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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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规定
西南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增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保证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平,促进学校教师队伍和其它专业技术队伍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
根据国家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事厅有关政策和法规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资格标准:
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本学科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和专业基础,其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应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的动态,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提出本专业新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研究领域的能力;具有相应的外语和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的能力。
高校教师系列还应具备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教学能力。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申报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四条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能认真履行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基本职责,完成聘任合同职责及所在部门安排的相应工作,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缓受理个人申报:
1.任现职期间在政治、经济、道德品质或在遵守组织纪律、规章制度方面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处分;或虽未受处分,但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
2.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谎报成果或剽窃他人成果者。
3.任现职期间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失职或重大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含重大教学事故)。
4.未经学校同意(以学校主管部门的备案材料为准)私自将职务发明或成果对外转让者。
5.给学校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者。
6.短期聘用、缓聘、待聘、不聘的人员。
7.以不正当手段拉拢、贿赂各级评审组织成员,或侮辱、诽谤、诬告各级评审组织成员或评审对象者。
8.凡申报评审未通过,再次申报无任何新成果者。
(四)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的考核,申报高级职务者须经由所在党总支审查后报人事处审核,校党委审定;申报中级职务者由所在党总支负责审定。
第五条学历要求:
(一)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和研究系列的教师原则上均应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2000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申报讲师(助理研究员)职务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正在攻读硕士研究生,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申报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正在攻读硕士研究生(艺术、体育和外语等学科可适当放宽,但应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学位),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申报教授(研究员)职务原则上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艺术、体育和外语等学科可适当放宽至正在攻读硕士学位),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申报教授(研究员)职务应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在攻读博士研究生(艺术、体育和外语等学科可适当放宽,但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正在攻读硕士学位)。
学历未达标而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按破格晋升条件处理。
(二)申报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均应具备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未达标则按照破格晋升条件申请。
第六条外语要求: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从事外语教学工作的教师须熟练掌握第二外国语)。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申报人员外,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相应系列要求的合格证书,具体要求见《四川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等级标准的通知》(川职改办[2005]20号)。
第七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申报人员外,必须参加全国或四川省人事厅组织的职称计算机等级考试,取得相应系列要求的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的资历、任职年限和业绩条件要求:
详见附件一至附件四。
第三章附则
第九条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申报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和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原则上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对于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以及自高校以外单位调入的人员,可先受理其个人申报,但必须在二年内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二)专任教师在申报讲师职务时,必须担任过两年以上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对于硕士毕业到校工作的专任教师可放宽到正在担任班主任。
(三)任职年限须对年对月计算,凡在任现职期内不在岗(在职进修学习、因公出国出境除外)一年以上者,应扣减其任职年限。
(四)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其工作业绩、成果从任现职时算起。
(五)破格条件掌握与答辩范围说明:
1、破格分为学历不达标破格、任职年限未达标破格、越级晋升破格和校内任职年限不达标破格四类,凡学历、资历和任职年限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文件中相应规定的,属破格申报,均按破格条件掌握。
