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政治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考点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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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政治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考点解读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考点解读
专题二民事权利和义务
考点1: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a)
(1)含义: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2)构成要素:
主体、客体和内容。
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又称为民事主体,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是指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它因具体的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比如:
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权的客体是人格利益。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
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
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等价有偿和对等互利的。
考点2:
实现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c)
(1)实现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的实现,除了必须具备法律依据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实际行动。
(2)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法律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要求人们尊重他人的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为了切实保障民事权利,法律对于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这些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考点3:
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a)
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法院不再支持其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
考点4: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b)
(1)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身体和健康是每个人从事一切活动必不可缺的前提条件。
(2)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侵犯这些权利的民事法律责任,其中包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考点5: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b)
(1)姓名权:
①重要性:
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②我国法律明确保护公民对其姓名享有的权利。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的干涉、盗用、假冒。
③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
(2)肖像权:
①含义:
是人们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格利益。
②自然人对自己肖像享有的权利:
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③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3)名誉权:
①含义:
对于人格的社会评价,在法律上被称为名誉。
②民法通则规定,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依法享有名誉权,法律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
(4)隐私权:
①含义:
是针对私人生活中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信息,是为了保障人们私人生活的安宁,使其不受干扰。
②我国宪法关于通信自由、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规定,体现了对公民隐私的保护。
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考点6:
所有权(c)
(1)含义:
是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
(2)分类(按主体划分):
国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3)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因财产属性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①对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方式取得所有权。
即所有人按照转让其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的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②对于房屋等不动产,则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③机动车、航空器、船舶虽然属于动产,但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财产的共有
①含义:
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
②形式:
根据民法通则和物权法的规定,财产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
考点7:
用益物权(b)
(1)含义:
就是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财产归他人所有,只有使用权和收益的权利)
(2)种类: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所得收益的权利。
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②建设用地使用权:
对公民个人来说,要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必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同时为保证商品房用地的合法性,开发商还应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③宅基地使用权:
土地是归集体所有,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是农村村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住房及其他附着物的权利。
它是农民个人的重要财产权,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
考点8:
担保物权(a)
(1)含义:
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产生的一类财产权。
(2)种类:
①抵押权:
债务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用,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一般是不动产。
②质权:
债务人将其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③留置权: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扣留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
考点9:
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权(c)
(1)著作权(版权)
①含义:
创作者对精神产品——作品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就是著作权(也称为“版权”)。
②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③内容(种类):
A.著作人身权:
是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是与著作财产权相对应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B.著作财产权:
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表演权、出租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电影权、广播权、放映权等。
④著作权人对上述权利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许可他人行使著作财产权并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还可以将著作财产权转让他人。
⑤保护年限:
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无保护期限。
A.保护期一般是作者的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
B.如果著作权属于法人,则保护期为作品发表后50年;
C.电影作品和摄影作品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
D.保护期一旦届满,则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2)专利权
①含义: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条件的,则颁发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
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其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
②在专利制度中,发明人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
③发明人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
但是,一旦他人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或者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以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
④分类及保护期:
专利权的对象是发明创造。
我国专利法规定了三种专利: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我国专利法规定了专利的保护期:
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0年,均从申请日开始起算。
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3)商标权
①商标:
指经营者采用适当的文字或者图形标记,来标明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的来源,并以此与他人的产品或者服务相区别。
如果经营者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并且获得注册,该标记就成为注册商标。
②商标注册的条件:
A.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可以用于注册商标的有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等。
B.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能够把利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
C.有一些则不能用作商标,比如国名、国旗、国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产品的通用名称等。
③注册商标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的商标,也不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驰名商标将获得更大范围的保护。
④保护期: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
有效期届满,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的次数不受限制。
所以,注册人只要按期申请续展,就可以长久地获得注册商标的保护。
专题三信守合同与违约
考点10:
合同的含义(b)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在合同关系中,享有合同权利的人称为债权人,负有合同义务的人称为债务人。
考点11:
合同的形式(a)
(1)口头合同:
口头合同是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表达意思一致的合同,在现实生活中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它可以在一些标的额较小、即时结清、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口头形式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签订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口头合同有其不易分清权责、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的缺点,应尽量慎用。
(2)书面合同
书面合同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它是以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签订的合同。
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标的额大、履行期限较长的或者重要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考点12:
签订书面合同的重要性(b)
(1)书面合同权责明确,有据可查,有助于避免和减少纠纷。
(2)有助于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
(3)是仲裁机构、司法机关仲裁、调解、处理合同纠纷的有力凭证。
考点13:
订立合同的过程(b)
(1)含义:
是当事人各方通过平等协商就合同条款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
这个过程称为要约与承诺。
(2)要约:
①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如,商店表明其出售价格,就是一种要约。
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
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或者受约人。
②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要约人一旦发出有效要约,如果要撤销或者变更必须依法进行。
如果要约人发出的意思表示只包含订立合同的提议而不包含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就不是要约而是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3)承诺:
①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一种意思表示,应该由受约人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其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②承诺到达对方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即告成立,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考点14:
合同的内容(a)
(1)明确合同内容是订立合同的重要环节。
合同的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是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所达成的具体协议,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就是通过合同的条款体现出来的。
(2)我国合同法采用自愿原则,即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自己约定。
为了避免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不够具体明确,合同法对合同内容作了提示性的规定。
考点15:
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b)
(1)有效合同
要求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无效合同
①无效合同是指虽经当事人协商成立,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
无效合同自订立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旦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就不会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
②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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