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气象局规章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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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气象局规章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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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气象局规章制度汇编
XX县气象局规章制度目录
(2018年修订)
第一章局务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对全局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完善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保证气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增强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务会议由局长确定议题和召开时刻,并主持召开。
一般情况下每月召开一次。
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
二、局务会议由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组成,与议题有关的人员列席会议。
三、局务会议议题的范围要紧是:
(一)传达上级有关重要会议精神、指示和决定,研究贯彻意见。
(二)气象工作方针、政策及贯彻执行意见和安排、部署。
(三)讨论制定气象工作的中、长期规划。
(四)讨论通过年度工作打算、工作总结。
(五)讨论制定气象工作改革与进展的重大举措。
(六)按上级政策规定,讨论制定地点性气象法规、制度、规范性文件。
(七)讨论审定重要文稿。
(八)需经局务会议议定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
四、凡需提交局务会议研究的议题,由各股室申报建议,经分管领导同意,交办公室汇总,由局长确定。
五、议题一旦确定,申报建议股室应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意见,然后进行讨论决定。
六、局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通知组织、起草会议通知、安排议题、分发会议材料、做好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做好会议议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定期或不定期通报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二章班子议事制度
为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依照上级气象主管部门班子民主决策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则。
一、本规则适用于局领导班子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单位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不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
必要时可进行会议表决。
班子由局长、副局长组成。
二、重大事项范围
(一)研究决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传达中国气象局、省气象局和市委、市气象局、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决定、决议、文件和指示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方案、措施。
(二)酝酿本单位全局性的重大工作部署、中长期进展规划、年度工作打算和工作要点。
(三)研究本单位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及调整方面的重要问题。
(四)研究决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重要问题;研究决定干部的任免、调动、推举、表彰、奖励和处分等重要事项;研究决定干部的培养、选拔、教育、治理和监督中的重要问题。
(五)审定全局年度资金、工程等项目及涉及职工福利的重大事项。
1万元及以上的大额资金支出。
(六)研究决定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
三、决策程序及要求
(一)确定议题:
议题原则上由局长提出并确定,也可由班子成员提出,报请局长确定。
(二)会议讨论。
会议由局长或或局长托付的成员主持,实行一事一议。
因故未到会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三)作出决定。
在各成员集体讨论的情况下形成统一意见,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会议实行逐项表决,每位成员的表决意见记录备查。
表决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如遇重大分歧,一般应暂缓决定。
(四)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并进行表决。
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要提早请假。
(五)依照研究议题的需要,可请相关人员列席班子议事。
列席人员可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
(六)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班子议事会研究决定的,局长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其他成员通报。
四、纪律监督
(一)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不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班子”集体议事或会议表决。
不得在“班子议事”会上临时动议。
(二)经班子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个人无权改变。
因专门情况确需改变的,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成员的个人意见被否决后,同意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必须认真执行班子议事会议的决定。
(三)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除经组织同意公布的以外,不得向外传播或泄露中心组会内容,对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规则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省、市委、县委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党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要紧内容
凡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文件要求公开的内容以及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均全面公开。
要紧包括:
(一)党支部履行职责情况。
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党支部的决定及执行情况;任期工作目标、时期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安排部署及完成情况等。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
