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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报告
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报告
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报告各位领导:
根据本单位党委《关于做好做好20xx年度选人用人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的精神,受单位党委的委托,我向年度工作会议报告全年我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XX单位党委坚持贯彻以提高素质、优化结
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为重点,以扩大干部信息公开为突破口,积极稳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主要做法和成效是:
一、做到“两个坚持”,把握干部工作方向
1.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
始终坚持“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鼓励创新”的用人导向,注重工作业绩和群众公认,把上级部署的各项重大任务作为考察和识别干部的重要时机,坚持在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一线考察干部、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识别干部、在有效破解难题中发现干部、在推进工作发展中检验干部,通过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来匡正干部价值取向。
2.是坚持正确的用人标准。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积极稳妥地做好干
部选拔任用工作
20xx年,单位党委共调整干部X批XX名,其中新提拔X级干部X名、XX级干部XX名;平职交流XX级干部XX名、XX级干部X名;副处级X免职XX名,XX级干部免职XX名。
二、严把“三个关口”,提高干部工作质量
1.严把推荐考察关。
坚持民主推荐、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制度,认真做好推荐考察各个环节的工作,在每次干部推荐过程中都严明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提高了民主推荐的有效性和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
2.严把酝酿关。
对拟提拔交流任用的干部,在提交党委讨论之前,广泛征求相关领导干部、部门等的意见,进行充分酝酿。
3.严把讨论决定关。
在讨论干部任免时,坚决做到考察不充分的不上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会,没有征求纪委和相关部门意见的不上会,酝酿不充分的不上会;做到出席党委委员达不到规定人数不讨论、临时动议的不讨论、讨论不充分不表决、问题不查清不提拔;坚持党委会集体决定、坚持人人发言明确表态、坚持党委书记不率先发言定调、坚持无记名票决,让选人用人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xx年,党委共X次对XX名XX级和X名XX级干部任免实行投票表决。
三、落实“四项权利”,扩大干部工作民主
1.落实民警的“知情权”。
坚持不懈地加强干部相关政
策法规学习,在每一次考察时对《条例》有关条款规定进行集中学习
明确。
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提高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了党管干部原则与民警有序参与的有机统一。
2.落实民警的“参与权”。
在干部推荐工作中,注重考虑参与人员的知情度和关联度,合理设置推荐人员的范围、人数和比例,扩大干部和职工的参与面。
3.落实民警的“选择权”。
充分尊重广大人民意愿,对推荐票数达不到要求、得不到多数群众公认的不列入考察。
4.落实民警“监督权”。
实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面推行干部公示制度,严格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
年内,对考察预告中因举报反映的X名干部暂缓或不予提拔,对X名拟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了任前公示,对X名干部实行试用。
回顾20xx年,全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经常性了解干部的工作做得还不够深、不够细,与干部交心谈心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干部考核科学评价体系尚未健全,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三是个别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推动工作发展、促进队伍健康向上的能力不强,形象不好,公认度不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XX党委将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干部群众的满意度,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
奋发有为、群众信任的坚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支能堪重任、勇于攻坚、善于创新的干部队伍。
同志们,20xx年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为重大。
让我们在XX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顺利完成新时期各项任务提供更加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报告党的十七大提出了要“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的新要求。
吉林省委从落实十七大报告精神出发,结合“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在9个试点县市中对这一工作进行了大量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
但也应当看到,由于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如何运用全委会的工作性质与特点,更好地服务于选人用人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修订和完善。
一、当前开展此项工作的基本情况当前运用党委全委会的工作职能应用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主要集中在三个环节。
(一)提名推荐。
在全委会委员中提名推荐拟考察人选。
在提名推荐方式上主要有两种:
一是不提供参考人选的“海推”。
组织部门公布空缺岗位和任职资格条件,由委员自行
推荐自己满意的的人选;二是提供参考人选的“差额推荐”。
组织部门综合各单位和领导干部初始提名推荐的基本情况,结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需要,经书记审核提出3-5名参考人选,供委员们进行推荐。
