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基础知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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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基础知识
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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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标准:
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CE)所制定的标准,以及ISO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
经ISO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有:
国际计量局(BIPM)
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国际照明委员会(CIE)
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
世界卫生组织(WHO/OMS)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OMPI)
2.国外先进标准:
是指未经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的标准、发达国家的国家标准、区域性组织的标准、国际上有权威的团体标准和企业(公司)标准中的先进标准。
未经ISO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如:
国际电信联盟(ITU)
万国邮政联盟(UPU)
联合国粮农组织(UNFAO)
国际羊毛局(IWS)
国际焊接学会(IIW)
发达国家标准如:
美国国家标准(ANSI)
德国国家标准(DIN)
英国国家标准(BS)
日本工业标准(JIS)
法国国家标准(NF)
俄罗斯国家标准(ГOCT)
瑞士国家标准(SNV)
瑞典国家标准(SIS)
意大利国家标准(UNI)
区域性组织如: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
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
亚洲电子数据交换理事会(ASEB)
国际上有权威的团体标准如:
美国汽车工程师学会标准(SAE)
美国石油学会标准(API)
美国军用标准(MIL)
英国劳氏船级社(LR)
美国保险商实验室协会标准(UL)
日本电动车辆协会标准(JEVS)
ISO:
国际标准化组织
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forStandardization
国际标准化组织是世界上最大的非政府性标准化专门机构,它在国际标准化中占主导地位。
ISO的主要活动是制定国际标准,协调世界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各成员国和技术委员会进行情报交流,以及与其他国际性组织进行合作,共同研究有关标准化问题。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对国际标准的要求日益提高,ISO的作用也日趋扩大,世界上许多国家对ISO也越加重视。
ISO的目的和宗旨是:
在世界范围内促进标准化工作的发展,以利于国际物资交流和互助,并扩大在知识、科学、技术和经济方面的合作。
IEC:
国际电工委员会
InternationalElectrotechnicalCommission
IEC是世界上成立最早的非政府性国际电工标准化机构,是联合国经社理事会(ECOSOC)的甲级咨询组织。
目前IEC成员国包括了绝大多数的工业发达国家及一部分发展中国家。
这些国家拥有世界人口的80%,其生产和消耗的电能占全世界的95%,制造和使用的电气、电子产品占全世界产量的90%。
IEC的宗旨:
促进电工标准的国际统一,电气、电子工程领域中标准化及有关方面的国际合作,增进国际间的相互了解。
ITU:
国际电信联盟
InternationalTelecommunicationUnion
国际电信联盟于1865年5月在巴黎成立,1947年成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
ITU是世界各国政府的电信主管部门之间协调电信事务的一个国际组织,它研究制定有关电信业务的规章制度,通过决议提出推荐标准,收集有关情报。
ITU的目的和任务:
维持和发展国际合作,以改进和合理利用电信,促进技术设施的发展及其有效运用,以提高电信业务的效率,扩大技术设施的用途,并尽可能使之得到广泛应用,协调各国的活动。
ANSI:
美国国家标准学会
AmericanNationalStandardsInstitute
美国国家标准学会是非赢利性质的民间标准化团体,但它实际上已成为美国国家标准化中心,美国各界标准化活动都围绕它进行。
通过它,使政府有关系统和民间系统相互配合,起到了政府和民间标准化系统之间的桥梁作用。
ANSI协调并指导美国全国的标准化活动,给标准制定、研究和使用单位以帮助,提供国内外标准化情报。
同时,又起着行政管理机关的作用。
BSI:
英国标准学会
