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规程电抗器及消弧线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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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规程电抗器及消弧线圈
电气规程电抗器及消弧线圈
22.4.1电抗器及消弧线圈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a.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
b.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
c.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
d.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泄漏电流;
e.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
f.测量与铁心绝缘的各紧固件的绝缘电阻;
g.绝缘油的试验;
h.非纯瓷套管的试验;
i.额定电压下冲击合闸试验;
j.测量噪音(必要时);
k.局部放电试验;
1.油中溶解气体色谱分析。
注:
①浇注式干式电抗器、消弧线圈等设备的项目可按本条a、b、e、i、j、k款规定进行。
②油浸式消弧线圈的试验项目可按本条a、b、e、f款规定进行,对35Kv及以上油浸式消式消弧线圈应增加c、d、g、h、l款。
③油浸式电抗器的试验项目可按本条a、b、e、f、g、i款规定进行,对35kv及以上电抗器应增加第c、d、h、i、k、l款。
22.4.2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a.测量应在各分接头的所有位置上进行;
b.实测值与出厂值的变化规律应一致;
c.三相电抗器绕组直流电阻值相间差值不应大于三相平均值的2%;
d.电抗器和消弧线圈的直流电阻,与同温下产品出厂值比较,相应变化不应大于2%。
22.4.3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应符合本规程第19.3.5条的规定。
22.4.4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应符合本规程第19.3.6的规定。
22.4.5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泄漏电流,应符合本规程第19.3.7条的规定。
22.4.6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a.额定电压在110kV以下的消弧线圈、干式或油浸式电抗器均应进行交流耐压试验,试验电压应符合本规程附录1的规定;
b.对分级绝缘的耐压试验电压标准,应按接地端或其末端绝缘的电压等级进行。
22.4.7测量与铁心绝缘的各紧固件的绝缘电阻,应符合本规程第19.3.9条的规定。
22.4.8绝缘油的试验,应符合本规程第19.15.1条的规定。
22.4.9非纯瓷套管的试验,应符合本规程19.11“套管”的规定。
22.5互感器
22.5.1互感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a.测量绕组及末屏对地的绝缘电阻;
b.绕组连同套管对外壳的交流耐压试验;
c.测量35kV及以上互感器一次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
d.油浸式互感器的绝缘油试验;
e.测量电压互感器一次绕组的直流电阻,测量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的直流电阻;
f.测量电流互感器的励磁特性曲线;
g.测量1000V以上电压互感器的空载电流和励磁特性;
h.检查互感器的三相结线组别和单相互感器引出线的极性;
i.检查互感器变比;
i.测量铁心夹紧螺栓的绝缘电阻;
k.局部放电试验;
l.电容分压器单元件的试验;
m.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互感器的油中溶解气体色谱分析按厂家规定。
22.5.2测量绕组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a.测量一次绕组对二次绕组及外壳、各二次绕组间及其对外壳的绝缘电阻;
b.35kV及以上的互感器的绝缘电阻值与产品出厂试验值比较,应无明显差别;
c.油纸电容式电流互感器,应测末屏对二次绕组及地的绝缘电阻及地的绝缘电阻,采用2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000MΩ。
22.5.3绕组连同套管对外壳的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注:
①套管式电流互感器的试验,应按本条的a、b、e、f、h、i款规定进行,其中b款可随同变压器、电抗器或油断路器等一起进行。
②六氟化硫(SF6)封闭式组合电器中的互感器的试验,应按本条的f、g、i规定进行。
a.全绝缘互感器应按本规程附录1规定进行一次绕组连同套管对外壳的交流耐压试验;
b.对绝缘性能有怀疑时,串级式电压互感器及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中间电压变压器,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倍频感应耐压试验;
(a)倍频感应耐压试验电压应为出厂试验电压的85%;
