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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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附件1
普洱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做好教师岗位设置、聘用和管理工作,根据《普洱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设置
(一)设置原则
1、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的原则。
根据各教学单位承担的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任务确定岗位职数和岗位职责。
2、重点支持和统筹兼顾相结合的原则。
确保人才培养工作基本需求,优先支持重点学科、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和重点实验室、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适度扶持新学科(专业)建设,做到重点突出,整体协调。
3、个人发展与团队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提倡和鼓励教师把个人目标和团队建设目标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既激励个人奋发进取,又激励提升整体学术水平的体制和机制。
4、注重业绩与资历贡献相结合的原则。
强化业绩导向,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激励机制,同时兼顾资历和历史贡献,鼓励以老带新,促进青年教师专业化成长。
(二)总量及结构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教师岗位298个,占岗位总量71.6%。
首次聘用原则上按现有结构比例进入岗位。
等级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岗位数
12
24
21
39
38
36
48
35
23
22
二、聘用条件
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符合国家关于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能力;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与所受聘岗位相一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
(一)教授
1、教授一、二级岗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执行。
2、教授三级岗位
(1)直聘条件
①近两年为本、专科生讲授1门及其以上专业主干课程,教学效果好,受到学生和同行好评,教学行为规范,无教学事故。
②担任教授专业技术职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任意1项:
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省级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省级教学名师;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国家级课题主持人;获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前2名);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排名第1);获国家级综合性美术作品展、国家级音乐比赛、省部级舞蹈比赛、省部级体育比赛一等奖;获与上述条件相当奖励。
(2)申请聘用条件
①近五年为本、专科生系统讲授2门以上主干课程,或长期讲授1门及1门以上专业主干课程,教学效果好,受到学生和同行好评,积极承担教育实习指导工作以及各项教学任务,教学行为规范,无教学事故。
②担任教授专业技术职务5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任意1项;担任教授专业技术职务3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任意2项:
a主持1门省级精品课程建设;主编1部国家规划教材;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创新团队带头人;省级特色专业、重点专业项目负责人;省级及以上教学示范中心或省级重点实验室第一负责人;主持并完成省级教改项目1项;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二等奖(排名为2、1)。
b获省部级科技、自然科学、人文社科一、二、三等奖(排名为3、2、1);获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称号;获文化部、教育部专项奖励(第1名);获国家级综合性美术作品展、国家级音乐比赛、省部级舞蹈比赛、省部级体育比赛二等奖;组队参加省部级组织的专业竞赛并获团体一等奖的主要辅导教师(或主教练)。
国家级奖不分名次的本人必须获得证书。
c参加国家级教改项目或科研项目1项(前2名);主持省部级教改项目或科研项目1项;主持横向课题,累计到账经费不少于20万元;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第1名);科研成果得到实质性转化,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到账金额5万元以上。
d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e以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或译著1部。
f取得与上述条件相当的教学、科研成果或奖励。
3、教授四级岗位
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两年履职考核为称职及其以上等次。
(二)副教授
1、副教授一级岗位
(1)直聘条件
①近两年为本、专科生讲授1门及其以上专业主干课程,教学效果好,受到学生和同行好评,积极承担教育实习指导工作以及各项教学任务,教学行为规范,无教学事故。
②担任副教授职专业技术职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任意1项:
达到教授三级岗位申请聘用条件②中的任意一项;省级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获省部级科技、自然科学、人文社科成果奖励一、二、三等奖(排名为4、3、2);在国家级综合性美术作品展、国家级音乐比赛、省部级舞蹈比赛、省部级体育比赛三等奖获得者;取得与上述条件相当的成果及奖励。
(2)申请聘用条件
①履现职以来为本、专科生系统讲授2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或长期讲授1门及1门以上专业主干课,教学效果好,受到学生和同行好评,积极承担教育实习指导工作以及各项教学任务,教学行为规范,无教学事故。
②担任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10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任意1项;担任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5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任意2项;担任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3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任意3项。
a主持1门校级精品课程建设;主持并完成校级教改项目2项;获校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排名为2、1);获校级教师教学技能比赛一等奖。
b获省部级科技、自然科学、人文社科一、二、三等奖(排名5、4、3);获市级科技、自然科学、人文社科一、二等奖(排名为2、1);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二等奖(排名为3、2);获省教育厅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二等奖(排名为2、1);获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称号;获文化部、教育部专项奖励(前3名);组队参加省部级专业竞赛并获得团体一、二等奖的主要辅导教师(或主教练,排名为2、1)。
奖励不分名次的本人必须获得证书。
