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链条炉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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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链条炉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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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链条炉操作规程
链条锅炉使用操作维护保养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链条锅炉的使用操作、技术保养及润滑等。
本标准适用于链条锅炉的操作、技术保养及润滑等。
2、链条锅炉的启动
2.1启动前的检查
冷态备用或者检修后的锅炉,在启动前运行人员必须对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做下列项目的检查。
2.1.1锅炉内、外部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2.1.1.1炉膛内部无结焦、积灰及杂物,炉墙、炉拱、炉底应完整、严密,无严重烧损、裂纹和脱落现象,保温完整。
水冷壁管等管束外表面应无缺陷和挂灰。
看火门、拨火门应完整、严密,开关灵活,密封装置完好。
2.1.1.2锅筒、集箱、水冷壁、对流管束、烟管等的内外部清洁无垢,无缺陷或损坏,无杂物,锅炉内部装置的排污管及隔板等部件应齐全完好。
检查后严密封闭各门孔,各部的防护板应完整牢固。
2.1.1.3检查炉排片应整齐,间隙合适,无变形和损伤,空载运转没有卡住、咬合不良、跑偏或脱落现象,试运转灵活平稳,噪音低于70分贝。
传动部分润滑良好,油位正常。
不允许有铁器或其他杂物失落或夹留在炉排的任何地方。
炉排前挡灰罩完好严密。
2.1.1.4分层给煤机的加煤斗与侧墙板之间的密封要严密,炉排风管、风室、落灰门应密封,内部无杂物,放灰拉杆推拉应灵活,加煤斗中的弧形闸板、煤层闸板升降应灵活,煤层厚度指示装置灵活完好,指示正确。
2.1.1.5监视测量仪表和控制装置、安全附件齐全好用,全部校验合格并贴有合格标签。
2.1.1.6风道、烟道人孔门应关闭,调节门、挡板完整严密,开关灵活,开闭度指示正确,设备内部无积灰、杂物。
2.1.1.7各处的防爆门装置正确、严密,周围无妨碍动作之物,动作灵活可靠。
2.1.2检查辅助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2.1.2.1所有的安全遮拦及保护罩完整、牢固;对轮连接完好,传动皮带或链条完整、齐全、紧度适当;地脚螺丝不松动;接地线良好。
2.1.2.2轴承内的润滑油洁净,油位计完整,指示正常,清晰易见,刻有最高、最低及正常的油位线,油位应接近正常油位线(1/2处),放油门、油丝堵严密不漏。
油盅内有足够的润滑脂。
轴承良好,接头螺丝牢固,轴承温度计齐全、好用。
2.1.2.3冷却水充足,水管畅通、不漏。
2.1.2.4检查风机,调节挡板开关灵活,用手转动风机,检查有无异物存在和异常声响。
如已采用变频调速,调节挡板应处于全开状态。
2.1.2.5辅助设备经常检查的部位要有充足的照明。
2.1.2.6用手转动连轴器试车,检查有无偏心、松动、异常声响,检查连轴器橡胶是否有损耗。
机泵叶轮完好无损,转动方向正确。
2.1.2.7各机械设备试车正常、试运转10-20分钟运行平稳,无异常声响或振动,机械密封无漏水或异常升温等现象。
2.1.2.8检查除尘器,消除漏风、跑气、堵塞等现象,使其处于备用状态。
2.1.2.9检查水处理设备,内部有无腐蚀、渗漏、堵塞等现象,树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除氧器脱氧性能是否良好。
2.1.2.10对用加药进行水质处理的锅炉,检查药液溶解槽,搅拌机是否有异常,罐槽、泵、管路等有无腐蚀,泄漏和阻塞。
检查水压是否满足需要,水处理药品能否按规定正确地加入。
2.1.2.11给煤机、碎煤机、除渣机等设备内部无铁件和其他杂物。
