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制监理规划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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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制监理规划11
×××工程
监
理
规
划
编制:
审核:
批准:
××有限公司
2014年03月20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
三、监理工作依据
四、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五、监理制度
六、工程质量控制
七、工程造价控制
八、工程进度控制
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合同与信息管理
十一、组织协调
十二、监理工作设施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
㈠监理工作的范围
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第三部分第四条的约定:
1.对本工程实施施工阶段监理及验收交付、保修阶段监理。
对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全面控制,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
2.督促施工单位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和实施;
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实施;
4.检查进场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质量,验证质量证明和质量保证文件,按规定对材料进行抽样送检和制作试件送检,并签认检验报告;
5.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承包合同和设计文件、现行规范(特别是强制性标准)、规程、标准等要求进行施工;
6.对工程的施工工序质量、检验批质量、隐蔽工程质量进行检验签认。
参与本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
7.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
8.督促和检查施工进度、协助施工单位完成施工进度计划;
9.核查和签认工程计量,审核和签认工程进度付款凭证;
10.督促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的要求整理、完善工程资料,并进行检查;
11.组织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并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2.审查工程结算。
㈡监理工作的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
1.收集工程项目法规性文件、阅读工程勘察及设计文件、工程合同及招投标文件、工程财务文件等;
2.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文件的“会审”及“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参与“会审纪要”的签认。
3.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现场管理机构的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对确能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给予签认;
4.专业监理工程对承包单位报送的:
“施工组织设计”各分部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送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
5.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签认工程分包单位资质、特殊工种操作人员上岗资质;
6.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成果及保护措施,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给予签认;
7.承包单位须在工程开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工程开工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已具备开工条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并报送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
应具备的工程开工条件如下:
7.1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签发的施工许可证;
7.2征地及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7.3有完整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站的审批文件、施工图会审纪要;
7.4承包单位现场管理机构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完善。
施工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7.5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7.6施工道路及水、电、通讯、施工设施能满足开工要求。
8.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参加。
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8.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各自介绍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分工。
8.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并以书面形式送项目监理部);
8.3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8.4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8.5确定召开工地例会的周期和参加例会主要人员和主要议题;
8.6第一次工地会议的纪要由参会各方会签。
9.工地例会
9.1工地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项目监理部整理会议纪要。
9.2工地例会主要内容:
9.3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的原因;
9.4检查工程质量、进度、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研讨、拟定下一时段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文明施工的计划目标及落实措施;
9.5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9.6协调工程有关事项;
9.7研讨其他有关工程事宜。
10.根据工程需要,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召开工程专题会议,研讨专项问题。
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部整理、发送参会各方。
2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及程序
