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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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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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范本一】:
小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定论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工期
1、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
2、工期奖罚:
本工程以发包方验收通过为竣工。
分承包方不能按上述工期完成时,每推迟一天罚款元。
3、有下列情况之一,并经发包方签证,工期可以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影响开工。
(2)工程量有较大的增加。
(3)不可抗力。
(4)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因此造成的发包方损失。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
1、质量标准。
2、承包方应按照施工图及说明、国家有关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经发包方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承包方应对现场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负完全责任,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返工,其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负,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4、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及时办理质量检验手续。
承包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过程检验资料。
5、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发包方罚承包方总造价的。
四、过程结算、工程款支付
1、结算方式:
(1)承包方式:
(2)计价方法:
(3)合同价款(大写):
(4)结算方法:
2、工程支付:
五、材料供应及设备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采购,经发包人认可后使用。
2、机械设备由承包方自备。
六、发包方责任
1、负责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2、审查承包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各种技术资料和工程预决算。
3、提供施工图纸套。
4、负责组织工程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5、发包人指派同志为工地代表。
七、承包方的责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须配备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现场管理班子。
2、遵守发包方的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指挥、检查和监督。
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编制出施工方案,报发包方审核,并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发包方要求的工程资料的样式及填写方式,汇集施工技术资料,提供给发包人2套。
5、承包方指派同志为工地代表。
八、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承包方应派专人对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进行管理,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须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
3、承包方在施工中,应严格安全措施,严禁高空抛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一切费用和善后问题的处理,均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它
1、本合同双方约定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份(发包方执,承包方执)。
十、补充条款
发包方:
承包方:
合同订立日期:
年月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范本二】:
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编号:
CH-01-0802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抗震加固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
1工程名称:
1。
2工程地点:
1。
3房屋鉴定报告文号:
1。
4承包范围:
根据经审查确认的抗震加固设计施工图纸明确的工程范围。
2.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
总日历天数天(合理工期)。
开工日期:
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或发包人认可承包人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3.质量标准
按抗震加固施工质量标准及相关技术标准验收,质量合格。
4.合同价款
合同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
元
5.发包人工作
5。
1开工前日内,向承包人提供需加固的建筑物原建筑结构竣工图份,经审查确认的抗震加固施工图份。
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接口,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办理完毕施工依法所需的证件、批件。
组织承包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5。
2指派为发包人代表,代表发包人负责履行合同。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办理变更、签证、验收等事宜,接收承包人送达的结算、竣工资料和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5。
3委托监理人对本加固工程进行工程监理,监理人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
其职责、监理内容、授予的权限在监理合同中明确,于开工前日内,将监理合同副本交承包人份。
5。
4委托造价咨询人对本加固工程进行全过程造价管理。
其职责、授予的权限在造价咨询合同中明确,于开工前日内,将造价咨询合同副本交承包人份。
5。
5协调好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承包人工作
6。
1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并经双方确认。
承包人应根据加固施工图拟定施工方案交发包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施工。
6。
2指派为该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
严格按施工图组织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办理由承包人负责的各项事宜。
6。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施工噪音及环境保护等管理规定。
6。
4遵守现行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的设备管线、树木、绿地等,使其不受损坏。
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
6。
5施工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物和各种设备管线。
双方认可的局部拆除。
应符合对原房屋建筑结构的保护要求。
6。
6工程竣工未正式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加固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6。
7承包人在使用任何材料、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但由于遵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或技术标准和要求引起的除外。
6。
8承包人使用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文件,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为本合同工程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
7。
工期
7。
1发包人因特殊原因要求承包人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
并支付承包人因赶工期采取的费用,按每提前1天支付元。
7。
2因变更设计和工程量增加,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1周内累计停工8小时,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7。
3因承包人原因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8.安全施工
8。
1发包人对其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其费用。
8。
2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遵守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法规,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自觉接受和配合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由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其费用。
8。
3承包人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承包人应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9.分包
9。
1本工程如需要专业分包,需经发包人同意。
分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9。
