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最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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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全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为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44号)、《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农业水价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2号)和县委、县政府深化改革决策部署,有序推进全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㈠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水安全、促进农业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突出问题导向,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完善农田灌溉工程体系,建立农业初始水权制度和农业节水激励机制,创新农业用水管理方式,实现节水、减排、增产、增效,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我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㈡基本原则
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必须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
水价制定充分考虑农民承受能力,最大程度惠及广大农户,让农民在高效用水前提下用得起水,在积极参与改革中共享改革成果。
一是坚持综合施策。
加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与其他相关政策的衔接,机制先行,综合运用价格调整、工程配套、技术推广、结构优化、财政奖补、管理创新等举措推进改革。
二是坚持两手发力。
既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农业节水,也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作物合理用水需求。
三是坚持供需统筹。
既强化供水管理,健全运行机制,提高供水服务效率,也把需求管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提高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农业用水方式转变。
四是坚持因地制宜。
区分不同地区水资源禀赋、灌溉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水平、种植结构等差异状况,结合土地流转、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尊重农民意愿,实施符合实际,有计划、分步骤推进。
㈢总体思路。
全县在制定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时,在总体建设思路上进行整体把握。
完善配套的工程体系是基础,完善水价形成机制是核心,改革农业用水管理体制是关键,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是有效手段,推广农业节水技术和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是必要补充。
1.完善配套的工程体系是基础。
完善的灌排设施是农业节水灌溉的基础,配套的计量设施是实现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计量收费的前提条件。
没有完善的灌排设施,粗放的用水模式就没有改变,水就难以得到高效利用,改革相关机制就无法发挥作用;缺乏配套的计量设施,就无法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计量收费。
2.改革农业用水管理体制是关键。
精细化用水管理是实现农业节水的有效手段,全面实施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明确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明晰农业水权,科学制定不同作物用水定额,将农业水权细化到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或用水户,可以形成强有力的倒逼机制,促进节约用水,推动结构调整。
与此同时,要通过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强化终端用水自治管理,明确工程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可以保障良好的农业用水秩序。
3.完善水价形成机制是核心。
在工程体系完善、计量设施完备、用水精细化管理到位的基础上,发挥市场对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作用,必须完善水价形成机制。
综合考虑供水成本、水资源禀赋、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农业水价,探索实行分类分档水价,鼓励协商定价,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约用水、优化用水结构、吸引社会资本、保障工程良性运行。
4.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是有效手段。
农业是弱质产业,在粮食生产受成本“地板”和价格“天花板”双重挤压的情况下,通过适当提高农业水价促进节水的同时,需要实施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
全县将探索两种补贴方式:
通过补贴水管单位降低用水成本,终端水价提幅较小,用户容易接受,易操作、管理,但节水激励作用不够直接;通过补贴种粮农户,农民定额内用水得补贴,节水激励作用比较直接,但对计量要求高、操作相对复杂。
根据我县工程设施、用水管理情况等,具体补贴方式根据实际确定。
5.推广农业节水技术和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是必要补充。
把用水需求管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在稳定粮食产量和产能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并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大力推广农业节水技术,这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
㈣改革目标。
在全县农田有效灌溉范围内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起合理反映农业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根据省市农业水价改革综合实施方案的改革目标,全县在2024年率先完成改革任务。
全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完成后,达到以下目标:
1.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具备条件的地区可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
2.农村基层用水组织规范组建、长效运转,农业水费计收基本到位;
3.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灌溉技术措施广泛应用;
4.建立起可持续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5.基本建成计量设施完善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
㈤实施进度。
根据国家总体要求和我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目标,全县结合实际制定计划,按计划、分步骤、集中连片规模推进,2018年全县首先进行农业水价改革的机制建设,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的水价改革知识培训,为水价改革打好基础,确保按照以下进度如期实现我县2019-2024年各年度改革目标和6年总目标。
1.到2019年,完成改革面积5万亩;
2.到2020年,累计完成改革面积23万亩;
3.到2021年,累计完成改革面积30万亩;
4.到2022年,累计完成改革面积45万亩;