2.1.2.12输煤系统一、二、三级皮带安装平衡并松紧适度,无跑偏、打滑等现象。
电磁分离器工作正常。
燃煤淋湿装置喷淋均匀。
2.1.2.13热工信号及电气报警好用,消防设备齐全,处于备用状态。
2.1.3检查水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2.1.3.1支吊架完好牢固,管道能自由膨胀,管道畅通。
2.1.3.2保温完整无脱落,表面光洁,标志明确。
2.1.4检查各阀门,应符合下列要求。
2.1.4.1与管道连接完好,法兰螺丝紧固。
2.1.4.2手轮完整,固定牢固,门杆洁净,无弯曲及锈蚀现象,开关灵活。
2.1.4.3阀门的填料应有适当的压紧余隙,拧紧压紧螺栓,主要阀门的保温良好。
2.1.4.4具有完整的标志牌,其名称、编号、开关方向清晰正确。
2.1.4.5位置指示器的指示与实际位置相符合。
2.1.4.6锅炉上水系统、排污系统的阀门开度均在规定位置,阀门不能有渗漏。
2.1.5检查安全附件及仪表,应符合下列要求。
2.1.5.1表盘清晰,表针指示在零位,安装牢固严密并贴有校验合格标志。
2.1.5.2表盘的照明充足,各仪表均在投入状态。
2.1.5.3各仪表操作开关、切换开关灵活好用,自动控制部分完好。
2.1.5.4安全阀经校验合格,泄水管完整、畅通,安装牢固。
2.1.6检查计算机操作画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2.1.6.1控制系统运行正常,操作灵敏,UPS电量充足。
2.1.6.2所有仪表、信号、操作开关及切换开关完整好用。
2.1.6.3热工信号好用,报警铃响声洪亮。
2.1.7检查水源、电源可靠,燃煤储备充足。
2.1.7.1检查现场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2.1.7.2锅炉各部位的照明灯头及灯泡齐全,具有足够的亮度。
2.1.7.3事故照明电源可靠。
2.1.8其它
2.1.8.1检修中临时拆除的平台:
楼梯、围栏、盖板、门窗均应恢复原位,所打的孔洞以及损坏的地面,应修补完整。
2.1.8.2在设备及其周围通道上,不得堆积垃圾、杂物、地面不得积水、积灰、积煤,脚手架应拆除。
检修中更换下来的设备,配件应全部运出现场。
2.1.8.3厂房内的照明灯具齐全,事故照明电源可靠。
2.1.8.4在锅炉附近备有足够的合格的消防器材。
2.1.8.5上述检查完毕后,对发现的问题通知检修人员立即处理并做好验收。
2.1.9遇有下列情况之—,不得点火。
2.1.9.1水压试验不合格,未采取措拖时。
2.1.9.2炉内脚手架未拆除或炉内严重结焦时。
2.1.9.3联动试验和事故按钮试验不合格时。
2.1.9.4各主要仪表,如(热电偶、压力表等)不能投入时。
2.2漏风试验
2.2.1锅炉经过检修后,应在冷态下以正、负压试验的方法,检查锅炉的严密性。
2.2.2用负压法检查锅炉各部本体及烟道的严密性,其程序如下。
2.2.2.1严密关闭各部人孔门,检查门和看火门,渣槽内充满水,保持水封。
2.2.2.2启动引风机,保持燃烧室负压0.05~0.1kPa(负压不应破坏除渣口等处的水封)。
2.2.2.3用点燃的蜡烛或小火把靠近炉墙及烟道进行检查,如有漏风,则火炬被负压吸向不严密处,在漏风处画上记号,试验完毕后予以消除。
2.2.2.4风道系统不宜使用负压法。
2.2.3用正压法检查风道、烟道及其挡板的严密性,其程序是。
2.2.3.1关闭所有进风门、炉门,渣槽中注满水进行密封。
2.2.3.2启动鼓风机保持燃烧室正压50Pa并记录电流值,然后逐渐开大鼓风机入口挡板,直至全开为止,鼓风机电流应不变,若电流增大,表明有的风门挡板不严密,如果用蜡烛靠近锅炉本体、烟道时,火焰即被不严处吹向外侧。
2.2.3.3也可在鼓风机入口处加入白粉或点燃能产生烟雾的可燃物,这样漏风处就会留有白粉的痕迹或有烟雾逸出。
2.2.3.4检查空气预热器漏风要在烟气侧进行,检查每一根管头的严密性,若有空气喷出,则表示有不严密处。
2.2.3.5在漏风处画上记号,试验完毕后,予以消除。
2.3烘炉与煮炉
2.3.1烘炉
新装、移装或大修的锅炉,在投运前,必须对炉墙,烟道砌体用火或其它热源进行烘烤,使其彻底干燥。
如果不经烘炉,急速升火,往往会由于砌体内的水分迅速蒸发,逸出不畅,产生很大压力,使炉墙产生裂缝或变形,还会降低炉墙使用寿命。
2.3.1.1烘炉前的准备工作:
a)锅炉本体检修、安装及炉墙砌筑,管线设备保温工作已完成,炉墙漏风试验合格.
