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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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规划
连云港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规划
(2008~2012)
能源是人类生产生活必需的基本保障,是现代社会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资源。
目前应用最多的能源是煤、石油和天然气,这些能源都是不可再生资源。
中国是世界上煤炭储藏量最多的国家,但是按照目前的煤炭开采速度,仅能开采80多年。
海湾地区的石油,也将在不足四十年之内枯竭。
能源危机已悄然逼近,必须寻求解决出路。
最近,以我市为龙头的江苏沿海地区开发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必将推动本地区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快发展,同时能源消耗量也将大增,但我市常规能源匮乏,能源供求矛盾日益突出。
可再生能源泛指多种取之不竭的能源,包括太阳能、浅层地能、风能、生物质能等。
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对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具有重要作用,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
建筑是能源的消耗大户,其能源消耗量占能源消耗总量的27.5%,随着空调和暖气的日益普及,这个比例还在逐渐增加,因此建筑节能的潜力十分巨大。
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是解决建筑用能最经济合理的选择。
对于满足日益增长的建筑用能需求,改善人民生活质量,节约不可再生能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节能减排工作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我市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
连云港市在太阳能、浅层地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方面具有良好的天然基础。
(一)太阳能
连云港地区日照充足,全年日照时数平均达2500小时左右,年最少值在2100小时以下,年最多值超过2700小时。
太阳辐射总量为每平方米5300MJ/a,相当于185kg标准煤燃烧所发出的热量,为我国太阳能资源三类地区,属于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
同时,连云港地区空气质量优良率接近100%,日照辐射受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具有较好的可利用价值。
(二)浅层地能
土壤和水体具有冬暖夏凉的特点,其中蕴含的能量即为浅层地能。
它基本不受地域和气候的影响,温度相对恒定,储量巨大,清洁环保。
我市地处淮河下游,水域面积480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6.5%;地处黄海之滨,有205公里的海岸线,尤其在田湾核电站周围,水温近30摄氏度;土质多为河流淤积土和海淤泥,土质松软,易于开挖。
可见,连云港市具有丰富的优质浅层地能,易于开发,效益较高。
(三)风能
风力蕴含着大量的能量,利用风力机可以将其转化为电能、热能、机械能等各种形式的能量,用于发电、提水、助航、制冷和制热等,风力资源取之不尽,又不会产生任何污染,被称为“蓝天白煤”。
连云港市东濒黄海,沿海年平均风速6米/秒,年有效风能1871千瓦时/平方米,风力资源丰富,非常适合建设风力发电厂。
(四)生物质能
生物质能是指植物叶绿素将太阳能转化为化学能贮存在生物质内部的能量。
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技术主要是将其转换成可燃气体、焦油、沼气、酒精,高密度固体燃料等。
连云港地区农业发达,每年都产生大量的植物秸秆,目前农民粗放的燃烧方法既是对资源的浪费,也是对环境的破坏。
二、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与研究现状
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方针,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加之我市在太阳能、海洋能、风能、地热、生物质能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天然基础,吸引了很多企业来连开展可再生资源的开发、研究和应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连云港市已有20多座建筑使用浅层地能,节能效果均超过了50%,包括太阳能光热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建筑面积达到260万平方米。
通过这些工程应用和科学研究,连云港市具备了丰富的工程应用经验和良好的技术基础。
(一)太阳能
上世纪80年代,自江苏省太阳能研究所在连云港落户后,连云港太阳能利用产业集群快速发展。
现在,太阳能热水器生产企业达到40余家,60多个品牌,每年产量200多万台,占全国市场份额近14%,并拥有太阳雨、苏阳、响亮、四季沐歌等知名品牌。
据统计,目前连云港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已达30%,其中市区高达60%。
江苏太阳雨太阳能集团对流式太阳能集热管的研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其真空集热管在国际上被称为“东方神管”,并在太阳能采暖、太阳能空调研究上取得突破。
目前,连云港正在加快推进太阳能热利用的创新步伐,重点开发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太阳能采暖、太阳能路灯、光伏电池生产辅材及组件、太阳能光电照明等技术和应用产品。
(二)浅层地能
地源空调以地下浅层土壤、水作为冷热源,把专用管道埋入地下,靠流动的水来调节温度。
地下土壤和水的温度一般为10℃至20℃,地源空调在制冷制热时,70%的能量来源于土壤和水,仅有30%来自电力。
连云港海关办公楼投入使用的土壤源空调系统,自项目运行以来,历经夏冬季节的实际验证,其节能、环保效果明显,环境舒适性好,被列入建设部第四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示范项目。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以流经校区的东盐河水为能源,采用地表淡水水源热泵技术构建30万平方米建筑的空调系统,每年冬夏两季的运行费用为299.14万元,比常规中央空调减少了605.3万元。
连云港东部城区、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研究院正在研究论证海水源热泵技术在沿海大型公建和居住区集中空调中的应用。
(三)风能
由于我市风力资源丰富,近年来在风力发电设备制造和风力发电场建设上均取得重大进展。
连云港和中复集团合作投资10亿元打造风力发电机叶片工业园。
目前,一、二期工程项目已建成投产,年生产风电叶片能力达到700套,产值将达10亿元,成为国内最大的1.5兆瓦风电叶片生产基地。
总投资3500万美元的韩国重山风力发电风塔塔架项目又竣工投产,项目全部建成后,风电塔架年产量将达750套,跻身我国乃至亚洲风电塔架制造先进行列。
另外,连云港还与协鑫集团和国电集团建立了战略合作,共同进行风电产业链的建设。
(四)生物质能
2001-2005年,连云港市承担并完成了农业部沼气生态模式项目和省农村小型公益沼气池建设项目,在四县共建设沼气池12000个,年产沼气5400万立方米,东海县被农业部表彰为全国沼气建设重点县、全国农村户用沼气综合利用模式示范县,赣榆县被国家环保局确定为全国生态示范县。
随着沼气的发展,我市制定出台了《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等。
为了进一步提高效益,易达酒业有限公司、天顺牧业有限公司、东成生化集团等企业都建设了沼气热电项目。
协鑫环保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则成功攻破生物质直燃发电锅炉技术,使掺烧生物质热值比达到80%,提高了秸秆等生物质的利用率,该项目一年可节约原煤13万吨。
(五)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创新成效显著
我市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积极开展“产学研”联合,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研究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对流式太阳能集热管、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光伏电池生产辅材及组件、太阳能光电照明、海水源热泵技术、地热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等多余项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六)可再生能源利用面临的困难
