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业绩考核和奖励工资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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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业绩考核和奖励工资细则
教职工业绩考核和奖励工资发放考核细则
为了做好教职工业绩考核和奖励工资发放工作,根据《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要求,以“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为原则,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奖励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
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奖励工资为契机,充分发挥奖励工资的杠杆作用,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科学标准、体系完善的教师业绩考核评价制度,推进教育系统奖励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优化服务、突出业绩,推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遵循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
遵循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
把师德评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
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四)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奖励工资以岗位业绩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五)坚持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
业绩考核、奖励工资分配的全过程要公示公开、阳光操作。
(六)坚持向一线教师、班主任教师、骨干教师、做出突出贡献教师倾斜的原则。
充分体现奖励工资的正确导向性。
三、业绩考核
(一)考核对象
全体在岗教师。
(不含学校聘任教师)
(二)考核内容
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定职责,完成教育事业单位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等方面,全面考核教师的德、能、勤、绩、廉。
对教师的考核
(1)职业道德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局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等。
(2)职业能力
实施教育教学的各项专业技能,包括德育、教学、教研、科研、管理和专业发展等综合能力。
(3)工作量
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及其他管理工作的情况。
包括上课节数,承担工作任务情况等。
(4)出勤情况
考核出勤、请假、事假、旷工和坚守工作岗位等情况。
病假、事假、婚丧嫁娶产等假期和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考核。
(5)工作成效
完成岗位职责的效果,包括育人效果、教学效果、教研效果、科研成果,评优树模和表彰奖励情况等。
四、奖励工资的发放
(一)发放原则
1、实行奖励工资是激励先进,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是教职工“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具体体现,各学校(单位)不得平均分配。
奖励工资要坚持向一线教师、班主任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倾斜。
2、教职工奖励工资以业绩考核量化结果为主要依据,每一年度发放一次。
3、年度考核被学校一票否决的人员不发放奖励工资。
有被教育局或其它行政部门及以上行政部门一票否决人员的学校,校长不发奖励工资,领导班子成员(教育局下文为准)发放奖励工资的50%。
4、奖励工资由学校(单位)按照业绩考核结果提出分配意见,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发放计算办法
1、教师奖励工资发放
年度考核优秀的(不超过教职工总数的35%):
全额发放奖励工资并额外奖励;
年度考核称职的:
全额发放奖励工资;
年度考核基本称职的(教职工总数的5%-10%):
发放奖励工资的50%;年度考核被一票否决的:
不发放奖励工资;
2、不能按学校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和没有工作任务人员不发放奖励工资。
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一、基本素质和师德修养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教师行为十不准”要求自己,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有关会议及校内外各种活动,对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学习会议记录不全者检查一次扣2分,并限期补全。