b)烘炉需用的各系统,各设备,已安装试运完毕,能随时投入运行。
c)烘炉需用的热工电气仪表均已安装校验完毕。
d)烘炉用的临时设施(如临时炉排)和烘炉用的燃料、工具、材料、备品和安全用品已经准备充足。
e)在炉墙上已装好监视温度的温度计。
温度测点应选在炉膛侧墙中部,炉排上方。
此外在过热器两侧中部炉墙和省煤器后墙中部也应安置测温点。
f)耐热混凝土炉墙,必须超过其养护期后(矾土水泥的约为3昼夜,硅酸盐、矿渣硅酸盐水泥约为7昼夜),才允许进行烘炉。
2.3.1.2烘炉时间和烘炉温度
a)烘炉的时间长短,因锅炉型式,炉墙结构和所用材料,砌筑季节以及自然风干时间长短而异。
一般应烘烤7~14天,不应少于7天。
b)烘炉时火势应由弱渐强,不得忽冷忽热,温升速度应缓慢均匀,下表列出火焰法烘炉时间与烟气温度的关系。
此处的烟温系指炉膛出口温度或过热器后的烟温。
c)烘炉时间及温升表
锅炉炉墙型式
烘炉时间(天)
过热器后烟温(℃)
第一天温升不宜超过
初期每天升高温度不大于
末期每天升高温度不大于
烘炉末期最高温度不高于
重型炉墙
10-14
50
10-20
20-30
200-220
2.3.1.3烘炉完毕的标准达到下列规定之一时为合格:
a)用炉墙灰浆试样法时,在燃烧室两侧墙中部炉排上方1.5~2米或在过热器(或相当位置)两侧中部,耐火砖与红砖丁字交叉缝处取50g左右灰浆样,进行灰浆含水率的测定,其含水率应低于2.5%。
b)用测温法时,燃烧室两侧墙中部炉排上方1.5~2m的红砖墙外表面向内100mm处温度应达到50℃,并继续维持48小时,或过热器(或相当位置)两侧墙耐火砖与隔热层接合处温度达到100℃,并继续维持48小时。
c)烘炉后期当耐火砖灰浆含水率达7%,红砖灰浆含水率达到7%~10%时,即可同时进行煮炉。
2.3.1.4烘炉注意事项
a)锅炉内注入的水应是经过处理的水,水位应稍低于正常水位。
b)烘炉时开启汽包的放空阀和过热器的疏水阀。
c)启用省煤器旁通烟道或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阀,但锅炉上水仍要通过省煤器。
d)关闭各炉门和检查门,保持炉内一定负压。
e)用燃料烘炉,不可用火太大,火焰也不可集中在前后拱处,木柴中不要有钉子或铁件。
烘炉后期,为增强火力可以投入煤块。
f)对于链条炉排在烘炉时,炉排应定期转动,以冷却炉排。
g)冬季烘炉,锅炉房内气温不得低于5℃。
2.3.2煮炉
锅炉在新装、移装或大修后,受热面内表面留有不少铁锈,油渍和水垢,为了保证锅炉运行后的汽、水品质,防止加速锅炉的腐蚀,所以要进行煮炉。
2.3.2.1根据炉内锈垢的严重程度把锅炉分为三类:
第一类:
新锅炉从出厂至安装完毕,尚不超过10个月,内部铁锈较薄或无锈。
第二类:
锅炉长期停用,或是新锅炉内部铁锈较厚。
第三类:
移装锅炉内部有较厚铁锈,又有水垢。
2.3.2.2煮炉时炉水中所加的药品是氢氧化钠和磷酸三钠,如无磷酸三钠,也可用无水碳酸钠代替,加药量是按最高水位下的锅炉水容积来计算的(煮炉加药量表)。
2.3.2.3药品要稀释成浓度不大于20%的溶液。
加药时可采用下列三种方式:
a)以给水管路供水时,经磷酸三钠加药设备加入锅炉。
b)用磷酸三钠泵或其他泵,通过改装的管路向锅炉联箱或省煤器的排污阀加入。
c)在锅炉上部安装1~1.5m3有盖子的临时加药缸从锅筒上部加入,加药缸出口应有可控制的阀门或过滤网。
d)煮炉加药量表
药品名称
加药量(kg/m3)
第一类锅炉
第二类锅炉
第三类锅炉
氢氧化钠NaOH
2-3
3-4
5-9
磷酸三钠Na3PO412H2O
2-3
2-3
5-6
注:
1)药品的纯度系按100%来计算的。
2)用Na2CO3代替Na3PO4·12H2O时,用量增加50%。
3)对第一类锅炉也可单独用Na2CO3进行煮炉,药品用量是6kg/m3(水)。
4)水垢和铁锈特别厚时,必须事先经过处理,酸洗或机械清理,加药量应增加50%~100%。
5)准备药品数量时,应以炉水容积的1.25-1.5倍计算。
