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缆分纤箱检验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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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缆分纤箱检验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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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缆分纤箱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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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使光缆分纤箱检验项目符合行业要求,规范检验操作过程,特制订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露天、楼道、室内等场所使用的光缆分纤箱。
三、定义及职责:
定义:
光纤配线箱:
用于室外、楼道内或室内连接主干光缆与配线光缆的接口设备。
跳纤:
一根两端都带有光纤连接器插头的光缆。
适配器:
使插头与插头之间实现光学连接的器件。
顶点偏移:
光纤连接器插头中插针凸球面顶点与纤芯中心之间的径向距离。
光纤凹陷/凸出(光纤高度):
光纤连接器插头中插针凸球面与光纤端面之间的距离。
光纤连接分配装置:
由适配器、适配器卡座、安装板或适配器及适配器安装板组装而成,供尾纤与跳纤或两根跳纤分别插入适配器外线侧和内线侧而完成活动连接的构件。
光纤终接装置:
供光缆纤芯线与尾纤接续并盘绕光纤的构件。
光纤存储装置:
供富余尾纤或跳纤盘绕的构件。
熔接保护套管:
对光纤熔接接头提供保护的材料或构件。
职责:
开发部:
负责检验技术标准的制订。
品质部:
负责检验方法、抽样水准的制订。
品质部:
外检负责箱体来料检验过程的执行;FQC负责本规范在成品入库检验过程中的执行;OQC负责本规范在成品出厂检验过程中的执行。
四、引用标准:
YDT778-2011《光纤配线架》
YD/T694-2004《总配线架》
YD/T1272.3-2005《光纤活动连接器_第3部分:
SC型》
YD/T1272.4-2007《光纤活动连接器第4部分:
FC型》
YD/T1272.1-2003《光纤活动连接器第一部分LC型》
GB/T12507.1-2000《光纤光缆连接器第1部分:
总规范》
YD/T1618-2007《多芯光纤(缆)扇形分支连接器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YD/T2000.1-2009《平面光波导集成光路器件第1部分:
基于PLC的光功率分路器》
YD/T1117-2001《全光纤型分支器件技术条件》
YD/T2152-2010《光纤活动连接器可靠性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3873-1983《通信设备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SJ/T11365-2006《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
lEC61300-3-15《纤维光学互连器件和无源元件.基本试验和测量程序》
lEC61300-3-23-1998《光纤互联装置和无源部件.基本试验和测量步骤.第3-23部分:
试验和测量.》
GB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2408-2008《塑料燃烧性能的测定水平法和垂直法》
