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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与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汇编
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与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汇编
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会议是市政府确定召开的,主要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市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以来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研究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
刚才,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陶志春同志对去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今年的工作作出了部署,我完全同意,请各级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下面,我代表市政府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
去年以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认真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政府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主要表现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有了新的提高;依法行政的体制和机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再上新台阶,较好地解决了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的问题,城管执法四个“三位一体”的经验在全国推广,扩大了*的影响;行政审批工作的运行更加规范,市和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各级各部门在梳理法定职权的基础上,把法定职权分解落实到执法岗位,基本上做到了权责明确;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一些重点执法部门通过开展案卷评查、评议考核等活动,行政执法水平有了新的提高;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市、县两级政府法制机构对全市8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公共法律知识的培训,部分市县执法部门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开展了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较大程度地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政府法律服务等政府法制的各项业务工作有了新的提升,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能发挥得更加充分;特别是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真正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对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科学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保障。
但是,必须看到目前我市的政府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提高机关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还不相适应;同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突出表现在:
有的同志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的认识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有待进一步强化;行政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和有效运行;行政行为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还不够高,部门利益影响行政执法、侵犯群众合法利益、危害经济发展环境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行政监督机制还不完善,行政执法责任机制的建设还没有完全到位,对行政执法中的违法现象还不能做到及时纠正和追究;各级各部门的法制工作进展很不平衡,特别是乡(镇)级政府的法制工作还十分薄弱。
以上这些问题充分说明,政府职能转变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还比较滞后。
我们要正视和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转变作风,切实提高法治工作水平,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也是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现实需要。
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公务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进一步解决好对依法行政的认识问题。
按照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是建设法治政府,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两者之间不仅没有矛盾,而且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法治政府指的是政府自身运作的机制,强调的是依法决策、依法用权和依法实施监督;服务型政府指的是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群众的关系,强调的是政府履行职能的价值取向。
两者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都必须要通过推进依法行政来实现。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下,我们只有站在这样的理论高度和政治高度来认识依法行政,才能真正把握依法行政的本质,才能把规范行政权力与履行政府职能有机统一起来,从而更加自觉地落实好依法行政的各项任务。
从我市的情况来看,推进依法行政还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两个重要关系。
一是依法行政同提高领导水平的关系。
依法行政体现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势下政府运作的基本规律,只有依法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才能有效防止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达到政府管理目标的实现。
因此,依法行政是提高领导水平的前提和基础,依法行政应该成为一个领导干部的基本素养。
“实现新崛起,建设新*”是我们面临的新任务,需要我们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行政,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二是依法行政同优化发展环境的关系。
市委、市政府提出转变机关作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根本目的就在于优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一个地方发展环境的优劣,最主要的标志就是政府部门能否提供规范、高效的服务。
然而,我们一些同志对这个问题仍然认识不清,把优化环境写在纸上,说在嘴上,而在具体工作中仍然我行我素。
有的部门以严格执法之名,行乱收乱罚之实;有的部门对职责范围内存在的问题置若罔闻,听之任之;也有的部门对群众提出的服务要求,办事拖拉,不讲效率;更有甚者,利用手中的权力“吃、拿、卡、要”。
所有这些现象,都违背了依法行政的本质,都是对发展环境的破坏,是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背道而驰的。
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靠教育,根本还必须靠制度。
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府法制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力提升政府工作的法治水平,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大力优化发展环境,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去年7月,国务院在济南召开了加强市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分析了市县两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在新形势下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今天在会上印发了《*市20*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全市各级依法行政的具体任务。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为此,我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服务发展,突出重点。
要研究全国、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的发展形势,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着眼于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依法行政的重点任务。