BritishStandardsInstitution
英国标准学会(BSI)是世界上最早的全国性标准化机构,它不受政府控制但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
BSI不断发展自己的工作队伍,完善自己的工作机构和体制,把标准化和质量管理以及对外贸易紧密结合起来开展工作。
BSI的宗旨:
1.为增产节约努力协调生产者和用户之间的关系,促进生产,达到标准化(包括简化)。
2.制定和修订英国标准,并促进其贯彻执行。
3.以学会名义,对各种标志进行登记,并颁发许可证。
4.必要时采取各种行动,保护学会利益。
DIN:
德国标准化学会
DeutschesInstitutfurNormung
DIN是德国的标准化主管机关,作为全国性标准化机构参加国际和区域的非政府性标准化机构。
DIN是一个经注册的私立协会,大约有6000个工业公司和组织为其会员。
目前设有123个标准委员会和3655个工作委员会。
DIN于1951年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
由DIN和德国电气工程师协会(VDE)联合组成的德国电工委员会(DKE)代表德国参加国际电工委员会。
DIN还是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和国际标准实践联合会(IFAN)的积极参加国。
AFNOR:
法国标准化协会
AssociationFrancaisedeNormalisation
1926年,法国标准化协会成立。
它是一个公益性的民间团体,也是一个被政府承认,为国家服务的组织。
1941年5月24日颁布的一项法令确认AFNOR接受法国政府的标准化管理机构―标准化专署领导,按政府指导开展工作,并定期向标准化专员汇报工作。
AFNOR负责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宣传、出版、发行标准。
JIS:
日本工业标准调查会
JapaneseIndustrialStandard
日本工业标准调查会成立于1946年2月,隶属于通产省工业技术院。
它由总会、标准会议、部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
标准会议下设29个部会,负责审查部会的设置与废除,协调部会间工作,负责管理调查会的全部业务和制定综合计划。
各部会负责最后审查在专门委员会会议上通过JIS标准草案。
专门委员会负责审查JIS标准的实质内容。
ASME:
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
AmericanSocietyofMechanicalEngineers
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成立于1881年12月24日,会员约693000人。
ASME主要从事发展机械工程及其有关领域的科学技术,鼓励基础研究,促进学术交流,发展与其他工程学、协会的合作,开展标准化活动,制定机械规范和标准。
ASME是ANSI五个发起单位之一。
ANSI的机械类标准,主要由它协助提出,并代表美国国家标准委员会技术顾问小组,参加ISO的活动。
ASTM:
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
AmericanSocietyforTestingandMaterials
1902年,美国成立材料试验协会,1961年改为现用名。
ASTM在国内外设有许多分会,拥有会员291000个。
其中近17155名会员在其各个委员会中担任技术专家工作,他们代表81540个参加单位。
ASTM下设138个技术委员会,每个委员会又下设5―10个小组委员会。
ASTM主要致力于制定各种材料的性能和试验方法的标准。
从1973年起,扩大了业务范围,开始制定关于产品、系统和服务等领域的试验方法标准。
标准包括:
标准规格、试验方法、分类、定义、操作规程以及有关建议。
IEEE:
美国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
InstituteofElectricalandElectronicsEngineers
IEEE于1963年美国电气工程师学会(AIEE)和美国无线电工程师学会(IRE)合并而成,是美国规模最大的专业学会。
它由大约十七万名从事电气工程、电子和有关领域的专业人员组成,分设十个地区和206个地方分会,设有31个技术委员会。
IEEE的标准制定内容有:
电气与电子设备、试验方法、原器件、符号、定义以及测试方法等。
UL:
美国保险商实验所
UnderwritersLaboratories
UL成立于1894年,它是美国最具权威的保险机构。
UL标准有五分之三为美国国家标准(ANSI)采用。
其前身是美国火灾保险商协会。
UL主要制定安全标准,下设电气、防盗、事故、防火和船舶工程部,以及消费者咨询委员会,负责UL标准的制定工作。
UL在国内外从事对各种设备、系统和材料的安全试验与检查,以确定对生命财产是否存在危险,并将检查结果公之于各保险公司、政府机构及其他组织。
经检查合格者,发给UL质量标志。
UL标志已在许多国家通行。
在标准化工作方面,UL与许多组织都有协作关系,如:
ANSI、ASTM等。
NFPA:
美国全国防火协会
NationalFireProtectionAssociation
美国全国防火协会成立于1896年,该协会是一个国际性的技术与教育组织,拥有150个学会,协会等组织的集体会员,32000名个人会员。
此外,还有80多其他国家的会员。
下设162个技术委员会及其分会。
NFPA制定防火规范,标准、推荐操作、规程、手册、指南及标准法规等。
NFPA的目的:
旨在促进防火科学的发展,改进消防技术与起防方法,组织情报交流,建立防护设备,减少由于火灾造成的生命财产的损失。
IPC:
美国印刷电路学会
InstituteofPrintedCircuits
美国印刷电路学会由300多家电子设备与印刷电路制造商,以及原材料与生产设备供应商等组成,下设若干技术委员会。
IPC主要制定与发展规格、标准,它还积极参加IEC的电子元件标准的制定。
IPC的一些标准已为美国国家标准所采用。
FCC(FederalCommunicationsCommission,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
于1934年由COMMUNICATIONACT建立是美国政府的一个独立机构,直接对国会负责。
FCC通过控制无线电广播、电视、电信、卫星和电缆来协调国内和国际的通信。
涉及美国50多个州、哥伦比亚以及美国所属地区,为确保与生命财产有关的无线电和电线通信产品的安全性,FCC的工程技术部(OfficeofEngineeringandTechnology)负责委员会的技术支持,同时负责设备认可方面的事务。
许多无线电应用产品、通讯产品和数字产品要进入美国市场,都要求FCC的认可。
FCC委员会调查和研究产品安全性的各个阶段以找出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同时FCC也包括无线电装置、航空器的检测等等。
根据美国联邦通讯法规相关部分(CFR47部分)中规定,凡进入美国的电子类产品都需要进行电磁兼容认证(一些有关条款特别规定的产品除外),其中比较常见的认证方式有三种:
Certification、DoC、Verification。
这三种产品的认证方式和程序有较大的差异,不同的产品可选择的认证方式在FCC中有相关的规定。
其认证的严格程度递减。
针对这三种认证,FCC委员会对各试验室也有相关的要求。
目前,美国已连续几年成为我国第二大贸易伙伴,中美贸易额呈逐年上升趋势,因此对美出口不容小觑。
美国的产品技术标准、进口法规的严谨堪称世界第一,了解美国市场准入规则将会帮助我国产品进一步打开美国市场。
联邦通讯委员会(FCC)----管理进口和使用无线电频率装置,包括电脑、传真机、电子装置、无线电接收和传输设备、无线电遥控玩具、电话、个人电脑以及其他可能伤害人身安全的产品。
这些产品如果想出口到美国,必须通过由政府授权的实验室根据FCC技术标准来进行的检测和批准。
进口商和海关代理人要申报每个无线电频率装置符合FCC标准,即FCC许可证。
CE认证简介
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
凡是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就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内销售,无须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求,从而实现了商品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
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
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CE两字,是从法语“CommunateEuroppene”缩写而成,是欧洲共同体的意思。
欧洲共同体后来演变成了欧洲联盟(简称欧盟)。
近年来,在欧洲经济区(欧洲联盟、欧洲自由贸易协会成员国,瑞士除外)市场上销售的商品中,CE标志的使用越来越多,CE标志加贴的商品表示其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和消费者保护等一系列欧洲指令所要表达的要求。
在过去,欧共体国家对进口和销售的产品要求各异,根据一国标准制造的商品到别国极可能不能上市,作为消除贸易壁垒之努力的一部分,CE应运而生。
因此,CE代表欧洲统一(CONFORMITEEUROPEENNE)。
事实上,CE还是欧共体许多国家语种中的"欧共体"这一词组的缩写,原来用英语词组EUROPEANCOMMUNITY缩写为EC,后因欧共体在法文是COMMUNATEEUROPEIA,意大利文为COMUNITAEUROPEA,葡萄牙文为COMUNIDADEEUROPEIA,西班牙文为COMUNIDADEEUROPE等,故改EC为CE。
当然,也不妨把CE视为CONFORMITYWITHEUROPEAN(DEMAND)(符合欧洲(要求))。
CE标志的意义在于:
用CE缩略词为符号表示加贴CE标志的产品符合有关欧洲指令规定的主要要求(EssentialRequirements),并用以证实该产品已通过了相应的合格评定程序和/或制造商的合格声明,真正成为产品被允许进入欧共体市场销售的通行证。
有关指令要求加贴CE标志的工业产品,没有CE标志的,不得上市销售,已加贴CE标志进入市场的产品,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责令从市场收回,持续违反指令有关CE标志规定的,将被限制或禁止进入欧盟市场或被迫退出市场。
GS认证介绍
GS的含义是德语"GeprufteSicherheit"(安全性已认证),也有"GermanySafety"(德国安全)的意思。
GS认证以德国产品安全法(SGS)为依据,按照欧盟统一标准EN或德国工业标准DIN进行检测的一种自愿性认证,是欧洲市场公认的德国安全认证标志。
GS标志表示该产品的使用安全性已经通过公信力的独立机构的测试。
GS标志,虽然不是法律强制要求,但是它确实能在产品发生故障而造成意外事故时,使制造商受到严格的德国(欧洲)产品安全法的约束。