c主持并完成市厅级科研课题1项;参与省部级教改项目或科研项目1项(前2名);参与横向课题1项(前2名),累计到账经费不少于10万元;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前2名);科研成果得到实质性转化,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到账金额4万元以上。
d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e以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或译著或主编教材1部。
f长期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积极进行教法改革,教学效果显著,授课深受学生好评,教书育人业绩突出,获校级及以上奖励2次,高校教龄达25年。
g取得与上述条件相当的教学、科研成果或奖励。
2、副教授二级岗位
(1)长期在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为本、专科生系统讲授2门及其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好,积极完成教育实习指导以及各项教学任务,教学行为规范,无教学事故。
(2)担任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10年;担任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5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任意1项;担任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3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任意2项。
①参与1门校级精品课程建设(前2名);主持校级教改项目1项;获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排名为3、2、1);获校级教师教学技能比赛二等奖。
②获省部级科技、自然科学、人文社科一、二、三等奖(排名为6、5、4);获市级科技、自然科学、人文社科奖励一、二、三等奖(排名为3、2、1);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二等奖(排名为4、3);获省教育厅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排名为3、2、1);获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称号;获文化部、教育部专项奖励(前4名);组队参加省部级专业竞赛并获团体一、二、三等奖的主要辅导教师(或主教练,排名为3、2、1)。
奖励不分名次的本人必须获得证书。
③主持市厅级科研课题1项;参与省部级教改项目或科研项目1项(前3名);参与横向课题1项(前3名),累计到账经费不少于8万元;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前3名);科研成果得到实质性转化,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到账金额3万元以上。
④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⑤以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或译著或主编教材1部。
⑥长期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积极进行教法改革,教学效果显著,授课深受学生好评,教书育人业绩突出,获校级及以上奖励1次,高校教龄达20年。
⑦取得与上述条件相当的教学、科研成果或奖励。
3、副教授三级岗位
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两年履职考核为称职及其以上等次。
(三)讲师
1、讲师一级岗位
(1)长期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为本、专科生系统讲授1门及其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良好,积极完成教育实习指导以及各项教学任务,教学行为规范,无教学事故。
(2)担任讲师专业技术职务10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任意1项;担任讲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任意2项;担任讲师专业技术职务3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任意3项。
①参与校级精品课程建设(前3名);主持校级教改项目1项;获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排名为4、3、2);获校级教师教学技能比赛三等奖。
②获市级科技、自然科学、人文社科一、二、三等奖(排名为4、3、2);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二等奖(排名为5、4);获省教育厅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排名为4、3、2);获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教学新秀等称号;或获文化部、教育部专项奖励(前5名);组队参加市级专业竞赛并获得团体一、二等奖的主要辅导教师(或主教练)(排名为2、1)。
奖励不分名次的本人必须获得证书。
③主持并完成校级科研课题1项;参与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或科研项目1项(前2名);参与横向课题1项(前4名),累计到账经费不少于5万元;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前5名)。
④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本专业方向一致学术论文4篇。
⑤参编译著或教材1部,承担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
⑥长期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积极进行教法改革,教学效果显著,授课深受学生好评,教书育人业绩突出,获校级及以上奖励1次,高校教龄达20年。
⑦取得与上述条件相当的教学、科研成果或奖励。
2、讲师二级岗位
(1)长期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为本、专科生系统讲授1门及其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良好,积极完成教育实习指导以及各项教学任务,教学行为规范,无教学事故。
(2)任讲师专业技术职务10年;任讲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任意1项;任讲师专业技术职务3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任意2项。
①参与校级精品课程建设(前4名);参与校级教改项目1项(前2名);获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排名为5、4、3);获校级教师教学技能比赛三等奖。
②获市级及以上科技、自然科学、人文社科奖励一、二、三等奖(排名为5、4、3);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二等奖(排名为6、5);获省教育厅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排名为5、4、3);获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称号;获文化部、教育部专项奖励(前6名);组队参加市级专业竞赛并获得团体三等奖以上的主要辅导教师(或主教练)(排名为3、2、1)。
奖励不分名次的本人必须获得证书。
③主持并完成校级科研课题1项;参与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或科研项目1项(前3名);参与横向课题1项(前5名),累计到账经费不少于3万元;获国家专利1项(前5名)。
④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本专业方向一致学术论文2篇。
⑤参编译著或教材1部,承担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
⑥长期投入到本、专科生基础教育教学工作中,积极进行教法改革,教学效果显著,深受学生好评,教书育人业绩突出,获市级或校级及以上奖励1次,高校教龄达15年。
⑦取得与上述条件相当的教学、科研成果或奖励。
3、讲师三级岗位
具备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两年履职考核称职及其以上等次。
(四)助教
1、助教一级岗位
担任助教专业技术职务2年,履职考核称职及其以上等次。
2、助教二级岗位