就全市来讲,要紧紧围绕“实现新崛起,建设新*”这一目标,紧密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重点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监督机制的建立和运行、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完善等项工作。
政府和部门的文件由法制机构审查把关,避免违法,是行政决策程序中的重要环节。
去年以来,不但市政府的全部文件由法制办审查,市委的文件也交由法制办把关,有效避免了党委、政府的决策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各县(市、区)、各部门出台文件和政策也要做到程序合法,依法决策。
第二,明确责任,完善考核。
国务院《纲要》明确规定,各级各部门行政首长是推进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
各单位、各部门的行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这一职责,把依法行政工作同本单位的各项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考核。
从去年开始,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已经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的综合考核体系,并占有较高分值,今后还将加大比重。
市政府法制办作为市政府的法制机构,承担着组织依法行政考核的具体职能,要认真总结以往考核工作经验,根据今年的任务要求,制订完善考核方案,搞好同全市综合考核方案的衔接与协调,建立工作通报制、末位警告制、责任追究制。
要尽早行文下发,发挥考核的指导和引导作用。
第三,强化基层,夯实基础。
去年的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重点是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
基层政府同群众的联系最直接、最广泛、最密切,基层政府也是依法行政的重点和难点,许多矛盾都是在基层首先暴露出来,直接面对矛盾、最终解决矛盾的也是基层政府。
因此,加强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至关重要。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县、乡两级的依法行政工作,配强、配齐法制工作机构,定期听取法制部门的工作汇报,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进。
市政府法制办要对加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切实加强对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指导,乡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要列入对县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方案中。
第四,健全队伍,提高素质。
依法行政涵盖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
推进依法行政根本在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关键在于提高广大公务员的法律素质。
因此,各级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公务员队伍建设。
要以全市正在开展的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为契机,通过教育培训、建立制度、严肃纪律等措施,不断提高公务人员的综合素养,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行政执法人员处在执法的第一线,直接同群众打交道,他们的执法行为直接关系群众利益,直接影响政府形象。
要按照提高素质、规范行为、追究责任三项基本要求,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政府法制机构是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也是代表政府组织协调依法行政工作、监督行政执法活动的办事机构。
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建立健全法制机构,充实合格人员,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解决办公经费,保障政府法制机构的高效运转。
同志们,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我们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开拓创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开创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新局面!
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依法行政是政府权力运作的基本准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是提高政府机关行政能力的根本途径,是实现我市发展新跨越的重要保障。
我们要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
这里,结合我市实际,我就贯彻会议精神讲五点意见: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各级行政机关要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更加重视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建设,切实解决政府职能越位、缺位、错位和扰民问题。
要依法按政策处理信访事项,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社会稳定。
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年内完成各地保留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的统计和公布。
要以贯彻《公务员法》为契机,实现政府职能、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解决部门职权交叉、推诿扯皮等问题,建立权力和责任明晰、权力和义务明确、实体和程序细化、管理和监督到位的公务员规范化管理制度。
二、加强制度建设,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各区、市、县、自治县政府年内要制定、完善内部决策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谁决策、谁负责”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必须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统一审查制度,未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出台。
出台政策,必须维护法制的统一,符合本地实际,既坚持依法行政,又注重改革创新。
各地、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向社会公布并按要求报送备案,接受上级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理顺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整合行政执法资源,降低行政执法成本,提高行政执法效果,要深化我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
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年内完成执法依据梳理、执法岗位确定、执法目标分解等工作,清理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权限并向社会公布。
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等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要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
四、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做好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实行事前审查与事后备案相结合。
政府法制机构应当依法严格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坚决撤销或变更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市政府第1号令发布的《XX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强化对违法行政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完善对依法行政的评议考核制度和目标管理制度,落实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为依法行政提供组织保障
目前,各区、市、县、自治县政府法制机构还不适应建立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的需要。
各地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法制机构建设的要求和市编委《关于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的通知》的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充实强化政府法制机构,并充分发挥其在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全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努力当好领导的高级参谋、得力助手和合格顾问。
同志们,我们要把这次会议作为加强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新起点,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创新奋进,努力开创全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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