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和县农村信用联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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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和县农村信用联社
安徽省和县农村信用联社
和青联[2009]2号
关于和县“农村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的实施意见
各镇团委、农村信用合作社: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农村青年创业行动,搭建青年创业融资平台,根据《关于在新农村建设中开展“万名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的实施意见》(皖青联[2009]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共青团和县委员会、安徽省和县农村信用联社决定开展“农村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
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促进现代农业和县域经济发展,以促进农村青年增收成才为目标,以提供信贷扶持和项目服务为有效形式,共同支持农村青年创业,团结带领广大农村青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原则
按照“自愿申请、严格审批、抵押担保、按期付息、到期还款”的原则办理农村青年创业贷款授信工作,对农村青年创业者实施“优先受理、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发证、优先贷款”等优惠政策。
推荐权在各级团委,贷款决定权在县信用联社。
三、主要内容
1、贷款对象
年龄在18周岁(含)至40周岁(含)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创业愿望和一定经济与技术基础的农村青年。
分以下三种类型:
“农村青年致富能手”为信用度好、有一定生产规模、资金需求合理的当地农村青年种养殖业大户;
“农村青年小老板”为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有较好社会影响、产业特色、良好经营效益的农村青年个体工商户;
“农村青年企业家”为农村青年组建的农村产业化龙头企业或非农领域的优秀民营企业,其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环保政策。
上述客户分以下三种类型进行贷款“三查”工作:
创业期:
指在经营筹备期间或经营期在一年以内的农村青年客户;
生长期:
指正常生产经营达一年期以上至三年以内(含)的农村青年客户;
成熟期:
指生产正常,经营收入稳定,并形成一定经济基础与技术积累的农村青年客户。
2、贷款金额
信贷支持额度分以下三种类型:
“农村青年致富能手”其单户信贷额度一般在30万元(含)以内;
“农村青年小老板”其单户信贷额度一般在100万元(含)以内;
“农村青年企业家”其单户信贷支持额度一般控制在和县联社单户最大额度贷款控制比例内。
3、贷款期限:
农村青年致富能手”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农村青年小老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农村青年企业家”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4、贷款利率:
实施在和县联社同期同类信贷产品利率定价基础上下浮10%的优惠政策(凭各级团委推荐书确认)。
5、贷款方式:
申请贷款分信用授信、保证授信、抵押及质押担保授信三类方式。
(1)信用授信:
经营属创业期和生长期的农村青年客户可享受信用授信贷款方式,贷款金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其管理按照县联社下发的“农户小额信贷管理办法”实施。
(2)保证授信:
分以下三种类型:
①个人保证方式。
贷款金额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要求1位担保人,需为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医生)等,有固定的职业或稳定的收入的员工。
②联保方式。
按照和县联社下发的“农户联保管理办法”及“个体工商户联保管理办法”实施。
③担保公司保证方式。
与和县联社签约的和县振兴担保有限公司实施。
(3)房产抵押授信。
用于抵押的个人房产(城区住房、商铺及乡镇商住房)必须为借款人及配偶,或夫妻双方的直系亲属所拥有,且已取得完全处置权利,房龄不超过15年。
(4)质押授信方式。
借款人可以用定期存单或其它符合条件的有价证券作质押,其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质押权利凭证票面价值的90%。
6、还款方式:
一次性还款法、分期还款法、等额本息还款法三种方式。
7、借款人条件:
(1)、农村青年致富能手”条件
①年龄在18周岁(含)至40周岁(含)之间,具有当地户口或在当地居住满三年以上;
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资信良好;
③从事土地耕作或者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
④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
(2)、“农村青年小老板”借款需有当地工商部门核准并年检的营业执照;需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从事的经营活动合规合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需在信用社服务地域内及周边有固定经营场所。
(3)、“农村青年企业家”借款条件
①从事的经营活动合规合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
②生产经营地点在农村信用社营业区域之内;
③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办理了年检手续;
④具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发放的有效《贷款卡》;
⑤具有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
⑥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⑦资信状况良好,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原应付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或落实了经农村信用社认可的还款计划;
⑧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帐户(含基本帐户、辅助帐户等),自愿接受农村信用社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8、申请所需材料
(1)、对于已婚的借款人,其配偶和保证人需一同前来登记受理;对于尚未结婚的借款人,其主要财产共有人和保证人需一同前来登记受理,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从事许可证经营的,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经营场所产权证明与租赁合同(若有,非必须);
⑤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或合伙经营协议、出资协议之一,能证明其股东或合伙人身份),企业最近年度或季度的财务报表。
⑥保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证人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⑦抵押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若有)原件、涉及共有人的,还需要提供共有权证和共有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个体工商户联保贷款,每个小组成员和实际借款人配偶需一同前来登记受理,每个小组成员均需提供第1项贷款①—④类资料。
(3)、申请农户联保贷款,每个小组成员和实际借款人配偶需一同前来登记受理,每个小组成员均需提供第1项贷款①—②类资料。
(4)、申请担保公司担保贷款,按照已签订协议要求及相关规定办理,并需提供第1项贷款①—④类资料。
四、基本程序
1、业务申请、受理和贷款调查
由借款人先向所在镇(街道)团委提出申请,经镇(街道)团委审核把关后推荐至当地农村信用社(以推荐书确认),农村信用社再派员对借款人开展信用评定、贷款调查及贷款证发放工作。
2、贷款审议、审批、检查与收回
