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生态保护与建设十一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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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生态保护与建设十一五规划
海南省生态保护与建设“十一五”规划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二OO六年五月
目录
前言1
一、“十五”生态保护与建设回顾2
(一)生态保护与建设现状2
(二)生态保护与建设成就4
(三)存在问题与面临形势8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11
(一)指导思想11
(二)基本原则11
(三)规划目标12
(四)规划指标14
三、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总体布局与主要任务14
(一)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总体规划布局14
(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主要任务17
1、自然生态保护17
2、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监管20
3、农村生态环境保护23
4、生态示范区建设25
5、生态环境保护的能力建设26
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重点27
(一)中部山区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27
(二)农业面源污染控制33
(三)海洋海岸带生态环境保护36
(四)、生态人居环境建设39
五、生态保护与建设投资44
(一)“十一五”主要投资项目(见附表)44
(二)效益分析46
六、规划实施保障措施49
附表54
前言
世纪之交,国际社会经济格局正向着全球化、城市化、信息化、生态化方向演变。
随着生物多样性的降低,全球环境的变化,自然灾害频繁,淡水资源的枯竭以及沙漠化、盐渍化的加剧,自然生态系统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提供的服务功能正越来越弱。
如何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更好保护生态环境,已成为全社会必须积极面对的课题。
海南省是中国乃至世界上生态环境保存较好的地区之一,又是一个后发展地区。
自建省以来,历届政府都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并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尤其是1999年确立的建设生态省战略,使我省社会经济和生态保护方面都上了一个台阶。
“十五”期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
当然,由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省生态环境也出现恶化趋势,如水资源生态环境的恶化,天然林的逐步减少,生物多样性也在散失----,所有这些表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是一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有个具有长期指导作用,并能调动全社会力量实施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为此,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和省政府的要求,参照《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十一五”计划编制大纲》,编制了《海南省生态保护与建设“十一五”规划》。
《海南省生态保护与建设“十一五”规划》作为《海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一个专项规划之一,是《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在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方面的具体体现,其内容侧重于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按生态省建设要求,将“十一五”期间海南生态省建设目标、内容、任务等具体化,指导全省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
一、“十五”生态保护与建设回顾
(一)生态保护与建设现状
从生态省确立以来及“十五”期间,我省在坚持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方针指导下,以建设生态省为契机,加大了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治理的力度,加强了生态保护建设,使得我省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处于全国前列。
1、形成较为完整的自然保护区体系
截止2004年底,全省建有68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80.88万hm2,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8个,面积约8.52万hm2,省级自然保护区23个,面积263.02万hm2,全省陆地自然保护区面积已占到全省陆地总面积的8.1%。
通过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也取得积极进展。
2、生物多样性丰富
具有森林、草原、农田等3大类型的陆地生态系统,河口、红树林、珊瑚礁、滩涂湿地、泻湖、上升流、深海等7大类的海洋生态系统,丰富多样的各类生态系统对维持我省的生态平衡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我省现有野生维管束植物4600多种,占全国的15%,其中600种为海南特有种,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的有6种,二、三级保护的有42种;有乔灌木1400种,其中800多种是经济价值较高的用材树种,438种列为国家商品林;约有2500种药用植物。
有陆栖脊椎动物566种,其中两栖类有37种、爬行类104种、鸟类349种、兽类76种,其中21种为海南特有种,列入国家一、二类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有102种,省级保护动物32种。
有各类海洋生物3000种以上,其中鱼的种类超过1000种,有经济价值的200多种,贝类有491种,藻类有100多种。
尽管如此,但目前乱砍滥伐野生植物和乱捕滥猎食用野生动物的现象仍时有发生,生物多样性也面临着严重的威胁。
3、森林状况保持良好
2004年末,森林覆盖率为54.9%,基本实现“十五”目标。
热带天然林、沿海防护林、红树林得到保护和恢复,森林质量稳定在较高水平。
4、土地、耕地保护总体良好,退化土地的恢复治理取得进展。
2004年全省违规滥用土地、耕地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耕地占补实现动态平衡。
据土地详查数据,全省耕地面积为1091万亩。
全省年内新增耕地559.6hm2,基本实现耕地占补有余的动态平衡。
但耕地利用重用轻养现象较普遍,在土地经营管理上,偏重施用化肥轻视施用有机肥,造成土壤有机质下降,土地退化严重。
2004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15hm2,全省完成造林面积3.48万hm2,更新造林0.79万hm2。
超出年计划(3万hm2)16%,其中纸浆林造林面积为1万公顷。
退耕还林面积2.67万hm2(含部分纸浆林),新造和改建海边防护林面积为3533hm2,路边防护林面积1600hm2,城边防护林面积1400hm2,干线绿化率达90%,区域生态环境退化得到缓解。
但局部地区水土流失仍较严重和土壤荒漠化面积仍然较大,耕地资源面临较大压力。
5、水资源丰富,且水质良好
2004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288.68亿m3,地下水资源量75.55亿m3,扣除重复计算量65.51亿m3,水资源总量298.72亿m3。
2004年我省水环境质量总体继续保持良好。
82.5%的监测河段,87.5%的监测湖库水质达到或优于可作为饮用水源的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但部分地表水体受到城市(镇)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城市附近的局部海域和部分养殖集中区海域受到生活污水和养殖废水的一定影响。
近岸海域以一、二类水质为主,大多数海域处于清洁状态。
