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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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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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管理制度汇编
机电部管理制度
目录
一、电气试验制度3
二、机电部工作职责4
三、机电设备使用、运行、维护、定期检修制度5
四、干部上岗查岗制度10
五、机电设备管理制度11
六、安全活动制度17
七、事故分析追查制度18
八、机电设备包机制度20
九、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制度21
十、电缆管理制度25
十一、小型电气管理制度28
十二、油脂管理制度31
十三、配件管理制度33
十四、矿用阻燃胶带管理制度38
十五、五小电缆管理制度42
十六、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管理制度45
十七、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管理制度46
十八、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管理制度49
十九、安全操作管理制度54
二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57
二十一、事故应急救援制度60
二十二、电气设备缺陷管理制度64
二十三、电气管理制度66
二十四、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及审批制度70
二十五、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管理制度71
二十六、压力容器管理制度74
二十七、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制度76
二十八、斜坡运输管理制度78
二十九、采掘供电管理制度81
电气试验制度
一、凡本矿新购进的或入井的高压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及电缆连接器)均须进行电气试验,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每年由机电部牵头,由各管辖单位对地面避雷装置(包括变电所、建筑物、架空及通讯线路、瓦斯排放等的避雷针及避雷器)及电气设备、入井轨道等的接地装置进行一次测试检查,并将测试检查结果于3月15日前报机电部存档,对发现的问题由机电部会同管辖单位与对口部室协调处理,机电部要参与测试检查。
三、每年3月15日以前由机电队负责对地面高压架空线路,大型设备的接地极进行一次测试,并将测试结果报机电部存档。
四、每年五月中旬以前由机电部负责对全矿井上下高压供电系统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
试验时由各相关单位配合,发现问题要在五月底以前处理完毕,并将测试结果进行存档。
五、机电队每年对井下高压开关保护做一次跳闸试验,各使用单位配合,发现拒动、误动等不合格现象要及时处理,未处理之前不准送电,试验要有记录并存档,其中一份报机电部存档。
六、机电队每季度要对井下接地电阻测试一遍,实测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要会同有关单位及时进行处理,并留有记录。
七、机电队每年要对主、副等水仓的主副接地极提出来(注意:
主副接地极不可同时提出,提出后由机电部组织对接地网的接地电阻进行测试,不合格时要采取措施加以保证)进行检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留有记录。
八、井下开关漏电保护由使用单位每天试验一次,煤电钻综合保护每班试验一次,照明信号综合保护每天试验一次,并按表格内容进行详细记录。
九、所有高压绝缘用具由使用单位按绝缘用具试验周期,定期到机电部进行申请试验,由机电部安排试验,不合格者应立即更换,并留有试验报告。
十、以上各项试验要有分管技术人员参加,并做好详细记录,存档保存。
机电部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机电管理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及时安排布署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端正工作态度,树立服务意识,本着一切为生产经营服务的工作宗旨,做好机电管理的协调、监督和实施工作。
三、保证生产过程的设备配置,有计划地搞好预置、检修等工作,做到设备满足使用并且有储备。
四、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生产变化情况,了解实际动态。
五、组织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搞好劳动竞赛,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素质。
六、编制、会审、掌握机电或特殊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灾变计划。
七、加强设备配件管理,做到帐、卡、物相符,条理清晰。
八、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材料消耗,各项指标的计划及考核与实际相符。
九、加强运输管理,确保环节畅通,满足生产需要。
十、进一步推进供电管理工作,及时调整负荷,达到安全可靠,同时搞好电量计量及管理。
十一、学习新技术,推广新经验,使机电技术管理工作上台阶。
十二、负责抓好全矿机电职工队伍专业技能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和建立培训考核制度。
十三、负责矿井机电运输范围内的节能减排工作,积极引进、推广先进技术、先进材料和先进工艺。