所以GS标志是强有力的市场工具,能增强顾客的信心及购买欲望。
虽然GS是德国标准,但欧洲绝大多数国家都认同。
而且满足GS认证的同时,产品也会满足欧共体的CE标志的要求。
和CE不一样,GS标志并无法律强制要求,但由于安全意识已深入普通消费者,一个有GS标志的电器在市场可能会较一般产品有更大的竞争力。
FDA认证介绍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oodandDrugAdmistraton简称FDA),隶属于美国卫生教育福利部,负责全国药品、食品、生物制品、化妆品、兽药、医疗器械以及诊断用品等的管理。
FDA下设药品局、食品局、兽药局、放射卫生局、生物制品局、医疗器械及诊断用品局和国家毒理研究中心、区域工作管理机构,即6个局(有的刊物也称6个中心),一个中心和一个区域管理机构。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机构共有职工约7500人,FDA总部有1143人,其中药品局为350人。
药品局(也称药品评价和研究中心)负责人用药品审批工作,设有8个处和若干科室。
1.药品管理处。
下设药品信息、信息系统设计、行政管理和预算、医学图书馆4个科室。
2.药品监督办公室。
下设有药品质量评价、药品标签监督、生产和产品质量、科研调查、法规等7个科室。
3.药品标准处。
设有常用药品评价、药品上市和广告2个科。
4.药品审评一处。
下设心血管--肾脏药、抗肿瘤药、营养药、医用造影外科和齿科药、肠胃药和凝血药5个科室。
5.药品审评二处。
下设抗感染药、代谢和内分泌药、抗病毒药3个科室。
6.流行病和生物统计处。
下设流行病及调查、生物统计2个科室。
7.研究处。
下设研究和测试、药物分析2个科室。
8.仿制药品处。
下设仿制药品、生物等效2个科室。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设在华盛顿特区及马利兰州罗克威尔城,机构庞大,分支机构遍布全国各地。
为了加强药品质量管理,FDA将全国划分成6个大区,即太平洋区(旧金山、西雅图、洛杉肌)、西南区(达拉斯、丹佛、堪萨斯)、中西区(芝加哥、明尼阿波利斯、底特律)、东北区(波士顿、纽约、布法罗)、中大西洋区(费城、辛辛那提、纽瓦克、巴尔的摩)、东南区(亚特兰大、纳什维尔、新奥尔良、奥兰多、波多利各的圣吉安)。
每区设立一个大区所,大区所下又设若干个地区所。
太平洋区的大区所所在地为旧金山,西南区的大区所所在地为达拉斯,中西区的大区所所在地为芝加哥,东北区的大区所所在地为波士顿,中大西洋区的大区所所在地为费城,东南区的大区所所在地为亚特兰大。
区所负责对本地区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器械、血库等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各地区所按工作需要又设立若干工作站,以保证工作面能覆盖本区范围。
全美目前共有143个工作站。
大区所、地区所及工作站均属FDA的各级直属机构。
区所的规模视工作量而定,全美的药品65%以上在中大西洋区生产,故该区的力量较强,共有职工525名,其中监督员250名,约占FDA总部监督员的1/4,分析检验人员150名。
各州对药品的管理按地方药品管理法规进行,主要工作是:
对药师进行考试和注册、对药品经营部门和药房进行监督检查,发放或换发许可证、吊销违法户的许可证、对所在地的药学院校进行评价、审查见习药房等。
CB认证介绍
IECEECB体系是电工产品安全测试报告互认的第一个真正的国际体系。
各个国家的国家认证机构(NCB)之间形成多边协议,制造商可以凭借一个NCB颁发的CB测试证书获得CB体系的其他成员国的国家认证。
CB体系基于国际IEC标准。
如果一些成员国的国家标准还不能完全与IEC标准一致,也允许国家差异的存在,但应向其他成员公布。
CB体系利用CB测试证书来证实产品样品已经成功地通过了适当的测试,并符合相关的IEC要求和有关成员国的要求。
CB体系的主要目标是促进国际贸易,其手段是通过推动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的统一协调以及产品认证机构的合作,而使制造商更接近于理想的“一次测试,多处适用”的目标。
历史最初,CB体系是由CEE(前欧洲“电气设备合格测试国家委员会”)发起的,并于1985年并入IEC
UL标准
是UL自己制订的,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标准,所以UL的标准多到连UL工程师自己也数不清楚。
光是UL出版的UL标准的《标准目录》就有一本厚书。
而且UL标准改动非常频繁。
与IEC分类标准比较起来,UL在这方面简直是小学生。
UL标志申请
任何个人,工厂,公司都可以向UL提出申请。
只要与UL取得联系,将产品资料邮寄或者传真给UL,即可收到UL正式的申请表。
仔细看清楚这份由UL工程师非常细致打印好的申请表和估价单后,签上你的大名就可以邮寄回UL。
表示正式申请了。
寄上美金和样品,UL工程师就会开始测试,并且与你保持联系。
但各位网友,从外汇管制的中国邮寄几千美金到美国是很困难的事情。
所以目前中国申请到的UL认证起码由90%是非正式方式申请或者非法寄钱付帐的。
一般的产品申请请与专门负责中国市场的Camas实验室联系,虽然UL在中国上海,广州共有两间办事处,但是他们都不接受产品认证申请,实在让人费解。
UL工厂审查和跟踪服务,UL认证产品在首批出货之前,都要经过UL授权的当地本省省级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CCIB)派人来工厂审查。
每年还要跟踪检查。
在标榜民间机构比官方机构更具公正性的美国,私营机构授权官方机构进行认证的一部分工作似乎有点自相矛盾?