各社按照《和县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规定的程序办理,其授权严格按照相应的管理规定执行。
3、统计工作
各社按月向团县委、县联社风险管理部报送“农村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贷款发放统计表,联社风险管理部每月后10天内分别向县团委、省联社巢湖办事处上报。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3月1日-3月31日)
在认真调查研究、充分交流沟通、科学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团县委、和县信用联社研究制定推进措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加强对活动的宣传、营造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
各镇团委、信用社要根据此文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并于(3月31日前上报)。
(二)实施推进阶段(2009年4月-12月)
各镇团委、信用社要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
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发现问题、扩大工作成效。
团县委、和县联社将通过召开有关工作研讨会、现场会、组织记者深入采访报道等方式,全力推进。
(三)总结提高阶段(2009年12月以后)
在充分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模式的基础上,团县委、和县信用联社将联合召开表彰大会,对此项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六、职责分工
团县委与信用联社将分别负责“农村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工作中的具体组织工作和信贷业务发放指导工作。
各镇团委要与信用社联合成立工作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要建立工作协调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合作事项、责任与要求,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进行协商解决。
1、团委职责。
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广泛摸排本地有贷款需求的农村创业青年,并登记造册。
要做好“农村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的组织工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挖掘投资少、风险低、见效快、收益好的贷款项目,向农村信用联社推荐信用良好、有一定资金运作能力和创业基础的农村青年及其项目,帮助其完善贷款手续,积极向当地信用社推荐优质项目的同时,协助开展贷前调查,不干预当地农村信用社的具体信贷业务工作。
2、信用社职责。
将“农村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纳入到农村信用社工程创建体系之中,对青年创业者优先受理、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发证、优先贷款,尽可能简化手续和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扎实做好“农村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的信贷服务工作,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3、青年创业者的职责。
自觉接收团组织和信用社对申请贷款有关材料的审核,如实反映自己的情况和要求,努力寻求经济担保,大力发展有前途、有市场、有技术的产业,带头致富,辐射和影响更多农村青年创业致富。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相互配合。
“农村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的实施,为广大农村青年实现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充分体现了农村信用社系统对共青团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各镇团委要提高认识,把握机遇,认真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
要及时与当地信用联社加强合作,精心安排,重点部署,选好项目,认真把关,积极申报;各镇信用联社要把对农村青年创业者的调查和农村信用等级评定、优质客户群培植、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扶持一批农村青年创业,进一步稳固农村市场,拓展经营领域,扩大优质客户群体。
2、加强教育,倡导诚信。
要把“农村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同“诚信和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村青年争创“诚信户”,在促进按时还本付息的同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讲诚信的新型青年农民。
3、多方争取,寻求支持。
各地团组织要把培养扶持农村青年种养殖、加工和销售等项目纳入到当地党政部门的总体规划之中,为项目示范推广开发工作争取相应的配套政策,获取资金、技术、物资、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条件。
4、深入宣传、营造氛围。
团县委、县信用联社将与媒体密切合作,加强对实施“农村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的宣传。
各级团组织要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广播、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广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系统的信贷人员也要发挥走乡串户和具体经办业务的优势,积极宣传,把活动的内容和优质服务带到田间地头,送给创业青年,真正使活动在农村家喻户晓、青年皆知。
要通过表彰和宣传“农村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贷款成功实现创业发展的农村青年典型,引导广大农村青年摒弃“等、靠、要”的落后思想,树立新的就业创业观和自强不息的精神,营造自主创业、增收成才的良好氛围。
5、严格管理,防范风险。
各镇团委要与各社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把信贷资金真正落实到农村青年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贷款发放,不得挤占挪用。
对贷款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要明确分工,设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各社要切实做好贷款发放和管理工作,严格履行贷款程序,落实好贷款担保措施,严格把关,确保贷款的发放质量。
团县委、和县信用联社将对各地贷款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人:
共青团和县委员会李大龙5312754
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黄治水5312153
附件:
1、和县农村青年创业贷款扶持计划推荐表
2、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利率表
3、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创业小额贷款计划表。
共青团和县委员会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〇日
附件1
和县农村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推荐表
申请贷款人及创办企业情况
申请贷款人
姓名
出生
年月
身份
证号
联系
电话
婚姻状况
配偶
姓名
身份
证号
联系
电话
家庭住址
创办企业
名称
法人
代表
出生
年月
企业成立
日期
所属
行业
员工
人数
有无贷款不良记录
注册
资本
资产
总额
固定
资产
基本
账户行
生产经营
范围
申请贷款种类
贷款金额及
还贷期限
担保措施
还款措施
推荐团组织情况
推荐镇团委名称
负责人
姓 名
联系电话
镇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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