(b)试验电源频率为150Hz及以上时,试验时间t按下式计算:
t=60×100/f
式中:
t——试验电压持续时间(s);
f——试验电源频率(Hz)。
(c)试验电源频率不应大于400Hz,试验电压持续时间不应小于20s;
(d)倍频感应耐压试验前后,应各进行一次额定电压时的空载电流及空载损耗测量,两次测得值相比不应有明显差别;
(e)倍频感应耐压试验前后,应各进行一次绝缘油的色谱分析,两次测得值相比不应有明显差别;
(f)倍频感应耐压试验前后,应各进行一次绝缘油的色谱分析,两次测得值相比不应有时显差别;
(g)对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中间电压变压器进行倍频感应耐压试验时,应将分电压电容拆开,由于产品结构原因现场无条件拆开时,可不进行倍频感应耐压试验;
(h)二次绕组之间及其对外壳的工频耐压试验电压标准应为3000V。
22.5.4测量35kV及以上互感器一次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应符合下列规定:
a.电流互感器:
(a)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不应大于表22.7的规定;
(b)220kV油纸电容式流互感器,在测量tgδ的同时,应测量主绝缘的电容值,实测值与出厂试验值或产品铭牌值相比,其差值应在±5%范围内。
表22.7电流互感器20℃下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
额定电压(kv)
35
110
220
充油式
3.O
2.0
充胶式
2.0
2.0
胶纸电容式
2.5
2.0
油纸电容式
1.0
1.0
0.7
b.电压互感器
(a)35kV油浸式电压互感器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不应大于表22.8的规定;
表22.835kV油浸式电压互感器介质损耗角正切值单位:
tgδ(%)
温度(℃)
5
10
20
30
40
Tg(%)
1.5
2.5
3.5
5.0
7.0
(b)35kV以上电压互感器,在试验电压为10kV时,按制造厂试验方法测得的tgδ值不应大于出厂试验值的130%。
22.5.5对绝缘性能有怀疑的油浸式互感器,厂家允许取油,可进行绝缘油试验,绝缘油的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a.绝缘油电气强度试验应符合本章表22.22第10项的规定;
b.电压等级在63kV以上的互感器,应进行油中溶解气体的色谱分析。
油中溶解气体含量与产品出厂值相比应无明显差别;
c.电压等级在110kV及以上的互感器,应进行油中微量水测量。
对电压等级为110kV的,微量水含量不应大于20ppm;
d.当互感器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较大,但绝缘油的其它性能试验又属正常时,可按表22.22第11项进行绝缘油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测量。
22.5.6测量电压互感器一次绕组的直流电阻值,与产品出厂值或同批相同型号产品的测得值相比,应无明显差别。
22.5.7测量1000V以上电压互感器的空载电流和励磁特性,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在互感器的铭牌额定电压下测量空载电流,空载电流与同批产品的测得值或出厂数值相比,应无明显差别;
b.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中间电压变压器与分压电容器在内部连接时可不进行此项试验。
22.5.8检查互感器的三相结线组别和单相互感器引出线的极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与铭牌上的标记和外壳上的符号相符。
22.5.9检查互感器变比,应与制造厂铭牌值相符,对多抽头的互感器,应检查所有抽出的分接头的变比。
22.5.10测量铁心夹紧螺栓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在作器身检查时,应对外露的或可接触到的铁心夹紧螺栓进行测量;
b.采用2500V兆欧表测量,试验时间为1min,应无闪络及击穿现象;
c.穿心螺栓一端与铁心连接时,测量中应将连接片断开,不能断开的可不进行测量。
22.5.1l局部放电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a.35kV及以上固体绝缘互感器应进行局部放电试验;
b.110kV及以上油浸式互感器应进行局部放电试验;但如厂家提供了合格的出厂局部放电试验报告,可不进行此项目试验;
c.测试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规定进行,测试电压值及放电量标准应符合表22.9的规定;
表22.9互感器局部放电测量电压和允许放电水平
系统接地方式
设备连接方式
测量电压
(方均根值)
允许放电水平(PC)
液体浸渍绝缘
固体绝缘
中性点
接地系统
电流互感器
Um
10
50
1.2Um/
5
20
相对地电压互感器
Um
10
50
1.2Um/
5
20
相对相电压互感器
1.2Um
5
20
中性点
绝缘或非有效接地
系统
电流互感器
1.2Um
1.2Um
10
5
50
20
相对地电压互感器
1.2Um
1.2Um
10
5
50
20
相对相电压互感器
1.2Um
5
20
注:
Um为设备的最高电压有效值。
d.局部放电试验前后,应各进行一次绝缘油的色谱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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