十四、负责编制矿井年度设备、配件计划及年度、月度设备检修计划。
机电设备使用、运行、维护、定期检修制度
为了保证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加强机电设备的日常维护,延长机电设备使用寿命,特制定机电设备使用、运行、维护、定期检修制度。
一、使用运行:
1、设备在投入使用前,设备使用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要详细研究,学习随机带来的说明书和其它技术资料,弄懂设备的各种技术问题,从而制定出与设备相适应的操作规程,会审通过后必须对设备的使用或操作者进行技术培训,使操作人员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由人力资源部发证后,方可操作设备。
2、设备操作要严格按照本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设备,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对任何违章现象,任何人都有权制止。
对违章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各单位根据本队设备情况,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干部上岗查岗制度,本队干部和矿有关领导要按有关要求,定期检查,对于各种设备隐患和违章现象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4、使用中的设备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防爆设备不失爆。
机电部要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完好检查和防爆性能检查。
对于存在的问题,使用单位要及时解决。
5、严禁设备带病运转,杜绝跑、冒、滴、漏现象,有效利用能源资源,减少环境污染。
6、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产生污染的相应设施同时运转,同等维护。
7、环境保护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同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领导汇报情况。
环境保护设施停运后使环境受到污染时,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
8、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必须停机检修,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大型设备检修完毕必须在三天内写出检修总结交机电部。
二、维护保养:
1、设备投入使用前,要对设备维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维护人员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人力资源部考试合格后,方可对设备进行维护。
2、使用中的各种设备,各单位必须建立包机制。
包机人要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单人使用的设备由操作者负责,公用设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多班制生产的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3、采掘综采设备每天至少要有4~6小时的检修或维护保养时间,大型固定设备每天应有不少于两小时的维护时间;对重点设备关键部位要进行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大型重要设备要定期进行技术性能测定和精度检验整定试验等工作,并要做好各种记录。
4、设备上所有的各种仪表,包括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电压表等要定期进行检验和校验,保证灵敏、准确、可靠。
5、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使用、维护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测和预防性试验,防止因事故发生造成的环境污染和人体伤害。
6、对于维护保养不当,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罚。
三、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一)、定期检修
1、设备投入使用后,使用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和其它有关规定,制订出本设备有关部位或整体设备的检修或检查更换周期,同时,使用设备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设备的特点和使用状况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
2、需要在月末或节日停产期间检修的设备,要提前向机电部申报检修计划,并严格按照节日停产检修制度进行检修组织准备工作。
3、需要大修的设备,各使用单位要在每年五月十五日前将本单位需要大修的设备报机电部设备组,机电部要在每年五月底编制出全矿设备大修计划待审批后组织实施。
4、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检修班次,未经有关矿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更改检修班次和缩短检修时间,一经查出私自更改检修班次罚单位1000元,随意缩短检修时间,每三十分钟,罚跟班干部或值班队干300元,依此类推。
5、各单位必须制定日常检修安全措施,并按规定会审后执行,以防在检修过程中发生事故。