2、凡申报破格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和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申报学科不同时)不一致者及按上级规定、需答辩的,均须按规定参加答辩,待答辩取得合格以上成绩后方可参加评审。
(六)教学工作量要求说明:
1、申报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条件中有关教学工作量,其平均每学年课堂讲授学时数不进行折合计算。
2、在管理岗位兼职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各职能部门干部、学院副院长、总支副书记以上党政领导以及各业务部门、服务部门教师,其教学工作量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二分之一进行要求。
(七)有关学术论文认定说明:
1、凡在我校工作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作者单位应署名西南科技大学,否则不予认可。
2、除特别说明,学术论文的作者只计算第一作者。
3、本文件中的索引源,理工学科为:
SCI、EI、ISTP;管理、人文学科为:
SCI、EI、ISTP、CSCI、SSCI、A&HCI、ISSHP;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收录的论文和《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上发表的论文(不少于3000字)被视同为“西南科技大学重要核心期刊论文”。
4、业绩条件要求中必备条件和选择条件的论文和项目需累加,对个别科研项目和获奖特别突出人员,由学校职改领导小组核定所需论文的原则数量。
5、所有刊物增刊或学术论文集(不含国际性和非自发组织的全国性)发表的论文在申报职称时一律不计算。
(八)有关科研认定说明:
1、科研基金分为国家级基金、省(部)级基金(含省<部>级以上的软科学项目)、厅(局)级基金、校基金和其他基金。
2、跨校合作科研项目的经费,只能计算分配到校的科研经费,参加者的排名以实际支配经费计算。
3、未经学校同意的校外合作课题,获奖后,我校又未列入获奖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其校内项目完成人学校不予认可。
4、获奖的类别及排名以授奖部门颁发的证书(或奖状)为准,当奖励的性质、级别或排名不明确时,由校职改办会同有关部门和学术机构确定;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以最高级别奖计算一次。
5、对重大科研项目,其获奖人员的排名,可适当放宽。
第十条凡未达到申报条件的申报者,各学科评议组不予以推荐,学校职称改革办公室不予以受理。
第十一条学校各专业技术职务学科评议组可以根据本学科的实际情况,在本规定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申报条件。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学校此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学校人事处、学校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和研究专业技术职务的资历、任职年限和业绩条件要求
2.申报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和业绩条件要求
3.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和业绩条件要求
4.关于期刊和检索源的说明
附件1:
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和研究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的资历、任职年限和业绩条件要求
一、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授、研究员,下同)的资历、任职年限和业绩条件要求
(一)资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1.任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年限满五年以上;
2.自其它系列(含非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调入人员)转入高等学校教师、研究系列的,任原副高级职务年限与任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年限之和应满五年以上,且原则上须具有两年以上的高校教龄;
3.申报破格晋升教授、研究员职务的人员,原则上须具有两年以上的高校教龄。
(二)业绩条件要求
申报教授应具备必备条件(除
(2)-B外)并同时具备选择条件一之任意一条,申报研究员应具备必备条件(除
(2)-A外)并同时具备选择条件一之任意二条(思想政治教育类<含德育>和管理类可放宽至具备选择条件一之任意一条);属破格申报教授的,应具备必备条件并同时具备选择条件二之任意一条,越级晋升教授、研究员或破格申报研究员,应具备必备条件并同时具备选择条件二之任意二条。
1、必备条件
(1)有稳定、明确的研究方向,在相对稳定的学术梯队中起带头或骨干作用;
(2)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良以上:
A.申报教授任现职以来系统地担任过两门以上列入学校教学计划的本科以上的必修课程(其中一门必须为列入教学计划的本科生必修课程)的讲授工作,且每年均要课堂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体育类应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任现职以来课堂讲授过一门以上课程);近三年平均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40当量学时,其中,列入学校教学计划本科教学不低于50%;
B.申报研究员任现职以来系统地担任过一门以上列入学校教学计划的本科以上的必修课程的讲授工作,且近三年教学工作量合计不低于50学时;
(3)完整指导过一届以上合格的硕士研究生,指导青年教师成绩显著;对暂无权招收研究生的学科,应担任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破格申报者,应正在或协助指导研究生,担任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成绩突出;
(4)在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学术论文八篇,其中在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和核心期刊上发表三篇,或发表被索引源检索收录的第一作者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和核心期刊上发表二篇;对从事外语类、体育类、艺术类、思想政治教育类<含德育>等课程教学的教师,在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学术论文八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四篇以上;
(5)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
作为第一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或结题项目一项(不含人才引进等指令性项目,已超过合同期限未完成的项目,校级基金资助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累计经费自然科学类低于3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低于1万元者);
2.选择条件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前九名,或二等奖的前七名;或获得省部级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前六名,或二等奖的前五名,或三等奖的前四名
(2)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的前八名,或一等奖的前六名,或二等奖的前五名,或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前五名,或二等奖的前四名,或三等奖的前二名;或作为主要参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教材奖;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一项以上有效的职务发明专利或转让的实用新型技术专利;
(4)在本学科及相关学科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学术论文三篇以上;或发表被索引源检索收录的第一作者学术论文二篇以上;或在正式出版社出版本人承担十万字以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专著;或在正式出版社出版独立完成的专著一部;