2.3.2.4加药时,锅炉水位应保持较低水位,必须将锅筒空气阀自始至终都处于开启位置,待锅炉完全没有压力时,方可加药。
用药量一次加完,但第三类锅炉所用的磷酸三钠可先加50%,其余在第一次排污后加入。
药液加入锅炉后,开始煮炉。
炉腔内升起微火,逐渐使炉水加热到95℃以下,维持运行2~3天,如有蒸汽从放气阀排出时,应向锅炉补水至放气阀出水为止。
2.3.2.5煮炉期间煮炉时每隔3-4小时在底部集箱进行排污,在排污前和排污后1小时,从汽包和水冷壁下集箱排污处取炉水样,进行炉水化验,监视炉水碱度及磷酸根的变化。
其碱度不得低于58毫克当量/升、磷酸根不得低于670毫克/升。
煮炉后期炉水的碱度和磷酸根应基本不再变化。
2.3.2.6煮炉结束后,应使锅炉缓慢降温冷却,水温降至50℃以下时,将水排至安全地点,用清水彻底清洗锅炉和药液接触过的管路和阀门并将水放掉,进行检查。
2.3.2.7卸开人孔门、手孔门,检查管路阀门有无堵塞,锅炉内表面全无锈迹存在才认为煮炉合格。
2.2.3.8煮炉清洗完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水压试验。
2.3水压试验
2.3.1锅炉水压试验是对锅炉受压部件严密性和耐压强度的检验,一般是在对锅炉做内外部检验之后进行。
2.3.2锅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水压试验。
2.3.2.1新装、移装或停止运行一年以上,需要投入或恢复运行时。
2.3.2.2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
2.3.2.3根据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安全状况有怀疑时。
3.3.2.4上次水压试验后,已达六年时。
2.3.3水压试验压力
锅炉水压试验压力规定值
名称
锅筒工作压力PMPa
试验压力MPa
锅炉本体
<0.588
小于1.5P但不小于0.196
锅炉本体
0.588-1.176
1P+0.294
锅炉本体
>1.176
1.25P
过热器
任何压力
与锅炉试验压力同
可分式省煤器
任何压力
1.25P+0.49
2.3.4水压试验的程序和要求
2.3.4.1水压试验应在内部检验之后,必要时还应作强度检核。
2.3.4.2为了暴露检查部分,必要时应拆去局部绝热层或其它附件,以利检查。
2.3.4.3除试验所用管路外其余锅炉范围内管路上的阀门都应采取可靠的隔断措施。
2.3.4.4水压试验以锅炉上的压力表读数为准,此表应预先校验合格。
2.3.4.5水要上满,内部不得残留空气。
2.3.4.6水温以20~70℃为宜。
2.3.4.7水压试验过程中,操作疏水门人员不得离开,以免升压过快或者超压。
2.3.4.8压力须缓慢上升,宜采用手压泵。
升压速度不超过每分钟0.3MPa。
2.3.4.9水压升到工作压力时,应暂停升压,检查锅炉各部位有无渗漏和不正常现象发生,如果没有异常现象,就可继续升压至试验压力。
2.3.4.10焊接锅炉应在试验压力下保持不少于5分钟,铆接锅炉在试验压力下保持不少于20分钟,然后降到工作压力后,进行检查。
2.3.5锅炉进行水压试验,符合下列情况,即认为合格:
2.3.5.1在受压原件金属壁和焊缝上没有水珠和水雾。
2.3.5.2停止上水(给水阀不漏的情况下),经过5分钟,压力下降至不超过0.2MPa。
2.3.5.3铆缝和胀口处,在降到工作压力后不漏水。
2.3.5.4水压试验后,用肉眼观察,没有发现残余变形。
2.3.6水压试验注意事项
2.3.6.1水压试验室,室温应高于5℃,低于5℃必须有防冻措施。
2.3.6.2检查时应注意采用安全电压照明。
2.3.6.3超压阶段不得进入炉膛内检查。
2.3.6.4不能用水压试验的方法确定锅炉的工作压力。
水压试验时应力不得超过元件材料在试验温度下屈服强度的90%。
2.4启动前准备
2.4.1锅炉点火应听从司炉班长的命令,由司炉班长具体安排,大修后的锅炉点火,须经分公司主管生产副经理和主管技术的工程师批准。
