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清新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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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清新区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
“一书四方案”
编制机关(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编 制 时 间:
2015年11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
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中交清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清远市清西大桥及接线工程(广清和清连高速连接线工程)项目(清新段)项目
申请用地总面积
74.5924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66.459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权 属
地 类
合计
其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74.5924
9.1101
65.4823
(一)农用地
62.3816
2.7199
59.6617
其
中
耕地
48.001
0.1381
47.8629
其中:
基本农田
林地
5.4536
2.2689
3.1847
其中带K
0
0
0
园地
1.5206
0
1.5206
其中带K
0
0
0
坑塘水面
6.766
0
6.766
其中带K
4.8104
0
4.8104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6404
0.3129
0.3275
(二)建设用地
8.1334
4.0034
4.13
(三)未利用地
4.0774
2.3868
1.6906
分批次城市(村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清远市清西大桥及接线工程(广清和清连高速连接线工程)项目(清新段)项目
地块一
14.8359
公路用地
地块二
59.7565
公路用地
续一:
单
独
选
址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建设项目用地
预审文件
预审机关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批复文号
粤国土资(预)函[2014]58号
预审意见:
一.清远市清西大桥及接线工程(广清和清连高速连接线工程)项目列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供地政策,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该项目占用基本农田52.6256公顷。
清新区和清城区已编制《多划基本农田占用方案》,并通过审查可行。
三、项目拟投资规模29.23亿元,用地符合供地政策。
四、项目拟用地108.398公顷,其中,农用地77.1311公顷(耕地64.4772公顷),建设用地19.7986公顷,未利用地11.4683公顷。
五、用地单位应按照拟订的建设内容和规模,依照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标准,进一步优化设计,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六、依法落实占用多划基本农田方案、占用补划基本农田方案;严格按照“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占水浇地补水浇地”的要求,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措施,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确保耕地质量不降低。
项目
批准文件
批准机关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粤发改交通函[2014]4061号
建设规模
16.93公里,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
工程设计
批准文件
批准机关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批准文号
粤交基[2014]1620号
工程概算
28.78亿
功能分区名称
用地面积
路基工程用地
22.8849
桥梁工程工程
4.6993
互通立交用地
44.4273
沿线设施用地
2.5809
续二:
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月日
市(地、州)人
民政府土地
行政主管部
门审查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月日
市(地、州)
人民政府
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月日
备注
制表人:
邓凌云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
公顷
地类
转用面积
其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农用地
62.3816
2.7199
59.6617
其中:
耕地
(含带K地类)
52.8114
0.1381
52.673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符合规划
需调整规划
规划级别
国家级
规划级别
国家级
省级
省级
市级
市级
县级
√
县级
镇级
镇级
农用地转用计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其中:
耕地
62.3816
52.8114
按规定由省安排用地计划指标。
填表人:
邓凌云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
公顷、万元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中交清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补充耕地承担单位
英德市土地整理中心
对应土地开发
整理项目
项目名称
清远市英德市石灰铺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独山村(31号)片区、清远市英德市石灰铺镇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共联村(126号)片区、清远市英德市石灰铺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保安村(1号)片区、清远市英德市石灰铺镇、英红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保安村、红光居委会(23-1号)片区、清远市英德市石灰铺镇耕地整理补充耕地项目独山村、子塘村(87-1号)片区、清远市英德市波罗镇耕地整理补充耕地项目板水村、更古村(241-3号)片区。
补充面积
52.8114
补充耕地方式
委托补充
√
自行补充
缴纳耕地
开垦费情况
收费标准
18元/平方米
缴纳金额
950.6052
已完成补充耕地情况
已补充耕
地面积
合计
其中
开发
整理
复垦
52.8114
52.8114
验收单位及文号
验收单位: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验收文号:
清国土资(验)函〔2010〕7号、清国土资(验)函〔2013〕1号。
计划补充耕地情况
计划补充
耕地面积
合计
其中
开发
整理
复垦
补充耕地
实施计划
实施年度
完成面积
资金安排
续一:
补充耕地地块情况
序号
整理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图幅号
地块编号
补充面积
1
英德市石灰铺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独山村(31号)片区
44188120100040
G49G089084
1
4.6424
2
英德市石灰铺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共联村(126号)片区
44188120100042
G49G091084、G49G090084
2
9.5673
3
英德市石灰铺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保安村(1号)片区
44188120100120
G49G089084
3
6.17
4
英德市石灰铺镇、英红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保安村、红光居委会(23-1号)片区
44188120100122
G49G089083、G49G090083
4
16.7737
5
英德市石灰铺镇耕地整理补充耕地项目独山村、子塘村(87-1号)片区
44188120130015