2承包人与分包人必须签订分包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在分包合同中说明。
10.材料供应
10。
1发包人供应材料。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见附表,作为本合同附件),应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并按规定复检,对其质量负责,按约定的时间供应到现场。
约定由承包人提货的,发包人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承包人,由发包人承担运输费用。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因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经承包人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的,发包人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
由于承包人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10。
2承包人采购材料。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的,应按设计和有关标准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并向发包人提交采购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发包人应查验产品合格证书,对存在疑问的可以委托抽检。
抽检合格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抽检不合格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得在本加固工程中使用。
10。
3对拆除材料的回收、利用,双方约定:
。
11.变更
11。
1发包人提出变更。
发包人应在变更提出前48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
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按变更执行。
由于变更,引起承包人返工,以及造成相应损失的,均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追加合同价款。
11。
2承包人提出变更。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设计人批准。
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双方协商分享。
11。
3变更签证。
如发生变更事项双方均应在48小时内办理工程变更签证。
变更签证作为变更工程价款和工期的依据。
若发包人在48小时内未办理的,视为认可。
承包人48小时内不办理,视为不调整工程价款,工期不顺延。
12。
工程验收
12。
1隐蔽和分部位验收。
承包人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和分部位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发包人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方可隐蔽和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组织验收。
12。
2延期或复验。
发包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4小时。
发包人未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视为发包人己经验收合格。
若发包人要求复验时,承包人应按复验程序复验。
若复验合格,发包人应承担复验的费用和由此造成的停工费用,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和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12。
3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工程验收不合格,其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12。
4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的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若发包人不能在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需在24小时内通知承包人,延期验收不能超过72小时。
如72小时内仍不能组织验收,应视为发包人已验收,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承包人的现场看管费用。
13。
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13。
1本工程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计价。
13。
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按以下因素调整:
□工程量的增减;
□工程变更;
□材料价格上涨超过合同价款中材料单价的%以上时,双方约定需调价的材料有:
。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调整;
□其他调整因素。
13。
3工程价款拨付
(1)预付款:
本合同生效7日内,发包人向承包预付工程价款金额元,或按合同价款总额的:
%预付。
(2)进度款拨付:
承包人每月日前向发包人提供当月已完工程量报告一式四份,发包人7个日历天内复核批准,并于次月10日前按已完工程确认的工程款的%拨付工程进度款,并按比例扣回预付款。
13。
4竣工结算
承包人提请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书。
发包人自接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后日内复核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书的工程价款,按此支付工程价款。
工程款拨付至工程总价的%,余下的%作为质保金。
质保期(质保期为年,从工程完工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满后30个日历天退还承包人质保金。
14.竣工退场
14。
1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直至发包人检验合格为止。
清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4。
2承包人设备和剩余的材料,包括废弃的施工设备和材料,按计划撤离施工场地。
14。
3承包人未按发包人的要求恢复临时占地,或者场地清理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人恢复或清理,所发生的费用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
15.违约责任
15。
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发包人应补偿承包人因停工、窝工等所造成的损失。
每停工或窝工1天,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元。
15。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每拖延1天,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应付工程款的利息。
15。
3由于承包人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1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
15。
4发包人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承包人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发包人负责并承担经济损失。
15。
5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
15。
6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发包人擅自动用,视为发包人已验收合格。
15。
7合同一经签订,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6.索赔
16。
1承包人索赔。
发包人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承包人可按以下约定向发包人索赔。
若承包人未能按下列时限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意向书,将失去索赔权利。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发包人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书;
(3)在发出索赔意向书后7日内,向发包人代表提交全部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发包人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日内给予批准。
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发包人在7日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同意(采用/不采用)一揽子索赔。
若采用一览子索赔,其索赔意向及全部详细索赔资料和金额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16。
2发包人索赔。
发生索赔事件后,发包人代表应及时书面通知承包人,详细说明发包人有权得到的索赔金额。
发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和要求与16。
1的约定相同。
发包人从承包人处得到赔付的金额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
17.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其它(略)
19.附则
本工程如需保修,双方另行约定。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地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范本三】: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发包方:
承建方:
四川省
签定地点:
四川成都
签定日期:
年月日
发包人:
成都(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四川(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住宅工程
2。
工程地址:
3。
建筑面积:
51118。
13m2
4。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地上11+1层、独立地下室1层
5。
设计单位:
6。
监理单位:
二。