具备助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教师各级岗位职责
(一)教授一、二级岗位职责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教授三级岗位职责
教授三级岗位在聘期内应完成以下职责:
1、学科专业建设
(1)积极参与教学、科研团队建设,并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承担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养任务。
(2)积极参与本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并在实施中发挥重要作用。
(3)积极开展或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撰写学术交流论文不少于1篇,不断提升本学科专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4)负责省级或校级精品课程建设,且担任该课程主讲教师。
2、教学工作
(1)为本、专科生系统讲授2门及以上课程,教学理念新,知识面广,有深度,教学考评良好。
(2)积极承担校级选修课、学术讲座、毕业论文、教育实习等工作任务,学年教学工作量饱满。
3、科学研究
完成下列任务任意1项:
(1)积极申报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新主持或以主持人身份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参与完成国家科研课题1项(前2名);主持横向科研课题1项,累计到账经费自然科学不少于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不少于4万元。
(2)获省部级科技、自然科学、人文社科三等奖以上奖励(排名为3、2、1);获市级科技、自然科学、人文社科二等奖以上奖励(排名为2、1);获省级以上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称号;获文化部、教育部专项奖励(排名1);组队参加省部级专业竞赛获团体一等奖的主要辅导教师(或主教练)。
获国家奖的不作排名要求,但本人必须持有相应证书。
(3)获国家发明专利,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科研成果得到转化,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到账金额不低于5万元。
(4)主持一门省级精品课程建设;主持1项省级教学改革项目;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及其以上奖励(排名2、1);省级教学团队带头人;省级重点专业负责人;省级特色专业项目负责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
(5)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出版学术专著或译著或主编国家规划教材1部。
(6)取得与上述条件相当的成果或奖励。
4、社会工作
(1)关注学院建设和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并为学院建设和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2)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服务。
(三)教授四级岗位职责
教授四级岗位在聘期内应完成以下职责:
1、学科专业建设
(1)了解本学科本专业发展方向,积极参与制订本学科发展规划,并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2)积极参与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并认真进行教学研究,在教学改革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3)积极开展或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撰写学术交流论文不少于1篇,不断提升本学科本专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4)负责省级或校级精品课程建设,且担任该课程主讲教师。
2、教学工作
(1)为本、专科生系统讲授2门及以上课程,教学效果显著,教学评估良好。
(2)积极承担校级选修课、学术讲座、毕业论文、教育实习等工作任务,学年教学工作量饱满。
3、科学研究
完成下列任务任意1项:
(1)积极申报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参与国家级课题1项(前3名);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主持横向科研课题1项,累计到帐经费自然科学不少于1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不少于3万元。
(2)获省部级科技、自然科学、人文社科奖励三等奖及以上(排名为4、3、2名);获市级科技、自然科学、人文社科奖励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为3、2、1名);获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称号;获文化部、教育部专项奖励(前2名),组队参加省部级专业竞赛并获得团体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辅导教师(或主教练,排名为2、1)。
获国家奖的不作排名要求,但本人必须持有相应证书。
(3)获国家发明专利并转化1项(前2名),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科研成果得到实质性转化,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到账金额4万元以上。
(4)主持1门省级精品课程建设;参与1项省级教学改革项目(前2名);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为3、2);省级教学团队带头人;省级重点专业负责人;省级特色专业项目负责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
(5)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出版学术专著或译著或主编省部级规划教材1部。
(6)取得与上述条件相当的成果或奖励。
4、社会工作
(1)关注学院建设和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并为学院建设和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2)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服务。
(四)副教授一级岗位职责
副教授一级岗位在聘期内应完成以下职责:
1、学科专业建设
(1)积极参与本学科本专业建设,认真完成学院交给的学科专业管理和组织协调等任务。
(2)积极参与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并认真进行教学研究,在教学改革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3)积极开展或参加国际国内高层次学术交流,撰写学术交流论文不少于1篇,不断提升本学科本专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4)负责校级精品课程建设,且担任该课程主讲教师。
2、教学工作
(1)为本、专科生系统讲授2门课程,教学效果好,教学考评良好。
(2)积极承担校级选修课、毕业论文、教育实习等工作任务,学年教学工作量饱满。
(3)指导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工作。
3、科学研究
完成下列任务任意1项:
(1)积极申报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参与国家级课题1项(前4);参与省部级课题1项(前2名);主持市厅级科研课题1项;主持横向科研课题1项,累计到账经费自然科学不少于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不少于2万元。
(2)获省部级科技、自然科学、人文社科奖励三等奖(排名为5、4、3);获市级科技、自然科学、人文社科奖励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为4、3、2);获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称号;获文化部、教育部专项奖励(前3名),组队参加省部级专业竞赛并获团体三等奖以上的主要辅导教师(或主教练)(排名3、2、1)。
获国家奖的不作排名要求,但本人必须持有相应证书。