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打算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打算及落实,党员治理、教育,党建工作宣传报道,精神文明建设及文化娱乐活动开展等情况。
(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
党支部组织设置、要紧职责、支部换届、党内选举,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四)进展党员和创先争优情况。
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进展对象的培养、预备和转正党员的考察公示等情况;评选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选党代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等情况。
(五)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党支部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支部班子成员联系点等情况。
(六)干部推举和党员监督情况。
配合推举考核干部,建议干部岗位调整情况;对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参加党的组织活动监督情况,党员干部先锋榜样作用发挥情况。
(七)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
党支部听取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关心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八)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等情况、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案件查处情况等。
(九)其他有关情况。
依照党员群众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事项,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的形式
分为党内公开和党外公开。
(一)党内公开的要紧形式有:
党内会议、党内文件、党内通报、活动栏、设立党员活动室和文件查阅处及在局域网上公开等。
(二)对外公开的要紧形式有:
建立党务公开栏,会议通报、简报,发挥局域网作用,加大网上公开力度。
第四章政务和局务公开制度
一、成立政务和局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政务和局务公开受人民群众和政务和局务公开监督小组的监督。
二、公开的要紧内容
(一)对社会公开的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实施方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气象行政治理职能。
2、公益性气象服务项目、内容及服务承诺。
3、气象局职责、防雷检测中心工职责、人工阻碍天气办公室职责、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监督方法等,气象有偿服务项目、内容及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
(二)对内公开的内容
人事治理、财务治理、业务治理、目标治理、专项经费使用、重大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科技产业效益、职工福利、党员及计生治理等。
三、公开的形式
(一)对外公开的形式
公开的形式必须从实际动身,讲究实效。
一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公开;二是通过会议、文件、通告等形式公开;三是通过建立政务公开专栏、印发办事指南、办事卡等形式公开;四是通过信息电话、LED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开。
(二)对内公开的形式
采纳全局职工会议、领导班子会议、张榜公布等公开形式。
第五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按照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学习,不断深化认识
要深入学习党中央、省、市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文件。
通过学习,进一步从思想上增强对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更加坚决反腐倡廉的信心,增强自觉性,把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前推进。
二、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贯彻执行《廉政执法》、《八项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八个禁止、五十二个不准”,并经常对比检查,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要发扬困难奋斗、勤俭办事的优良作风,认真落实,制止奢侈白费行为的八项规定。
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严格操纵会议、庆典。
必须召开的会议,召开各种会议禁发礼品和纪念品。
2、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规定配备通讯工具和报销费用。
3、认真实行接待费单列制度,单位之间不准用公款宴请。
4、严格公车治理,禁止公车私用(专门情况用车,需经批准并规定付费)。
5、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
把执行《廉政准则》、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制止奢侈白费八项规定的情况、以及贯彻民主集中制、组织纪律性等方面的问题,作为对比检查的内容,认真开展批判与自我批判,以整风精神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大监督力度
1、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省、市气象局的部署,抓好以“三讲”为要紧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通过教育使领导干部学会运用马克思的立场、观点、方法来研究当前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决正确的政治方向、立场、观点,增强社会主义信念,提高政治鉴不能力和政治敏锐性,遵守政治纪律,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继承和发扬党的好传统、好作风,弘扬正气,自觉同一切歪风邪气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
2、加强信访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重要的信访举报,要紧领导要亲自过问,督查督办,纪检组要主动配合,深入了解情况,及时处理和化解矛盾。
要注意查处严峻以权谋私、严峻侵犯群众权益的案件。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发生的严峻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贪赃枉法、失职渎职及经济犯罪等问题,坚决查处,一查到底。
3、要进一步健全财务治理制度,强化监督。
一是要进一步健全财务治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办事;二是要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三是严格执行财务市局结算中心报销制度,发觉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4、接着抓好已出台的法规制度的执行、监督、检查。
5、领导干部要严格对配偶、子女、周围工作人员的教育和治理,做到不代行贿、受贿、违法违纪。
发生在领导干部家属及周围工作人员身上的违反党纪、政纪的事件,要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6、领导班子,特不是要紧领导,要严格按照党纪、政纪办事,切不可为了单位的利益,集体违法违纪。