(5)近三年获得实到校科研总经费(理工类纵向课题20万元以上,横向课题50万元以上;人文类纵向课题5万元以上,横向课题20万元以上)项目的第一负责人,或(理工类纵向课题40万元以上,横向课题100万元以上;人文类纵向课题10万元以上,横向课题40万元以上)项目的前二名;
(6)获得并完成一项以上省(部)级基金项目或教改项目的第一负责人,或作为第一负责人获省(部)级组织的成果鉴定一项,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主研(前五名),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863和攻关的一般项目,重大项目(863、973和攻关)二级子项目的主研(前七名),或获得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的前四名;
(7)任现职期间,以本人技术成果使学校在企业中参股或控股的技术股份达300万元以上的第一技术负责人,或以本人技术成果转让为学校带来300万元以上收益的第一技术负责人;
(8)全国性大学生科技、管理、文学、艺术、体育类比赛(如“挑战杯”、武术等)中获得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前六名或一等奖的学生的主要指导教师或主教练。
3.选择条件二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前四名,或二等奖的前三名;或获得省部级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前二名,或省部级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的第一名;
(2)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的前四名,或一等奖的前三名,或二等奖的前二名;或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负责人;
(3)获得国家级教材特等奖的参编者,或优秀奖的第一主编;
(4)发表被索引源检索收录的第一作者学术论文六篇以上;
(5)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和攻关重点项目、重大项目二级子项目的前二名,或主持并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二项,或主持并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一项;
(6)主持并完成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的前二名;
(7)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三项以上有效的职务发明专利或转让的实用新型技术专利;
二、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教授、副研究员,下同)的资历、任职年限和业绩条件要求
(一)资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1.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限满五年以上;
2.自其它系列(含非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调入人员)转入高等学校教师、研究系列的,任原中级职务年限与任讲师、助理研究员职务年限之和应满五年以上,且原则上须具有一年以上的高校教龄;
3.获得博士学位后工作满二年以上,或在攻读博士学位前任讲师的年限与博士毕业后工作年限之和原则满五年以上;
4.申报破格晋升副高级职务的人员,原则上须具有一年以上的高校教龄。
(二)业绩条件要求
申报副教授应具备必备条件(除
(2)-B外)并同时具备选择条件之任意一条,申报副研究员应具备必备条件(除
(2)-A外)并同时具备选择条件之任意二条(思想政治教育类<含德育>和管理类可放宽至具备选择条件之任意一条);属破格申报的,应具备必备条件,并同时具备正常申报正高级职务的选择条件一之任意一条;
1.必备条件
(1)有稳定、明确的研究方向,在相对稳定的学术梯队中起骨干作用;
(2)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
A.申报副教授任现职以来系统地担任过两门以上列入学校教学计划的本科生水平以上的必修课程(其中一门必须为列入教学计划的本科生必修课程)的讲授工作,且每年均要课堂讲授过一门以上课程(体育类应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任现职以来课堂讲授过一门以上课程);近三年平均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40当量学时,其中,列入学校教学计划本科教学不低于50%;
B.申报副研究员任现职以来系统地担任过一门以上列入学校教学计划的本科生水平以上的必修课程的讲授工作,且近三年教学工作量合计不低于50学时;
(3)正在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对暂无权招收研究生的学科,应担任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成绩突出,效果显著;
(4)在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学术论文八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三篇以上,或发表被索引源检索收录的第一作者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在本学科及相关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学术论文六篇,或发表被索引源检索收录的第一作者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对从事外语类、体育类、艺术类、思想政治教育类<含德育>等课程教学的教师,在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学术论文八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二篇以上;在本学科及相关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学术论文五篇,或发表被索引源检索收录的第一作者学术论文二篇以上;
(5)作为第一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或结题项目一项(不含指令性项目、已超过合同期限未完成的项目);
2.选择条件
(1)获得省(部)级科研类、教学类、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前七名,或二等奖的前六名,或三等奖的前五名;
(2)作为发明人前三名,获得一项以上有效的职务发明专利;
(3)在本学科及相关学科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学术论文一篇(体育、外语、艺术、思想政治教育类<含德育>可适当放宽至二篇核心期刊)以上;或发表被索引源检索收录的第一作者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4)在正式出版社出版本人承担八万字以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或教材;
(5)获得二项校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的前四名,或一等奖的前二名,或二等奖的主持人;
(6)近五年获得实到校科研总经费(理工类纵向课题20万元以上,横向课题50万元以上;人文类纵向课题5万元以上,横向课题20万元以上)项目的前三名,或(理工类纵向课题40万元以上,横向课题100万元以上;人文类纵向课题10万元以上,横向课题40万元以上)项目的前四名;
(7)获得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的前七名,或获得一项以上省(部)级以上基金项目、或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的前三名;
(8)任现职期间,以本人技术成果使学校在企业中参股或控股的技术股份达150万元以上的第一、二技术负责人,或以本人技术成果转让为学校带来150万元以上收益的第一、二技术负责人;。
(9)全国性运动会上获得前六名的运动员的主教练,或全国性大学生科技、艺术、体育、文学、管理类比赛中获得单项前六名、集体项目前八名或二等以上奖励的学生的主要指导教师或主教练;
注:
如申报人具有非常突出教育教学和教学创新能力,在申报副高职称时,学校在比例控制的基础上,可以在只达到必备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申报。
三、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讲师、助理研究员,下同)的资历、任职年限和业绩条件要求