6、各单位每日检修班要详细填写检修记录,对检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消耗零配件以及检修后设备实际运转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各单位对每天检修记录要整理归档,机电管理部不定期抽查,无记录者,罚单位500元,记录不全者,少一份罚单位50元,依此类推。
进口设备及大型设备的检修、维护及运行记录必须健全,否则加倍处罚。
7、若在检修时,需要停电,应提前一天提出停电申请报告,(注明停电范围,影响单位及影响时间等)报机电部主管人员核实,经调度会通报批准后,方可停电,严禁擅自停电。
8、检修中需将减速箱内的润滑油放出时,要使用专用的容器,将润滑油妥善储存,以备检修完后回收。
另在加油和放油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润滑油泄漏而污染设备和环境。
9、检修时要加强对油脂的管理,节约用油,对检修过程中产生的油棉纱等要定点暂时放置,最后由本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置。
10、机电管理部负责督促检查各单位的检修情况,对不按规定进行检修的单位除罚款处理外,有权令其停产强制检修。
(二)、节日检修
1、根据我矿生产情况,如确实需要安排节日检修设备时遵照本规定执行。
2、节日机电设备停产检修的组织管理工作由机电管理部负责。
3、停产检修前一个月,各单位技术人员都要详细考察本单位的设备运转情况,再根据本单位的设备档案记录确定本单位设备的检修台数,检修部位,从而编制出本单位的节日检修计划。
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检修项目;
(2)检修进度;(3)所需工时等。
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措施必须包含工艺流程、质量标准等,并应明确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停送电负责人,并编制材料及配件计划。
其中检修项目和材料配件计划应在检修前一个月报机电部和供应部,其他在检修前十天报机电管理部。
机电部负责组织对安全技术措施的会审。
4、机电部要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检修计划,汇编全矿节日停产检修计划,并确定重点检修项目,安排检修所用配件的加工,拟定全矿停产检修的停送电计划和停送电安全措施,确定节日检修的各项总负责人。
并将计划分别报送安检、调度、生产、通风、人力资源部等有关单位。
人力资源部部应落实检修工时定额。
5、检修前五天,由生产矿长和机电副总经理牵头召开全矿停产检修工作会议,决定停产时间,检修时间,井下停风时间,停外运时间,停电时间,停供水、压风时间,还要落实检修项目,检修质量标准,工艺流程,检修材料,配件计划,检修安全措施以及检修人员、起吊工具等,成立停产检修指挥部,并拟定全矿停产检修通知。
6、节日检修指挥部设在调度室,由生产矿长或机电矿长及调度、机电、安检、通风、生产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7、检修前,各单位要组织检修人员认真学习检修安全技术措施,质量标准,工艺流程等,并要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检修;机电部有关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要对重点检修项目分头把关,确保检修安全和检修质量、各把关人员要随时将检修情况向指挥部汇报。
8、检修期间,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做好各种记录,测绘各种数据,要求准确无误,检修完毕后,检修记录要一式两份,本单位留一份,报机电部一份。
9、检修期间,各单位要精心组织,随时向指挥部通报各项目的检修进展情况,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检修完毕。
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检修时间时,要向指挥部说明情况,申请延长检修时间,如无正当理由,随意延长检修时间的,每延长一小时,罚单位300元。
10、检修期间,各单位要确保检修质量,对所承担的检修项目,保证在一月内不发生事故,否则,每影响一小时罚款200元。
11、机电部要成立节日检修验收小组,对检修好的设备进行严格验收,主要设备要进行必要的试运转,验收合格后,机电部验收人员与各单位验收人员共同填写“______机电设备停产检修竣工验收报告”,一式两份,机电部留一份,本单位留一份。
12、每次节日检修完毕后,机电部要撰写节日检修总结上报矿领导及集团公司机电处,并整理检修档案存档。
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一、干部每月必须不少于规定次数,不定时间认真负责检查机房设备运转情况,检查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干部检查规定次数,分管机电的矿长、总工程师要每月一次,机电队长、技术员、副队长每月不少于三次。
三、干部要对自己所管设备的各种性能熟悉,检查设备运转是否良好,各种设备记录是否齐全。
四、在现场帮助维修人员、司机解决难题,贯彻有关规定要求,干部上岗查出违章作业者、不执行规章制度者,必须认真教育帮助,并按事故责任情节进行罚款。
五、干部不认真按规章制度要求检查工作,对违章事故者不进行教育处理,不尽职尽责,同样是工作失误,要罚款处理。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为规范机电设备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保障设备安全运转,促进机电标准化和生产顺利进行,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管理机构和职责
(一)机电部作为设备主管部门,对全公司的机电设备进行管理,负责督促全公司各单位每月20日前申报设备使用计划,机电部根据库存情况汇总编制购置计划报机电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组织采购、入库验收、编号、调拨、发放、组织有关单位对待修设备的检修等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并参与新设备的选型工作。