GB/T9286-1998《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11253-2007《碳素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及钢带》
GB/T708-2006《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3280-2007《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
GB/T2423.17-1993《电子电工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a:
盐雾试验方法》
GB/T1771-1991《色漆和清漆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
GB/T2423.10-2008《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1804-2000《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五、检验内容
1.外观
1.1分纤箱体表面平整,无油污、灰尘、碰伤等缺陷,外表边缘无毛刺、锐边、尖角等不良;直立于平整地面时应平稳、无晃动、无歪斜、扭曲、凸凹等缺陷。
1.2各金属结构件表面光洁、色泽均匀,不存在起皮、掉漆、锈蚀等缺陷,无流挂、划痕、露底、气泡和发白等现象。
1.3经涂覆处理的金属结构件,其表面涂层附着力牢固,不存在起皮,掉漆等现象。
涂覆层表面光洁,色泽均匀,颜色应符合订单要求,纹理与相应的标准样板一致,无起泡、流挂、露底、划伤等现象。
附着力应不低于GB/T9286-1998表1中2级要求。
1.4电镀件、型材无脱镀、起泡、氧化不良、划(碰)伤等缺陷。
1.5需焊接零件焊接应牢固,焊接处无焊渣及焊缝并应磨平,无虚焊、假焊、错焊、漏焊等焊接缺陷,焊点美观。
1.6产品交付时,内部应无残存的金属碎屑和其它杂物,表面应无污迹、灰尘。
1.7箱体装配结束后,金属件不得有毛刺、结构件不得扭曲,箱体表面平整光滑、颜色均匀,不存在机械划伤痕迹、箱体各部件不得有明显色差。
1.8高压防护接地装置与光缆中金属加强芯及金属挡潮层、铠装层相连,地线的截面积应不小于6mm2。
保护接地处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
1.9设备应有明晰的线序示铭标志。
对于安装光分路器的模块,应清晰标明其合路及支路序号。
1.10丝印图案、文字、颜色、尺寸符合图纸要求。
清晰、位置正确、端正,不允许有漏印,错位、模糊、重影、笔划残缺、毛边、拖尾等现象。
不允许有油污墨点弄脏面板表面(丝印材料应抗酒精溶剂溶解)。
2结构与尺寸
2.1由箱体、内部结构件、光纤活动连接器、光分路器(可选)及备附件组成。
2.2分类:
一般情况下,光缆分纤箱可按以下方式分类:
2.2.1按安装方式,可分为落地、架空或壁挂安装。
2.2.2按外壳材料分类,可分为塑料外壳和金属外壳。
2.2.3按使用环境分类,可分为室外型和室内型。
2.3标记
2.3.1光缆分纤箱的完整标记由产品名称、型号和标准号构成。
示例:
室外型壁挂式金属外壳光缆48芯分纤箱的标记表示为:
光缆分纤箱GF-KJW-48YD/Txxxx-xxxx。
2.4分纤箱外形尺寸不宜超过1000mm×800mm×600mm(高×宽×深)
2.5机箱整体尺寸偏差≤2mm,外表面对底部基准面垂直度公差≤2mm,前、后、侧面对角线公差≤2mm。
2.6所有紧固件联结应牢固可靠。
保护接地处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
2.7门开启角度不小于120°,间隙应不大于2.5mm。
2.8箱体密封条粘结应平整牢固,门锁的启闭灵活可靠。
2.9光缆进入时,其弯曲半径应大于光缆直径的15倍。
2.10光缆管线在设备内布放时,不论在何处转弯,其曲率半径应不小于30mm;对宏弯损耗不敏感光纤,其弯曲半径应不小于15mm(可按光纤的要求执行)。
3材料
3.1所有的零件采用的材料应具有防腐蚀性能,如该材料无防腐烛性能应作防腐蚀处理;其物理、化学性能应稳定,并与光缆护套和尾纤护套相容。
为防止腐蚀和其他损害,这些材料还应与其他设备中所常用的材料相容。