部分海湾局部受无机氮、耗氧有机物污染状况有所改善,但受石油类的影响趋于严重。
6、海岸生态系统丰富,海岸带生态基本稳定。
红树林和海防林保护得到加强,但高位池养殖、采矿等活动对海岸带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全省高位池养殖废水基本未经处理而直接排放,东部沿海及滨海一带出现非法采矿,滥采乱挖,给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给矿区的生态环境恢复带来一定的压力。
(二)生态保护与建设成就
1、生态环境法制建设得到明显加强
“十五”以来,确立了建设生态省的法律地位,先后制定了环境保护的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把生态省建设、环境保护计划和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发展的全局。
批准实施了《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05年修订稿)、《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十五”计划和2015年规划》,编制并实施了《海南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海南省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海南省中部山区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海南省生态功能区划》,以及林业、农业、海洋等专项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等,为科学合理利用环境资源,保护生态提供了理论和实践依据。
“十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工作进一步深入。
全省每年开展专项环保执法检查,强化生态监控,严格查处生态破坏行为。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罚,加快了一些久拖不决的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的进程,有效地促进了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的开展。
为我省继续推进可持续发展,建设生态省提供了法律保障。
2、生态省建设工作继续有序推进
“十五”期间,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和生态省建设目标,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把环境保护和生态省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按照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要求,全方位推进生态省建设各方面工作,基本完成了“十五”环境保护目标和指标。
结合海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在对海南生态省建设五年成效进行回顾总结的基础上,按照科学发展要求并借鉴其他生态省建设的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开展了《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修编工作。
我省还开展了生态省五年建设检查工作,在全省各市县开展生态省五年建设情况自查,并组织有关部门对全省五个省级生态示范市进行了实地检查。
海南推进生态省建设五年来,每年都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工作重点和工作计划,认真组织落实,生态省建设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规划纲要确定的近期目标基本实现。
3、生态恶化得到遏止,生态保护取得成效。
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天保林、海防林、路边林、城边林、速生林、椰林工程等7大生态建设工程,森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
水土流失治理效果进一步提高,生态退化区域的生态环境得到恢复和改善。
4、培育生态产业,推动可持续发展。
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优势,积极发展了以绿色农业、生态旅游为主的生态优势产业,发展汽车、制药等低污染的清洁型产业,按照排污总量控制、区域控制和浓度控制的要求在西部工业开发区集中发展天然气化工、浆纸业等集约化资源加工业,加强了各行业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资源和能源的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工业增加值的能耗和水耗持续降低。
绿色农业生产规模继续扩大。
2004年全省新建无公害瓜果菜基地248个,面积12.4万公顷。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瓜果菜质量效益水平明显提高;已有74个企业121个产品被批准使用全国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我省无公害农产品畅销全国60个大中城市。
发展生态旅游,不断改善旅游产品结构。
2004年全年接待过夜游客1402.89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11.01亿元,分别增长13.7%和18.7%。
旅游业的发展带动了会展、房地产、交通运输、餐饮等行业持续走旺。
5、使用清洁能源,推行资源节约,推进环境友好社会的建设。
调整能源结构,大力推广使用液化气等清洁能源,限制燃煤的使用,逐步淘汰蜂窝煤。
石油燃料制品使用增长速度大幅上升,煤炭使用量逐年下降。
积极推广民用和车用燃气工程,提高了清洁能源的利用比例。
液化气汽车得到推广,新型天然气汽车工程已经启动,2004年已建成5座天然气汽车加气站,5个液化石油气站,共改装使用清洁能源石油天然气汽车1645辆。
在各大宾馆和旅游小区,创造条件开发利用太阳能、地热和沼气等清洁能源,进一步改善能源结构,减少能源利用对环境的负荷。
在生态省战略的指导下,积极发展环境友好产品,加强企业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创建绿色学校、建设绿色社区,加快了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步伐。
6、综合整治城乡环境,人居环境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
实施绿化、美化、净化和亮化工程,创造性地在全省农村开展文明生态村建设,有效推动了文明生态村、文明生态集镇和文明生态城市三级创建活动。
全省建设了4800个文明生态村,占自然村总数的20.6%。
文明生态村建设把开发利用沼气能源、发展农村庭院生态经济、整治农村“脏、乱、差”、农村移风易俗等有机结合起来,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和农业生产环境,提高了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农村面貌得到很大改善。
此外,各市县开始启动文明生态集镇建设,五个生态示范市结合示范市建设启动了文明生态城市创建工作。
生态型住宅小区示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海口、三亚等城市的新建住宅小区注重小区环境建设,打“生态牌”、“健康牌”,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全省先后创建全国卫生城市4个,全国园林城市2个。
海口市和三亚市先后获得全国卫生先进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海口市还被评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三亚市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
琼中县湾岭镇和琼海市博鳌镇荣获得“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
7、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取得明显进展
“十五”期间,在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上做了大量工作。
省级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数量都有所增加,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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