3、各种学习、会议和活动中,做与会议和活动无关的事情者,每次扣1分。
4、领导同教师之间,教师同教师之间出现打仗、骂架的现象者,每发现一次每人扣20分,记过处分一次,说闲话破坏他人之间的团结者,每次扣10分,警告处分一次。
5、教师衣着整洁大方,不穿奇装异服,女教师不化浓装,不烫怪发,男教师不留长发,违者视其情况扣1—5分。
6、严格升降国旗制度,每周一的早晨都由大队辅导员按要求组织全体师生举行升旗仪式,举行升旗仪式时,教师行注目礼,不允许说话。
凡无故不参加周一升旗仪式者,每人每次扣1分。
7、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有家长找到学校者,每次扣10分并大会点名批评。
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每次扣30分,并给予严肃的纪律处分。
根据学校加强师德建设有关规定处罚。
8、任何时间不准教师在教室抽烟。
发现一次扣1分,不准坐着讲课(音乐课教师除外),教师不许串办公室,坐办公桌。
教师讲课时间不准随便离开课堂(含监考),不准接待任何形式的来访,每发现一次扣2分。
9、班主任要做好学困生转化工作。
不岐视挖苦学生,没有辍学学生,出现一名辍学学生扣50分。
并限期将学生领回。
同时,对教师给予记过处分一次。
当年不参加评优、晋级评选。
规范学生档案管理,学期末做好小学生登记表填写工作。
10、凡上班时间在校内打麻将、打扑克,玩网络游戏者,每人每次扣10分,对上班期间到校外搞任何形式的赌搏者扣50分,记大过外分一次,被公安机关抓捕处罚者,不发放奖励工资。
11、对上班时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者,每发现一次扣10分。
12、严禁教师中午饮酒,凡因饮酒影响工作和酒后进教室上课者,每发现一次扣5分。
13、凡学校安排的寒暑假值班工作未能按要求完成任务者,每次扣5分。
值班过程中如人为出现意外问题造成经济损失者,追究责任外并赔偿经济损失。
14、在小升初考试及毕业年级抽测中,如有舞弊现象,每次扣50分。
15、凡无正当理由而不听从学校工作安排者,每次扣50分,严重者令其停止工作。
16、凡以上达到停止工作者,在停职期间均不发奖励工资和不享受学校的任何福利待遇。
17、对学校安排要求教师完成的各项工作任务未能及时完成的或达不到要求者,根据不同情况每人每次扣1—5分。
18、教师上课时间,各种会议,不许说话,接打手机,如有违者发现一次扣2分。
19、教职工不得参与主持婚丧事、跑出租等盈利性活动。
每发现一次扣10分。
20、乱办班、乱订资料、参与校外辅导者,每次扣30分。
21、教师不许收取家长的礼金,发现一次扣10分。
22、被评为校、县、市、省级国家级的先进优秀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分别加6、8、10、12、14分。
发表论文县、市、省、国家级分别加5、7、9、11分。
在各种教学竞赛(教案设计、教学反思、课堂教学等)获校、县、市、省、国家级分别加5、7、9、11、13分。
二等奖加分别加1、2、3、4、5分。
二、教育教学能力和履行职责情况及工作效绩
1、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规章制度、照章工作。
2、任课教师要严格执行所教学科的教学计划,提前一周备好课,并经领导鉴字后方可上课;电子教案提前做好二次备课工作;否则每发现一次扣5分,并令其停课补备。
3、教学计划,总结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计划,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不从网上直接粘贴。
否则发现一次每份总结或计划扣5分。
4、教学反思,教学案例,教学论文,教案,教学故事等,能结合本班学生实际,具有借鉴意义。
经评比优秀者,根据相关内容,给相关教师加3分。
检查中发现有粘贴应付的扣3分。
5、任课教师晚进课堂和提前下课放学或延堂,发现一次扣1分。
6、任课教师上课时间玩游戏,不组织教学。
或上课时间闲坐,聊天,扣相关教师5分。
7、不经教导处允许私自窜课(课任教师串课到教导处自己亲自登记,如未登记,发现后视为私自串课,扣相关课任2分,如班主任要课到教导处登记,如不登记,发现后,扣班主任2分。
不经批假私自空堂发现一次给当堂任课教师扣5分。
8、要加强教法研究。
保证课堂40分钟教学时间,向40分钟要质量,上课期间不准接待来访、不准接电话、不准带外人进课堂,不准随意离开课堂、不准做与当堂课教学无关的事,科任教师不准上半堂空半堂,如抽查发现一次给任课教师扣5分。
9、认真按要求填写好学校下发的各种记录,班级日记填写不得缺项,班会、队会活动记录间周一次,学期按16周计算。
以上各项记录学校不定期抽查,不合格者一项一次扣1分,期末记录次数达不到要求者,少一次扣一分。
教师听课记录每人每学期15次,听课记录以每位教师亲自听课所写的记录为准,每缺一次扣2分。
以教导处记录。
10、各年级学生的作业书写要统一,本薄使用保护要整洁、教师批改要规范,学生作业本数与学籍人数统一。
每缺一本扣1分。
有错批漏批现象,每本扣1分。
作文的批改一定要眉批、总批结合,正确使用批改符号,检查达不到要求者发现一次扣1分。
11、教学进度年组长把握好,学校将对教学进度进行抽查,班主任以提前或拖后2课,课任教师以提前或拖后1周为标准,班主任每再提前或拖后1课,课任教师每再提前或拖后一周,每人每次口1分。
(六年组毕业班灵活处理)
12、期末考试,按平均分计算,年组第一名加16分,第二名加14分,第三名加12分,第四名加10分。
13、体育教师任课达标率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各种表册记录每缺一项扣1分,要常年坚持抓好田径队的训练,参加县级运动会比赛获团体总分第一名每位体育教师加30分,第二名加20分,第三名加10分。
其他科任教师组织的课外活动小组如在县市级取得好各次视其情况奖5—10分。
14、参加抽测年组平均分排全县第一名,每名任课教师加30分,第二名加15分。
15、全县小升初考试,全县第一名,每位教师加50分,第二名加25分。
16、发挥教案的实效性,上课与备课(教案)一致,学校随堂听课时教师要把教案准备好。
