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农机深松项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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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县农机深松项目实施方案
海兴县2018年农机深松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2018年农机深松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农办机〔2016〕2号)、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年农机深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确保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研究制定了海兴县2018年农机深松项目实施方案。
农机深松作业是打破犁底层、加深耕作层,增强土壤通透性、蓄水保墒和抗旱防涝能力,促进农作物根系发达的重要举措,对于增加粮食产量,提高农民收入,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具有重要意义。
一、基本要求
农机深松项目实施的基本要求是:
县长负责、部门联动;智能监测、人工抽检;完善机制、简化程序;定额补贴、先干后补;公开公正、严格监督。
二、作业任务及补贴资金
2018年全县实施常规农机深松作业补贴任务为2万亩,项目补贴资金60万元。
示范带动深松作业任务0.8万亩。
三、实施区域及作业周期
海兴县2018年确定的农机深松项目区为香坊乡和辛集镇,如果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可调到其他乡镇作业。
同一地块原则上三年深松一次,确有必要的,经县农机深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可以连年或隔年实施,农机深松作业安排在秋季实施,同一地块一年内不得进行重复深松作业。
四、作业技术要求
(一)质量标准:
执行农业部行业标准《深松机作业质量》(NY/T 2845—2015),深松应打破犁底层。
常规深松作业深松深度≥25厘米,相邻两铲间距≤2.5倍的深松深度。
(二)作业合格面积判定:
农机深松兑付作业补贴资金的面积为深松智能监测平台计量的达标面积减去重复作业面积再扣除经深松第三方质检公司(以下简称第三方)核查确认的不合格面积。
同一地块(作业的两个地块间隔不超过50米或连续作业过程中临时停车不超过30分钟)深松智能监测平台统计深松深度合格率≥85%时,判定该地块深松作业质量全部合格,否则判定为全部不合格。
如发现深松智能监测平台计量数据异常时,由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负责主导、在作业方配合和第三方监督下,由智能监测终端设备服务商负责核查,重新确定合格作业面积。
(三)机具要求
1、深松机。
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选择使用作业效率高、深松效果好、农民群众欢迎的深松机型。
深松机必须具有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严禁私自改装深松机,深松铲或铲柄失效后应立即更换。
凿式深松铲铲柄上须安装翼铲且两侧翼铲的有效宽度不能小于150毫米。
对深松施肥播种联合作业机、振动深松机、偏柱式深松机的深松铲柄不要求安装翼铲。
2、作业动力。
实施常规单一深松作业的拖拉机动力为110马力及以上(其中110马力必须为四驱),实施常规深松复式作业的拖拉机动力为四驱120马力及以上。
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应结合土壤类型、深松机类型及铲数、拖拉机品牌等实际情况,在作业动力最低标准基础上,可以合理提高拖拉机动力配套要求,优先使用大马力高效率拖拉机实施深松作业。
3、深松智能监测终端。
产品符合《农机深松作业远程监测系统技术要求》(T/CAMA 1-2017),要优先从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选型推荐产品中筛选。
五、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
我县补贴对象为安装智能监测终端开展深松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手、承担深松质检任务的第三方、承担农机深松作业任务的县级农机深松主管部门。
(二)补贴标准。
常规深松作业每亩补贴30元,其中,按不低于28.5元/亩的标准补贴给完成深松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手;每亩按不高于1元的标准安排第三方的质检劳务补贴,每亩均按不高于0.5元的标准安排县级农机深松主管部门的深松质检管理经费。
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统筹使用质检劳务补贴和深松质检管理经费,合理确定补贴标准。
补贴资金严禁用于偿还债务、平衡预算、发放单位人员津贴等支出。
县级深松质检管理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宣传培训、资料印刷、督导检查、对比试验、对标先进、技术指导、现场观摩、开展招标等工作。
六、作业质检要求
(一)质检方式。
经县农机深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我县委托第三方开展深松质检,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第三方的监管,杜绝第三方将质检任务转包或分包,杜绝第三方伪造质检工作痕迹,第三方持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工中级证书人员必须到作业现场进行质检,实时记录相关信息、采集质检照片、录制质检工作视频并存档备案。
鼓励使用先进可靠的深松质检远程监管系统开展深松质检。
第三方须到沧州市农机深松主管部门备案。
严禁深松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在职人员从事第三方深松质检工作。
(二)质检资质。
第三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土壤耕作质量检测服务相关事项;质检人员数量不少于10人,原则上应持有与开展深松质检工作相适应的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工中级证书;质检所需的检测工具需获得校准证书;能够出具深松质检报告。
(三)对第三方的质检要求
1、“四核查”:
核查所有参加作业的深松机及动力配备情况,核查智能监测终端安装位置、固定情况,核查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与作业方签订的作业合同,核查作业期间深松监测平台上每天的作业数据。
2、抽查深松监测平台上所有机手作业达标地块的质量和面积,作业质量按照《深松机作业质量》(NY/T2845-2015)标准进行抽查,从每台深松机作业地块中随机抽取两块地,每块地至少挖2个深松剖面坑进行作业质量核查,单台深松机当季作业面积抽查比例不低于10%。
3、项目区作业期间实地质检比例不得小于当季质检任务的50%,从项目区深松任务结束之日第二天算起,10个工作日内必须向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提交质检报告。
4、深松质检工作实行痕迹管理,做好影像、照片、文字、数据等质检资料的存档,并到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备案。
5、质检过程中连续两次抽查发现同一机手作业地块深松质量全部不达标时,原则上可视为该机手所有地块作业质量全部不合格。
6、每个作业季须单独出具一份深松质检报告。
(四)第三方的选择。
由县农机深松工作领导小组择优确定质检信誉好、工作认真负责、公平公正开展质检工作的第三方进行深松质检。
(五)违规处罚。
凡是发现存在弄虚作假、不按质检要求开展质检工作等违法违规问题的第三方,省、市农机深松主管部门将严厉追责,直至取消第三方及其质检人员在河北省内从事深松质检工作的资格,并通报全省。
七、项目实施
(一)制定方案。
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省下达的作业任务与补贴资金规模,结合本地实际,联合制定农机深松项目实施方案,经农机深松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并报政府批准后,以政府或农财两局名义印发执行,并抄报省、市农机深松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二)落实任务。