3.2箱体中表面电镀处理的金属结构件,在按照GB/T2423.17-1993的盐雾试验盐雾试验后,外观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诱斑。
3.3采用涂覆处理的金属结构件,其涂层与基体应具有良好的附着力,附着力应不低于GB/T9286-1998表3中
1级要求。
3.4箱体中非金属材料的结构件及光纤活动连接器的燃烧性能经试验后应能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试验样品没有起燃;
b)试验样品离火后持续有焰燃烧时间不超过10s,并且火焰或从试验样品上掉落的燃烧或灼热颗粒未使燃烧蔓延到放在试验样品下面的底层。
4外表面喷涂要求
4.1表面喷涂工艺要求:
外表面采用喷漆工艺,要求采用的漆膜均匀喷涂,不得露出底材,要求漆膜无结瘤、缩孔、起泡、针孔、开裂、剥落、粉化、颗粒、流挂、露底、夹杂脏物等缺陷。
要求涂层抗冲击、抗老化、耐溶剂,室内安装后三年内涂层无明显的变色、剥落、裂纹、缺口。
4.2表面耐溶要求:
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喷涂处理后的机柜表面,经过耐溶剂试验后,目测表面不应出现失光、明显掉色或者擦拭后不应出现擦拭痕迹。
涂层经过冲击试验后无放射状裂纹、缺口等现象。
5功能要求
5.1光缆的固定与保护
5.1.1对于普通型箱体,应具有光缆引入和接地单元。
该单元具有以下功能:
a)将光缆引入并固定在机箱上,保护光缆及缆中纤芯不受损伤;
b)光缆开剥后纤芯有保护装置并固定后引入光纤终接单元;
c)光缆金属部分与机箱绝缘;
d)固定后的光缆金属护套及加强芯应可靠连接到高压防护接地。
5.2光纤终接功能
5.2.1对于普通型箱体,应具有光纤终接单元。
该单元应便于光缆纤芯及尾纤接续操作、施工、安装和维护,能固定和保护接头部位平直而不位移,避免外力影响,保证盘绕的光缆纤芯、尾纤不受损伤。
5.3调线功能
5.3.1对于普通型箱体,机箱内应设有垂直走线通道,通过光纤活动连接器插头,能迅速方便地调度光缆
中的纤芯序号及改变光传输系统的路序。
5.4容量
每机箱容量和单元容量(按适配器数量确定)应在企业标准中作出规定,光纤终接单元、光纤存储单元、光纤配线单元在满容量范围内应能成套配置。
5.5箱体及门锁
5.5.1户外型箱门采用防水门锁。
具有良好的密封性。
开关5000次以上无损坏现象(锁的使用寿命为开启2万次以上。
实际按连续开关门5000次来检测,开关门5000次后,门锁及钥匙不能有损坏)。
同一投标厂家同一个本地网提供的箱系列产品(含各种容量箱体)的门锁应通用,但不得与该供应商提供给该本地网的其它运营商的门锁通用。
(任选2把钥匙,各开10把锁,均可互开。
)
5.5.2根据客户要求提供具备门禁管理功能、实现可控制密码的门锁,可对锁的开关信息进行计算机管理(可选)。
5.5.3箱体应具有门限位,门限位应牢固可靠。
5.6标识记录功能
机箱及单元内应具有完善的标识和记录装置,用于方便地识别纤芯序号或传输路序,且记录装置应易于修改和更换。
5.7光纤存储功能
机箱及单元内应具有足够的空间,用于存储余留光纤。
5.8光分路器的安装与连接(可选)
设备应具有光分路器安装的空间,并提供与光分路器接续的功能。
6电气、光学性能指标
6.1耐电压水平
6.1.1接地装置与箱体及机箱之间的耐压水平不小于3000V(直流),1min不击穿、无飞弧。
6.1.2高压防护接地装置与光缆中金属加强芯及金属防潮层、铠装层相连,地线的截面积不小于6mm2。
6.2绝缘电阻
接地装置与机箱金工件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小于1000MΩ,试验电压为直流电500V。
6.3光纤活动连接器光学性能
6.3.1插入损耗≤0.3dB;
6.3.2回波损耗PC≥45dB;UPC≥50dB;APC≥60dB。
6.3.3光纤连接器由跳纤和适配器组成,其光学性能指标应满足表1的要求
表1光纤连接器光学性能指标(单位:
dB)
编号
项目名称
单模(1310nm及1550nm)
插入损耗
附加损耗
回波损耗
回波损耗变化量
PC、UPC型
PC型
UPC型
A
试验前
≤0.30