2.1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应认真组织实施,如有调整,应重新报批。
2.2承包单位在各分部工程、工程重点部位(如:
深坑支护、桩基础及承台、地下室防水,结构转换层、大荷重或大跨度及大悬挑梁板、幕墙、厨厕和屋面防水等)施工前须报送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2.3承包单位如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须提前向项目监理部提交专题报告和相关技术资料,监理部审阅后报请建设单位组织专题论证,论证结论由参会各方共同签认。
3工程变更和设计修改
3.1工程变更(规模变更、建筑功能变更、总体规划变更等)建设单位须报送原审批单位重新审批;
3.2设计修改,必须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修改通知书(有设计负责人签认,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并经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建设方代表)及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重大结构修改(结构类型变更、主要承重构件修改等)、须经原设计审批部门重新审批。
3.3现场洽商,施工进行中,如需修改设计,为不影响施工进度,可由建设单位、承包单位、项目监理部、设计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洽商。
洽商记录由参会各方人员签认后承包单位可继续施工。
设计单位根据现场洽商记录出具设计修改通知书。
设计修改通知书,连同相应的工程洽商记录一并作为工程结算依据进档。
3.4工程变更、设计修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工程签认。
3.5承包单位须向项目监理部报送工程测量放线成果及保护措施、建筑垂直度检测、建筑沉降观测等资料,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核后给予签认。
3.6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进场,承包单位须及时填写申报表、连同质量证明资料(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报请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
如质量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与实物不符,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撤出现场。
质量证明资料符合要求并与实物相符,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占取样数三分之一)抽样送检。
3.7进行材料和试件检验的检测单位必须具备规定的相应资质,并经项目监理部核查确认。
3.8承包单位须在主要材料、构配件使用前及时向项目监理部报送送检试件的质量检验报告。
检验质量合格、专业监理工程师给予签认,准予使用。
检验不合格,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撤出现场。
3.9未经抽样送检、或检验不合格、或检验报告未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材料、构配件不得投入使用。
如擅自使用,由此引发的工程质量、经济赔偿等问题,谁决定使用,谁承担责任,后果严重的,项目监理部应向有关部门报告。
4.0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须按有关规定对金属材料焊接、防水材料混凝土、砌筑砂浆、砌块等,现场随机抽取(制作)试件送检(其中:
须有三分之一见证取样,混凝土须按规定进行标准养护和同条件养护制作试件),检验报告须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
4.1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进行现场巡视检查。
对隐蔽工程和工程重点部位,监理应按旁站监理方案进行旁站监理,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和旁站监理记录,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应对监理检查记录和旁站监理记录进行检查。
4.2施工工序完成后和隐蔽工程隐蔽前,承包单位须进行自检、专职检,合格后,填写报验表,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给予签认。
检验不合格,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整改。
承包单位经整改合格后,给予签认。
未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序施工不能进行下道工序,隐蔽工程不能进行隐蔽。
按规定应约请质检、设计、地勘等有关单位进行检验的结构重点部位和隐蔽工程,由承包单位约请,共同检验签认。
4.3监理人员检查时发现重大工程质量隐患或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事故或已经造成事故的,应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并报告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
对工程质量隐患和安全隐患,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承包单位立即整改,整改合格后,填写整改回涵,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查合格后给予签认。
对可能造成事故或已经造成事故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责成承包单位进行调查,写出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部认可签认后,方可进行处理,(重大事故须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并按批示进行处理),项目监理部应指派监理人员对事故处理过程跟踪监理。
承包单位经处理并自检合符要求后,应提交处理报告,报请项目监理部复查,合符要求后,约请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签证。
总监理工程师据此下达复工令。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提交事故报告,并将完整的事故处理资料整理归档。
4工程验收:
4.1.分项工程(工序、隐蔽工程、检验批)完成,承包单位经自检、专职检,合格后填写报验表,连同验评资料报送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报验资料,符合要求后,约请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或现场代表)及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验,合格后给予签证。
4.2.分部工程和单位(子单位)工程完成,承建单位进行自检、专职检、质量验评,合格后,填写报验表,连同验评资料、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签认和工程有关文件(如设计修改通知单等)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核。
项目监理部对报审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实物检测,合格后,报请监理公司进行预验收,预验收(整改复查)合格后,项目监理部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公司技术负责人签署并加公章后,由承包单位连同报验申请和工程资料一起报送工程质量监督站。