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要根据作业季节、智能监测设备、深松作业类型等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深松项目实施区域,避免出现重复作业。
经县农机深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由项目乡镇提前确定作业方(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手),报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由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确定第三方。
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与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手签订作业协议,明确作业标准、补贴标准、作业区域、相关责任等,与第三方签订质检协议,明确质检要求、补贴标准、质检责任等。
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要提前谋划,认真组织并全程现场监管智能监测终端设备的安装、检修与调试,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终端设备安装、检修、调试过程中,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手、终端设备服务商、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第三方四方必须全部在场,各负其责。
终端设备安装调试应在平坦地块进行,针对深松深度检测传感器存在测量误差的实际,为确保深松深度合格率达到85%以上,建议实际作业深度高于合格深度2~3厘米。
终端设备要安装牢靠,其中深松深度传感器要焊接牢固。
终端设备安装标定完成后进行试作业,通过人工检测核查智能监测数据,确保智能监测作业面积数据与人工检测面积数据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智能监测深松深度合格率与人工检测深松深度合格率数据基本一致。
试作业完成后,农机深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填写农机深松智能监测作业机组备案登记表(附件2),四方工作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其中,终端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由终端设备服务商负责。
当机手作业面积超过1000亩时,农机深松主管部门应联合终端设备服务商组织机手对设备进行二次标定,以减小作业深度误差。
农机深松项目为针对农民群众的作业定额补贴项目,作业季节性很强,作业时间紧,为不耽误农时,不要求必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深松作业方。
(三)实施作业。
县农机深松工作领导小组可采用适当方式择优确定作业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管理水平高的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为深松作业主体,作业任务1万亩以上(含1万亩)且全部由农机服务组织承担的项目区要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农机服务组织实施深松作业。
深松作业主体不得将深松作业任务转包或分包。
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手适时开展农机深松作业。
作业期间,农机服务组织要及时核查农机手每天的深松作业情况,农机手要随时观察终端显示屏数据并及时通过手机APP查询作业数据上传情况,发现问题后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终端设备服务商进行检修。
我县原则上主推单一深松作业,也可选择适宜的深松复式作业。
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手根据深松作业形式、作业成本、当地工资水平等,经与农户协商,实施深松复式作业的可以适当收取除深松作业外的作业差价,单一深松作业不得收取作业差价。
(四)监督检查。
深松作业期间或作业结束后,第三方按照与农机深松主管部门签订的质检协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开展深松质检核查,质检工作完成后,第三方出具质检报告。
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监督检查方案,按照不低于作业任务3%的比例,对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的作业实施情况和第三方的质检工作完成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方案要报沧州市农机深松主管部门备案。
要切实做到出现异议地块必查,有举报线索地块必查,对智能监测合格率100%地块抽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监督检查结束后,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填写《农机深松作业补贴资金兑付结算单》(附件3)、《农机深松质检补贴资金兑付结算单》(附件4),通过部门公示栏、政府或部门网站等方式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再向县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补贴资金结算事宜的申请。
(五)兑付资金。
县财政部门在接到农机深松主管部门办理补贴资金结算事宜的申请后,要对其出具的包括深松质检报告在内的完整性结算资料和资金支出用途进行审核后,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给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手、第三方或质检员。
暂时不具备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条件的,采用发放银行存单的方式兑现补贴资金。
农机深松质检管理经费由县财政部门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安排拨付。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把农机深松作业作为改善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县成立了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孙文强同志任组长,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深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制定、项目实施、监督检查、资金兑付等重大事项决策。
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保障必要的深松工作经费。
(二)完善工作机制。
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要全面推行深松智能监测技术,完善项目操作程序,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运行规范高效。
要积极开展农机深松作业机具融资租赁试点,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深松作业,提高农机深松装备水平。
要组织协调农机服务组织等深松作业主体开展深松跨区作业,为项目实施注入新活力。
(三)强化技术培训。
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深松监测平台、终端设备以及手机APP的使用与注意事项、深松作业标准及测量方法、职业道德教育、廉政风险防控等培训。