/
≥45
≥50
/
B
互换性试验
≤0.5
/
≥43
≥48
/
C
机械耐久性
≤0.5
≤0.2
≥43
≥48
≤5
D
抗拉试验
≤0.5
≤0.1
≥43
≥48
≤5
E
高温试验
≤0.5
≤0.2
≥43
≥48
≤5
F
低温试验
≤0.5
≤0.2
≥43
≥48
≤5
G
湿热试验
≤0.5
≤0.2
≥43
≥48
≤5
H
盐雾试验
≤0.5
≤0.2
≥43
≥48
≤5
I
运输试验
≤0.5
≤0.1
≥43
≥48
≤5
*注1:
附加损耗=例行试验后插入损耗-试验前插入损耗,出现负值时为零。
*注2:
回波损耗变化量=试验前回波损耗-例行试验后回波损耗,出现负值时为零。
6.3.4光纤连接器几何尺寸指标:
光纤连接器端面几何尺寸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光纤连接器端面几何尺寸指标
插针外径(mm)
曲率半径(mm)
顶点偏移(µm)
光纤凹陷/凸出(nm)
ф1.25
PC、UPC型
7~25
≤50
-100~+100
ф2.5
PC、UPC型
10~25
≤50
-100~+50
注1:
凹陷栏数值中,正号表明光纤凹陷,负号表明光纤凸出。
注2:
MT系列连接器的端面指标暂不作要求。
6.3.5光分路器:
箱体中所使用光分路器的工作波长、工作带宽、插入损耗、均勾性、方向性、偏振相关损耗应满足YD/T1117-2001和YD/T2000.1~2009中相应的要求。
6.3.6对于尾纤(包括带状尾纤),应通过与其它尾纤熔接,并与适配器组成光纤连接器,其性能应满足
表1(D点抗拉试验外)及表2中的技术要求。
6.3.7对于适配器中法兰陶瓷芯的要求:
1)陶瓷开口管内部洁净、无污迹,且陶瓷开口管无漏装、裂纹及破损。
2)使用寿命:
重复使用1000次;连续插拔10次后衰耗值应无变化。
6.3.8FC型法兰的材质为金属适配器(HPb59-1的铜材);SC型法兰的材质为全塑胶材质(ABS/PBT);
6.3.9FC型法兰外部螺纹外形要求:
500次以上使用后,端口无变形,并不影响连接器接口头的插拔;
SC型及LC型要求:
塑胶件阻燃、高低温测试符合要求(见下);插拔配合顺畅;
6.4连接器互换性试验
随机抽取5套光纤连接器(含适配器和跳纤)为一组进行互换试验。
在5套连接器中任意抽取一套作为公共参考适配器和跳纤,按图1和图2连接,测试其光学性能,用余下4根跳纤分别替换公共跳纤,进行光学性能测试,测试过程允许清洗插针和套筒。
试验后试样光学性能符合5.4.1.1中要求。
6.5连接器机械耐久性试验
在对方插头插入的情况下,以通常使用的方法插入和拔出,共插拔500次,最后50次时每10次记录一次光学性能数据,同时对插针体及适配器的弹性套筒进行清洁,记录5次数据。
取5次数据的平均值。
试验后试样应满足下面要求:
a)不得有机械损伤,插针表面无明显划痕
b)光学性能符合表1中指标要求。
6.6光分路器测试(具体见平面光波导(PLC)的光功率分路器检验规范)
6.7高压防护接地装置试验
6.7.1耐电压水平:
按GB/T5095.2-2000中“试验4a:
耐电压“的方法C进行。
试验电压为直流电压3000V,施加试验电压的速率不大于500V/s,试验电压经受时间为60s±5s,试验结果应能符合本规范6.1条要求。
6.7.2绝缘电阻试验:
按GB/T5095.2-2000中“试验3a:
绝缘电阻“的方法C进行。
测量绝缘电阻的回路施加直流电压为500V±50V,读取稳定的绝缘电阻数值,如果未达到稳定,应在加压后的60s±5s读取数值,试验结果应能符合本规范6.2条要求。
6.8机械物理性能检查
6.8.1箱体表面机械强度试验
箱体顶端表面应能承受不小于500N的垂直压力,箱门打开后,在门的最外端应能承受不小于100N的垂直压力。
卸去载荷后,箱体无破坏痕迹和永久变形。
当有光缆引入时,光缆固定后应能承受不小于500N的轴向拉力。
经拉伸、扭转试验后检查光缆固定处及固定装置,应无任何松动、破坏现象。
6.8.2门限位试验:
本试验的试验对象为垂直铰链式门。
打开门,并启动门限位装置;沿门打开的方向,在门外边缘并垂直于门表面施加(如:
用推拉力计)拉力F,并保持至少10s;沿门关闭的方向,在门外边缘并垂直于门表面施加拉力F,并保持至少10s;试验后,检查箱门及门限位应能在箱门的最外侧边沿中部承受如下大小的垂直(压力)后箱门应无破坏,限位处应无松动或脱落现象。