4.3.分部工程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验收前,项目监理部应提交“工程中间验收小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地勘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成员名单和验收方案,征得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共识后,报请工程质量监督站审批,并监督验收。
4.4.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须在各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项工程(人防工程、消防工程、高低压配电、暖通、电梯、防雷等)验收合格后进行。
由建设单位主持验收。
承包单位在工程竣工后,将工程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部查核,项目监理部经审核工程竣工资料和现场实测,确认已具备报验条件,报请监理公司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部提交工程(竣工)质量评估报告并在承包单位的报验申请表上签认后,报请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5施工阶段工程进度控制及程序
5.1承包单位应向项目监理部报送工程总进度计划和月(旬)进度计划。
工程进度计划应符合工程施工合同中工期的约定。
5.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度的实施实行监督检查,并如实记录。
5.3承包单位应在工地例会上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和下一阶段的工程进度安排。
如工程进度未完成计划,应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完成进度计划。
5.4项目监理部应在监理月报(或专题报告)中,向建设单位如实报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情况的同时,报告工程进度完成情况。
6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及程序
6.1项目监理部以《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及工程招投标文件、经审定的工程预算书、工程签证、工程竣工图纸等工程资料为工程造价控制的依据。
工程预算书由承包单位编制,报送建设单位审定。
审定后的工程预算书,由承包单位报送项目监理部。
6.2工程计量
6.2.1.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计量,必须是经过质量检验合格后的工程;必须是符合设计(设计修改通知)文件规定的或是经过建设单位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签认的工程。
其计算方法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招投标文件的约定和有关规定,并附详细的计算公式和计算依据。
6.2.2.专业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计量报验单,或涉及工程量的工程报验单,应约请建设单位现场代表进行测验,并认真核算,确认其工程计量无误后方可签认,并送请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签认。
7工程进度款支付
7.1.承包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向项目监理部报送工程进度表。
工程进度报表的工程计算应符合上列3.5.2条的要求,工程计价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的约定,及经建设单位签认的计价。
7.2.承包单位在报送工程进度报表的同时,须提交工程量计算和工程计价的依据和相关签证。
7.3.工程进度报表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量后,交造价师审核工程进度款,最后交总监理工程师复核。
按监理公司的规定,工程进度报表的签认,须有专业监理工程师、造价师、总监理工程师三人的签认方为有效。
7.4.承包单位根据审核签认的工程进度报表,填报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建设单位核定。
7.5.工程进度报表一式五份,项目监理部两份,退还承包单位三份。
8工程结算
8.1.工程结算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
8.2.承包单位报送工程结算表时,须同时报送结算依据和相关资料(工程量计算和工程计价依据,工程签证、竣工图等)。
8.3.结算工程量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结算工程款由造价师审核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复合签认。
总监理工程师在签署工程结算文件前,应先向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通报,协调各方分歧使之达成共识。
8.4.工程结算文件一式五份,两份(一份完整的决算资料)留监理公司存档,三份退回承包单位报送建设单位。
8.5.工程索赔,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
8.6.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2000年6月30日建设部令第80号)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执行。
8.7.工程质量保修期出现的质量问题,承包单位应向监理报告。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实地检查,并作好记录。
一般质量问题,承包单位修复后,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合格后,给予签认,并报建设单位。
涉及使用安全或结构安全的,承包单位应提出处理方案,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进行处理。
8.8.对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应核实修复工程量和工程费用,报送建设单位。
㈢监理工作的目标
1、造价目标:
按《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所列,暂定为元。
2、质量目标:
工程施工均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合格率100%。
3、进度目标:
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工程开工之日起,工期为日历天。
4、安全目标:
设备重大事故为,伤亡为,重伤为,轻伤率为%。
三、监理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
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6.《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50328—2014)
7、《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8.国家、部、省、市颁发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规范、规定、标准;
9.本工程的《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合同和工程文件;
10、本工程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会审纪要、施工图修改文件、施工图设计审批文件等工程技术文件。
11、与该工程相关的各验收规范;
四、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㈠监理组织形式
根据工程的特点,公司采用直线制监理组织机构如下图(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在监理班子中,都是多年从事过工程监理和施工工作的工程师,这些工程师技术能力强,设计及施工经验丰富,可保证全方位全天候地进行监理工作,这样的监理人员配置为我公司搞好本工程的监理工作提供了可靠保证。
