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机械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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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力机械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热力机械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姓名:
XXX
部门:
XXX
日期:
XXX
热力机械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编制目的 为保证在热力、机械和系统上安装、检修、维护和试验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从事生产的热力和机械作业的人员在生产现场或工作中的基本安全工作要求。
不适用于大修、项修和关键/主要设备的检维修作业。
2.编制依据 GB26164《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
热力和机械。
3.适用范围
3.1本制度适用于日常小修,公司所属设备的大修、项修、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检维修按照《检维修管理制度》标准执行。
3.2在热力、机械、系统上进行安装、检修、维护、试验工作,需要对设备、系统采取安全措施或需要运行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安全措施的工作时;在生产设备、系统上工作,需要将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时,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应使用热力机械工作票。
热力机械工作票基本内容见附录A。
3.2在热控电源、通讯、测量、监视、调节、保护等涉及DCS、联锁系统及设备上的工作;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的,应使用热控工作票。
热控工作票基本内容见附录B。
3.3事故应急抢修工作(指生产主、辅设备等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立即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事故应急抢修单基本内容见附录C。
3.4现场进行动火、受限空间、登高、抽堵盲板、吊装和临时用电作业的,应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时使用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3.5工艺车间与电气联系进行停送电,应使用停、送电联系单(格式见附录D、E)。
4.工作票的使用
4.2.1工作票应使用统一格式,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但不得删减。
4.2.2工作票一式两份,检修人员手执一份,运行人员留存一份。
4.2.3公司应每年对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进行安全规程、运行和检修规程的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的,经厂(公司)领导批准,予以公布。
4.2.4工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
4.2.5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签发人审核、签发。
4.2.6一份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相互兼任。
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得在同一现场作业期间内担任两个及以上工作任务的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组成员。
4.2.7系统停车小修或临检时,可按设备、系统、专业工作情况使用一张工作票。
4.2.8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时,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4.2.9工作票必须编号。
要确保每份工作票在本厂内的编号唯一,且便于查阅、统计、分析。
4.2.10在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经调度许可后,可以没有工作票即进行处置,但必须由运行班长(或调度)将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没有工作票而必须进行工作的原因记在运行日志内。
4.2.11许可进行工作的事项(包括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必须记在运行班长(或调度)的操作记录簿内。
4.3填写工作票
4.3.1 工作票的填写必须使用标准的术语,设备应注明名称及编号。
4.3.2票面需要填写数字的,应使用阿拉伯数字(或母线可以使用罗马数字);时间按24h计算,年度填写4位数字,月、日、时、分填写2位数字。
4.3.3“工作负责人”栏:
工作负责人即为工作监护人,单一工作负责人或多项工作的总负责人填入此栏。
4.3.4“班组”栏:
一个班组检修,班组栏填写工作班组全称;几个班组进行综合检修,则班组栏填写检修单位。
4.3.5“工作班成员”栏:
应将每个工作人员的姓名填入“工作班成员”栏,“共 人”的总人数不包括工作负责人。
有监护人的应明确监护人。
4.3.6“工作地点”栏:
写明被检修设备所在的具体地点。
4.3.7“工作内容”栏:
描述工作内容,要求准确、清楚和完整。
4.3.8“计划工作时间”栏:
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填写预计完成该项工作所需时间。
4.3.9“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危险点及预控措施”:
填写作业环境存在的或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切危险情况和能够预防、控制危险情况的措施。
4.3.10“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
填写检修工作应具备的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应周密、细致,不错项、不漏项。
检修工作需要运行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的措施,以及采取隔断的安全措施,必须写入安全措施栏。
不需要做安全措施则在相应栏内填写“无”,不应空白。
4.3.11工作票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栏:
根据“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中的要求,需要运行值班人员执行的,由工作许可人完成安全措施后,在相应栏内做“√”记号,如不需要做安全措施的,工作许可人在对应的“执行情况”栏中填写“无”;需要检修作业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由工作票填写人在相应的措施后注明“检修自理”,工作负责人完成该项安全措施后,在对应的“执行情况”栏内填写“检修自理”。
4.3.12“需佩戴的安全防护用具”栏: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选择防护用具并在相应防护用具后做“√”记号
4.3.13“其他安全措施(补充的安全措施)”栏的内容包括:
由于运行方式或设备缺陷需要扩大隔断范围的措施;运行人员需要采取的保障检修现场人身安全和运行设备安全的措施;补充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提出的安全措施;提示检修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如无补充措施,应在该栏中填写“无补充”,不得空白。
4.3.14
4.3.15“收到工作票时间”栏:
由调度填写,调度根据厂内生产情况做好调控和协调工作并确认签名。
4.3.16“工作许可”栏:
由工作许可人根据运行需要填写该项工作的允许工作时间,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在检查核对安全措施执行无误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确认签名。
4.3.17“确认工作负责人布置的工作任务、安全措施以及危险点告知”栏:
由工作负责人对工作班成员进行作业前培训、安全交底、危险点告知之后,确保每人都已知晓后,由工作班成员亲自确认签名。
4.3.18“工作人员变动情况”栏:
工作负责人变更时,工作负责人进行工作交接和安全交底后,由原工作负责人和现工作负责人确认签名,经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并确认签字后由变更后的工作负责人填写生效时间。
工作班人员变动时,应由原工作班成员签字确认离去,新增工作班成员经工作负责人培训、安全交底和危险点告知并亲自签字确认加入工作和填写加入工作时间后,工作负责人确认签字并填写变更时间。
4.3.19“工作票延期”栏:
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情况填写延期时间,工作许可人或当班运行负责人确认签名,调度确认签名。
4.3.20“允许试运时间”及“允许恢复工作时间”栏:
工作许可人填写试运行时间并签名,工作负责人确认签名。
4.3.21 “工作终结时间:
”栏,工作负责人填写并签名,工作许可人签名确认,调度确认签名。
4.3.22“备注”栏填写内容:
需要特殊注明以及仍需说明和交待事项,如该份工作票因故未执行,电气第一种工作票中接地线未拆除等情况的原因等;中途增加工作成员的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3.23每份工作票修改不得超过两处。
其中设备名称、编号、日期、时间、动词以及人员姓名不得改动。
工作票票面修改处应有修改人员签名或盖章。
4.4工作票的执行程序
4.4.1工作票的生成。
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和计划工作期限,确定工作负责人。
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内容及所需安全措施选择使用工作票的种类,填写工作票或调用标准工作票。
4.4.2工作票的签发。
工作负责人填写好工作票,交给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由工作票签发人对票面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发。
4.4.3工作票的送达。
计划工作需要办理工作票的,应在工作开始前将工作票送达调度。
4.4.4工作票的接收。
工作许可人接到工作票后,班长(或岗位主操)应及时审查工作票全部内容,必要时填好补充安全措施,确认无问题后,根据工作票计划开工时间、安全措施内容、机组启停计划、调度和签发人的意见,由运行班长(或岗位主操)安排运行人员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4.4.5安全措施中如需由电气人员执行断开电源措施时,工艺车间人员应填写停、送电联系单,联系单送达调度,由调度协调通知电气车间进行停、送电,电气人员应根据联系单内容布置和执行停、送电。
电气停、送电完毕后应向调度汇报:
停、送电措施完成时间、执行人等内容。
调度将联系单填写完毕后交给工艺人员,送、停电联系单应附在工作票上。
严禁口头联系或约时停、送电。
4.4.6工作票应在工作票记录本中登记。
4.4.7工作许可。
检修工作开始前,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对照工作票逐项检查,确认所列安全措施完善和正确执行。
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说明哪些设备带电、有压力、高温、爆炸、泄露、中毒、易腐蚀和触电危险等,双方共同签字完成工作票许可手续。
开工后,严禁运行或检修人员单方面变动安全措施。
4.4.8工作监护。
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现场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认真监护工作全过程。
工作负责人因故暂时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并将工作票交其执有,交待注意事项并告知全体工作班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交接手续;离开工作地点超过两小时者,必须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4.4.9工作人员变更。
工作班成员变更,新加入人员必须进行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学习,由工作负责人在两张工作票的“备注”栏分别注明变更原因、变更人员姓名、时间并签名。
工作负责人变更,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变更手续。
工作负责人的变更情况应记入运行值班日志。
4.4.10工作间断。
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
间断后继续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应符合工作票的要求,方可工作。
当无工作负责人带领时,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4.4.11工作延期。
工作票的有效期,以调度批准的工作期限为准。
工作若不能按批准工期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必须提前0.5h向工作许可人申明理由,办理申请延期手续。
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
4.4.12设备试运。
检修后的设备应进行试运。
检修设备试运工作应由工作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工作许可人同意并收回工作票,全体工作班成员撤离工作地点,由运行人员进行试运的相关工作。
严禁不收回工作票,以口头方式联系试运设备。
设备试运应严格执行停送电手续。
试运结束后仍然需要工作时,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按“安全措施”执行栏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恢复工作。
如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4.4.13工作终结。
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扫整理工作现场,确认无问题后,带领工作人员撤离现场。
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验收,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
运行值班人员拆除临时围栏,取下标示牌,恢复安全措施,然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在工作票上填写工作结束时间,工作方告终结。
对未恢复的安全措施,汇报调度并做好记录,在工作票右上角加盖“已执行”章,工作票方告终结。
4.5 工作票管理
4.5.1工作票实施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运行、检修主管部门应是确保工作票正确实施的最终责任部门。
安环科是工作票的监督考核部门,对执行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对责任部门进行考核。
4.5.2企业领导应定期组织综合分析执行工作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5.3已执行的工作票应由各单位指定部门按编号顺序收存,至少保存三年。
4.6 工作票中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
4.6.1工作票签发人
a)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b)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c)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4.6.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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