5.到2023年,累计完成改革面积62万亩;
6.到2024年,累计完成改革面积73万亩,达到有效灌溉面积的100%,完成全部改革任务。
具体实施时,明确路径,梯次推进,按照“五个阶段、三个批次”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五个阶段”,即摸清家底、制定方案、建立机制、完善工程、验收考核。
摸清家底即按照有效灌溉面积分布、工程完善情况、管理组织情况、现行水价标准、作物种植结构等进行详细摸底,主要依靠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水利站进行;制定方案即委托有资质有经验的咨询设计单位进行改革方案的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咨询指导;建立机制即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由上而下推动改革实施,以省、市、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基础,制定水权、水价、维修养护、补贴奖励的指导性文件,推动基层具体改革的实施;完善工程即建立完善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加快灌区骨干工程、末级渠系配套工程、供水计量设施及信息化建设,夯实改革工程基础;考核验收即根据省、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考核要求,制定本县的验收考核标准和程序。
“三个批次”,即灌溉设施已经完善的作为第一批,正在完善灌溉设施的作为第二批,准备完善灌溉设施的作为第三批。
为实现规模化推进,全县按照先灌区、后零散耕地的步骤,在实施期开始阶段,重点做好大中小型灌区灌溉面积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二、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把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作为改革的首要任务,按照有利于促进农业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业水价政策和制度,规范农业用水的定价调价行为。
按照分级、分类、分档制定农业水价,完善定价调价机制,切实加强总体调控。
㈠分级制定农业水价。
农业水价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
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农业水价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具备条件的可以实行协商定价;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井灌区以及社会资本投资兴建的供水工程,鼓励实行协商定价,也可实行政府定价。
实行政府定价的,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程序进行成本监审,综合考虑供水成本、水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用户承受能力,合理制定供水工程各环节水价。
实行协商定价的,由供需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促进节水、保障工程良性运行和农业生产发展的原则确定。
㈡探索推行分类水价。
根据国家、区域农业发展政策,区分域内不同的农业种养结构、缺水程度、供水来源,实行分类水价。
经济作物和养殖业用水价格要高于其他用水类型,其中,粮食作物用水价格应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一般经济作物用水价格应达到完全成本水平,高附加值经济作物、设施农业和养殖业等用水价格应达到一定盈利水平。
严重缺水地区的用水价格要高于其他地区,较长缺水时期的用水价格要高于其他时期;要使地下水用水成本高于当地地表水,适当提高地下水保护区用水价格,体现地下水战略价值和综合治理成本,促进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㈢逐步推行分档水价。
积极创造条件,区分农业用水定额与用量、供给与需求的不同档次,实行不同水价。
实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以定额内用水量为基准,按照“多用水多付费”的原则,确定阶梯和加价幅度,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促进农业节水,保障供水工程能够维持基本运行。
㈣确立定价调价机制。
我县将根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目标、原则,进一步修定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建立起配套完善的农业水价定价调价机制。
在制定本区域具体调价机制时,着重增强农业水价定价调价机制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结合本地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和用水管理等情况,充分听取和吸收各方面意见,科学合理地制定和调整农业供水价格。
坚持价格调整、利益调节、合理补偿相结合,与财政税收改革、农业综合改革、水利管理体制改革相协调,把握调价时机、力度和节奏,确保调整后的农业水价可接受、可实施。
㈤切实加强总体调控。
合理运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法律手段,确保农业水价整体上处于合理区间、局部之间体现合理差异。
全县农业水价原则上应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水资源紧缺、用水户承受能力强的地区可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水资源紧缺地区、地下水超采区的农业水价要率先调整到位,用水量大或附加值高的经济作物和养殖业要率先调整到完全成本水平。
三、夯实农业水价改革工程基础
把握农业用水与供水、量水、节水的内在联系,把夯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程基础摆在重要位置,找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补足补强农田灌溉、测水量水设施,落实节水措施,为各项机制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对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有效灌溉面积工程情况进行统计,针对水利工程基础状况、测水量水计量设施的完备情况进行摸底,有针对性地安排工程建设。
㈠配套供水计量设施。
按照经济适用、满足取用水管理和计量收费需要的原则,合理确定供水计量控制层级,采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测水量水方式和方法,加快计量体系建设。
在农业水价实施期内的公共财政投资建设的农田水利工程,都要配套建设供水计量设施,新建、改扩建工程要同步建设计量设施,尚未配备计量设施的已建工程要通过改造补足配齐。
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与末级渠系的分界点必须设置供水计量设施,末端计量到斗渠口;末级渠系细化计量到用水单元;小型水源工程要因地制宜设置固定、半固定或移动式计量设施;使用地下水灌溉的要求计量到井,有条件的地区计量到户。
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一般由管理机构负责供水计量,末级渠系控制范围可由基层水管单位或农村基层用水组织计量。
对田间用水计量,结合水费计收的要求,因地制宜灵活采用当地群众易于接受的测水量水方式和方法。
引黄灌区斗渠以下供水计量,可分摊至每个田块;井灌区实行“以电定水、水电双控”等计量方式;小水源灌区采用“水表计量”“以时折水”“以亩折水”等计量方式。
㈡完善农田灌溉工程体系。
结合各部门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特别是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期内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灌区改造、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土整治、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建设、现代水网建设、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等,针对不同地区、各类灌区工程设施短板,突出重点,建设末级渠系和田间配套工程,畅通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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