“金三角”地带。
株洲洗煤厂座落在株洲市石峰区杉木塘,地理座标为东经113°07′,北纬27°52′,距市中心约5km。
其地理位置见附图1。
3.1.2地质地貌
工程所在地基岩为泥盆系上统岳麓山组石英岩、泥质粉砂岩及页岩。
厂址区域内第四纪地层主要为坡积,残坡积的含碎石粘土或含碎石粉质粘土,厚度为1~8m。
工程所在的杉木塘工业小区属丘岗地形,厂址区域为一片低山丘陵地,海拨标高为50m左右,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呈多向阶状台地。
厂区四周山丘浅谷交织,地貌不平坦,丘坡之上多为油茶和灌木丛覆盖。
3.1.3气候特征
株洲市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具有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光热条件好的特征,多年平均气温17.5℃,极端最高气温40.5℃,极端最低气温-11.2℃。
年平均降雨量1409.5mm,年平均相对湿度78%,年平均气压1006.7hpa。
常年主导风向西北偏北风,频率16%,北风11%,西北风9%,三个相邻风向频率占全年的36%;夏季主导风向为偏南风,频率15%;静风频率22%,年平均风速2.2m/s。
3.1.4地表水
工厂区域内地表水主要有白石港、湘江。
白石港为湘江株洲市区江段主要支流之一,源于长沙县南部,全长37km,自株洲市北郊流入市区,流经市区干流长约3.5km。
白石港水深1.0~2.0m,宽5~18m,流量一般在2~10m3/s之间。
白石港市区段沿途接纳了40余家工厂所排放的工业废水和沿岸居民的生活污水后汇入湘江,
湘江是湖南省最大的河流,为长江七大支流之一。
湘江总的流向是由南向北,但在株洲、湘潭形成一个大弯,故此湘江株洲段在工厂南面由东向西流去。
湘江株洲段历年平均流量1730m3/s,最大流量20200m3/s,最枯流量101m3/s;年平均流速0.25m/s,枯水期流速0.15m/s;历年最高水位42.60m,最低水位27.83m。
湘江既是株洲市工农业生产及生活水源,也是最终纳污水体。
3.2社会环境概况
3.2.1株洲洗煤厂概况
株洲洗煤厂系国有大二型煤炭骨干企业,主要生产特级精煤和十级精煤,工厂占地面积52.50万㎡,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6亿元,资产总额达3.4亿元。
在职职工2000余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561人,博士研究生4人,硕士研究生4人,留学归国人员4人,享受国家津贴的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专家4人。
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工厂先后组建了湖南株洗洁净煤有限责任公司、株洲洗煤机械厂、三产发展总公司,工厂现已形成煤炭洗选加工、机械制造、第三产业三足鼎立的综合性国有大二型企业。
3.2.2株洲市概况
株洲,古称建宁,三国吴设建宁县,随后至解放初,均为湘潭县辖镇。
1951年5月由湘潭县划出成为县级市,1956年3月升为省辖市。
2000年末市区建成区面积62km2,全市户籍总人口383万人,其中市区人口73.7万人。
株洲是一个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以冶金、机械、化工、建材为基础,拥有电力、煤炭、轻工、纺织、电子、食品、医药、皮革等工业门类齐全的多功能综合性工业城市。
2000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308.28亿元。
株洲是一个高能耗的工业城市,主要能源为煤炭。
年耗煤量320万t左右,占全市一次能源的94.5%。
近十年全市年均SO2排放量为5.92万t,环境空气中SO2年均值呈上升趋势,最高达0.106mg/m3(2000年),最大日均值为1.826mg/m3(1999年),分别超过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77倍和11.84倍。
统计株洲市近十年降水pH值,最低为2.94(1994年),降水年均pH值都在4.9以下(最低为4.14,1998年),历年酸雨频率都在50%以上,2001年酸雨频率为67.3%。
3.2.3邻近城市简况
湘江中下游是湖南省经济较发达地区,省会长沙市和株洲市、湘潭市呈“品”字排列,号称湖南的“金三角”。
株洲市与湘潭市中心的公路里程为45km。
株洲市与长沙市中心的公路里程为51km。
据资料介绍,长、株、潭三市的面积之和为28253km2,占全省的13.34%,人口1164.79万人,占全省19.06%,三市市区面积1075km2,占全省的0.5%,而人口247.09万人则占全省的4.0%以上。
长、株、潭“金三角”三市工业总产值占全省的36.67%,三市市区工业总产值占全省的四分之一以上。
长沙市区年耗煤量300万t以上,且多为本地原煤,属高硫煤种,平均含硫率3.5%。
近十年环境空气中SO2年均值为0.104~0.130mg/m3,超过标准近一倍;近十年降水pH平均值为3.76,酸雨频率为93.4%,其中1996年降水pH平均值为3.28,酸雨频率为100%,2001年降水pH平均值为4.32,酸雨频率为80.60%。
湘潭市年耗煤量近400万t,原煤含硫率0.4~5%。
近十年环境空气中SO2最高日均值为0.585mg/m3,超标2.9倍;近十年降水pH值最低为3.10,酸雨频率为71.2%,酸雨频率最高年份为1995年,达98.6%,几乎达到逢雨必酸的程度,2001年降水pH年均值为4.56,酸雨频率为71.8%。
从上述资料可知,由于湖南属高硫煤产区,大量劣质原煤的直接燃烧,导致长株潭地区SO2和酸雨污染相当严重。
4环境要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4.1环境要素识别
根据改扩建工程特性及区域环境特征,对环境影响要素进行识别,详见表4—1。
对环境有长期负影响的进行详细评价,对环境只有短期影响的仅作简要分析。
表4—1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要素识别
环境资源
施工期
营运期
占地
建安工程
运输
物料运输
产品生产
废气排放
废水排放
废渣堆存
事故风险
补偿绿化
社会发展
劳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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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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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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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
植被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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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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