委员也可以在提供的参考人选之外,结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提名推荐其他人选。
在提名推荐对象上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是针对党、政正职的提名推荐;二
是在大规模调整干部时提名推荐,如换届时的推荐;三是所有干部调整均在全委会上进行提名推荐。
(二)讨论决定。
人员任免由全委会讨论决定。
在讨论决定的任免对象上有两种:
一是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正职的任免在全委会上表决,其他人员则在党委常委会上表决;二是所有干部的任免均在全委会上表决。
提供给全委会表决的人选来源上有两种:
一是经书记碰头会研究产生,向全委会提名推荐;二是经常委会研究产生,向全委会提名推荐。
全委会的表决方式也有两种:
一是差额票决;二是等额票决。
(三)评议监督。
在全委会上对选人用人的政策运用情况和对被调整干部的适岗履职情况进行测评和评议。
在测评的时机上有两种方式:
一是定期测评。
利用年度干部工作汇报,对一年来所有调整的干部进行测评,对所适用的干部政策运用情况进行评议;二是适时测评。
具体就某次干部调整的具体做法进行评议和在一定时期内对所调整的干部适岗履职情况进行测评。
二、当前开展此项工作应引起重点关注的问题从当前全委会在干部工作中实际运行效果上看,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努力的方向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活动组织上,存在事前工作准备不足的问题。
提名推荐工作中,一是对提名推荐参考人选的介绍、推介不足,推荐人对提名参考人选不熟悉、不了解,无法推荐;二是没有向推荐人准备所有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人选名单,不能让推荐人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三是提名推荐参考人选的排序没有作出相应的说明,容易误导推荐人;四是没有做好
二次推荐的预案,当参考提名推荐人选没有过半时,不能取得票简单多数的人选进行二次推荐。
讨论决定工作中,一是拟任人选的情况逐一介绍不足,讨论时间不够,委员对拟任人选无法做出正确判断;二是划票时,委员之间保持的距离不够,投票受到干扰;三是计票和唱票的工作人员相互间缺乏监督制约机制,投票结果容易受到质疑。
在评议监督环节,一是不能事前提供评议的材料,委员们在短时间内,无法评议;二是评议的发言顺序没在规范,当主要领导发完言、定完调子后,不敢评议;三是评议本次议题之前,没有通报上次评议结果的落实整改情况,不想评议。
(二)在工作衔接上,存在工作研究不到位的问题。
干部调整工作与全委会召开时机上有冲突。
干部调整工作一个明显的特点是要立足适时应需,即因工作需要,条件成熟时,就应适时进行干部调整,以免贻误工作开展。
而全委会召集的次数根据相关规定,每年一般不会超过4-5次。
这就使履行干部选任程序与实际召集频次形成冲突,不可能每次提名推荐工作或干部调整工作,都会在全委会上履行相关程序。
全委会职能与干部工作性质有冲突。
全委会的工作职能在党组织生活中是仅次于党代会的机构,是抓大事、议大事的机构,在其下面还有党委常委会、书记碰头会及部、委、室、局等议事、办事机构,不可能所有的干部议题都在全委会履行其职能。
而对干部选任工作而言,无论岗位高低、职位大小,都必须履行相应程序,任一环节的缺失,都会导致结果的失真、失实,失去其效用。
(三)在队伍建设上,存在管理机制相对滞后的问题。
一是针对委员们充分履行自身职责方面,缺乏保障机制。
委员们在干部工作中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就需要掌握和运用相关的干部政策、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以及遵守相关的组织程序等。
实际工作中,要求委员“做”的多,但在如何提高“做”的能力和水平上的保障措施不足。
二是针对委员们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方面,缺乏制约机制。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委员认为事不关已,履行职责时马马虎虎,凭意气用事;有些委员依据个人好恶,履行职责时失去理性,凭感情用事;有些委员拿原则当交易,履行职责时被人利用,凭好处办事。
对这些情况缺乏监督制约机制。
三是针对委员们放心履行自身职责方面,缺乏保护机制。
主要是委员们在质询党委干部工作、评议干部个人履职适岗情况方面,不敢公开发表意见,不敢大胆表达想法,怕穿小鞋、怕遭报复,缺乏免责机制、缺乏保护制度。
(四)在制度建设上,存在开展工作无章可循的问题。
一是在会议的召集上,随意性较大。
什么样的会议,才能召集全委会;由谁来召集;在什么时间召集等问题,没有统一的规定,基本上由书记说了算。
二是会议议题的选定上,没有明确的规范。
什么样的会议议题,才能提交给全委会;谁来提交;用什么样的方式来提交等问题,没有依据。
三是会议结果的执行落实上,缺乏责任追究机制。
对全委会的决策意见,由谁来监督落实;落实结果如何反馈和评价;不按整改要求落实时,如何追究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由谁来追究等问题,不清晰、不明朗,容易不了了之。
三、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充分发挥全委会作用的几点建议履行好、发挥好全委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职能和作用,必须结合全委会的工作性质,从实际干部工作出发,加强制度建设,注重细节研究,把这项全新的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一)正确理解和认识全委会在选人用人工作上的职责。
综合《党章》和党内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地方党委全委会的功能主要集中在长远问题的规划决策;重大问题讨论决定重点工作的审议监督三个方面。
因此,全委会的干部工作的职责,也限于一些重要和重大事项,防止事务性工作上会讨论。
主要工作职能体现在:
推荐、讨论工作中,一是在换届或大批量调整干部时,才召集全委会开展工作;二是推荐、讨论决定的对象是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的党政正职,而不是所有岗位的正职和所有党委、政府部门的副职。
审议、评议工作中,主要体现在党委常委会提出的会议议题或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联名提出的议题,才能提交全委会讨论决定。
(二)进一步做好细节处理。
“细节决定成败”。
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把方案做细、做全,防止个别环节的缺失,导致整体工作达不到效果。
在推荐提名工作中,一是提前公布任职资格条件。
公开空缺岗位的同时及时公布任职资格条件,使全委会委员有针对性地进行提名推荐,特别是在无参考人选的情况下,更要强调任职资格条件,否则推荐结果可能高度分散,失去推荐价值。
二是选好参考人选并注意排序。
在提名推荐工作中每个岗位提出的3-5名提名参考人选相互之间应有可比性,切忌“陪榜”。
在参考人选的排序上,要按姓氏笔划为序,并要具体说明,以免在推荐时造成误导。
三是准备好符合条件的干部名册。
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干部名册发给全体委员,有利于第一轮推荐人选比较分散时,对得票相对靠前的人选进行二次推荐。
四是要以恰当的方式适时公布提名推荐结果。
一般情况下,要当场公布提名推荐结果,对得票相对集中的人选,可以直接宣布考察人选。