各终端设备服务商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技术服务人员的设备安装、调试、检修水平,切实做好智能监测平台的维护和终端设备检修服务工作,确保作业数据及时、准确、可靠上传。
第三方质检公司要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教学、网络培训等多种方式强化质检技能培训,确保质检效率。
要加强作业期间巡回技术指导,强化对无信号区作业机组的技术指导服务,及时协调解决作业期间遇到的问题。
(四)抓好宣传引导。
要广泛宣传深松作业的重要意义,通过举办农机深松现场演示观摩会,加大对农机深松技术的宣传推介,提高农民群众开展深松作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要主动公开深松补贴政策、操作程序、补贴标准、补贴方式、补贴结果等,切实做到让农民群众明白、让农民群众参与、让农民群众监督,确保农机深松项目在阳光下透明运行。
(五)严格监督检查。
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全面履行监管职能,在重要农时开展专项督导。
在智能监测基础上认真做好人工抽检工作,严格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杜绝弄虚作假、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贴资金等现象发生,一经发现,严惩不贷。
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及受理查处工作,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
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相关文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主动向社会公布。
九、项目绩效
(一)项目绩效考核指标。
农机深松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主要包括两大部分:
项目实施指标,包括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执行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和财务管理情况;项目效果指标,包括项目产出指标、项目效果指标。
(二)项目绩效评价方法。
农机深松项目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等方法开展绩效评价。
具体来看,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将项目资金的支出与实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进行对比分析,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运用比较法,将实施农机深松作业村与相邻未实施农机深松作业村的粮食单产进行对比,分析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运用因素分析法,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运用公众评判法,通过向深松农户进行问卷调查、抽查深松地块的作业质量,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三)项目经济、社会、生态效益预测。
实施农机深松作业可以打破坚硬的犁底层,加深耕层,降低土壤容重,提高土壤通透性,增强土壤蓄水保墒和抗旱防涝能力,促进作物生长发育,实现作物稳产增产。
作物增产率普遍在5%以上;大大减少地表径流,形成地下“土壤水库”,减少浇地次数1~2次,有效节约水资源;迅速提升全省农机装备水平,促进农机服务组织发展壮大,受到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附件:
1.海兴县农机深松工作领导小组
2.农机深松智能监测作业机组备案登记表
3.农机深松作业补贴资金兑付结算单
4.农机深松质检补贴资金兑付结算单
附件1:
海兴县农机深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孙文强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
李世峰县农业局局长
杨伟东县财政局局长
王金洪县监察局局长
宋玉兰辛集镇镇长
王文德香坊乡乡长
邢红铎苏基镇镇长
尹福琴高湾镇镇长
赵砚驾张会亭乡乡长
赵海涛赵毛陶镇镇长
刘长旺小山乡乡长
贾福利县农场场长
王玉庆青先农场场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农机深松项目的实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李世峰同志兼任。
单
附件2
农机深松智能监测作业机组备案登记表
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名称
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
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拖拉机
型号
车牌号
动力(马力)
驱动数
生产厂家
车架号
深松机
品牌型号
幅宽(m)
是否具有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类型
行数
是否改装
作业机具(拖拉机和深松机)照片(现场采集)
人机合影照片(现场采集)
智能监测设备安装与调试情况
安装单位
深松深度传感器和机具识别器安装固定情况
安装标定后试作业情况
面积误差
安装时间
深度误差
试作业地点
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农机深松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农机服务组织负责人签字盖章(农机手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第三方质检公司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
此表一式四份,由项目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印制,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设备安装单位、第三方质检公司各一份。
附表3
农机深松作业补贴资金兑付结算单
序号
补贴对象
联系方式
开户行及账号
兑付补贴面积(亩)
补贴标准(元/亩)
补贴金额(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合计
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盖章):
县财政部门(盖章):
举报电话:
备注:
1.此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存档,一份报县财政局备案,另一份用于公示。
2.表格格式可自行调整确定。
3.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对表格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附表4
农机深松质检补贴资金兑付结算单
序号
补贴对象
联系方式
开户行及账号
质检地点
质检面积(亩)
补贴标准(元/亩)
补贴金额
(元)
第三方签字盖章或质检员签字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盖章):
县财政部门(盖章):
举报电话:
备注:
1.此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存档,一份报县财政局备案,另一份用于公示。
2.表格格式可自行调整确定。
3.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对表格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4.质检地点是指质检地块的经纬度等位置信息描述或作业地块所在村组及户主姓名。
5.委托第三方开展质检的质检面积是指第三方质检抽样代表的深松作业面积;未开展第三方质检的质检面积是指质检员实际质检的深松作业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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