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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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绍兴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008-2015年)
绍兴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一月
目录
前言1
一、地质灾害现状与发展趋势预测2
(一)自然地理及社会经济概况2
(二)地质环境背景3
(三)地质灾害现状4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6
(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8
(六)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9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10
(一)指导思想10
(二)基本原则10
(三)规划目标12
三、主要防治任务13
(一)深入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13
(二)开展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14
(三)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和监管体系14
(四)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系统16
(五)地质灾害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16
(六)强化工程建设与运行的地质灾害防治17
(七)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18
(八)加快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建设18
(九)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区、点建设19
四、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19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19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21
五、地质灾害防治重点项目28
(一)康庄工程沿线地质灾害专项调查28
(二)玄武岩台地区地质灾害专项调查29
(三)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建设30
(四)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工程建设31
(五)地质灾害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工程33
六、越城区地质灾害防治34
(一)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概况34
(二)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34
(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区35
(四)防治规划主要任务35
七、保障措施36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36
(二)健全基本制度,强化管理37
(三)建立多元化、多渠道保障资金投入机制38
(四)依靠科技创新,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38
(五)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39
附表:
1.绍兴市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一览表………附-1
2.绍兴市A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一览表……………附-6
3.绍兴市地质灾害易发分区说明表…………………………附-7
4.绍兴市地质灾害防治分区说明表…………………………附-13
5.绍兴市2008-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估算表…………附-15
附图:
1.绍兴市地质灾害分布与易发区图(1∶300000)
2.绍兴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1∶300000)
前言
本规划所指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随着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战略的推进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的实施,绍兴市经济快速发展,地质环境安全的重要性日渐显现。
在新形势下,地质灾害防治要通过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变被动为主动,前瞻性地做好预防地质灾害工作,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为构建和谐绍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提供安全保障。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一五”规划》、《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10)》、《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的通知》、《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以及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市、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划和文件,结合绍兴市建设、水利、交通、旅游等相关规划,编制《绍兴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是在全面、系统收集各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分析总结上轮规划实施情况与面临的问题,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发展目标编制而成。
本规划是我市2008-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市级各职能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和编制本市辖区内各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主要依据,适用于绍兴全市范围。
规划基准年2007年,规划期自2008年至2015年。
一、地质灾害现状与发展趋势预测
(一)自然地理及社会经济概况
绍兴市位于浙江省中北部,全市辖越城区、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和绍兴县、新昌县,共有118个乡(镇、街道),总面积8256平方公里,2007年末全市总人口436.24万人,平均人口密度528人/平方公里。
市域内交通便利,截至2007年底,全市公路里程达8663公里,基本实现村村通公路的目标。
改革开放以来,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迅速,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产业结构日趋完善,形成了以纺织、服装、制药、食品、化工、五金及旅游等行业的经济体系。
2007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971亿元,同比增长14.3%,人均生产总值45220元。
绍兴市自然资源比较丰富,主要矿产有铁、铜、铅、锌、金、硅藻土、萤石、水泥用灰岩等28种,其中铁和铜资源储量占全省70%以上。
绍兴市历史悠久,山川秀美,人文底蕴深厚,旅游资源丰富,现已形成以山水旅游资源与古城文化结合的七大核心旅游区。
“十一五”期间是绍兴市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时期。
城建方面,加快形成“一个中心、三大组群、三条轴线”的城镇体系布局,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调整优化村庄布局,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边远山区村庄搬迁和环境整治任务基本完成。
交通方面,调整、充实和完善绍兴市高速公路总体布局,规划建设“两纵、三横、三连、一通道”的绍兴市高速公路主骨架,至2012年高速公路网全面建成,交通基本实现现代化。