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
乙方负责对本工程土建部分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为:
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工程(见本协议附件一: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2。
包括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
3。
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内容见本协议附件二。
三。
合同工期(本协议中所列日期均为日历天数计)
1。
开工日期:
年10月2日;竣工日期:
年11月26日;总工期:
420天(含法定节假日)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所载日期为准。
2。
施工进度
2。
1本工程分两期实施。
一期工程为一、二号楼。
二期工程为三、四号楼和独立地下室(见本协议附件三:
即总平面图)。
2。
2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并收到施工图后10天内向监理和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和监理在乙方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后的10天内若未予以书面形式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同意。
2。
3二层顶板完成时间:
一号楼:
;二号楼:
;四号楼:
。
2。
4三号楼一层顶板完成时间:
;地下室完成时间:
。
3。
工期违约责任
3。
1如因乙方原因延误二层顶板工期(房屋销售起始工期),甲方按2000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2000元/天给予乙方奖励,累计奖罚金额不超过4万元。
3。
2若总工期延误,甲方按3000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3000元/天给予乙方奖励,但奖罚累计不超过10万元。
4。
如有奖励或罚款金额在工程决算时办理。
5。
工期不顺延情况:
5。
1各种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等);5。
2停水、停电、节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调整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若一周内停电、停水累计超过8小时,工期予以顺延);5。
3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以及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
工期延误:
由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应相应顺延:
6。
1按《通用条款》第十三条执行。
6。
2甲方直接分包的施工项目影响乙方施工进度造成的工期延误。
四。
质量与检验标准
1。
1工程质量:
合格。
基础、主体验收及竣工验收均应一次性通过龙泉驿区质监部门验收合格;1。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必须无条件及时免费修复或返工重建。
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工程合同造价总额的5%的违约金和相应返工价款。
1。
3乙方应及时向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1。
4设计图中室内天棚不抹灰,乙方按常规普通法施工,若甲方有其他要求,另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
合同价款与支付
1。
合同价款:
暂定为人民币3260。
525215万元(叁千贰百陆拾万零伍仟贰佰伍拾贰元壹角伍分)。
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1。
1合同价款中的规费、措施费
(一)、措施费
(二)由乙方在工程全过程中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
具体包干费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
1。
1规费:
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1。
1。
2措施费
(一):
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1。
1。
3措施费
(二):
即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1。
1。
4其他不可预见费及风险包干费。
1。
2本工程税金按国家税法及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2。
合同价款的调整:
由于工程量清单漏项、新增项目、设计变更引起的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结算价格按以下方式计算:
2。
1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已有适用于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计算;
2。
2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只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确定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2。
3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工程项目的,依据某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套用相应定额子项后确定该项目的综合单价。
该项目的材料由甲方认质认价,人工费按施工期间政策规定调增,综合费按27%计取,机械费按定额子项计取,(措施一、规费、措施二不计取)。
2。
4施工期间人工费按政府规定系数并结合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随施工进度进行调整。
2。
5奖励
2。
5。
1若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协调配合、节约成本、现场管理等符合合同要求,甲方奖励乙方项目部10-30万元。
2。
5。
2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若经甲方采纳而节约的工程直接费,甲、乙双方按6:
4的比例分享。
3。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3。
1工程形象进度必须满足合同及本协议的约定,工程量进度报表经甲方及监理审核后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3。
2支付时间:
一、二号楼主体三层顶板完成后,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进度款(含30%以房抵工程款、下同),三层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进度支付;三、四号楼主体一层顶板完成后,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进度款,一层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进度支付。
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按审定产值的90%支付上月进度款;支付总额至合同总价款的90%时,暂停支付;
3。
3若乙方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或严重安全事故(按国家有关安全质量事故规定进行界定),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
3。
4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将暂停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
下一期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应在乙方将工程进度调整到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范围内后,甲方才恢复支付工程进度款。
3。
5以房抵工程款的说明:
甲、乙双方同意以本项目商品住宅作价支付乙方应收本项目工程结算总价款的30%,并从每笔应付工程进度款中按30%比例冲抵。
甲方根椐需要,若全部或部份以原作价收回该部份商品住宅,应同乙方协商。
甲方收回时,应将相应的应付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本工程商品住宅作价的原则、方式及相关办法由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
6如发包人出现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情况,按通用条款第26。
3及26。
4条执行。
3。
7工程结算
3。
7。
1乙方竣工结算经审计后30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不得与3。
5条相冲突);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结清。
3。
7。
2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各分部分项工程保修期届满、经甲方对工程质量确认无异议后14天内,按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金额,甲方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将剩余保修款一次性支付乙方;基础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在交工满一年后14日内,按其保修金额支付给乙方。
3。
8结算审计:
3。
8。
1结算审计时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应在双方确认竣工结算资料真实、完备之日起原则上在3个月内完成本工程的结算审计。
3。
8。
2结算审计费的支付办法:
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
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五日内,在甲方专用帐户存入人民币伍拾万元,作为本协议的履约保证金。
该保证金在三号楼、四号楼的二层封顶后10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50%;合同内工作内容竣工后10日内无息退还剩余50%。
六。
材料价格及材料的采购
1。
材料价格调整
1。
1若甲方对某项主要材料进行调整(套用定额不发生变化),仅对材料差价进行调整。
1。
2非暂定价材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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