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总体上看可再生能源占建筑用能的比例低,在全市城镇建筑用能中,可再生能源保证率不到3%。
主要原因:
一是部分可再生能源利用的一次性投资过高,而居民的收入水平有所欠缺。
二是宣传力度不够,全社会节能环保意识不强。
三是技术标准不完善,推广应用难度大。
四是可再生能源产品质量水平和技术集成度低,难以适应与建筑一体化发展的需要。
五是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的市场拉动机制尚未形成等。
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目前面临的形势
(一)国家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
《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做出了明确规定。
国务院印发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进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水电、沼气、生物质能利用以及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科研、开发和建设”。
2006年,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实施意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
(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日趋成熟
近年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日趋成熟,太阳能热水器、地源热泵技术得到大面积推广应用。
太阳能热水器从简单的自行循环直接系统发展到集中供热水系统、集中分散供热水系统、强制循环供热水系统和建筑物采暖等功能复杂的“太阳能综合利用系统”,由光热利用发展到太阳能光热、光伏综合利用。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2005)等一批技术标准规范颁布实施,为可生能源建筑应用提供了良好技术保障。
2003年以来,我市先后执行居住建筑节能50%、公共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并在全市强制实施这两个节能新标准,这将大大降低建筑物的耗热量指标,从而减轻了太阳能、浅层地能采暖空调系统所承担的负荷,形成了可再生能源供热采暖空调工程应用的有利条件。
(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潜力巨大前景良好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优越,太阳能、海洋能、风能、地热、生物质能等方面储量大。
目前,除了太阳能的普及较好之外,其它可再生能源的应用率并不理想,具有很大的潜力,而连云港跨越式发展面临的能源需求必将推动这一事业的发展。
四、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及重点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节能减排要求,以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调整建筑用能结构为目的,以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浅层地能和风能的应用为重点,以示范城市和示范项目为载体,完善政策标准,加大科技创新,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着力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和应用技术水平,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推动建筑节能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创建节约型建设行业,促进全市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原则
为实现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目标,应当把握好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
根据各地可再生能源状况,地理状况,建筑结构,生活方式,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选择适宜的可再生能源及建筑应用技术,针对推广应用中的问题,及时加以分类指导。
2、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原则。
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扶持,整合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立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和市场拉动机制。
3、坚持科研领先,分步实施原则。
以科技创新为先导,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集中力量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与产品,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提供强有力技术保障。
根据技术进步和经济水平等综合影响因素,逐步由试点示范向规模化发展,分阶段逐步推进。
从单项技术逐步向集成技术发展,从新建建筑逐步向既有建筑领域推进。
4、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原则。
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要与节约型城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相结合,与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住宅产业化发展,改善人民居住质量等相协调。
坚持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相结合,在坚持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优先的前提下,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统筹兼顾,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1、2012年,全市城镇新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400万平方米,占当年新建民用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40%以上,5年累计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700万平方米,年替代常规能源约20万吨标煤,减少排放二氧化碳50万吨,二氧化硫1万吨,粉尘4万吨。
——推广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4万平方米,太阳能照明4000千瓦,太阳能一体化建筑示范工程2个。
——推广海水源热泵技术建筑应用面积5万平方米。
——建设风能发电量9.9万千瓦。
——建立2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产业基地,建设10个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示范工程。
2、在农村大力推广户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房和沼气。
——全市农村推广太阳能热水器50万平方米。
——新建太阳能暖房2万平方米。
——新建农村户用沼气10万户;建设大中小型沼气工程100处。
(四)重点工作任务
1、制定技术标准。
加强生产与应用技术研究与标准制订,围绕生产,设计,施工,验收,检验评价等方面,制定可再生能源产品生产与建筑应用的相关标准,图集,工法,手册,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提供技术保障。
2、培植产业基地。
整合生产制造,房地产开发,设计,施工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各方资源,大力推动"产学研"联合,加大投入,增强科研开发能力,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建立配套齐全的产品链,培植形成一批生产规模大,产品品种全,质量水平高的太阳能热利用,地源热泵等方面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产业基地。
3、组织工程示范。
因地制宜,以点带面,在条件成熟的地区,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和城市级示范。