水利方面,在重点加快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将安排农村水利及污水处理等生态建设工程。
旅游方面,重点是加大核心旅游区和精品旅游产品的开发。
(二)地质环境背景
绍兴市地处亚热带季风型气候区,四季分明,温暖湿润,雨量充沛。
全市多年平均气温16.4℃。
年降水量1428毫米,时空分布不均,多集中在4-9月多雨季,南部山区雨量相对丰富,常形成暴雨等气象灾害。
丘陵山区暴雨常诱发山洪及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境内发育曹娥江和浦阳江两大水系,均汇于钱塘江入海,是钱塘江的主要支流,北部绍虞平原水网密布,地势低平,素有“江南水乡”之美称。
绍兴市处于丘陵山地和平原交接地带,总体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地貌类型多样,可概括为“四山三盆两江一平原”,其中山地丘陵及玄武岩台地面积占全市面积的62%以上,全市最高峰位于会稽山脉主峰东白山,海拔1194.6米。
绍兴市以江山—绍兴拼合带为界,跨越扬子准地台和华南褶皱系两大地质构造单元。
西北部属扬子准地台,以碳酸盐岩和碎屑沉积岩为主;东南部则出露大面积火山碎屑岩系,新昌、嵊州一带分布喷溢相玄武岩,形成典型的台地地貌;北部平原为海陆交替的松散沉积层。
市域内地质构造发育,且以北东向和北西向断裂构造及与之相伴的褶皱为特点,对地形地貌的形成和空间展布起着控制作用。
由于地质构造破坏及风化作用,岩石破碎,山坡松散堆积层厚度较大,是形成地质灾害的重要条件之一。
(三)地质灾害现状
绍兴市地质灾害具有分布面广、局部集中、稳定性较差、危害程度较大等特点,其形成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等地质环境条件关系密切,修路、建房、加载等人类工程活动和降雨则是最直接的引发原因。
截止2007年底全市共发现地质灾害及隐患点464处,其中2003年至2007年期间共计新发生地质灾害41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37万元,但未有人员伤亡。
全市地质灾害主要类型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四种,滑坡达299处,占灾害点总数的64.4%;其次是崩塌90处,占灾害点总数的19.4%;泥石流(隐患)68处,占灾害点总数的14.7%;地面塌陷7处,占灾害点总数的1.5%。
地质灾害规模以小型为主,达403处,中型50处,大型11处。
滑坡:
是我市地质灾害主要灾种。
大型11处,中型46处,小型242处,以浅层土质滑坡为主,岩质滑坡和岩、土质混合型滑坡较少。
人为削坡和强降雨是引发滑坡的主要因素。
新昌、嵊州玄武岩台地区滑坡最为集中,达120余处,是大、中型蠕动滑坡分布区,具有威胁范围广、危害程度大、治理难度大,防治费用高等特点;诸暨盆地周边,特别是南部山区,岩体破碎、风化强烈、松散层厚的古老地层分布区滑坡最为多发,其规模一般不大,但突发性强,密度较大;其他地区滑坡主要以道路建设、切坡建房等工程活动引发,零星或沿公路分布,规模小,较易治理。
崩塌:
是我市又一地质灾害主要灾种,共90处,以小型为主,多分布于低等级公路沿线、矿山开采区和切坡建房地段,以岩质崩塌为主,具有突发性和多发性。
泥石流:
我市分布少,仅在绍兴县富盛镇文山村发现1条泥石流沟。
经各县、市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发现67条泥石流隐患沟谷,其中诸暨市27条,嵊州市19条,新昌县10条,上虞市11条。
其易发程度绝大多数为低易发,中易发仅2条。
地面塌陷:
共7处。
其中小型6处,中型1处,以地下采矿引发的非岩溶性地面塌陷为主,岩溶区地面塌陷次之。
主要分布于诸暨市和绍兴县的矿山采空区及绍兴县兰亭、坡塘一带岩溶地下水开采区,危害程度相对轻微。
经过上一轮规划期间的监测、应急排险、勘查治理、搬迁避让等防治工程,上述464处地质灾害及隐患点约一半以上的已实施搬迁移民或得到治理。
根据是否存在潜在危害对象、规模大小、危害程度以及易发程度等因素综合分析,其中有286处不再作为主要的监管对象,其余178处灾害点列为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是今后地质灾害防治和监管的重点对象。
178处灾害点目前对5376人的生命和10064.2万元资产构成潜在威胁。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
地质灾害防治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市、县(市、区)两级成立了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建立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国土、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职能,落实规划目标和各项防治任务,形成了以汛期防灾应急为主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预警预报、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应急处置制度,以规范工程建设活动为主的建设用地项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审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以消除地质灾害威胁为主的勘查治理、应急排险、搬迁避让制度;以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为主的地质调查、年度防治方案、群测群防制度。
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深入进行继2003年完成了各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后,又先后完成了92个乡镇1:
1万地质灾害分布与易发分区编图,嵊州市、诸暨市、上虞市和新昌县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专项调查评价工作;开展了玄武岩台地地质灾害及防治对策研究、绍兴市城市地质调查等专项调查。
基本查明了全市地质灾害的分布规律、发育特征、影响因素;对稳定性与危害性进行了初步评价,建立了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了依据。
群测群防监测体系逐步完善建立了覆盖全市主要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县、乡(镇、街道)、村三级群测群防监测防御体系,在诸暨市、新昌县建立了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
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以及应急演练工作,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提高了应对灾害的自救互救能力。
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上一轮规划实施期间,全市派出检查组500余个、1600余人(次)开展紧急检查和排险,对700余处灾害点(次)约16700余人(次)实施紧急转移。
对114起突发地质灾害成功实施了应急排险,避免人员伤亡360人。
上轮规划实施期间全市虽然新发生了41处地质灾害,但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03—2007年全市财政共投入资金5300余万元,其中实施搬迁避让项目81个、地质灾害勘查治理项目79个,消除了一大批地质灾害隐患,使5759人免受地质灾害威胁,其中搬迁避让1418户4595人,治理脱险1164人,超额完成上一轮规划预定的近期目标。
按照“百矿示范,千矿整治”的有关要求,我市共实施治理废弃矿山98处,不仅消除了地质灾害隐患,改善了生态环境,还盘活了土地资源,综合效益显著。
(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十分繁重全市已查明的灾害点中仍有178处需要重点防治,威胁着5376人生命和10064.2万元财产安全;随着工程建设的继续开展及气候异常的影响,现有地质灾害及各类地质灾害易发区发生地质灾害的机率加大,全市地质灾害防治任务仍然十分繁重。
搬迁工作难度加大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多数以搬迁避灾。
由于资金筹措渠道单一,安置点土地资源稀缺,搬迁居民存在再就业压力,搬迁难度加大。
地质灾害防治监管工作有待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报预警网络体系的建设有待健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治工程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制度尚未得到严格贯彻执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备案制度尚未形成。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有待加强地质灾害管理机构薄弱、管理人员缺乏;地质灾害防治的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长效监管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六)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我市的地质灾害呈现明显的多发趋势,未来一个时期多发趋势可能仍将继续。