项目监理部
总监
总监代表
造价专业监理组
安装专业监理组
水电专业监理组
资料专业监理组
土专建业监理组
合同管理监理人员
投资控制监理人员
安全监理及组织协调
信息管理监理人员
质量控制监理人员
进度控制监理人员
㈡人员配备及进场计划
1、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部办公,到位率确保达到业主的要求,派驻现场办公时间按业主要求的时间进行。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在总监理工程师不在现场时,保证驻现场办公,履行和行使总监理工程师赋予的权力和职责。
3、为了保证本工程监理工作的正常、顺利、有序开展,根据业主施工进度要求,实行动态管理,从需要出发及时选派其它监理人员到位,各分项工程分别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实施监理工作。
各派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其作业安排和进场计划详见本标书中的《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作业安排和进场计划表》。
4、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及隐蔽工程施工部位派监理人员实施24小时全过程旁站监理。
我公司将根据监理合同要求和工程施工进度实际需要及时安排相关专业监理人员进场,具体进场计划如下:
监理人员
土建施工
资料
造价
水电施工
安装施工
竣工扫尾
总监
√
√
√
√
√
√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
√
√
√
√
√
现场监理员
√
√
√
√
√
√
5.现场主要检测设备一览表
拟在本项目使用的主要仪器、检测设备一览表(现场使用)
序号
仪器或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使用情况
投入时间
备注
1
核子湿密度仪
MC-3型
1台
良好
按需调用
2
桩基信号检测仪
RSIG14H型
1台
良好
按需调用
3
测振仪
CZ-2型
2台
良好
按需调用
4
回填土干容重检测仪
H7-1型
3台
良好
现场使用
5
测斜仪
BC-1型
2台
良好
按需调用
6
微型触探仪
10KG
2台
良好
按需调用
7
光电测距仪
DM504型
2台
良好
按需调用
8
自动安平水平仪
NA2型
2台
良好
现场使用
9
自动击实仪
DAA-102型
2台
良好
现场使用
10
超声波探伤仪
1台
良好
按需调用
无损检测
11
回弹仪
2台
良好
现场使用
12
孔隙水压力计
2台
良好
按需调用
13
应变测试仪
2台
良好
按需调用
14
全站仪
1套
良好
按需调用
15
砼结构取芯机
83-C300
1台
良好
现场使用
16
全站仪
ZC1
1台
良好
现场使用
17
经纬仪
J2
1台
良好
现场使用
18
水准仪
DSZ1.5mm
1台
良好
现场使用
19
砼坍落度筒
15cm
4只
良好
现场使用
20
台秤
TGT-500
2台
良好
现场使用
21
砼回弹仪
HT-225
2台
良好
现场使用
22
砼试模
15*15*15cm
8组
良好
现场使用
23
钢卷尺
3M、15M
10把
良好
现场使用
24
游标卡尺
2把
良好
现场使用
25
塞尺
0.1/2mm
2把
良好
现场使用
26
温度计
2只
良好
现场使用
27
钢尺
50m
4把
良好
现场使用
28
照相机
2架
良好
现场使用
29
复印机
2台
良好
现场使用
30
电脑
4台
良好
现场使用
31
打印机
1台
良好
现场使用
32
2部
良好
现场使用
6、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6.1.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是本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行使监理合同授予的权限,并领导项目监理部工作。
在管理中担负决策、监督、检查职能;对外向业主负责,协调业主、设计、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对内向本公司负责,执行公司的指示,协调项目监理部各专业监理人员的分工与协作。
其具体职责: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排监理人员进场,检查监理人员工作,调换不称职监理人员;
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
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结算;
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费用与工期索赔;
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预验收,组织骗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监理文件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组织编写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排监理人员进场,调换不称职监理人员;
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
签发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费用现工期索赔;
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2.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检查进场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
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
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进行工程计算;
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填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6.3.监理员职责
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和使用及运行状况;
进行见证取样;
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检查和记录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
处理发现的施工作业问题;
记录施工现场监理工作情况;
五、监理制度
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工程开工审批制度
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试件质量查检制度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报审制度
设计变更制度
工程事故处理制度
分项工程(工序)和隐蔽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工程进度款及工程结算审签制度
工地例会制度
项目监理部工作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
六、工程质量控制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1、组织措施
(1)建立监理项目机构班子,建全并完善项目监理部的质量监控体系,做好监控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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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编制 监理 规划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