F=17.62×W×H{公式中F表示压力(N);W表示门的宽度(m);H表示门的高度(m)。
}
6.8.3光缆拉伸试验:
准备一根箱体正常工作时使用的光缆(长约1m),将光缆一端按工作状态在设备的光缆固定装置上固定牢固,同时固定好光缆的加强芯,用拉伸夹头将光缆另一端夹持牢固并拉伸,光缆引入时,拉伸速度为20mm/min,最大1000N的轴向拉力要求。
达到最大拉力后持续2min,卸去拉力,检查光缆固定处,应符合光缆应无任何松动、破坏现象。
6.8.4光缆扭转试验:
按光缆拉伸试验要求安装试验光缆,并在距离光缆出口50cm处按本规范第6.8.1的要求对光缆进行扭转,
先扭转90°,在该位置保持1min后回到起始位置,在相反方向重复同样的操作,完成一个循环,共扭转三个循环。
试验结束后,检查光缆固定处,应符合光缆应无任何松动、破坏现象。
6.9密封性能
6.9.1室外型箱体的防尘、防水等防护性能须达到GB4208标准中IP55级要求。
a)防尘试验(防尘等防护性能5级要求);
b)淋水试验(防水等防护性能5级要求):
方法名称:
喷水测试; 测试方法:
喷头式溅水测试 测试设备:
喷嘴的喷水口内径为6.3mm 测试条件:
使测试样品至喷水口相距为2.5~3m,水流量为12.5L/min(750L/h);
测试时间:
按每条边逢计算,每条边逢不少于1min,整个柜体最少3min。
6.9.2室内型箱体的防尘、防水等防护性能须达到GB4208标准中IP53级要求。
a)防尘试验(防尘等防护性能5级要求);
b)淋水试验(防水等防护性能3级要求):
方法名称:
淋水测试; 测试方法:
喷头式溅水测试 测试设备:
手持式淋水溅水测试装置
试样放置:
使测试顶部到手持喷头喷水口的平行距离在300mm至500mm之间垂直方向±60度淋水 测试条件:
水流量为10L/min(600L/h); 测试时间:
按被检样品外壳表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为1min(不包括安装面积)最少5min。
6.10燃烧性能
设备所有非金属材料结构件(含尾纤或跳纤)的燃烧性能应符合YD/T778-2006中6.5条的规定进行。
其中产品样品分别施加火焰两次,每次间隔10min,每次施加火焰30s,施加试验火焰的持续燃烧时间结束后试验样品符合下列要求:
a)试验样品离火后持续有焰燃烧时间不超过10s;
b)从试验样品上掉落的善少或灼热颗粒未使燃烧蔓延到放在试验药品下面的铺底层。
6.11环境性能
6.11.1高温试验:
将无包装的试验样品(含箱体关键材料、光纤终接装置、光纤存储装置、高压防护装置、光纤连接器)置于试验箱内,
室外型试验温度为60℃±2℃,持续时间2h;室内型试验温度为55℃±2℃,持续时间2h;然后在试验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1h后进行相关项目测试。
试验后分纤箱仍能符合本规范第1.1、1.2、6项性能要求。
6.11.2低温试验:
将无包装的试验样品(含箱体关键材料、光纤终接装置、光纤存储装置、高压防护装置、光纤连接器)置于试验箱内,
室外型试验温度为-40℃±2℃,持续时间2h;室内型试验温度为-25℃±2℃,持续时间2h;然后在试验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1h后进行相关项目测试。
试验后分纤箱仍能符合本规范第1.1、1.2、6项性能要求。
6.11.3湿热试验:
室外型试验温度为40℃±2℃,试验时间为144h,试验类型为交变湿热试验;室内型试验温度为40℃±2℃,
相对湿度为93%±3%,试验时间为48h,试验类型为恒定湿热试验。
试验后分纤箱仍能符合本规范第1.1、1.2、6项性能要求。
6.11.4运输试验:
(以振动试验替代)
按下试验条件,将试样(光纤终接装置、光纤存储装置、光纤连接器)固定在振动台上,并应在垂直方向上承受振动,方向之一与连接器公共轴线方向平行。
条件:
频率范围:
10~55Hz;
扫频要求:
扫频的速率应为每分钟一个倍频程,其容差为±10%;
振幅:
0.75mm;
每个方向持续时间:
30min。