G49G089084
5
8
6
英德市波罗镇耕地整理补充耕地项目板水村、更古村(241-3号)片区
44188120130019
G49G086081、G49G087081
6
7.658
合计
52.8114
补划基本农田地块情况
序号
补划基本农田图幅号
补划基本农田地块编号
补划面积
填表人:
邓凌云
四、征收土地方案(汇总)
计量单位:
公项、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清新区太和镇、山塘镇
社(村)
太和镇井塘经济联合社、白莲经济联合社、新洲经济联合社;山塘镇低地经济联合社、回正经济联合社、胜利经济联合社、西沙经济联合社
权属
状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征
地
补
偿
费
用
标
准
地类
面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数
安置补助费倍数
耕
地
水 田
39.8335
1.8875-2.51875
9
7
旱 地
8.0294
1.8875-2.51875
9
7
地类
面积
费用标准
林地
3.1847
10.8000-14.8500
园地
1.5206
23.2500-31.0500
坑塘水面
6.766
31.4000-41.8500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3275
30.2000-40.3000
建设用地
4.13
30.2000-40.3000
未利用地
1.6906
9.3000-12.4000
续一:
其
它
费
用
名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268.4777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991.2
征地总费用
3374.5485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51.5338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1026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957
征地前人均耕地
0.0453
-0.051
征地后人均耕地
0.0427-
0.049
安
置
途
径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社会保险安置
项目征地后有683人纳入养老保障范围,需计提养老保障费用1011.1815万元已预划入“收缴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6.5482公顷,根据被征地村集体意愿折算成货币补偿,折算补偿标准为105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687.5642万元。
备
注
填表人:
邓凌云
四、征收土地方案(太和镇)
计量单位:
公项、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清新区太和镇
社(村)
太和镇井塘经济联合社、白莲经济联合社、新洲经济联合社
权属
状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征
地
补
偿
费
用
标
准
地类
面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数
安置补助费倍数
耕
地
水 田
16.0224
2.51875
9
7
旱 地
1.5233
2.51875
9
7
地类
面积
费用标准
林地
1.1933
14.8500
园地
1.0917
31.0000
坑塘水面
1.5311
41.8500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3275
40.3000
建设用地
2.2112
40.3000
未利用地
1.5242
12.4000
续一:
其
它
费
用
名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97.6019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530.688
征地总费用
1572.2311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61.8387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376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351
征地前人均耕地
0.0453
征地后人均耕地
0.0427
安
置
途
径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社会保险安置
项目征地后有293人纳入养老保障范围,需计提养老保障费用433.7865万元已预划入“收缴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2.54247公顷,根据被征地村集体意愿折算成货币补偿,折算补偿标准为105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266.9594万元。
备
注
填表人:
邓凌云
四、征收土地方案(山塘镇)
计量单位:
公项、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清新区山塘镇
社(村)
山塘镇低地经济联合社、回正经济联合社、胜利经济联合社、西沙经济联合社
权属
状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征
地
补
偿
费
用
标
准
地类
面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数
安置补助费倍数
耕
地
水 田
23.8111
1.8875
9
7
旱 地
6.5061
1.8875
9
7
地类
面积
费用标准
林地
1.9914
10.8000
园地
0.4289
23.2500
坑塘水面
5.2349
31.4000
建设用地
1.9188
30.2000
未利用地
0.1664
9.3000
续一:
其
它
费
用
名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170.8758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460.512
征地总费用
1802.3174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44.9932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650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606
征地前人均耕地
0.051
征地后人均耕地
0.049
安
置
途
径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社会保险安置
项目征地后有390人纳入养老保障范围,需计提养老保障费用577.395万元已预划入“收缴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4.00576公顷,根据被征地村集体意愿折算成货币补偿,折算补偿标准为105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420.6048万元。
备
注
填表人:
邓凌云
五、供地方案
计量单位:
公顷、万元、公里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清远市清西大桥及接线工程(广清和清连高速连接线工程)项目用地(清新区段)
建设用地单位名称
中交清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申请用地面积
总面积
74.5924公顷
分期建设项目申请用地
第一期:
74.5924公顷
第二期:
公顷
第三期:
公顷
第四期:
公顷
第五期:
公顷
第六期:
公顷
本
期
拟
供
用
地
面积合计
74.5924公顷
功能分区名称
数量
面积(公顷)
指标控
制面积
指标对
应条件
新增用地
原有用地
路基工程
4.695km
22.8849
26.576
符合
桥梁工程
7座
4.6993
26.6073
符合
互通式立交工程
4处
44.4273
63.765
符合
沿线设施用地
5处
2.5809
5.5466
符合
合计
74.5924
122.4949
续一、
提供方式
功能分区
供地面积(公顷)
设定用途
评估价格(元/m2)
拟定单价(元/m2)
用地年限
划拨
路基工程
22.8849
公路用地
划拨
桥梁工程
4.6993
公路用地
划拨
互通式立交工程
44.4273
公路用地
划拨
沿线设施用地
2.5809
公路用地
建
设
用
地
指
标
使
用
有
关
情
况
明
填表人:
邓凌云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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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 用地 项目 呈报 材料 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