对得票相对接近的,应同时确定为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
在讨论决定工作中,一是采取组织推介会或自我介绍等适当形式,让各位拟任人选充分“亮象”,使各位委员对提名人选有基本的感官印象。
二是涉及人事任免的事项,一律采取无记名表决的方式,条件许可,可单独辟出划票室进行划票。
在评议工作中,一是要把握好评议的时间尺度。
如对某次选人用人干部政策的评议,则要安排在讨论决定当时或稍后进行,时间过长,就失去了评判的准确性。
对被调整干部适岗履职情况的测评,则要给新调整干部充分发挥作用的时间,用实际工作成绩来诠释自身能力的机会,这个时间一般以半年至一年为宜。
二是要及时进行反馈。
对干部的测评结果,一般要当场进行反馈,如需要经过综合分析再反馈的,一般也要以一个月为限。
不反馈或长时间不反馈,会在委员心中产生抵触情绪。
(三)做好配套制度建设。
一是健全人选来源相关制度建设。
在提名推荐工作中,为把握好提名推荐对象的人选来源和质量,防止提名推荐结果的高度分散,应建立相应的人选储备制度,使其在一个既定的目标范围内选人。
如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为提拔调整人选建立准入制度;建立平行调整人选资料库,为平行调整对象划定范围等。
二是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
建立全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工作制度,规定好讨论表决的对象、讨论表决的注意事项、讨论表决的程序等,使全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工作在一个规范的轨道上运行。
三是建立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制度。
即在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和客观总结一定时期内干部工作的基础上,由党委书记代表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工作,接受质询和评判的制度。
使全委会委员能全面、真实了解干部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准确的判断。
四是完善结果反馈机制。
在落实干部工作责任中,对在全委会评议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意见、建议和评价结果反映出的问题,需要建立相应的信息反馈、评估、落实和人员责任追究制度,把全委会的干部监督工作职能落到实处。
(四)改善委员的工作环境。
建立有利于全委会委员充分行使职能的工作氛围。
一是保障知情权。
对干部政策方面的文件、制度或规定,要即时派发资料给委员们学习了解;及时通报干部队伍和班子结构方面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的处理情况。
二是保障话语权。
给委员们提供一个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渠道;在会议期间,应留出足够的时间自由发表意见,以利于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批评意见。
三是言论免责权。
即委员在全委会上的言行不受任何追究,个人政治和人身利益不
受侵害,给委员们创造一个安心的工作环境。
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报告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XX年选人用人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作如下汇报。
XX年,我局党组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
行《干部任用条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使干部人事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
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用人,让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得以突显,真正使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在政治上得到优待、心理上得到激励,进而推进我局的干部队伍建设。
XX年,局党组共提拔
科级干部7名,其中乡科级正职1名,乡科级副职1名,主任科员2名,副主任科员3名。
一、加强学习干部人事制度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办公会议、干部职工大会、
专题会议、民主生活会等,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条例和法规,如:
《干部任用条例》、《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四项监督制度、“五个严禁、五个一律、十七个不准”等,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意识和对干部人事工作的认识。
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一)深入推进干部选拔工作。
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
严格按照规定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四项监督制度、有关事项报告、领导干部离任交接等政策法规。
在会议记录上详细记录党组关于干部任免的讨论情况。
同时认真整理完善提拔任用干部的文书档案单位选人用人自查报告3篇单位选人
用人自查报告3篇。
XX年10月,我局进行内设机构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制定《贵阳市督办督查局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竞争正科级和副科级中层领导干部各1名,通过会议动员、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党组决定、公示7天选拔出1名正科级和1名副科级中层领导干部。
XX年11月,我局制定《贵阳市督办督查局出缺非领导职务选拔晋升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任命、公示7天等程序选拔出2名主任科员和3名副主任科员单位选人。
(二)积极探索遴选人才工作。
一是制定计划参加贵阳市XX年市、县、乡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通过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程序,XX年10月录用1名同志到我局工作。
二是按照《贵阳市督办督查局选调顶岗人员进我局工作的实施方案》,我局坚持从基层选拔人才,从各区(市、县)遴选了3名优秀干部到我局顶岗锻炼三个月以上。
顶岗期间,3名同志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团结同志,工作能力较强,表现良好,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拟调入该3名同志到我局工作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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