2.4.2通知仪表值班员投入计算机及自控仪表监控。
2.4.3通知化验班投入水处理设备或加药进行水处理,保证软化水罐有足够软化水。
应保证软化水PH值在规定范围内。
2.4.4为防止停电、停泵时系统水击事故,通常在循环水泵出入口之间设置旁通管,如旁通管上装有截止阀,则阀门应全开,并将手轮拿下。
2.4.5锅炉及系统管网冲洗和充水
对新投入运行或大修、停用时间较长的热水锅炉和系统网路,若有泥渣、铁锈或其它杂物存在于系统网路中,就有可能堵塞管炉和设备,因此系统充水前必须进行冲洗。
2.4.6热水锅炉及系统网路的冲洗过程一般分为粗洗和精洗两个阶段。
2.4.6.1粗洗时可用具有一定压力的水泵将水压入管网,水压一般为O.3MPa。
这样管内水流速较高,冲洗效果较好。
用过的水通过排水管直接排入下水道。
当排出的水变得不再混浊而显得清净时,粗洗工作结束。
2.4.6.2粗洗工作结束后即可进行精洗。
精洗的目的是为了清除颗粒较大的杂物,因此采用流速为1~1.5m/s以上的循环水,使水通过除污器,水中杂物将沉淀在除污器内。
精洗过程至循环水变得完全透明时结束,之后应将除污器拆除或清洗。
2.4.7系统网路充水。
2.4.7.1系统冲洗合格后即可以向系统网路充水。
充水时,应使用水质符合要求的软化水,不宜使用暂时硬度较大的水。
2.4.7.2系统充水的顺序是:
锅炉——系统网路——热用户。
2.4.7.3使用补水泵向锅炉上水。
2.4.7.4充水从锅炉的下锅筒和下集箱进行。
2.4.7.5当锅炉顶部的放气阀冒水时,关闭放气阀。
锅炉充水结束。
2.4.7.6进水温度与外界温差不宜超过40℃,且不低于5℃,进水时间应在2-4小时左右。
2.4.7.7在进水时,检查锅炉各部的手孔盖、法兰结合面、堵头及放水门等应无漏、渗水现象,当发现漏渗水时,应安排检修处理。
2.4.7.8向系统网路充水一般从回水管开始。
2.4.7.9充水前应关闭所有排水阀,开启网路中所有放气阀,同时开启网路末端的连接供水和回水管的旁通阀,当网路中各放气阀冒出水时关闭放气阀,直至网路最高点的放气阀冒出水时再关闭此阀。
2.4.7.10向热用户系统充水,也是从回水管向系统充水。
2.4.7.11开启用户系统顶部放气阀,边充水边放气,放气阀有水冒出时,关闭放气阀。
2.4.7.12经过1-2小时后,应再次开启放气阀,以便排除残存在系统中的空气。
2.4.7.13热用户系统的管路较细,充水速度不应太快,以利于空气自系统中放出。
2.4.8待锅炉、热网充满水后,启动锅炉循环水泵,冷态运行2-4小时后分别打开各处排污阀进行排污。
4.5.6.1对于新安装的热网系统,如未按要求对热网进行吹扫和清洗,则应延长锅炉循环水泵冷态运行时间,并检查、清理除污器及锅炉内部。
2.4.9燃煤输送至炉前装满煤斗。
2.4.10启动除渣机。
渣槽内注满冷却水,手动调节喷嘴保持水封。
保持渣槽的正常水位,使锅炉落渣管口没入水面以下80mm。
2.4.11通知除尘班运行除尘器。
2.4.12转动机械的试运行
2.4.12.1确定转动设备及电气设备检修完毕后,做试运行。
转动机械试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
a)无异音、摩擦和撞击声。
b)转动方向正确。
c)轴承无漏油和甩油现象。
d)转动机械运行时,轴承温度、振动及串轴应符合下列标准:
1)轴承温度
滚动轴承不许超过80℃,滑动轴承不许超过70℃,磨煤机轴瓦温度不许超过50℃。
2)轴承振幅
轴承振幅不许超过下列标准:
轴承振幅允许标准
转速(转/分)
3000
1500
1000
750及以下
振动(mm)
0.06
0.10
0.13
0.16
3)串轴不超过2—4mm。
2.4.12.2风机的试运行:
启动风机,待电流正常后,逐渐开启入口挡板,直至全开为止(电流不得超过额定值),试运行时,应适当保持燃烧室负压,试运30分钟后,关闭风机入口的挡板,停止风机运行。
2.5锅炉点火
2.5.1首先进行自然通风10-15分钟。