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范围大,在一定的自然和人为因素影响下,极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尚有178处重点防治灾害点,稳定性差或较差,这些灾害点在一定因素影响下可能成灾,险情可能演变为灾情。
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康庄工程建设等各种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改造加剧,特别是城镇近郊山区作为新的用地拓展空间,这些区域的工程建设活动将成为重要的地质灾害引发源。
如嵊州剡湖街道城隍山为地质灾害易发区,近年来由于城市建设屡次引发了滑坡灾害。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紧密结合市、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能力和防治水平,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始终把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受灾害威胁群众脱险、改善人居环境作为防治重点。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全社会防治,变消极被动的应急处置为积极主动的防灾减灾,从源头防止地质灾害,同时积极采取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构成的威胁。
突出重点,保障安全重点抓好高、中易发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优先安排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的重要灾害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工程,集中力量加以防治。
讲究实效,带动和推进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综合考虑全市及各县(市、区)地质灾害发育特点,全面规划,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功能区建设、环境保护、小流域治理、下山脱贫、新农村建设等密切结合,从实际出发,整合社会资源,充分调动各方参与防治的积极性,帮助山区群众脱险、致富,改善生存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统一管理,各负其责加强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职责。
明确界定自然因素诱发和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落实相关主体的防治责任。
完善制度,依靠科技健全和完善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强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的执行力度。
同时加强防灾减灾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水平及实效。
(三)规划目标
到2015年的总体目标是:
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和各项政策制度更加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情况和危害程度全面掌握;通过监测预报、应急避险、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使已查明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基本脱险;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得到遏制,形成积极、主动、有预见性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局面,使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
具体目标:
地质灾害调查2008年底完成试点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全面开展全市地质灾害的现状、动态及其规律调查与评价,至2010年底,对全市已查明的地质灾害点开展全面的复核工作,建立并完善地质灾害点动态管理和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2012年底完成“康庄工程”沿线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
适时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重要工程建设区地质灾害专项调查与评价工作。
地质灾害预防健全和完善覆盖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防灾水平、自救互救能力显著提高;建立适应本市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预报水平和准确率明显提高;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及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率达到100%,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实施备案制度,加大防治措施实施的监督力度。
地质灾害应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案体系和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应急处置和救援系统,做到在突发地质灾害时,在最短的时间内开展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
地质灾害治理。
通过应急排险、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等防治工程,至2010年末,全市已查明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数减少50%以上,到本规划期末,使已查明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基本免于地质灾害的威胁,新增地质灾害及时消除隐患。
三、主要防治任务
(一)深入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
市及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建设、交通、水利、旅游等部门,进一步开展本行政区范围内的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地质灾害的现状。
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复核调查对全市已查明的和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的复核调查,更新地质灾害基础数据库,为地质灾害点动态管理和分级分类管理建设提供基础数据。
开展交通沿线地质灾害调查市、县(市、区)两级交通主管部门加强绍兴市高速公路沿线以及其他新建和改建高等级公路沿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与评估工作。
选择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乡镇开展“康庄工程”地质灾害试点调查。
2011-2012年期间全面开展并完成全市约2500公里“康庄工程”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
其他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市、县(市、区)水利主管部门及旅游管理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实际情况,开展易发区内重点水库岸坡、库坝安全和重点风景旅游区道路、游人聚集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
市、县(市、区)建设、国土资源部门根据规划的中心城镇建设区、村镇规划区、重点经济建设区、重点工程建设区、新农村建设、山区学校建设、搬迁避让安置点建设等实际情况,开展详细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为建设规划、土地利用分区布局提供依据,降低工程建设风险。