第六章效能建设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1、岗位责任制是指按照局确定的职责,依照各股室职责,将各股室目标要求等内容具体化,并落实相应责任的制度。
2、领导岗位实行“一岗双责”,即履行业务工作职责,又负责行政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3、岗位责任人因出差、开会、培训、请假等缘故离岗的,其职责应当由AB岗责任人代替履行,不能因为责任人离岗而使工作停滞。
4、岗位责任制的内容:
(1)单位、部门的职责;
(2)具体岗位的设置及其职责;
(3)具体岗位的AB岗责任人。
二、AB岗工作制
1、AB岗工作制是指岗位责任人因出差、开会、培训、请假等缘故离岗期间,有明确的备岗责任人代替其履行职责的制度。
2、各股室应依照实际情况,确定A岗、B岗责任人,明确相应职责,并对备岗责任人进行相应的业务培训。
3、A岗责任人因休假、学习、公出等缘故离岗时,必须提早向B岗责任人做好工作交代。
因专门缘故不能及时交代的,B岗责任人应主动顶岗。
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同时做好本岗和A岗要紧工作,并兼有A岗的职责权利,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有相应责任。
4、AB岗责任设置确定后,要在局域网上进行公布,承担对外服务的部门应依照实际情况在离岗告示栏或以其他方式公布。
5、AB岗责任人确定后,一般应保持稳定,确需做出调整的,应在作出调整的当日报办公室备案。
三、服务承诺制
1、服务承诺制是指将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等事项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落实、自觉同意社会监督的制度。
2、各股室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落实服务承诺:
(1)首问服务。
凡服务对象办事或咨询时,首问责任人要按照我局首问负责制的有关规定,做到热情、主动、高效服务,负责关心办理拟办事项。
(2)限时服务。
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兑现承诺,限时办结。
(3)规范服务。
按照有关规定,仪容仪表整洁,言行举止规范,待人礼貌热情。
(4)高效服务。
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主动服务,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5)廉洁服务。
在服务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我局“廉政自律八条规定”,不以权谋私、不同意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卡、礼品和宴请。
四、首问负责制
1、服务对象来我局办事或咨询时,第一位接待当事人或被问及工作的人员即为首问负责人。
2、首问负责人应当按照“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为服务对象耐心细致地解答、办理、转交或引导。
属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地答复或办理;临时不能答复或办理的,应一次性告知必备资料、办事程序、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和有关注意事项。
不属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引导服务对象到具体承办股室,由相关承办人员给予解答或办理。
属其他职能部门办理的事项,首问负责人不得搪塞、推诿或敷衍了事,应告知其办理的具体股室,并提供该股室的联系方式;如一时无法提供的,首问负责人应将当事人的姓名、电话号码及具体询问事项做详细记录,并尽快给予答复。
3、属电话咨询的,首问负责人应负责解答。
对一时难以解答的,要将咨询事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等情况详细记录在册,并及时转交相关股室的承办人处理,承办人员应及时给予答复。
4、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首问负责人应向当事人耐心细致地讲明理由,或者先向领导请示,以便做出恰当、负责任的解答,不能随意回答“不能办、不明白”等。
5、接待服务对象的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和语言规范按照我局《工作人员文明服务规范》执行。
五、限时办结制
1、限时办结制是指在本局范围内的办理事项,在符合法律规定、必备资料齐全的前提下,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结的制度。
2、办理事项由办公室受理后,转承办股室,承办股室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办理时限限时办结。
3、办理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办理。
如专门情况确需延期办理的,承办人员必须按规定报审批人或者交办部门同意,并告知服务对象延期办理的理由。
4、无理由延期,一次批判教育,两次调整岗位,三次解聘。
六、一次性告知制
1、一次性告知制是指办事人到本局机关办理本局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因手续、材料不完备等缘故退回补办,或未按规定程序、要求办理而不予受理的,经办人员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办的手续、材料及办理程序和受理时限。
2、经办人员对办事人员有一次性告知的义务,对手续、材料不完备或未按规定程序、要求办理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办的手续、材料或办理程序、办理时限。
3、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在一次性告知时一并告知:
(1)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办理的,应告知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办理事项按办事人要求的程序不能办理,但能够按其他程序办理的,应告知其他程序的依据、必备资料、办理时限等。
(3)办理事项依法需要听证的,应告知其享有听证的权利及相关申请程序。
4、当事人来函、来电或专门前来咨询办理事项的,参照一次性告知的要求进行办理。
七、失职追究制
1、工作人员发生失职行为,依照情节轻重,分不给予口头警告、通报批判、书面告诫、调离岗位、停职、降薪、辞退等处理;构成违纪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2、追究工作人员失职行为的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七章职工考勤制度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治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局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单位各项制度和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刻不擅自离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按要求参加会议和集体活动。
二、值班局领导率办公室人员对各股室人员在岗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办公室做好检查记录并每月进行通报。
会议、集体活动由办公室考勤、记录。
三、请假规定
凡单位在岗职工因公、因私外出,均须报告或请假。
局级领导干部的请假按县委、县政府、市气象局的规定办理,并告知局办公室。
批准权限:
1、因公外出的,向局长报告。
2、因私外出的。
股长(主任)向局长请假。
一般职工二天以下(含二天)向分管领导请假,二天以上向局长请假。
3、探亲休假的。
股长(主任)向局长请假,其余人员向分管领导请假。
符合职工休假规定的职工,由各股(中心)作好工作安排和休假人员打算,休婚假、产假、探亲假、探父母假、年休假人员需提早半个月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报局长审查同意后,再进行休假。