(一)资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1.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满四年以上;
2.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后任初级职务满三年以上;
3.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满二年以上;或在攻读硕士学位前任初级职务年限与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年限满四年,其中必须有一年高校工作经历;
4.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后工作满三个月以上,考核合格,可申请定级为讲师职务;
(二)业绩条件要求
应具备必备条件并同时具备选择条件之任意一条;属破格申报的,应具备必备条件并同时具备正常申报副高级职务的选择条件之任意一条。
1.必备条件
(1)修完“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和“大学教学理论与方法”四门课程,成绩合格(具有教育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毕业生,此四门课程可免修);或已取得《四川省高校青年教师职业(岗前)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2)2003年8月31日后到校工作的教师申报讲师还应取得《西南科技大学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
(3)普通话水平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4)保质保量完成辅导、答疑等二个以上助教环节;
(5)在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学术论文三篇,或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学术论文一篇,或一般核心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学术论文二篇;
(6)服从教书育人和其他工作安排。
注:
若已经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者,可视为具备必备条件中1、3条。
2.选择条件
(1)在本学科及相关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2)在正式出版社出版本人承担二万字以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或教材,或在正式出版社出版独立完成的专著一部;
(3)作为项目主持人完成一项校级以上基金项目或校级教学改革项目,或获得一项以上厅(局)级以上基金项目、或厅(局)级教学改革项目的前四名;
(4)近三年获得实到校科研总经费(纵向课题5万元以上,横向课题20万元以上)项目的前四名,或纵向课题10万元以上、横向课题40万元以上项目的前五名;
附件2:
申报实验技术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的学位、资历、任职年限和业绩条件要求
一、申报高级实验师职务的学位、资历和任职年限和业绩条件要求
(一)学位、资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1.具有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任实验师满五年以上;
2.1970年至1977年之间未经高考入学的大学毕业生,毕业后参加进修累计二年以上,学完大学本科主要专业课程,并取得结业证明的,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时,可视作具备大学本科学历;
4.获得博士学位后工作满二年以上,或在攻读博士学位前任中级的年限与博士毕业后工作年限之和原则满五年以上;;
5.在实验岗位工作满二十年以上,且任实验师满六年以上者,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6.自其它系列转入实验系列的,任原中级职务年限与任实验师年限之和应满五年以上,且在现任职务岗位工作满二年以上;自其它单位调入的人员,同一系列同级职务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但须在本校现任职务岗位工作应满二年以上;
7.申报破格晋升高级实验师的人员,原则上须具有二年以上的高校教龄;
(二)业绩条件要求
1.在相对稳定的学术梯队中起骨干作用,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组织和指导大型实验技术工作以及解决本专业范围内关键性技术问题、疑难问题的能力;
2.在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学术论文五篇以上,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学术论文二篇以上;或发表被索引源检索收录的第一作者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3.作为前三名主研在研或结题项目一项(不含指令性项目和已超过合同期限未完成的项目以及校级基金资助项目);或参加重大项目的主要骨干(以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为准);或承担实验室重要实验技术、实验设备等方面的研究项目或实验室建设项目;
4.根据需要,任现职以来,课堂讲授过一门以上课程(含实验技术课程)或系统担任过某门课程的实验技术工作,教学效果好;或在校内首次开设高水平的教学、科研实验二项以上;或完成学校立项的实验技术或研制改进仪器设备二项以上。
属破格申报的,参照申报副研究员业绩条件执行。
二、申报实验师职务的学历、资历和任职年限和业绩条件要求
(一)学历、资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任助理实验师满四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满二年以上;或在攻读硕士学位前任初级职务年限与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年限满四年,其中必须有一年高校工作经历;
3.在实验岗位工作满十五年以上,且任助理实验师满五年以上者,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4.属破格申报的,应具备正常晋升的业绩条件,并同时具备正常晋升副教授的选择条件之任意一条。
(二)业绩条件要求
1.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2.参与过或正在参与科研(实验室)工作,或技术改造、产品设计、经营管理等工作,或参与编写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
3.在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学术论文三篇以上,或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学术论文一篇,或一般核心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学术论文二篇;
4.能独立完成教学、科研中的实验技术工作,具有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技术问题的能力;
5.能独立完成课题负责人交给的有一定难度的技术任务。
附件3:
申报其他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和业绩条件要求
一、推荐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和业绩条件要求
(一)学历、资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任副高级满五年以上。
2.1970年至1977年之间未经高考入学的大学毕业生,毕业后参加进修累计二年以上,学完大学本科主要专业课程,并取得结业证明的,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时,可视作具备大学本科学历;
3.在相应岗位上工作满二十年以上,且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八年以上者,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自其它系列转入的,任副高级职务年限应满五年以上,且在现任职务岗位工作满二年以上;自其它单位调入的人员,同一系列同级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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