(3)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前3名);科研成果得到转化,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到账金额不低于3万元。
(4)承担1门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承担1项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获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参编1部国家规划教材,承担部份不少于3万字。
(5)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或译著或主编教材1部。
(6)取得与上述条件相当的成果或奖励。
4、社会工作
(1)关注学院建设和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并为学院建设和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2)承担班主任工作不少于2学年。
(3)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服务。
(五)副教授二级岗位职责
副教授二级岗位在聘期内应完成以下职责:
1、学科专业建设
(1)积极参与本学科本专业建设,认真完成学院交给的学科专业管理和组织协调等任务。
(2)积极参与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并认真进行教学研究,在教学改革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3)积极参加国际国内高层次学术交流,撰写学术交流论文不少于1篇,不断提升本学科本专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4)负责校级精品课程建设,且担任该课程主讲教师。
2、教学工作
(1)为本、专科生系统讲授2门课程,教学效果好,教学考评良好。
(2)积极承担校级选修课、毕业论文、教育实习等工作任务,学年教学工作量饱满。
(3)指导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工作。
3、科学研究
完成下列任务任意1项:
(1)积极申报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参与省部级课题研究1项(前3名);主持市厅级科研课题1项;主持横向科研课题1项,累计到账经费自然科学不低于8万元,人文社会科学不少于1万元。
(2)获省部级科技、自然科学、人文社科奖励三等奖及以上(排名6、5、4);获市级科技、自然科学、人文社科奖励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为5、4、3);获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称号;获文化部、教育部专项奖励(前4名),组队参加市级专业竞赛并获得团体一等奖的主要辅导教师(或主教练)。
获国家奖的不作排名要求,但本人必须持有相应证书。
(3)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前4名);科研成果得到转化,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到账金额不低于2万元。
(4)承担1门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承担1项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获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参编1部省部级规划教材,承担部分不少于3万字。
(5)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第二作者身份出版学术专著或译著或担任副主编出版教材1部。
(6)取得与上述条件相当的成果或奖励。
4、社会工作
(1)关注学院建设和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并为学院建设和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2)承担班主任工作不少于2学年。
(3)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服务。
(六)副教授三级岗位职责
副教授三级岗位在聘期内应完成以下职责:
1、学科专业建设
(1)积极参与本学科本专业建设,认真完成学院交给的学科专业管理和组织协调等任务。
(2)积极参与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并认真进行教学研究,在教学改革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3)积极参加国际国内高层次学术交流,撰写学术交流论文不少于1篇,不断提升本学科本专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4)负责校级精品课程建设,且担任该课程主讲教师。
2、教学工作
(1)为本、专科生系统讲授2门课程,教学效果好,教学考评良好。
(2)积极承担校级选修课、毕业论文、教育实习等工作任务,学年教学工作量饱满。
(3)指导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工作。
3、科学研究
完成下列任务任意1项:
(1)积极申报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参与省部级课题研究1项(前4名);主持市厅级科研课题1项;主持横向科研课题1项,累计到帐经费自然科学不低于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不少于0.8万元。
(2)获省部级科技、自然科学、人文社科奖励三等奖及以上(排名为7、6、5);获市级科技、自然科学、人文社科奖励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为6、5、4名);获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称号;获文化部、教育部专项奖励(前5名),组队参加市级专业竞赛并获得团体一等奖的主要辅导教师(或主教练)。
获得国家奖的不作排名要求,但本人必须持有相应证书。
(3)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前5名);科研成果得到转化,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到账金额不低于1万元。
(4)承担1门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承担1项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获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参编1部教材,承担部份不少于3万字。
(5)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第二作者身份出版学术专著或译著1部。
(6)取得与上述条件相当的成果或奖励。
4、社会工作
(1)关注学院建设和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并为学院建设和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2)承担班主任工作不少于2学年。
(3)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服务。
(七)讲师一级岗位职责
讲师一级岗位在聘期内应完成以下职责:
1、学科专业建设
(1)在学科带头人的指导下,不断提高科研素质和水平,积极参与学科专业建设,为学科发展贡献力量。
(2)参与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
2、教学工作
(1)承担并完成学院规定的本、专科生课程教学工作,系统讲授1门及以上基础课程,教学考评良好,受到学生好评。
(2)参加教学法研究,参加编写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参与实验室的建设工作,不断革新实验手段或实验内容。
(3)根据需要承担课程辅导、作业批改、指导实验、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工作,学年教学工作量饱满。
3、科学研究
完成下任务件任意1项:
(1)在学术带头人的指导下,积极参与所在学术梯队或团队的科学研究工作;参与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主持校级教改或科研项目1项;获市级及以上科技、自然科学、人文社科奖励(不作排名要求);获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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