请假手续:
因公外出可口头报告。
因私外出应具备书面请假条,经批准后,才能外出。
个不专门紧急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后,应及时口头报告。
否则,按旷工处理。
请假条交局办公室备案。
4、所有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一天以上的因公外出、请假或休假需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未履行报告制度按旷工一天对待。
四、业务人员值班表提早一周报局办公室和局领导。
五、婚假、产假、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
病假必须如实出具诊疗证明。
因临时紧急公务需要加班的按规定安排补休。
六、考核方法。
1.迟到、早退2次以上和无故不参加各类会议、集体活动,每次扣发当月工资50元,累计超过10次者,取消年终考核评优资格,扣发全年目标奖的10%。
对造成不良阻碍的,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人事治理条例》给予处分。
2.每旷工1天在当月工资中扣发100元。
旷工1天者须写书面检查并由分管领导约谈,旷工2天(含2天)以上者须在职工会上作书面检查并由要紧负责人约谈,累计旷工5—10天(含10天)扣发全年目标奖的20%,10—15天(含15天)扣发全年目标奖的50%,超过15天以上扣发全年目标奖的100%;旷工造成不良阻碍的,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人事治理条例》给予处分,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予以解聘。
第八章公务接待制度
为了进一步弘扬困难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做到规范开支、开源节流,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依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南充市气象局公务接待治理方法》(南气发〔2016〕1号),特制定本制度。
制度中所称公务,是指检查指导、考察调研、出席会议、学习交流、执行任务、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公务接待应当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坚持高效透明、对口承办、无公函不予接待的原则。
一、接待治理
1、局办公室负责治理公务接待工作,指导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公务接待工作。
2、建立公务外出审批制度。
加强公务外出打算治理,科学安排外出的时刻、内容、路线、频率,严格操纵人员数量和经费预算。
县气象局工作人员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应由县气象局办公室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人员和需协助安排的食宿标准。
3、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操纵制度。
统筹安排各项公务接待活动,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治理程序,接待单位依照派出单位公函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见附件1),报办公室审签、分管局领导审批后实施。
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和报销相关经费。
县气象局公务接待活动经费报销审批程序和权限按《南充市气象局财务治理方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执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及时填写接待清单(见附件2),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并接待审批单、菜单、原始发票一起作为财务报销凭证,经相关负责人审签后,方可进行费用报销。
5、建立公务接待信息公开制度。
气象局办公室、财务室加强工作协调,及时公开本单位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定点接待场所和重要接待项目经费开支等有关情况,同意干部职工和社会监督。
二、接待标准
(一)接待类不划分及标准。
1、就餐标准:
接待省部级以上人员,每人每餐150元;接待厅局级以上人员,每人每餐120元;接待县处级及以下工作人员,每人每餐80元;陪同人员用餐参照来宾接待标准执行。
就餐标准依照上级主管部门或地点规定标准的变化进行调整。
市气象局到县气象局联系接洽工作需安排用餐时,一般在食堂就餐。
2、住宿标准:
住宿费用原则上由来宾承担。
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治理有关规定,在定点酒店安排,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能够安排一般套间,执行协议价格。
接待单位不得超接待对象的住宿费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和生活用品。
3、接待对象应当按规定标准自行用餐并支付费用。
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能够安排工作餐1次,并严格操纵陪餐人数。
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遵循节俭原则,能够安排桌餐或者自助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爱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安排到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三、经费操纵
1、公务接待费用支付应尽量采纳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结算。
不具备条件确需以现金方式支付的,经办人须书面讲明缘故,并经单位领导审批同意。
2、公务接待实行一事一结制度。
每批次公务接待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结算。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派出单位公函、原始票据及菜单、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接待方案(如有)。
凭证不齐全或者内容不一致的,财务部门不得报销。
四、本方法由县气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在上级气象部门和地点政府出台新的治理规定后,本制度依照最新规定执行。
附表:
1.蓬安县气象局公务接待审批单
2.蓬安县气象局公务接待清单
3.蓬安县气象局公务接待方案
附表1
蓬安县气象局公务接待审批单
申请科室
申请时刻
公函号
公务内容
要紧来宾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随行人员人数
接待领导
陪同人员人数
餐饮安排
时刻
场所
用餐人数
标准(元/人)
可能金额(元)
车辆安排
时间
交通项目
人数(人)
路线
费用(元)
要紧领导审批
分管领导审批
办公室负责人
科(室)负责人
附表2
蓬安县气象局公务接待清单
接待单位:
填报时刻:
年月日
接待公函
(填列公函名称、文号及公务活动内容)
接待对象
姓名
单位
职务
姓名
单位
职务
陪同人员
姓名
单位
职务
姓名
单位
职务
接待内容
工作用餐
时间
场所
人数(人)
标准(元)
费用(元)
交通费用
时间
交通项目
人数(人)
路线
费用(元)
费用合计(元)
接待审核
经办人:
科(室)负责人:
接待领导:
备注:
报销工作用餐费用需附用餐场所原始菜单。
第九章车辆治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白费条例》,切实加强机关车辆治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同时保障单位公务活动正常进行,现结合单位实际,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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