其具体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制订本公司设备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制度。
2.负责全公司设备(包括自筹设备)计划、购置、大修计划编制及管理工作。
3.负责全公司设备领用、发放、回收工作。
4.负责全公司设备报废的鉴定、报批工作。
5.负责全公司设备分配、调拨工作。
6.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设备管理。
定期召开设备管理员例会,组织开展技术革新活动,推广先进经验、新技术、新工艺。
7.参与新设备的验收工作。
8.负责组织验收修理单位承修的设备。
9.负责设备检修计划的组织、措施的落实。
10.负责全公司配件的计划编制、审批、上报和落实工作。
11.审查确定机电安全技术改造项目。
12.负责本部门所属范围内的设备安全、经济合理运行。
13.协助教育部门对机电运输系统职工进行培训、技术考核。
14.对特大、重大机电事故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决定。
(二)负责指导设备使用单位设备的正确使用、操作和精心维护、安全运转,并对其保持完好和有效利用负责。
(三)全公司机电设备管理指标是:
90.5.1,即设备完好率为90%,设备待修率为5%,事故率为1%。
(四)机电部设备管理组对公司机电设备实行帐、卡、图、牌板管理、编号管理,做到属性准、用户清、状态明,做到帐、卡、物、图、牌板五对照。
设备管理组每月组织一次设备大清查,根据清查结果,及时修改帐、卡、图、牌板。
(五)设备管理组除定期清查设备外,对各单位设备使用情况,要不定期进行清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或进行处罚。
(六)设备管理组对每起设备损坏丢失事故要组织追查分析,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通报。
(七)设备管理组每月召开一次设备管理例会,通报设备使用状况,分析设备管理存在问题,总结当月设备管理情况,布置下月设备管理工作计划。
二、设备领用、移交管理制度
(一)由机电部统一管理和调拨全公司机电设备。
调动公司内各单位的设备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以各种理由阻止调动。
不听从机电部调拨的,发现每台次罚款100元。
(二)各单位要设立一名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
领取设备时,必须由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到机电部办理设备领用的出库手续。
原则上必须先办理手续,后出库(抢险、救灾除外),没有出库手续的设备严禁出库。
急用设备必须经调度室签字后,可先出库后办理手续,但第二天设备管理员必须到机电部补办有关手续,否则,罚单位设备管理人员100元/天。
(三)设备领用人员负责对设备完好、防爆性能进行检查,并进行必要的试验。
设备一经出库,出现的问题经机电部鉴定是由生产厂家或检修单位造成的,由生产厂家或检修单位负责,否则由领用单位负责。
(四)对正在运行的设备变更使用单位时,由机电部组织原使用单位和接收单位到现场清点设备,之后双方设备管理人员到机电部办理移交手续。
移交手续必须在三天内办理完毕,双方设备管理人员任何一方迟办理,罚设备管理人员100元/天。
对检查出的问题由原使用单位按规定期限进行处理,逾期未处理完毕,对原使用单位罚款300元,按问题大小作价由接收单位处理,作价款从原使用单位工资款中扣除转给接收单位。
(五)各单位需更新设备时,必须将旧设备检修完好后回收入库,并到机电部办理交旧领新手续。
如果特殊情况无法回收时,可持经机电部长签发的借条借领设备,但旧设备必须在三日内回收升井,补办更换设备手续,否则每迟办一天罚款30元。
(六)各单位领用井下新增设备,必须提前五天以计划形式通知机电部设备管理组,到机电部办理有关手续并领取设备。
(七)所有出、入库的机电设备必须有出入库单据、有设备编号。
设备管理人员要根据设备出入库情况及时整理设备台帐,每月24日前各单位应对其使用设备进行自查一次,并由设备管理员到机电部进行核对设备的使用情况,做到帐、卡、物、地点相符。
每月不核对的罚设备管理员50元。
(八)在机修厂修理的设备,机修厂不得私自发放,否则罚机修厂50元/台。
因生产急需,必须由公司调度室签字后方可发放,第二天,领用单位和机修厂必须到机电部办理有关手续,任何一方迟办理罚当事人100元/天。
(九)偷用机电部或其它单位的设备,一经查实对偷用单位罚款500元,并限期交回。
设备损坏的,一切费用由偷用单位承担。
(十)公司的设备图纸资料由机电部统一整理、建档、登记、保管。
公司所属各单位需要查阅和复印时,应办理登记手续并交押金100元,且要按期归还。
若损坏、缺页或到期不还者押金沉淀。
(十一)各单位领用更换新设备时,应由机电部查验设备使用期限,如果在期限外,给予发放。
如果在期限内,则按设备原值的1%对使用单位进行处罚。
(十二)所有出入库的机电设备必须达到完好标准,否则,罚机电部设备管理员50元/台。
三、设备修理、验收管理制度
(一)机修车间是我公司机电设备的主要检修单位,所有设备原则上均由机修车间承担,若需外委,必须经机电部、机修车间鉴定后,由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外委。
(二)对生产急需修复的设备,由机电部安排机修车间给予修复。
机修车间应积极配合,不听从安排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由此造成影响生产,由责任人负责。
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三)公司所属各单位使用的机电设备需维修时,都必须以任务单的形式委托机修车间检修,并注明检修项目,技术要求等,由使用单位送机修车间,并承担各项维修费用。
退库或委托机电部办理检修设备,由机电部下达《检修任务单》,并由机电部组织验收。
公司其它单位直接委托机修厂检修的设备,由机修车间下达《检修任务单》,由委托单位和机修车间共同验收。