中国出口的UL标志电源线,圣诞灯要独一无二地加贴激光防伪标签也可以说明UL对中国并不太信任。
UL产品认证主要的三种服务:
1列名,主要适用于整机产品,是正式的产品认证,并在UL产品目录上刊登获证产品。
2认可,主要用于零部件。
有时候甚至不需要测试产品就可以获得认可。
特别注意UL在整机认证时不一定完全承认经过UL认可的零部件,例如某些UL认证开关,Fuse。
3分级,UL公司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认证公司,也许也是全世界最有钱的认证机构。
UL是民间公司,成立于1894年。
UL实际上操纵了美国产品安全认证的行业标准。
UL自己制订自己的UL标准,而且自己的标准很大部分与美国国家标准ANSI不相同,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简直风马牛不相及。
与UL当前在美国地位非常相似的是大家熟知的电脑软件巨头“Microsoft”。
它也是民间公司,却事实上操纵世界电脑操作系统行业标准,过度垄断给行业发展带来的消极影响是不容忽视的。
与UL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朝气蓬勃的欧洲认证机构,他们联合在一起制订统一安全标准(EN标准),互相承认,互相监督,在IEC的大旗下,甚至与全世界形成统一的阵线,包括中国在内,除了北美洲外的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纷纷投靠欧洲人操纵的IEC体系。
大多数人眼里面UL代表了美国国家产品安全标准,事实上,美国的国家标准机构是美国国家标准协会ANSI(AmericanNationalStandardsInstitute),而非UL。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有多达几十个电工标准机构,虽然目前没有UL显赫,在许多行业发挥着重要作用。
UL的成功取决于美国的自由制度和美国独特的联邦政制。
美国官方并没有专制的标准机构(比如中国的电工委员会)。
导致了认证机构有机会超越国家标准机构,结果UL出人头地。
美国联邦当局对于电工产品并没有任何强制认证要求,而且承认包括UL,ETL,NRTL等在内的大多数的认证机构。
但是某些洲政府却强制产品认证,而且不一定承认所有联邦政府已经承认的认证机构,这导致许多认证机构无法同形成垄断的UL公司Fairplay。
这与电脑界Microsoft垄断现状惊人相似!
当然更象世界足球协会超越世界奥林匹克,有钱可能真的会大晒!
当今美国,采购商一般都要求产品要取得UL认证,并不是他们迷信UL的威名。
其实他们也是迫不得已,只有UL标志的产品才能顺利买产品保险,只有UL标志的产品才能被大多数零售商接受,只有UL标志的产品在出现质量事故后才有可能逃脱产品责任.......,这一切导致商家申请UL,而商家们一百多年来的行动更导致UL更加垄断!
1.UL测试服务是如何组织的?
UL的工程服务部按不同的产品种类分成多个部门。
其工作人员包括资深的工程师和技术服务人员。
检查产品的结构,进行测试,评估实验结果和制定标准只是他们工作的一部分。
UL还包括了到工厂现场进行检验的现场代表。
现场代表是使带UL标记的产品符合UL标准的保证。
2.谁可以递交产品?
产品通常是由产品制造商或开发商或者其它经授权的代理、代表等实体递交的。
当你递交产品的时候,你可以选择出现在UL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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