(二)开展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于2009年底前完成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和发布工作,有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和监管体系
实施地质灾害动态和分级分类管理分年度对新增的地质灾害点、以往已形成的地质灾害点、已治理或搬迁的地质灾害点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调整地质灾害信息管理数据库,变更发放地质灾害明白卡和防灾避险卡,修订防灾方案,实现地质灾害信息的动态管理。
探索并建立统一管理与分级、分类、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体制。
按灾害点的规模、危害程度、稳定性和防治难易程度将地质灾害划分为重点防治点(A类)、较重要防治点(B类)、一般防治点(C类)和历史灾害点(D类)四个级别。
市主要对A类灾害点的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县(市、区)负责A类灾害点的防治工作和B类灾害点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工作,乡(镇、街道)配合防治工作实施;B、C类灾害点作为乡(镇、街道)主要防治和监管对象,各村配合防治工作实施;其中D类灾害点不再作为日常监管的对象,可由乡(镇、街道)、村组织人员定期进行巡查。
各类灾害点实施年度复核制度,根据地质灾害动态变化情况对各类地质灾害防治级别进行调整。
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县(市、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覆盖本行政区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和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的县、乡(镇、街道)、村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落实责任主体和监测责任人,合理选择监测手段和方法。
加快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加强国土、气象、水利等部门的协作和信息、资源共享,建设适应本市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实时监测、快速评价、及时预警,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监测预报、危险性评估和备案、“三同时”监管制度、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值班、灾情速报、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要求、地质灾害信息发布等各项的制度。
制定并适时出台我市新农村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地质灾害避难场所建设工作要求、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工程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监管要求、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通过以上工作,使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四)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系统
国土、建设、交通、水利、民政、卫生、公安等部门,要参照上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时制订、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地质灾害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
按照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地质灾害应急排险、勘查、治理、搬迁避让等防治工程。
绍兴市重点地质灾害点治理。
按管理分级划分,确定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绍兴市地质灾害防治重点监管对象,由灾害点所在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治理、监测(附表2),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考核。
2008-2010年对5处地质灾害点在调查与评价基础上,经科学论证后实施搬迁避让,减少受灾害威胁人数880人;安排2处地质灾害点实施专项调查,确定危害范围及危害程度;安排2处重点监管地质灾害点开展勘查、治理工作,减少受灾害威胁人数257人。
各县(市、区)根据本行政区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考虑经济合理性和技术可行性,分别采取应急排险、勘查治理以及搬迁避让等防治措施,使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脱险。
至2010年底全市完成30-40处重点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搬迁避让,安排30-50处重点防治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勘查、治理、应急排险工作,使已查明受地质灾害威胁人数减少50%以上,到本规划期末,使全市已查明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基本免于地质灾害的威胁。
(六)强化工程建设与运行的地质灾害防治
严格落实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和城镇总体规划、村庄、集镇规划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本规划期内,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率达100%,对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防治措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
(七)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
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村庄规划区、旧村改造区、移民迁建区及与新农村建设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地质灾害调查、论证和评估,查明其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危险性和建设中、建设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相关调查费用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切实减轻农民经济负担。
加大农村地质灾害基本知识宣传培训。
积极开展以山区农村建房选址、地质灾害防范、地质灾害监测、应急避险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普及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农村干部和群众防灾抗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八)加快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建设
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信息资源的集成、整合、利用与开发,加快全市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建设,到2015年基本建成安全稳定、功能完善、服务管理、服务社会、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防治空间信息网络,将信息技术渗透到地质灾害防治的各个环节,实现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网络化、信息化、科学化。
(九)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区、点建设
开展市、县两级监测示范点建设。
选择2~4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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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市 地质灾害 防治 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