(四)机修车间对承担的检修设备应对其技术性能指标做试验并记录,修理工期不得无故推诿。
(五)机修车间对检修的设备,应区分修复件和报废件,作拆检记录。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外借,乱拆设备零部件,发现一次罚该单位300元,责任人100元,并限期交回,每推迟一日罚款30元,直到交回为止。
(七)所有检修设备,经委托单位和机修车间共同验收合格后,必须填写《设备检修验收单》,否则,不得出厂或入库。
(八)所有检修设备,无《检修任务单》、《设备检修验收单》,一律不予结算。
四、设备回收管理制度
(一)机电部应随时掌握设备动态,闲置设备应及时安排回收,由使用单位送机修车间检修。
严禁井下积压设备,回收设备应保证零部件齐全完整,机电部有关人员必须全面认真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造成设备损坏和附件丢失要赔偿,当时无法确定的设备可暂打封条,并在1一3日内由机电部、机修车间、使用单位共同拆封后进行处理。
(二)设备使用单位(回收单位)必须及时把井下不用的机电设备或机电部下发回收单的设备回收到井上,并送至机修车间,对设备升井后,私自乱放影响文明施工和生产的单位,除按文明施工检查奖罚办法处罚外,并给予该单位50元/台的罚款。
如果因私自放在井口没有及时回收而丢失的,对回收单位按原值的1至2倍罚款,罚款从该队当月工资总额中扣除。
(三)回收的设备要将其配套的部件一并收回。
否则按50元/件进行处罚。
有标志牌(管理牌板)的必须将标志牌一并收回,否则按100元/个进行处罚。
(四)设备使用单位(回收单位),应按机电部下发的设备回收单按期回收,超过期限每天罚款300元。
使用单位(回收单位)回收的设备推到大巷口车场后,要及时通知调度室将设备运至地面车场,在大巷口或大巷中设备存放两天以上时,对回收单位罚款300元/台天,直到升井为止。
(五)对井下更换的坏设备、附件要及时升井进行检修。
发现工作面存放有坏设备、附件时罚使用单位50元/件,当班损坏更换的除外。
如果发现备用设备丢失时,对使用单位按原价进行处罚。
(六)工程施工结束后,不需要的设备应由原使用单位拆除及时升井。
各使用单位应在工程结束接到设备拆除通知后,在要求期限内将设备升井,清理干净维修完好后退机电部库房。
损坏严重的设备应由矿机修车间修理。
修理好后,由原使用单位负责退库,超过书面拆除通知单要求期限的,设备没有升井或升井后未将设备运到指定地点的单位,罚该单位负责人100元。
安全活动制度
为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增强职工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特制定安全活动制度。
一、活动时间:
听从安排
二、活动内容:
1、班前安全生产教育交底。
2、交底内容:
对各岗位、各工作环境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交底和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3、上岗检查,主要检查各个岗位的安全隐患。
4、查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5、做好上岗记录,记录好交底内容,班组人员分工情况,记录好上岗检查后存在不安全因素和采取的相应措施,记录好事故预兆和违章情况。
6、在做好自己每日上岗活动的基础上,每周日必须执行安全活动工作,利用上班前后进行一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小结,表扬先进,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7、开展班前“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即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
三、对安全活动和检查,讲评活动做到有记录,有考核。
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一、为规范事故直接原因分析,确保事故直接原因分析客观、全面、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二、机械、物资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均属于事故直接原因,应全面分析。
分析应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用具体数据表述为原则。
三、不安全状态,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
应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附录A.1的分类进行分析。
四、不安全行为,是指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
应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附录A.2的分类进行分析。
五、在事故技术鉴定、事故调查报告中,事故的直接原因应采用分项书写的格式,每项开头先按GB6441—86的规范表述书写,再描述事故具体的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
六、对于发生的事故要在24小时内进行追查分析,分析时要写明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分析、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附表A1:
机电类事故直接原因分析
机电事故分机械和电气事故,煤矿易发生电气事故,下面分析的是电气事故的直接原因,机械事故比照电气事故的分析方法进行分析。
事故分类
不安全状态
不安全行为
电气事故
一、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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