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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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
云浮市“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
发展规划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
前言
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加快转变住房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和《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为做好我市“十三五”期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编制《云浮市“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
目录
一、“十二五”工作回顾1
(一)工作成效1
(二)存在问题6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8
(一)指导思想8
(二)基本原则8
(三)发展目标10
三、重点工作任务13
(一)加快推进新建建筑能效提升13
(二)全面发展绿色建筑13
(三)深入开展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16
(四)提升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水平16
(五)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17
(六)开展“禁实限粘”与推广绿色建材18
(七)积极引导节能绿色农房建设。
18
四、保障措施20
(一)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目标考核20
(二)健全法制体系,规范监管管理20
(三)巩固政策激励,发挥市场作用20
(四)加强数据统计应用21
(五)加强人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21
一、“十二五”工作回顾
(一)工作成效
“十二五”期间,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和《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确立年度目标,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全力推进墙材革新、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1.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考核监督制度
全市各地行政主管部门不断加强和完善对建筑节能工作的监管,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逐步建立健全建筑节能与发展绿色建筑工作的监管机制,强化对新建项目的节能把关,逐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印发了《云浮市2015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和“禁实”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关于加快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云府办[2012]74号)、《关于认真贯彻市府办关于加快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关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在建筑工程推广应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通知》(云建墙[2012]12号)。
每年年初,根据制订的年度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禁实”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禁实”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措施和专项工作的执行情况,作为主要考核内容,使工作总体有规划、全年有目标、落实有责任、结果有考核。
2.新建建筑节能工作全面开展
根据《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在项目报建、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节能检查等环节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相关要求。
截止2015年,我市新建建筑设计、图审、备案、验收阶段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达100%,施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达100%,。
“十二五”期间,我市建筑节能共实现节约30.85万吨标准煤,累计完成目标任务的108%。
3.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为加快我市绿色建筑的推广步伐,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我市绿色建筑的目标任务,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旧城改造、工业园区、社会投资的新建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项目,应按绿色建筑的标准进行立项、土地出让、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
同时,住建局还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市府办关于加快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
将绿色建筑的目标纳入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考核指标,年终作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
“十二五”期间,我市共完成绿色建筑面积100.1万平方米,累计完成目标任务的117.8%。
其中,云浮市玉石工艺商业城项目,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已获得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
4.提升既有建筑改造水平
对各县(市、区)下达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不少于1个的目标任务,并进行跟踪管理。
住建局下发了《关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目前常用的建筑节能改造技术,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
并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目标任务纳入考核指标,年终作为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
5.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我市以推广太阳能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作为建筑节能工作的重点,市住建局下发了《关于在建筑工程推广应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通知》,明确要求我市12层以下的新建居住建筑和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学校、集体宿舍、幼儿园、餐饮、酒店等公共建筑热水消耗大户,必须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同时做到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统一验收,以此解决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的问题。
并将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目标任务纳入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考核指标,年终作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加大推广力度。
对各县(市、区)下达了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示范项目不少于1个的目标任务,并进行跟踪管理。
我市确定罗定阳光都市商住楼为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示范工程,以点带面,推动我市太阳能在建筑中的应用工作。
目前,该项目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施工。
全市的中学、中专学生宿舍楼,宾馆、酒店等公共建筑,大部分采用太阳能、空气能(热泵)供应热水。
6.开展“禁实限粘”与推广绿色建材
先后通过并颁发了《关于限制生产和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通知》(云府办[2011]2号)和《印发云浮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府办[2011]79号)、《印发云浮市散装水泥、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十二五”发展规划》(云府办[2011]92号)等3个规范性文件。
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私人建筑),必须按规定征收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才能办理施工许可证。
通过以征收专项基金为手段,以达到全面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实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目的。
“十二五”期间,我市“禁实”工作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其中全市累计关停(转产)红砖厂31家,新型墙体材料累计使用8.2亿只标准砖;累计使用新型墙材的墙体873万平方米;散装水泥累计供应量2700.5万吨;散装水泥累计使用量362.92万吨;商品混凝土累计使用量789万立方米。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经济发展和技术瓶颈等各种原因,工作开展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与先进地区有一定的距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开展不平衡
由于各县(市、区)经济发展不均衡,致使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水平参差不齐。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在市城区实施较好,各县(市、区)推动力较弱。
此外,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实施工作市管项目较好,各县(市、区)管理的项目质量有待提高;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产业在市城区发展较好,在各县(市、区)发展较弱。
2.节能意识水平有待增强
一是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个别地区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不够重视,相关责任不够明确,导致工作进展慢。
二是全民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意识有待增强。
由于受历史观念的影响,不少施工企业、私人建筑、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基本知识了解不多,理解不深,没有真正认识到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对国家、对个人的益处,从而增加了工作的难度。
3.节能材料生产企业不足
由于我市地处粤西山区,经济发展落后,报建工程量少,新型墙材的使用相对少,导致高新技术的新型墙材生产厂家不愿到我市投资建厂。
4.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施工、监理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大多数施工单位未配备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施工专业人员,不熟悉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产品的性能和施工方法,监理单位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施工方法了解不深,缺乏创新的监管方法,甚至对施工现场未实施有效的监管。
5.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实施能力有待提高
一是个别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人员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监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二是建设工程的各方主体(设计、图审、施工、监督人员等)的责任意识和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以政策法规为保障,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大力推进新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工作,全面提升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建筑环境品质,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化发展,实现“十三五”期间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全面推进。
将节能及绿色发展理念延伸至建筑全领域、全过程及全产业链,全面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量质齐升发展,力争在建筑能效提升、高性能绿色建筑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2.分类实施。
在整体达到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基准水平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区域气候、地理、经济、建设条件的差异,构建符合各县(市、区)特征和发展任务的建筑绿色化发展体系。
有条件的县(市、区),新建建筑要率先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因地制宜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建筑规模化应用,并结合旧城改造,着力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升城区人居环境品质。
3.创新发展。
贯彻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集约发展理念,加强政策创新、市场体制创新,提升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水平,提高建筑环境品质。
4.以人为本。
提升建筑能源使用效率,改善建筑环境品质,满足社会公众对建筑舒适性、健康性日益增长的需求,引导社会公众养成节约用能习惯,营造发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良好氛围。
5.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
强化政府的引导、示范和扶持作用,加快政策法规、技术标准、产业支撑、实施能力和社会参与五大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绿色建筑约束和推进机制。
同时要注重培育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服务市场,发展壮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服务机构,激活节能建筑、绿色建筑实际需求,调动各方主动参与实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促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1.新建建筑节能。
提升建筑节能水平,农村建筑节能实现新突破,使我市建筑总体能耗强度持续下降,建筑能源消费结构逐步改善,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比2015年提升20%,实现节能50万吨标准煤。
“十三五”期间县(市、区)节能目标任务表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合计
(吨标煤)
市直
17000
17000
24000
26000
26000
110000
云城区
2000
2000
3000
4000
4000
15000
云安区
31000
31000
44000
52000
52000
210000
罗定市
10000
10000
13000
16000
16000
65000
新兴县
3000
3000
4000
5000
5000
20000
郁南县
9000
9000
14000
14000
14000
60000
云浮新区
3000
3000
4000
5000
5000
20000
合计
(吨/标煤)
75000
75000
106000
122000
122000
50000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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