6.11.5盐雾试验:
将样品置于试验箱内,按GB/T2324.17-2008《电子电工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a:
盐雾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试验结束时立即取出试件用清水冲洗,不能破坏腐蚀点状态,清洗后在标准的试验大气条件下恢复2h,进行测试。
试验后分纤箱仍能符合本规范第1.1、1.2、6项性能要求。
其试验条件:
对经表面处理的产品和零件进行盐雾试验,盐雾质量浓度为(5±0.1)%,35±2℃时pH值为6.5~7.2,试验空间温度为35±2℃,连续雾化。
不同表面处理、不同材料的盐雾试验持续时间和判定标准见表3。
表3盐雾试验持续时间和判定标准
表面处理类型
持续时间(h)
判定标准
不锈钢304
96
无肉眼可见锈蚀
铜镀镍
96
无起皮、变色和肉眼可见锈蚀
铁镀彩锌
72
无起皮、变色和肉眼可见锈蚀
达克罗
96
无起皮、变色和肉眼可见锈蚀
6.11.6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的试验(暂定送第三方检测)
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的试验方法按SJ/T11365的规定。
6.12喷涂层百格试验
按GB/T9286-1998《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进行漆膜划格试验,用漆膜划格器在涂覆层上划方格,用胶带覆盖划格区域,胶带采用宽25mm的3M600胶带,或粘着力在(10±1)N/25mm的等同胶带,用力贴紧涂层,在5min内,手持胶带端部与剥离方向呈60°,在0.5~1S内平稳的撕离胶带。
完全脱落面积应不大于3个格,其它脱落面积应符合表3的1级要求。
表3涂层百格试验分级标准
分级
说明
发生脱落的切割区外观
0
切口边缘完全平滑,无一格脱落
---
1
在切口交叉处有少许涂层脱落,但交叉切割面积受影响不能明显大于5%
2
在切割交叉处和/或沿切口边缘有涂层脱落,受影响的交叉切割面积明显大于5%,但不能明显大于15%
3
涂层沿切割边缘部分或全部大碎片脱落,和/或在格子不同部位上部分或全部脱落,受影响的交叉切割面积明显大于15%,但不能明显大于35%
4
涂层沿切割边缘大碎片剥落,和/或一些方格部分或全部出现脱落,受影响的交叉切割面积明显大于35%,但不能明显大于65%
5
剥落的程序超过4级
7标志
7.1设备应有明细的线序示名标志。
7.2箱体上应有标识,标明产品型号、名称、商标、生产单位、出厂年月、机号。
7.3分纤箱上的连接器、光分路器应有我司或生产厂家商标的标记。
7.4正面左上部应丝印客户标志(若有特殊要求,遵从客户的要求)。
比如:
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
7.5对箱内张贴标签的位置作如下要求:
应具有完善的标识和记录装置,用于方便地识别纤芯序号或传输路序,且记录装置应易于修改和更换。
8包装
8.1分纤箱应包装出厂,包装要求及包装箱面标志应符合GB/T3873中的规定。
8.2包装箱内除产品外,还应装入以下物品和有关文件,文件可用塑料袋或纸袋封装:
a)备附件及专用工具;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产品合格证;
d)装箱清单。
9运输试验要求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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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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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光缆 分纤箱 检验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