通过示范,总结经验,形成建筑应用的集成技术体系和相关技术标准,配套的政策法规,带动产业发展,稳步推广扩散,形成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的机制和模式。
积极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申报与实施工作,加强对示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确保示范项目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4、加快科研创新。
积极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的开发,集成和应用示范,组织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鼓励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性好,节能效果显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设备生产技术与装备的研究开发,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研究可再生能源产品设备与建筑结合标准化生产模式,提高技术及应用水平。
(五)重点发展技术领域
基于我市市情,重点支持以下技术领域中应用可再生能源的示范工程、技术集成及标准制定:
1、与建筑一体化的太阳能生活热水供应,采暖空调,光电转换,照明。
2、浅层地能空调、采暖。
3、农村地区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进行供热,炊事。
4、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设备及产品产业化。
5、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管理技术及服务体系建设等。
五、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加快立法步伐,制定《连云港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明确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的原则,激励政策,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根据工作发展需要,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从工程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房屋销售,使用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规范。
适时研究出台在新建,改建政府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及低层,多层,小高层和高层居住建筑及高档住宅小区建设中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政策。
在组织进行旧城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供热采暖设施改造时,有条件的,可优先考虑使用可再生能源。
根据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发展状况,及时编制和修订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设计,施工,验收的标准,规程及工法,图集,完善技术标准。
(二)加大技术推广应用力度
制定发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及产品推广,限制,淘汰目录,引导技术及产品发展方向。
加强工程建设中的监督检查,加快淘汰落后的技术,产品,促进先进技术与产品的推广应用。
培育能源服务市场,加快建立合同能源管理,能源审计,节能改造与融资等多层次,多元化的建筑节能服务体系,以市场化机制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
(三)建立有效的经济激励机制
研究制定鼓励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财政,税收等经济政策的引导和调控作用。
优化使用节能专项资金,加大对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建设项目及技术含量高,推广价值大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设备研发和产品生产企业的支持力度。
对公共设施,城乡低收入群体和新农村建设项目安装太阳能热利用产品等实行财政补贴政策。
各级要根据本地区实际,积极研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扶持政策,切实解决影响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的问题。
(四)强化政府监督管理效能
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项目达到标准要求。
逐步建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测评体系。
示范项目完成后,委托能效测评机构对项目的节能环保效果进行测评,经测评不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要求的,责令整改。
研究制定可再生能源设备及产品安装运行维护的管理制度。
按照连云港市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全市统一认定制度的要求,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与产品实施认定,并加强产品质量的动态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引导和规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与产品发展。
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建立公开,公平,健康有序的可再生能源技术与产品市场,保证产业健康发展。
(五)大力开展舆论宣传和技术培训
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与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我市能源资源现状与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重大意义,对示范项目的运作模式,技术应用,运行管理等成功经验要积极宣传,扩大影响。
对在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宣传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违反节能法规和标准的反面典型,努力营造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的社会氛围。
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标准规范,政策法规和相关技术知识的培训。
在教育部门的支持下,在大中专院校相关专业开设相关课程,把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知识作为注册建筑师,结构师,建造师和监理,设备,电气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重点内容,提高人员专业素质,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技术研究和管理人才,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六)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的组织领导
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建立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的领导。
凡有国家,市示范项目的城市,建设,财政等相关部门应以联席会议制度等形式,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管理机构,充分发挥现有建筑节能管理机构的作用,具体负责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制定本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以及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总结经验进行推广,同时依托有实力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组成相应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体系。
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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