上课与教案一致。
每次加5分。
否则扣5分。
17、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能结合教学实际,结合班级情况制定。
严禁网上下载,各项内容完整,及时上交,若不符合要求每份扣5分。
18、积极开展主题教研活动,通过年组展示成果突出。
第一加20分,第二加15分。
无成果,只有形式的组每人扣5分。
如果个人研究有成果,加20分。
19、教学随笔,教学反思,教学论文,读书论坛等,经评比优秀的的,每篇加10分。
(并向上一级刊物推荐)如有网上下载的,发现一篇扣10分。
20、参与课堂教学竞赛的教师,每人加10分,获奖教师加15分。
(不重复加)
21、参加县级课或竞赛课及市竞赛课的分别加10分、15分。
22、家校联系卡填写规范,并及时上交的每次加5分,每缺一张扣1分。
(扣5分截止)
23、学生作业、朗读、写字、字词、计算等年组进行抽查。
每班5名学生,合格的每名学生给班主任加2分。
24、集体备课,每月一次。
每组全员参与集体备课,并积极发表意见,每次每人加5分,主备主讲教师加10分。
25、及时上交各种资料,组织的各种评比活动过期不参与评比。
不及时的每次扣5分。
26、参与小课题研究,并有研究成果,成果具有推广价值的,每人加50分。
经学校审定合格的加30分。
27、根据学校读书计划,读书笔记等经学校审定合格的每人加10分。
读书笔记展评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15分。
28、参与各种交流(全校)活动的,每位教师加5分。
29、参加进修继续教育考试前5名,每人加10分,6—10名加5分。
30、每次读书体会,反思评比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4分。
31、每周二下午的读书课,上得好加2分。
(大队部)
32、班级流动红旗每学期累计,评出全校前三名的班级给班主任加5分。
33、教育局或学校组织的学生的作文评选在县市省国家刊物上发表,给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分别加6、8、10、15分。
34、学生参加各类比赛,分别获县、市、省、国家级、团体奖,给专业辅导教师分别加6、8、10、15分。
35、参加县、市、省级活动,获得第一名,分别给指导教师加10、20、30分。
36、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者扣5分。
大课间活动班主任不到场地者扣5分。
37、参加校艺术节和校运动会获年组第一名,第二名分别加10分,5分,道德风尚奖加10分。
其他类活动获年组第一名、第二名分别加10分、5分。
组织校运动会的体育组和校艺术节的音乐组、美术组、书法组教师加5分。
38、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比赛,辅导教师获县市省国家级证书分别加2、4、6、8分。
39、对学校工作做出特殊贡献的班级给班主任加5分。
40、音、体、美、书法、科技专业教师组织学生参加国家、省、市、县各类活动,分别加20、15、10、8分,班主任老师相应加10、8、6、4分,获得一、二、三等团体奖、优秀组织奖分别给指导教师加(国家级:
30、20、15、10分,班主任:
20、15、10、8分)(省级:
25、20、15、10分,班主任:
15、10、8、6分)(市级:
20、15、10、8分,班主任:
10、8、6、4分)(县级:
10、8、6、4分,班主任:
8、6、4、2分)(注:
活动和获奖取其中一项加分)
41、军乐队每训练一批队员,给每位指导教师加10分。
42、各教研组组织学生开展校内外各项活动给教研组加10分。
如被评为优秀年组,给本组教师加10分。
43、被校报选登的作品给班主任、教师加2分。
三、教师考勤评估标准
为了规范请假制度,根据《白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特制定本校考勤细则。
总分为100分。
扣分:
1、教师请病假或事假每天扣2分。
教师有病住院治疗每天扣0.5分,请假教师上班得及时消假。
2、教师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扣1分,1小时以内扣2分。
3、教师临时外出1小时以内扣0.5分,2小时以内扣2分。
4、教师无故旷工半天扣5分;一天扣10分。
5、教师私自外出每次扣10分。
(查岗)
6、每月给3次临时外出假,每次不超过1小时,不扣分。
当月不得满勤加分。
7、转出转入未经学校允许扣20分。
奖分:
1、班主任每天早7点、午1点之前上班连续一个月加5分。
每月出满勤加5分。
注:
教师不签到、签退视为迟到、早退。
如果教师漏签到、签退当天找校长补签(查监控)。
教师因病、因事、因公请假,应持相关证明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及时销假。
教师请假15天以内的由学校校长批准;超过15天必须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批准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请假3个月以上者,必须经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有明确规定的可不受此限制,如产假等)。
教师请、销假情况记入教师成长档案。
2、特殊批假:
直系老人病故三天以内不扣分,教师本人结婚法定假以内不扣分。
3、无论何种假必须前一天请好并做好工作交接,不得因请假给学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出现1次扣5分。
附:
《细则》说明
说明:
1、此《细则》目的在于激励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2、责任制的所有奖罚规定,每学年公开计算一次,当即兑现。
3、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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