2.5.2将煤闸板提到最高位置,在炉排的第一风室上面适当铺一层薄煤(20-30mm),在煤层上铺200—300mm厚的干柴旧棉纱等引火物。
在炉排中后部铺较薄炉灰,防止冷空气大量进入。
2.5.3用柴油引火,当木柴着火后,对第一风室进行机械送风,在木柴烧旺后,加少量煤到燃烧的木柴上。
2.5.4第一风室的煤烧起来后,以最慢的速度转动炉排,把燃烧的煤运行到第二风室区域,停止炉排转动,调整煤层闸板,保持煤层厚度为70mm,对第一风室上面连续加煤并对第二风室进行机械送风,调节引风机,使炉膛负压接近零,以加快燃烧。
此后按上述同样的工序,顺序通过炉排向尾部运动,将整个炉排点燃。
2.5.5必要时,可从炉两侧的看火门进行拨火,将未燃尽的大块木柴拨移到前部,直至燃烧正常。
燃烧正常时,煤在距煤闸板300mm处着火。
2.5.6当底火铺满炉排后,适当增加煤层厚度(70~100mm),并且相应加大风量,提高炉排速度,维护炉膛负压在20~30Pa,尽量使煤层完全燃烧。
3、链条锅炉运行中的监视与调整
3.1链条炉排
3.1.1链条炉排的燃烧调整
链条炉排在运行中,随着负荷和煤种的变化,需进行适当的调整。
能否使运行适应这种变化,决定于对炉排速度、煤层厚度、风压这三者进行调节。
概括起来讲,上述三者的配合是:
厚煤层,高风压,跑慢车;薄煤层,低风压,跑快车;中等厚度的煤层,取中等的风压和中等的炉排转速。
3.1.1.1对炉排速度的调节
链条炉排速度的可调范围一般约在2~25m/h,随着锅炉负荷的变化,炉排的转速必须与负荷变化相适应。
在调整炉排速度时,应注意煤的特性。
挥发分少易着火的煤,如果炉排速度慢会使着火点过于靠前,将煤闸门烧坏,这就需要将炉排速度适当加快。
3.1.1.2对煤层的调节
为了适应负荷的变化,煤层厚度也须进行调节。
调节煤层厚度同样要注意煤的特性。
a)灰分大及水分多的煤,进煤量要多,才能适应锅炉负荷的增加。
b)颗粒小的煤,煤层空隙小,阻力大,空气不易透过,所以薄煤层有利于通风。
c)多灰分及灰分熔点低的煤也要薄煤层。
d)链条炉燃料层厚度:
粘性烟煤(灰分低、水分少、未经筛选),煤层厚度可取60~120毫米;不粘性烟煤(灰分大、水分大、煤末多)取80~140毫米;无烟煤和贫煤(煤末多、水分大、点火点高)取100~160毫米为宜。
3.1.1.3对风压和风量的调节
a)链条炉排运行时,送风的风压大小应视煤层厚度而定。
b)煤层厚,粒度又小的煤,要求风压高些,否则,风吹不进煤层,燃烧不旺盛,带不上负荷。
c)煤层厚度小时,风压也要求低些,否则,容易吹走细煤末,造成火口,使整个火床燃烧分布不均匀,热损失大,负荷也带不上去。
d)炉排上的风压为两头小(100-300Pa)、中间大(600-800Pa),炉膛的负压一般控制在20-30Pa。
3.1.1.4负荷的调整
3.1.1.4.1调节的基本原则
a)在调节过程中,不能造成燃料缺氧而引起不完全燃烧。
b)调节过程中,不应引起炉膛烟气侧压力由负压变正压,造成不严密处向外喷火或冒烟,影响安全与锅炉房的卫生。
c)需要增加负荷时,先增大引风,再增大送风,同时增加炉排速度,增加进煤量。
d)需要减小负荷时,先降低炉排转速,减少进煤量,然后减少送风量,再减少引风量。
并将炉膛负压调整到规定值(-20~-40Pa)
e)链条炉的运行较稳定,炉膛内负压可维持9.8~19.6Pa(1~2毫米水柱),为了不致于造成喷火伤人(特别是在进行某项操作时),炉膛负压还可以稍高一点。
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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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条炉操作规程 链条 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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